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中一早去了红甜瓜田,表面上是去除草、整土、修理牧草人。
实际上是去试吃、试吃、继续试吃。
挺着饱足的肚皮、甜润的嘴角,谭中回到白帐中去探視视王子,王子还在睡。
谭中亲了王子一下。
谭中独自晃到牧草场上,看见突思琴正在教一帮小朋友撂队,十分好奇,就走过去看看。
"小朋友,你们骑着小马的时候,可以练习和马沟通。想要知道马的脾气最好的办法,就是常常去溜马。等你们骑了超过一千里,你们对马就会有基本的了解。要是你骑超过了十个千里,那么,你们对马的了解,就会来到新的境界。"突思琴手执马鞭,在四个孩子面前来回走动着。
那四个孩子裡,有一个小女孩,看着约莫七岁,扎两个小辫子,辫子上有红缎带。
谭中一看,面露微笑,因为那个小女孩正举手说着:"姊姊夫子,有一个大哥哥曾経告诉过我,跟马沟通还有一个办法,就是威胁牠!"
突思琴不敢相信,竟然有牧马人会持这种论调,要知道,在宋国,马可是像神明一样受到尊崇和保护的。那日,像宋君主那样提出对撂,要两群马互相冲撞,那也只有他宋君主才敢提出来!
"呃,怎么个威胁法,说来听听!"突思琴双手叉着腰。
"那位大哥哥说,要马跑得快,就威胁牠不跑快不给红萝蔔吃;要马跑得久,就威胁牠停下来的话会放火烧屁股;要马日夜赶路,就威胁牠不照做就不给介绍母马!"小女孩记得可真清楚。
"我的天啊!是谁教你这些的,这样对马,马真的会听话?"突思琴瞪大了眼,不敢相信听到的。
"是呀,那位大哥哥还说,马要是真不听话,就威胁牠要把牠甩上天去!"
突思琴无言以对,一直摇着头。一会,她对小妹妹说:"妳说的这些,我从来没听说过,不过,我倒想起了一个人,他在宋都撂队时赢了我们的君上,受到大家尊敬。我看他的路数,跟妳说的还真是有些相像,对马还挺严厉的。"
"真的?他是什么人?"小女孩问。
"我都叫他小柳,第一次见到他时,他和潇国的贵人在一起。"那时,王子还在路杰林的身体裡,大家只知道,那是路总捕头,只有潇国来的人才能闻得出,他其实是潇国皇家的成员。
"对!就是他!我只见过他一面,我好想再见见他呀!"小女孩说。
谭中双手环抱胸前,站在一棵黄杨树下,远远听着这些对话。
现在的他,回復到谭中的身份,晴晴和突思琴都不知道他就是当时的小柳。xǐυmь.℃òm
平时去找突思琴练习撂队,突思琴都叫他小谭。
"咳咳!"小谭出声了。
突思琴回头:"喔,小谭啊,来来,给大家介绍,这位是小谭。这几位呢是大宝、二宝、蒲瓜,还有晴晴。"
"大哥哥好!"大宝、二宝、晴晴说。
"不好,我无聊死了,看大家在上课,我来旁听旁听。"小谭说。
"小谭,你说说,要怎么样才能让马听话?"突思琴问着,指指小孩们,意思是内容最好适合小孩子听。
"这个嘛,光说不练,有啥好辩。不如,我们就来练练?"
"好好!大家比一比!"二宝说。
"怎么练呀可是?"大宝问。
"嗯,我看你们都有随身的小马,呐,那边有一些粮草捆,我们来把粮草分成五堆,一堆一捆,一堆两捆,一堆三捆,一堆四捆,一堆五捆。分别置于五个方位。现在,这裡有六个人,我们来试试,谁能让马听命令,要牠走去……嗯,"谭中突然望着晴晴说:"小女孩,不然,妳来订顺序?"
"订马走去粮草捆的顺序是吗?"晴晴兴奋地确认着。
"没错。"
"好呀,那就,先走三,再走五,然后再走四、二、一!"晴晴说。
"喔,我懂了,大哥哥是要我们练习命令马照晴晴所说的顺序走一遍,是吗?"大宝年纪大些,果然稳重又谨慎。
"好好!那我来搬乾草!"二宝说。
"等等,弟弟,乾草是要烧的,粮草不一样,是细嫩的牧草,是马最爱吃的。大哥哥要我们堆的粮草而不是乾草,这是在增加难度,因为,马到了定点,發现眼前都是粮草,不但不能停、不给吃,还要命令牠望下一站走,我想想,都觉得好难啊!"大宝对二宝说。
"为什么难?"二宝问。
"马会想停下吃粮草啊!"大宝答。
"是吗。"晴晴说着,露出一抹鬼笑。
几个孩子围着谭中七嘴八舌间,突思琴已经把粮草堆都设置好了。
共五堆粮草,照一捆、二捆、三捆、四捆、五捆排成了一圈,各距离五丈远,形成一个大圆。
大宝、二宝、晴晴、一直没说话的蒲瓜,还有突思琴,各自带着他们的马站在大圆的中央。只有谭中没有马。
二宝自愿第一个试走,他说:"我每天都骑我的马出去玩,他很听我的话的!看!"
二宝没有跳上他的迷你马,直接拉着马缰,一路牵着先走到三捆粮草处,他的迷你马挣扎了一下,想要去吃粮草,二宝拍拍牠,牠很合作地继续走到五捆粮草处,又挣扎了一下,最后还是乖乖跟着二宝走完了四、二、一捆粮草处,回到大圆的中央。
大家拍着手一阵大笑。大宝说:"你这样也算吗!"
"没规定要用骑的呀!"二宝露出掉了两颗门齿的牙,哈哈地笑。
"嗯,看我的!我来骑马照规矩试试看!"大宝跃上他的小棕马,轻轻抚摸小棕马的背毛、耳际。
"我哥每天都帮他的马梳毛、常常帮牠洗澡,我哥还常跟牠一起吃饭呢!"二宝对大宝的马技很有信心!
大宝骑着小棕马一路安抚,又是拍背、又是鼓励的,很轻鬆地就走完了三、五、四、二、一捆粮草堆的顺序,只是在最后一捆粮草处,小棕马不走了,坚持要先吃一点粮草再走!
大家看了,又是开怀大笑一阵,大宝也顺水推舟,让牠的小棕马吃了一把乾粮。
蒲瓜终于出声了:"呃、痾痾痾呃,唔,喝!"
蒲瓜跃上他的小灰马,呃呃呜呜地说着话,小灰马便踢躂着往三捆和五捆粮草中间走去。
突思琴对小谭说:"蒲瓜的眼睛是看不清楚的,他一定是凭着刚刚大宝和二宝试走的记忆,让马完成任务的。"
"不,他应该已经完全看不见了。"晴晴接口说:"我刚刚要给他一颗糖,他都没有拿准,还是我直接把糖放进他手心底的。"
"哦,这么说,蒲瓜凭的,全是马本身的记忆囉?!"谭中啧啧称奇。
"蒲瓜是个很有耐心的孩子,他的马平时还得负责帮他看路呢!"突思琴说,她在黑河十八部从小蒲瓜一出生就认识他了,他们可是隔壁帐的邻居呀!
谭中想,原来,这个时代已经出现了导盲马的概念了!真行!
蒲瓜通过挑战回来了,大家一阵热烈的掌声!
谭中忍不住去摸摸蒲瓜的头,弯下腰,在蒲瓜的耳边轻轻鼓掌。
"到我了!到我了!"晴晴说:"既然没说一定要用骑的,那我就用飞的囉!"
"哈哈哈哈哈哈!"谭中大笑,晴晴会想要用轻功,那是最自然不过的!想当时,还是晴晴教他如何气沉神阙,为了不想拜个小女孩为师,只好把压箱底儿的御马术交给她,作为交换。
晴晴轻身起飞,一脚踩在她的小白马背上,利用气功發出气流,引导小白马走完了三、五、四、二、一的粮草堆顺序,不同的是,每一捆粮草处,晴晴都允许小白马吃一口乾粮,小白马很听她的话,走起路来,也像晴晴一样,自信地抬着头。
大家又是欢乐地大笑、鼓掌。
"哼嗯,到我了吗,我想,小谭一开始大概是指,要能让马自己分辨出粮草的捆数,因为,人会数数很正常,马要能数数就难了!让我来试试看啊!"突思琴毕竟还是十六岁,可懂事多了。
突思琴抽出一把长鞭,先在脚边甩了两下,鬃毛烈马立刻稳定。
突思琴将长鞭团绕在空中,接着向前空甩三下,鬃毛烈马摇头晃脑地,便转向两捆粮草处。
突思琴只好更改指令,长鞭向前空抽后立即收回,并重複这个动作三次,鬃毛烈马才慢慢转向三捆粮草的方向,一步步跺过去。
突思琴用同样的方法,马上调-教,一路跟马沟通规则,一路制约步伐方向,让马缓慢却精准地走完了指定的顺序。
最后,突思琴很高兴地扬起一鞭,捲起一旁杂堆的粮草,甩过来给她聪明伶俐的鬃毛烈马享用。马儿内内地發出了长鸣,显是十分满意。
谭中看了,和四个孩子一样,也不停地拍手叫好!
他原本想,这应该会是个満挑战的题目,没想到,这裡每个人,都用自己的方式做到了!
他心中有着许多感动,因为,他真是越来越喜欢这个天宽地阔的牧马大国了!
"换你了,小谭!"晴晴没大没小地说。
"我?可我没有马呀!"
"你的大灰呢?"晴晴问。
"大、大灰?大灰是王子的马呀。"
"你也有一匹大灰!"晴晴却很坚持。
"咦,妳怎么知道?"谭中很怀疑,是不是只要是潇国来的,就都很爱跟踪啊?
"王子有,你一定也有!"晴晴说。
"哇!小妹妹,妳也忒自信了吧!"谭中不明白晴晴哪来的自信,反正,管她呢。
"那,谁的马借我一下?"谭中看看身边的人。
孩子们的都是小马,只有突思琴的马是给大人骑的。
谭中于是望着鬃毛烈马的眼睛,鬃毛烈马赶快撇过头去!
谭中:"不是吧!小鬃,前几天咱俩还好好的,怎么现在就变成这副嘴脸了呢?"
突思琴暗暗地笑,可是,总不能要那几匹小马出列载谭中,谭中高大又魁武,小马们会不高兴的。
于是,突思琴附在鬃毛烈马的耳边说了几句,哪知还没说完,鬃毛烈马立刻抬起前脚表示抗议,拒绝接受任务!
突思琴正烦恼该如何是好,谭中立刻望向蒲瓜的小灰马。
晴晴赶紧说:"不行!蒲瓜的小灰有很好的记忆力,他刚刚走过的路线不会忘记,你挑小灰,是不公平的!"
"好好,那……"谭中望向了二宝的迷你马。
"不行!"晴晴又说:"二宝用牵的走完全程,他的马一定也记住顺序了,不能选二宝的马!"
二宝的不能选,那就只有大宝的马了!谭中瞪着大宝的小棕马,小棕马开始摇头晃脑地后退,连大宝都差点牵不住!
"这么夸张!我又不是鬼!"谭中心想,什么鬼,我就偏偏全部都选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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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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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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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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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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