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说今天他和谁打架打赢了,明天那个小伙伴,求他教他们钓鱼的事情。
杨若见杨帆几天不见,个子似乎又稍微往上窜了窜了,顿时感觉,杨帆长得实在太快了。
再过几月,杨帆就要十一岁了。还成天和村里的孩子混在一起,玩泥巴,掏鸟蛋,打架摸鱼,没一点正经的。
她决定这次回去,得好好打听学堂的事情。
将杨帆送到学堂读书识字,好过在家里瞎晃荡。
杨若其实想自己教他的,可是一来她现在实在是没时间,二来,家里人都知道,她是不识字的。
她突然识字了,而且认识的还不是一点半点,光这一点,就无法解释。
“帆哥儿,告诉姐,你想到学堂读书识字不?”
杨帆仰着头,天真地问道:“就是跟着夫子,这样摇头晃脑的念书吗?”
杨若被他的搞笑动作逗乐了。“就是教你怎么做人,长大了做个有用的人,你要不要念?”
“念啊,当然要念,我长大了,也要做个和三姐一样,被村里人人称赞的人。”
王氏听出杨若话里头的意思,心里高兴,可是又觉得不大可能。
“阿若,你真想将帆哥儿送到学堂去?像我们这种普通人家,那里上的了。那上学的费用不说,我们却连学堂的大门,朝那里开都不知道呢。”
“娘,我只是有这个打算,帆哥儿毕竟是我杨家唯一的男丁,以后可是要撑起整个杨家,你不是还想让帆哥儿,光宗耀祖吗?”
杨若的一番话,犹如一冽清泉,让王氏依稀看到些许希望。
晚上睡觉的时候,王氏对杨大明说道:“他爹,今儿个你听阿若说了没?你说,帆哥儿上学的事情,能成吗?”
杨大明也因为今日的事情,显得有些兴奋,毕竟家里终于有个孩子有些出息了。
他们家也逐渐摆脱贫困,日子一天天的好了起来。
“我估计应该能成,阿若这孩子,做事情稳重。不是毛躁的孩子。”
“恩!”
“快睡吧,明早还要早起!”杨大明说完翻了个身。
王氏听杨大明这么说,心里某处总觉得闷闷的,不舒服。想她以前那么对杨若,上次还和她签字画押,做出那样的事情。
她轻轻动了唇瓣,弱不可闻的说了句:阿若,你心里可千万别记恨娘!
杨若因为来葵水的关系,浑身不得劲,又说了这一会话,困得不行。
等到上床睡觉时,早就累的上下眼皮子直打架。
而且在前世用惯了,宝宝巾的杨若,对身下的新事物,有些不习惯。
又不敢胡乱翻身,折腾到后面,浑身酸痛。
而且最悲催的是,睡到半夜的时候,杨若的肚子,却又疼了起来。
她不得起来将弄脏的衣物,重新换过。
一直闹腾到半夜,才迷迷糊糊的睡着。
因为晚上折腾的关系,早上起床时,杨若有些感冒了。头昏昏沉沉的,王氏到房里喊她吃早饭时,她整个人,还有些浑浑噩噩的。
“哎呦,这可怎生是好,怎么发热了?昨晚上,还好好的呢。”
杨若被王氏这一惊一乍,弄得彻底清醒了。
“娘,我没事,帮我熬点姜汤,出出汗,就可以了。”杨若知道自己是因为,昨晚一会起来,一会儿翻身,着了凉。
她的身体底子,还是不错的。这点小感冒,在她眼里,根本就不是病。
在前世,她碰到这样的情况,会亲自熬制两碗,蜜酿玫瑰姜茶吃了。连喝两大碗,不但可以美容,还可以治感冒。
然后将头蒙在被子里,美美的睡一觉,等到醒来,汗出完,感冒就好了。
可是这里没有她要的特殊材料,因此她只能将就着,喝一碗姜茶,散散汗。
王氏一听,立刻点头。“我这就去问隔壁的张婶,借大姜去。”
生姜这时已经在成国,广为流传。但是大家还没有将其广泛的,用于调味料。
很多人,不喜它们的辛辣味,但是杨若做菜,却非常喜欢用生姜,这样可以去掉鱼肉里的腥气,可以用来提鲜。
更这里的人,更多的将生姜,当做一味药来种,他们住在乡下,万一谁有个头疼脑热的,来不及到镇上请大夫,一般都会喝一碗浓浓的姜茶。
就像在这里,杨若偶尔会看到,野地里,有不少开的异样艳丽的罂粟花。
这里的人,当然不知道,罂粟花其实是一种毒品。更多人的却因为***,里面含有吗啡,可以麻痹人的神经,可以治疗咳嗽,久泻,心腹筋骨等一些病痛。
被这里的人,所依赖。
因为他们没有那么多的银子去请大夫,宁愿用土方子。而且***,在服用少量后,对这些病痛,确实有缓解作用。
果然一会后,王氏手里就拿了一大块姜,刮掉皮,切碎后,就放到沸水里,烧了起来。
王氏回来时,神情显得也很兴奋。因为以前她们家问隔壁的陈婶借东西,她是从来不肯借的。
今天王氏一去,东西马上到手了。
而且她还说,前两天,还是陈婶巴巴的找她,说话来着。
喝完姜汤后,杨若感觉稍微好了些。
然后坐在院子里吃早饭,杨青却在这时,刚刚从外面回来。
在看到杨若盯着她的那一瞬间,她竟然将头撇向一边,不去看她。
杨若眉头微微皱了皱,杨青今天的反应不大对劲啊。还有她看到自己,为何要将脸别过去,脸那么红做什么?
难不成,她真的做贼心虚?
可是她做了什么事情,看到自己会这个样子,杨若一边咬着大饼,低头喝着稀粥,却在暗中观察杨青。
却见她扔下手里的菜篮子,就飞快的跑回房间里去了。
抬头瞥见杨青刚刚换下的鞋子,却见上面沾满了黄色的泥巴,竟然还有几根发黄的竹叶。
看到竹叶,杨若心里便想到,村东头那片竹叶林。杨青没事大清早的跑那里去干吗,那里而且也没有野菜。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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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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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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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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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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