林清菊送她出门,说道:“你把自个儿照看好就行了,家里头有我,且放心。”
主仆俩上了马车,忠叔御马前往晋王府。
天气开始热了起来,日头也比先前长了些。
李珣散值回来天色还早,之前耽搁了三天,落下不少事务,明天又是休沐,故带回来处理。
林秋曼在门口接迎,他下了轿,抿嘴笑道:“你倒回来得准时。”
看老陈从轿中取出不少公文,林秋曼努嘴问:“殿下晚上要熬夜了?”
李珣扶着她进府,“明日休沐,不能陪你外出,得处理先前耽搁下来的公务。”
林秋曼洗涮道:“说得好像以前殿下陪奴外出过似的。”
李珣被噎了噎。
两人对视,除了渭城和秋猎外,他俩还真没出去闲游过。不过仔细一想,他除了去寺庙听禅,也极少游山玩水。
林秋曼露出一言难尽的表情,“殿下这日子过得实在贫瘠匮乏。”
李珣:“……”
林秋曼:“王府,政事堂,王府,政事堂,两点一线。”顿了顿,“不应该是王府,三十多亩地呢,也够逛许久的了,应该是书房,政事堂。”
李珣:“……”
林秋曼歪着头看他,无比嫌弃问:“你有什么乐子嗜好吗?”
李珣想了想,“听禅悟道?”
“那是老年人干的,年轻人干的呢?”
李珣被这个问题问住了,他的生活好像真的很枯燥无趣,一时竟拿不出能说得出来的爱好来。
林秋曼道:“奴若有殿下这样的条件,首先得弄美姬司乐入府,要特别会跳舞的那种,散值回来听听小曲儿,放松放松,那多惬意呀。”
李珣斜睨她,她继续道:“殿下跟隔壁街的宋御史关系挺好的,约一起喝两杯乐一乐,不挺好的吗?”
李珣忍了忍,“宋致远,御史台的,职责监察百官。”又道,“晋王府,皇城根儿脚下的,府天天声乐,找削呢。”
林秋曼:“三十多亩地,谁听得到啊。”
李珣:“那还不如骑枣红马去跑几圈。”
林秋曼的眼睛不由得亮了,汗血宝马啊,明儿怎么都得去试试。
回房更衣换便服,林秋曼对那章服兴致勃勃,拿着仔细研究了会儿。
李珣自己穿宽松的交领便服,问:“你瞅什么呢?”
林秋曼偏过头看他,“殿下极少穿亲王制服。”
李珣:“那个太繁缛了,一般情况下不怎么穿。”顿了顿,“除非重要场合。”
林秋曼替他系腰带,他一把将她揽进怀,“还想着当官儿呢?”
林秋曼点头,“奴也想过把瘾,就马县令那种。”
李珣失笑,捏她的脸道:“出息,那是最不容易干的差事。”又道,“人人都想做京官,你又可知从县令升到京,一辈子估计都不得法。”
“姐夫秦秉南不就爬上来了吗?”
“他呀,状元出身,做过京官,下调县令,再提回来,跟从底下爬上来的不一样。若是从底下往上爬,一辈子都爬不起来的。”
“若是从军晋级,是不是要容易一些?”
“那是自然,但付出的却更凶险,战场上刀剑无眼,一不留神就丢了性命。那是靠胆量挣来的前程,是真正的把脑袋别在裤腰上拼出来的道途。”
林秋曼酸溜溜道:“如此说来,还是你们这群人好,一出生就含着金汤匙,让多少人望尘莫及。”
李珣挑眉,“那你瞧瞧皇室里八个兄弟姐妹,如今还有几人存活?”
林秋曼沉默。
李珣:“你再瞧瞧华阳的经历,在国政面前,所有权贵子女都是棋子利益。家族既是护佑他们的树荫,也是要让他们为之牺牲反哺的桎梏,这样才能长久维持一姓兴旺。”
“有时候我倒宁愿做个平头百姓,随波逐流,没那么多厮杀权斗,简简单单的,每天琢磨着口粮生计,也总比日日睡在刀尖上安稳。”
林秋曼:“奴不信殿下是安于现状的人。”
李珣:“谁不想安稳,谁不想躺赢,谁不想舒适安逸呢?”
林秋曼认真道:“安稳舒适固然重要,但奴一直认为,每个人都有价值,都有他想去实现的愿望。”
这话令李珣生了兴致,“此话怎讲?”
林秋曼:“就拿殿下来说,你常年累月勤勉,不就是为了实现心中的抱负吗?”
李珣没有说话。
林秋曼继续道:“咱们再拿吴嬷嬷来讲,她对你忠心,事事周到熨帖,不就是把希望寄托到殿下身上,想看昭妃一生的培养心血没有白费,想看你爬到巅峰吗?”
“王府的每一个人都有他的自我价值。殿下手握权力,站得高看得远,自然看不到我们这些小人物的价值,但不代表没有。”
“殿下所信仰的价值是家国天下,是黎民百姓。而我们这些小人物的价值或许是一日三餐,或许是发家致富,更或许仅仅只是平静安宁。这些都是我们为之去努力争取的,它自然没有殿下的信仰那般厚重有分量,却是成千上万人的生活盼头。”
“奴以为,一个人只要他有盼头,并为之去争取,那就是一种自我价值,而去实现拼搏的过程则是自我价值的现。”
这番话引起了李珣的深思,他若有所思问:“那你的价值是什么?”
林秋曼仰头看他,“奴的经历殿下是看到了的,从最初的投湖到后来的自立门户,哪一件不是引得众人津津乐道。”
“可是人们为什么要津津乐道啊,因为奴不顾一切挣脱了官家娘子的礼教规矩。这是不符合世俗给女郎立下来的边界,但是奴打破了它。”
“可是奴为什么要打破它呢,因为奴不服气呀。凭什么女郎就得被禁锢在那四方宅院里,明明是韩三郎背信弃义,为什么觉得丢脸去投湖自尽的人是奴,而不是韩三郎呢?”
“奴就想不明白了,奴凭什么要忍辱负重,去受世人的眼光审视,而无视自己的渴望需求呢?”
“奴相信,还有许多跟奴一样在婚姻家庭里受困的女郎。她们跟奴一样在苦苦挣扎,却因为世俗礼教而抑制自己的渴望,只能去忍耐去承受。”
“但奴更愿意相信,当她们无法承受,而又不愿结束自己的生命时,她们就会去想法子寻求生路。而奴的价值信仰,便是站在那里拉她们一把,让她们像奴一样从礼教世俗中挣脱出来,能活得像个人样。”
“奴更知道,奴的力量很微薄,但奴就是很高兴呀,看到她们从泥潭挣脱出来对奴笑时,奴可欣慰了。”
“那种感觉殿下应该也能明白,就像渭城遭难,殿下主持大局杀贪官抚慰百姓时他们对你笑的感觉。”
这是她第一次向他坦露为什么执着于上公堂的缘故,以前她是从来不会说的,因为说了他也不会理解。
他是被父权哺育大的男人,皇族权贵,一切利益的出发点皆是男性立场。
但现在她愿意说了,因为吴嬷嬷去世他会哭,证明他也是有人心的,既然有人心,有人情味,那沟通起来就不会像往日那般困难。
听了这些话,李珣的内心确实是有些触动的,他垂眸睇她,“所以你跟华阳志同道合。”
林秋曼点头,“对,跟大长公主志趣相投,所以我们能走到一块儿。”顿了顿,“京城里能跟殿下走到一条道儿上的人,定然也是志同道合者,奴说得对吗?”
李珣收拢她的腰肢,捏住她的下巴道:“往日我倒是小瞧了你,野心还不小。”
林秋曼:“殿下的野心更大,这京城只怕是装不下的。”
李珣:“就凭你那三脚猫的功夫,又能拉多少女郎出来呢?”
林秋曼坚定道:“奴可以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用一辈子去做这件事情。把它当成奴毕生的志趣,唯一要做的事情。”顿了顿,“说不定今年只有我林二娘一人上公堂替女郎们辩理,明年后年又出现第二个林二娘,林三娘……”
“你看现在的华阳馆,第一批送走了,又来第二批,第三批,源源不断的来。奴相信,往后也会有其他女郎试着上公堂辩理,第二个,第三个。”
李珣指了指她,“倒是个狠人,你有这份志气,干什么不好,非得干这个。”
林秋曼:“奴就喜欢干这个,高兴,痛快。”
李珣:“不折腾死你。”
林秋曼:“殿下干的差事,不也是折腾吗?”
李珣:“……”
两人盯着对方,李珣不承认对她是有几分欣赏的,不屑道:“胡搅蛮缠,不跟你说了。”
晚上用完饭后,李珣又坐在灯下批阅公文。
老陈端来参汤,他头也不抬,“林二娘睡了?”
老陈:“已经歇着了。”顿了顿,“她问老奴殿下的枣红马能不能骑,明儿想在马场里跑两圈。”
李珣失笑,抬头道:“就她那小身板还想骑枣红马呢。”
老陈:“是觉得新鲜。”
李珣搁下笔,端起参汤一饮而尽,说道:“她要作死就让她作死,你明儿叫阿谦护着些,别摔下来。”
老陈送上漱口的浓茶,李珣漱完口拿帕子擦嘴,稍稍扭了扭脖子。
老陈道:“天色也不早了,郎君早些歇着,明日再忙也不迟。”
李珣“唔”了一声,“什么时辰了?”
老陈:“已经过了宵禁了。”
李珣起身把桌案收拾好,疲惫地洗漱入睡。
看林秋曼睡得沉,他盯着她打量了许久才钻进被窝,把她捞进怀。
她呓语了一声,李珣蹭了蹭她的脸,这个女人他是喜爱到了骨子的。
一觉到天明。
第二天一早林秋曼就去折腾那匹枣红马了,李珣则坐在书房里忙公务。
莫约到巳时,贺倪来了一趟,说江都燕王的嫡长子方才进京了。
李珣皱眉,问道:“只有世子李平策?”
贺倪点头,“随行而来的还有一众家仆,线人来报,说没看到燕王。”
李珣脸上露出不快,“这个老狐狸,就知道他不会进京。”
贺倪:“需要卑职继续盯着吗?”
李珣:“不但要盯着,还得盯紧我这个侄儿,但凡他接触过的世家,皆报上来。”
“领命。”
“下月太皇太后生辰,谨防京中生出变故,巡防要严加管理。”
“明白。”顿了顿,“如果燕王始终不进京,殿下要如何才能把他钓来?”
李珣冷笑,阴深深道:“宫里头的那位虽然不是他生母,但名义上却是嫡母,她若是有个三长两短,我看他还坐得住。”
贺倪闭嘴不语。
李珣:“燕王既然把他崽子送来了,我便用他作饵钓一钓京里头养的大鱼,你们都给我仔细了,撒下网一条也别放过。”
贺倪:“卑职谨记。”
李珣扬手,他不动声色退下了。
稍后老陈进来,李珣吩咐道:“燕王世子入京了,这两日估计会来拜访,你叮嘱下面的人谨言慎行。”
老陈点头,“殿下放心,老奴会细心叮嘱。”
李珣被打岔,也没心思继续批阅公文了,到外头走了一圈。
林秋曼在阿谦的指导下先与枣红马建立起信任,经过一系列投喂,顺毛,触摸,那枣红马对她渐渐放松警惕戒备。
她试着上马。
它刚开始有些抵触,后来在阿谦的驯服下变得温顺起来,渐渐接受了她。
林秋曼尝试着慢悠悠地晃了两圈,愈发觉得这马矜贵。
那毛皮油光水滑,形态优雅神俊,跟一般的马儿完全不一样。
当李珣过去时,看到她正在马场上跑,笑得恣意嘚瑟。
他站在树荫下,背着手抿嘴笑。
等她跑了两圈,他吹了声口哨,那枣红马很通人性地朝他奔了过来。
林秋曼勒停马儿,老陈上前拉缰绳。
李珣扶她下马,说道:“你上手得还挺快。”
林秋曼:“上回在猎场时大长公主讲过骑马的门道儿,只要不是太烈,奴都能试一试。”
李珣:“这到底不是上战场的马,若是我骑的野鹿,你是驯不住的。”
他似乎对马匹的驯养和繁育非常精通,哪种马适合战场上驰骋,怎么驯养,怎么挑选,有些适合长途跋涉,有些适合突击,都是有技术含量的。
林秋曼听得津津有味。
李珣常年在沙场上摸爬滚打,一旦涉及到战争相关,便打开了话匣子,有大漠孤烟的萧瑟,有号角振奋人心的荡气回肠,还有刀尖热血的喷洒……
皆是野心勃勃的好斗狰狞,并且还掺杂着血腥暴力。
在她面前他毫不避讳战场的残酷,压根就没把她当女人看,因为她不需要。
这时候他们都没意识到,两人在发生微妙的转变,他不会顾及她接不接受得了,她也不会思考这些男人的话题有什么意义。
对林秋曼而言,这些东西都是新奇的。
对李珣而言,这些东西都是习以为常的,也根本就没意识到她是后宅女郎,是否能接受得了战场的血腥言论。
亦或许,他压根就忘了她的性别,屏弃了先前对女郎的偏见,认为她是完全接受得了的。
事实证明,林秋曼是能接受的,并且还会参与讨论。
就跟现代社会男女讨论足球和军事武器一样,虽然这样的女人有点少,但总是有的,而林秋曼就属于那小部分。
她接受新鲜事物的能力是非常迅速的,甚至很快就会举一反三发问,有时候李珣会产生跟不上她思维的错觉。
这是两个不同时代的思维碰撞,它们相差了数千年,却在无形中汇合,逐步形成一。
作者有话要说:月底完结,每天默念一百遍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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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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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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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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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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