窈娘陡然一悚——这偏院是锁好院门的,那现在外面敲门的是谁?!
还没等窈娘回神,外头传来叶骁清润声音,“窈娘,给我开一下门。”
他不是在蓬莱君那里么!
窈娘飞快看了沈令一眼,看他也一脸惊疑,应了一声,快步而出。
叶骁进来,直接走到沈令床前,看了看他,转头跟窈娘说,这里他看着,她不用守夜了,回去睡吧。
“……”窈娘绞着手里帕子,垂头咬唇不语,过了一会儿,才盈盈福了一福,低声道了句是。
窈娘一走,叶骁把门掩上,坐到沈令床边,瞅了瞅他,又瞅了瞅外面,“还没开始?”
沈令嘴里咬着帕子,眼里全是疑惑,叶骁单手托着腮,朝他晃了晃左手,上头四只镯子如今暗淡无光,“我翻墙出来又翻墙进来的。蓬莱君今晚把‘昆山碎’封住,明晚才能用,我现在什么也干不了……”
说到这里,他一双细长凤眸漾出了一线温和神采,“但我想……就算不能替你分担痛苦,今晚你发作的时候,能在你身边,也是好的。”
说完,他轻柔地取下了他右手上的绳子,柔声说,伤口还没全好,这样压着不合适,我帮你按着就好了。琇書網
其实“泥销骨”已经开始发作了。
他浑身剧痛,但是不知怎的,看到叶骁的一刹那,沈令心中一阵欢喜,甚至于疼都没有那般厉害了。
他昏昏沉沉,意识时断时续,但是却不像前两次一般,彻底失去神智。
因为,有叶骁在。
他只想看着他,听他的声音,嗅他身上一股清烈降真香的味道,就觉得,这疼再来几倍,他也捱得住了。
叶骁按在他腕上那只手,指头是暖的,像是一块温暖的炭,落在他冰冷的肌肤上。
他和这个世界,在这个瞬间,唯一的连接,只有叶骁。
叶骁垂头看他,头发披散下来,黑发末梢垂到他面孔上,沈令模模糊糊地想,他得把叶骁的头发梳上去,他这般样子,这么好看,可不能被人看了去。
他手指动了动,被叶骁握在手中,然后他感觉到温暖的指头掠过他满是冷汗的面孔。
叶骁似乎说了句什么,但是他听不清了。
他只是用力地,握住他所喜欢的男人的手。
这是他唯一,可以名正言顺,碰触叶骁指尖的机会了。
第二天凌晨,沈令醒过来的时候,叶骁已经不在了。
窈娘扶他起来,说叶骁趁着宵禁又翻墙回去了,他点点头,就着窈娘的手,喝了一盏汤。
等他喝完,窈娘看着他,语气平静地道,“阿令,我昨晚上想了一宿,我要去跟沈行要解药。”
“……”沈令把银盏放好,才慢慢抬眼看她。
窈娘吸了口气,挺直脊背,“你在大理寺,我没得空告诉你,前几天,沈行那边有人来找我了。”
她出门督办采买食材的时候,在她常去的一家舶来香料铺子,沈行的人找上了她。
那是沈行亲信,随着这次北齐先遣人员过来的,只跟她说,若是不愿意看沈令受苦,那她可以拿秦王府的机密来交换解药。
说到这里,窈娘略微有些颤抖地呼出一口气,一双手在广袖下轻轻绞拧,“我想好了,我就拿秦王府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去换解药,若是换到了,能换多少换多少,至少你不必这么痛苦,真出了事,也是我做的,跟你没有相干。”
她昨晚在窗下望着沈令院子的方向,枯坐了一宿,只得出了这么个结论。
她能为沈令做的,只有这些。这样做不好,后患极大,她知道,但是她不得不做,不然……长袖之下修剪平整的指甲深深扣入掌心,窈娘心中几乎有些茫然地想,不然,她就会失去沈令。
她不知道这个念头怎么来的,但是她有预感,她不做些什么,沈令就会……彻底离开她。
窈娘知道,沈令从未以男女之情喜欢过她,他待她,亦妹亦女,沈令可以为她死,但是,沈令不爱她。
她一直都知道,但是她一直无所谓——因为沈令一样不会爱其他人,那她就是对沈令而言最重要,离他最近的人。
可是,现在,即将不是了。
她惴惴忐忑,偷眼看向沈令,沈令笔直看她,却什么都没说。
窈娘被他清亮双眼看得心底发慌,正要强笑说些什么,沈令开口:“窈娘,在塑月,你不是我的妻子,你是正九品的朝廷命官,我不是你的上司,对你的一切无权干涉。你今年二十岁了,不是个孩子了,窈娘,你想做什么尽管去做。”
窈娘心内一沉,沈令面无表情,“只不过,你换来的解药,我是不会喝的。”
语罢,他倦极了一样,合上眼,靠在身后引枕上,窈娘纤细的身体开始轻轻的颤抖。
你看,她果然,开始失去他了。
沈令洗漱歇息了半日,下午时分赶去了大理寺,叶骁已经被放出来了,但是看他步履迟缓,一脸惨白的样子,应该是又被蓬莱君揍了一顿。
沈令关切问他,他龇牙咧嘴地挥手,道不碍事不碍事,这次要留我一条狗命干活儿,蓬莱君揍得虽然疼,但是药都不用上,可有分寸了呢。
“……若下次还这样,还请殿下以自身为重,不要再做这样的事了。”
“可我昨儿即便没用‘昆山碎’,就我陪着你,我都觉得你好像没那么疼了。”叶骁抬头看他的脸,忽然微微侧头,指头虚虚划过他唇角,“你看,这里有点儿磨破了。”
是啊,只要你在我身边,什么都不做,我都没有那么疼。沈令心里正想着,叶骁翻出来一个小巧玉盒,里头是乳白色的脂膏,闻起来有一股沉稳木香,“这个你拿去,身上有个擦伤什么的,抹上就好。”
沈令谢了恩,收好盒子,就看到叶骁笑眯眯地倚在案边,向他伸手。
沈令微微在心里叹了口气,坐下来,挽起袖子,把右手交到他手中——这些天来,叶骁每天都要检查他的伤口。
叶骁轻车熟路,倒了点儿药油在手里,给他推宫活血,疏通经络,都揉开了,他手指在沈令旧伤上摸索了片刻,“这几日,应该不再隐隐作痛了吧?”
“殿下好医术。”
“……哪有什么好医术,人杀得足够多而已。”叶骁哼了一声,“再过大概二十天,这个伤口就彻底好了。你断的是腕骨旁连着掌骨的两根筋。这个要弄好……嗯……我现在也只有六成把握。”
“……殿下真的可以接续上我的右手?”之前沈令就听叶骁说过几次回来再处理他手筋的事,他都不以为意,以他的见识阅历,从未听说过断筋还能接续的,现在听到叶骁这么认真地说,他身为武人,真的能接上筋络,是件天大的幸事——然后,叶骁就不会自责了。
沈令终于认真起来,反而是叶骁,轻轻摇了摇头,他轻声道:“理论上是可以的,但是实际嘛……我之前没做过,还是等等看实验下来什么情况吧。啧……我可能还要和蓬莱君商量商量,真的要干,还得设计一下。”
说完这句,他抬头看沈令,一笑,“不过沈侯不用太担心,我说过了,东陆之上,在外科方面可以超得过我的,不出两人。”
然后他神完气足地双手一拍面前书案,吆喝了一声,来,干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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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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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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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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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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