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马上别扭的两人,慕容杰忍不住侧目,这两人的关系到底是好,还是不好。
马从他身边经过,慕容杰冷不丁的说了句,“你们继续,我什么都没看到。”
杨若顿时气的脸都涨红了,这什么跟什么吗?
“喂,你还是不是绅士,绅士就应该尊重女性。”
公孙谨有点听不懂,杨若嘴里蹦出的新鲜词尊重女性的意思应该是尊重女人吧,他便道:“我不知道什么叫绅士,但我是个男人。”
所以杨若的腰际顿时缠上了一双温热的大手,他将她的身体搂紧,靠在自己的胸口。
杨若只要轻轻一呼吸,就能闻到他身上好闻的味道。
而杨若的发丝,正好拂到公孙谨的下颚,有点痒痒的。
看到她光光的头顶,公孙谨突然伸出一双手按在杨若的头上,似乎又动作了几下。
杨若不由一惊,伸手往头上摸,她发觉头上多了一样东西。她不由问道:“你在我头上干嘛?”
公孙谨的脸上,带着几分清冷的意味。他用一副很随意的神色看着她。“我在地上捡了一样东西,反正用不上,就给你了。”
杨若的手这会已经摸到了一样发簪。
忍不住没好气的回了他一句。“这次又是捡的,果然是贵人运气好,出门竟然可以捡到名贵的药囊,还有银簪子。还有下次出门,如果再捡到金元宝记得分我一份。”说完,杨若便将手里的银簪子拿了下来,细细的看着。
这是一支银凤簪,做工很精细,可以看得出,一些细节地方,都是经过打磨过的。模样有点古朴,简单,但是却可以看得出,是纯手工的。
而且银簪子入手微沉,真的是捡的?
杨若当然不相信,这是公孙谨做的。以为他是在哪里买的,然后借花献佛。
这倒是第一次有人送她簪子。
见杨若手里拿着簪子,嘴角微微嘟着,公孙谨还以为她不喜欢,劈手就去夺她手里的银簪子。“不喜欢的话,我这就扔了。”
杨若却不肯撒手,“这么好的东西,扔了岂不是可惜,那还是便宜了我吧!记得下次再捡到金元宝,分我一份。”
“小财迷,你钻钱眼里去了?”公孙谨见杨若收下了簪子,心里也是一松,说话的语气也带了几分打趣。
下意识的那双手,慢慢收紧,他将下巴轻轻的靠在她的头顶上。
杨若感觉到头顶传来,细微的动作,身体不由一阵紧绷。
她身上的血顿时开始逆流。
她怎么感觉,他似乎是故意用下巴在蹭她的头。
这个人,不,这个男人真是。
“驾!”一阵猛烈的颠簸,打断了杨若的思索。
她不由自主的,紧紧的抱住眼前的胳膊。
温热细腻的小手,轻轻的握住他的手臂,公孙谨觉得自己的心,似乎也被一双温柔的小手,轻轻的握着。
这是一种很新奇的感觉,他在心里总结到。
好在这一路上没人,看到他们共骑一马的样子。不过也有一人,见证了全过程。
只是走在一旁的慕容杰,被他们自动忽略了,将他当做了路人甲。
好在剩下的路,很平静的过去了。
这骑在马上的两人,有了短暂的交流后,都是默不作声,陷入自己微妙的心里变化中。
马儿不停的飞奔着,两人偶尔有点身体小触碰,却让他们的神色变得更为怪异。
好在公孙谨也遵守诺言,到了山下路口的地方,便将杨若放了下去。“杨小姐,咱们后会有期,还得谢谢你昨晚的帮忙。”慕容杰说完,朝杨若调皮的眨巴下眼睛。
杨若的脚站在地上后,她才有了一丝真实感。可是为嘛她感觉自己的心跳加速,直到站定后,脚步还是虚浮的,她扶着花落翻身上了马,将缰绳紧紧的拉住,才可以让她不会摔倒。
“大人不必客气。说来也惭愧,忙我没帮上,倒是差点出了岔子。”
慕容杰忙道:“怎么会,昨晚要不是你烧了那些东西,那些狼也不会那么快救被驱逐。”
公孙谨听到这里,脑子里莫名的想起那几句温柔的歌声。想必当时她应该很害怕吧。
公孙谨想到那个高大的黑色背影,心里微微有些烦躁。见慕容杰和杨若还在说话,他便不耐烦的说道:“你们快一点,啰嗦死了。”
慕容杰嘴里应着,“我这就来。”然后抱拳和杨若告辞。
杨若没有转身去看公孙谨,不过不用看,他现在的神色,一定是紧绷着的,还一脸的不耐烦。
“驾!”杨若嘴里轻斥了声,便骑着马离开了。
就在她离开的当口,却看到薛亮带着几名手下,脚步匆匆的赶了过来。
看到正要离开的杨若,他朝杨若点了点头,叫了声杨小姐。
马上的杨若,也跟他打了个招呼,便看到她的马,越过他们身畔,朝西蔡村行去了。
“大人,公子爷,对不住我们来晚了。”
慕容杰不由看了薛亮一眼,“你们来的可真及时。我们在山上差点为了狼。”
薛亮听他这么说,顿时满头大汗。
“大人真是冤枉啊。我是后来才知道,这座山有两个入口。昨晚我们派人到山上找了大半夜,这会才知道这里。才急匆匆的赶到这里,真是对不住了。”
原来这山正常的入口有一个,这边的一个入口,知道的人也有,可是会进的人却不多。
没想到,公孙谨昨天走错路,走到这里了。
因为这边的入口是通入深山处的的,一般的人,若是没那个本事,是不敢轻易闯入的。
也就公孙谨昨天倒霉,不小心走到了这里。
而杨若和慕容杰因为顺着公孙谨失踪的路线,一路寻找,最后也找到了这里。
杨若毕竟是个冒牌货,前世的杨若,没到这里来过,所以对这里没有半点记忆。
怪不得他们也会走错路。
“你们在这里立个牌子,说是这里有狼出没。另外你们给我派几个捕狼高手,务必将那些祸害人的东西,都给我清了。
薛亮听了慕容杰的话,忙点了点头,心里确是在叫屈。他们可是公家的人,本来是要办差事的,这会却成了捕狼的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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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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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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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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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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