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绿茶穿成下堂妻后>第 76 章 第七十六章
  华阳被逗乐了,说道:“五郎在平日里很是内敛,他这人无趣得紧,是不会参与这些逗趣的,你能让他救场,可见是把他哄高兴了。”

  林秋曼半信半疑,啐道:“那也用不着把奴弄得到处转悠呀,当天宾客如云,全都看着呢,可丢人了!”

  而此刻她们口中那个“无趣”的人正饶有兴致的在正南门转悠,除了朱家院外,隔壁稍小的二进宅院也是李珣的产业,他今天心血来潮生出想在这里小住几日的念头。

  老陈有些发愁,不停地碎碎念叨:“这里的条件实在简陋,到底比不上王府舒适,郎君若住这里,去政事堂也不方便。”

  李珣压根就没当回事,“可以起早,乘坐马车去,也来得及。”

  老陈默了默,“林二娘就在隔壁,去她那里蹭饭吃倒是方便。”

  李珣:“……”

  下午林秋曼回来听到张氏说有看到陈管事在隔壁出入,疑似晋王来了。

  她心生好奇,问道:“你可别看错了,真是晋王?”

  张氏也觉得匪夷所思,“确实是晋王,老奴看陈管事忙进忙出的,怕是晋王要在这里小住?”

  林秋曼觉得不可思议,脱口道:“晋王脑子有毛病吧,好好的王府宅院不住,跑这么远来作甚?”又道,“正南门去政事堂挺远的。”

  莲心倒是不以为意,“朱家院不也是晋王的宅院吗,以前也会在这里小住的呀。”

  林秋曼一拍屁股,“走,过去围观一下。”

  隔壁院子已经收拾整理出来了,面积虽小了许多,却依旧雅致。

  晋王的审美一直在线。

  老陈见到前来围观的主仆,笑眯眯道:“我家郎君暂且在这里小住几日,倒是惊扰了小娘子。”

  林秋曼欲言又止。

  老陈也觉得自家郎君匪夷所思,没有过多解释。

  林秋曼还觉得挺不好意思,嗫嚅道:“奴把隔壁院儿占了,却让殿下委屈在这里,实在惭愧。”

  老陈随口道:“小娘子煨的汤还不错。”

  林秋曼露出“我懂了的表情”,过了苦夏,秋季最适合煨汤进补了,当即吩咐家奴备食材炖汤。

  傍晚时分李珣过来查看院子收拾得如何,老陈说道:“隔壁煨了汤,等会儿给郎君送过来。”

  李珣:“???”

  老陈解释说:“今儿下午林二娘过来观望,老奴随口说了一句,却不想她是个有心人,已经备上了。”

  李珣思索了阵儿,“过去瞧瞧。”

  主仆前往隔壁朱家院,里头的仆人连忙跪礼。

  林秋曼仓促出来接迎,李珣倒不见外,背着手问:“听说你煨了汤?”

  林秋曼:“小火锅,准备给殿下送过去。”

  李珣:“倒也不必,就在这里用。”顿了顿,“你那两只鹅呢,还养着?”

  林秋曼尴尬道:“还养着。”又道,“殿下若想吃,明天就宰来炖。”

  李珣嫌弃道:“我没你这么馋。”

  他自顾前往正厅,林秋曼赶紧跟到身后,心想瞧他那随便的样子,活像主人家似的,一点都没有客人的拘谨。

  她心里头到底还是犯起了嘀咕,小声道:“殿下,奴有句话不知当讲不当讲。”

  李珣:“说。”

  林秋曼:“男女授受不亲,奴声名狼藉,倒也没什么,只是殿下清誉,若是被败了,奴就罪过了。”

  李珣顿身瞥了她一眼,理直气壮回怼道:“你占我便宜时怎没见你讲男女大防?”

  林秋曼:“……”

  一旁的家奴全都掩嘴笑了。

  走进正厅,李珣坐到椅子上,跟领导视察工作似的打量屋里的情形。

  林秋曼亲自伺候茶水,他抿了一口,点评道:“你这里的茶汤倒合我胃口,不像别的地方,咸味重。”

  林秋曼不想跟他科普后世茶叶都是用开水泡的,只道:“奴不爱加盐,本味就挺好。”

  李珣放下茶碗,问:“什么时候开食,我倒有些饿了。”

  林秋曼:“已经备好了。”说完做了个请的手势。

  李珣熟门熟路前往用饭的厢房。

  小陶锅里的汤汁沸腾翻滚,鲜香味弥漫,叫人食欲大增。

  莲心端来温水给贵人净手,林秋曼伺候他进食,他道:“你自个儿去,我自己来。”

  老陈按例试食,确认没有问题后,才给李珣盛汤。他不爱用蘸料,通常都是浓汤打底,喜好的多数都是素食。

  林秋曼则相反,嗜辣,喜好肉食,特别是猪肉,内脏之类的最好。

  对方毕竟是贵人,尊卑男女之分还是要讲究的,就算在一间屋子里进食,距离也隔得远,位置也有讲究。

  猪肉属贱物,士族是不屑吃的,李珣极少碰这些东西。他自小在宫里长大,言谈举止,进食礼仪,细致文雅,堪称模范。

  林秋曼很是拘谨,怕自己的粗俗把他吓着了。

  那家伙发现自己的菜品跟她的大不相同,放下筷子,指着林秋曼右手边的小瓷碗问:“那是什么东西?”

  林秋曼:“猪脑。”

  李珣:“???”

  林秋曼认真解释:“猪的脑髓。”

  李珣的脸色一下子就变了,默默拿手帕掩嘴。

  旁边的老陈也有些受不了,吃惊问:“这东西也能吃?”

  林秋曼后知后觉,“能吃啊,味道极好。”顿了顿,“殿下也要吗?”

  李珣嫌弃道:“拿开。”

  林秋曼把那份猪脑倒进自己的小陶锅里,李珣的脸变绿了,她一本正经道:“猪脑有寄生虫,要煮久些才好,熟透后蘸上酱料,口感绵软,特别好吃。”

  李珣抽了抽嘴角,脸上的表情绷不住了,他无比嫌弃道:“你除了这个外,还吃什么?”

  林秋曼:“奴爱吃的可多了,猪心猪肺猪肝猪肠猪腰猪肚猪血……”

  李珣的表情渐渐凝固。

  边上的莲心轻轻碰了碰她,林秋曼这才发现贵人的脸色不大对头,她淡定地夹了一片猪肝展示道:“这是猪肝,放入锅中烫须臾便可入口。”

  李珣老远看着她烫猪肝入口,憋了半晌才道:“说到猪脑,我倒想起一桩事来。”

  林秋曼:“???”

  李珣一改先前的嫌弃,严肃道:“以往我在战场杀敌时,有人不慎被马蹄踩踏,头颅被踩碎,脑浆迸裂,混合着血腥溅洒出来,就跟那猪脑差不多。”

  林秋曼:“……”

  李珣笑盈盈道:“还有那猪血,上回在宁江河堤旁砍头喷洒在墓碑上的情形,也跟杀猪一般……”

  林秋曼嘴里的猪肝嚼了老半天都咽不下去,只要一想到宁江河堤旁的情形,再好吃的东西送到嘴里都不香了。

  她默默地放下筷子,老陈夹了一块血片鳝鱼烫煮,林秋曼说道:“殿下还是少吃鳝鱼为好,有虫,会钻脑子的那种。”

  老陈的手抖了抖,李珣瞥了一眼,没有吭声。

  老陈一时进退不是,最后犹豫了片刻,还是捞了出来。

  林秋曼抬了抬下巴。

  来啊,大家相互伤害啊!

  原本只是一顿再简单不过的家常便饭,结果搞得明枪暗箭。

  李珣忍了忍,给自己找台阶下,岔开话题问道:“你回京后都干什么去了?”

  林秋曼重新拿起筷子,“没干什么,今儿上午跟大长公主在梨园聚了聚。”

  李珣:“少去梨园那些地方,下九流的场地,鱼龙混杂的,若又像上回那样出了事,我可不会再去捞你。”

  林秋曼不以为意,“有大长公主在,奴出了事,她会想法子。”

  李珣冷哼一声,“你可莫要忘了,当初甄二娘坑我时她来捉人的情形,当时是什么情况来着,我竟忘了。”

  老陈接茬道:“大长公主指责小娘子败殿下的名节,后来为了掩盖甄二娘的事,让小娘子背了锅。”

  林秋曼沉默。

  李珣漫不经心扫了她一眼,“女郎家名节为重,她当时可曾想过你的处境?”

  林秋曼没有说话,她心里头门儿清,跟这群权贵和稀泥,谁当真谁就是个傻子。

  大家不过都是逢场作戏,在不涉及到利益的前提下都能搅合在一起,一旦牵扯到利益,那就别谈什么情义了。

  “多谢殿下教诲,奴下回不去了。”

  李珣心里头还是不放心,追问道:“她跟你说了什么?”

  林秋曼想了想,微笑道:“大长公主愿做主替奴寻一桩好姻缘,奴仔细想想也挺好的,虽然现在自立了门户,往后总是需要一个人相互扶持伴老的。”

  李珣没有说话,面上窥探不出心思。

  老陈倒是感到好奇,说道:“老奴有句话不知当讲不当讲。”

  林秋曼:“您讲。”

  老陈:“小娘子自立了门户,又抛头露面写诉状打官司,京中能与小娘子匹配的郎君只怕不多。”

  林秋曼摆手,“陈管事此话差矣,我林二娘嫁过人,所作所为皆是毫无礼教章法的泥泞泼皮,这样的娘子,京中士族是断然容不了的,奴也不屑入士族之门。”

  老陈困惑道:“那……”

  林秋曼落落大方道:“既然出来自立了门户,又干起了讼棍这等差事,门第之见于奴来说自然是不存在的。士农工商,除了士族之外,其他皆可。也不怕陈管事你笑话,奴就爱在市井里厮混,就爱那些鸡零狗碎的家长里短,有烟火气儿,踏实。”

  老陈笑道:“小娘子这番见解倒是有意思,实实在在,很是接地气。”

  林秋曼:“那也是吃了韩家的亏,再好的荣华富贵,也不过是一日三餐。人生苦短,倘若日日受煎熬,强颜欢笑,活着还图什么趣味。”

  老陈点头,“确实如此。”

  李珣一直没有说话,只盯着林秋曼沉默不语。

  老陈不动声色瞥了自家郎君一眼,暗搓搓想着,我看你急不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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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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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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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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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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