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蒙萌是个小姑娘,带她去会客厅过于正式,林诗音就将她带到了自己院子里
请蒙萌坐下,林诗音让人先给蒙萌上了茶水,然后和蒙萌说。“蒙萌姑娘,表哥如今不在,你有什么事可以先和我说。”
“我有位叔叔要出海了,走之前让我将一件很重要的东西交给小李探花代为保管。”
林诗音心想既然是重要的东西,那当然是需要亲手转交的,于是就带着歉意和蒙萌说。“真是十分抱歉,最近表哥经常不在,不知道蒙萌姑娘最近是否有要紧事要办?如果没有可以现在李园住下,等表哥回来。”
“那他什么时候会回来呢?”
蒙萌的问题让林诗音脸上的表情陡然间变得怅然了起来。
“这我就不知道了。”
“假设如果他离李园不远,那可以麻烦林姑娘派人去通知小李探花,让他直接回来吗?”
蒙萌这个假设也是很表面了,李寻欢就在城里的怡红院,当然离李园不远了。
蒙萌倒不是着急着要走人,她说这番话其实也算是变相提点林诗音。
李寻欢一跑就不回来,你可以找借口让他回来啊。
林诗音看蒙萌话里有话,心知她怕是知道表哥的风流事了,便也不再遮遮掩掩。
“蒙萌姑娘,实不相瞒,最近表哥开始流连秦楼楚馆,多日不归,我就曾试图用各种借口找他回来,或许是这个办法用的多了,再后来表哥就不相信我了。”
哇,这么狠心?
蒙萌心想,李寻欢这招实在是够狠,要是隐去姓名,把他做的事情发到论坛上,那恐怕所有小姐姐都会骂他渣男。
“如今我是管不了表哥了,所以只能先委屈蒙萌姑娘在李园等。”
面对林诗音的歉意,蒙萌也能暂时先住在李园了。
夜里,林诗音被龙啸云邀请去花园赏月,念及今天被迫中断的郊游,林诗音便去赴了约。
月亮一如往常的明亮,月光一如往常的清冷,而为她披上衣服的人却换了一个。
不知道为什么,林诗音突然觉得好累,第一次开口打断了龙啸云的话。
“龙大哥。”
听到林诗音叫自己,龙啸云连忙询问是不是他说的话题太过无趣了。
“不是,龙大哥讲的故事很有意思。”林诗音看着龙啸云,想着这个男人近日来为自己做的一切。
“那诗音是怎么了?不舒服吗?”龙啸云关切地问。
“龙大哥,你喜欢我吗?”
林诗音的话惊到了龙啸云,可等他反应过来后,给出的答案就是绝对的肯定。
“诗音,我很喜欢你,我常常在想,若是能娶到你,我这辈子都值了。”
龙啸云正说着自己的恋慕,然后就听林诗音突然说了一声。“好啊。”
第二天,蒙萌就得知林诗音有办法让李寻欢提前回来了。
“我会派人去给表哥递消息,相必他很快就会回来的。”
昨天不是还说李寻欢不相信她了吗?蒙萌好奇之下就开口问林诗音。
“是什么消息能让小李探花提前回来啊?”
林诗音脸上露出淡淡地笑容来,然后说出了差点儿让蒙萌把手里的茶杯摔了的话。
“我的婚讯。”
蒙萌心想这个消息确实足够让人震惊了,看着林诗音,她犹豫着问道。“那这是为了让李探花回来的权宜之计?”
“不是,是真的。”林诗音说。“婚期就定在半个月后。”
“这会不会有点仓促啊?”
也不怪蒙萌问,虽然她以前生活在现代,但是对古代婚礼的复杂程度还是有些了解的,半个月的时间,东西恐怕会准备不全。
“不仓促的,这场婚礼我已经准备了十多年了。”
林诗音的话让蒙萌的心情变得有点复杂,但她一个外人,和林诗音又不熟,无法干预她的决定。
只不过有一点儿林诗音料得很准,在接到她答应了要和龙啸云成婚的消息后,李寻欢当天就回到了李园。
然后蒙萌就在李园的待客厅见到了小李探花李寻欢,他看起来很是俊秀,身上有种浓浓的书卷气,但却并没有显得过于文气,气质很是温和,是容易让人亲近的那种人,只是此时的他看起来有些疲倦。
“蒙萌姑娘,听表妹说,你受长辈之托有东西要交给我保管。”
李寻欢这段时间里一直在青楼酒馆里徘徊,相比一直在李园里不怎么关注江湖事的林诗音和龙啸云,他是听过蒙萌的事的,知道她是萧峰的侄女,心想难道是萧峰大侠有东西要交给自己保管?
“对,是受王怜花王叔叔的嘱托,他让我将这本书交给你。”蒙萌将怜花宝鉴拿出来放到桌上。
“这是王叔叔所创的武功秘籍,他因为要出海隐居,所以托我将这本书交给你,让你帮忙寻找合适的传人。”
李寻欢虽然惊讶自己猜错了,但还是郑重地接过了怜花宝鉴。“原来蒙萌姑娘是受王前辈所托,既然前辈信任我,那我必定会好好保管。”
“那我的任务就完成了。”蒙萌做出松了一口气的样子。
这段时间一直在秦楼楚馆喝酒的李寻欢见到的都是些妩媚的青楼女子,很久没有接触过小孩儿的他看着蒙萌难免父爱爆棚,觉得她活泼可爱极了,就想让她多留在李园一段时间。
而且李寻欢觉得如果有她在,自己也可以避免这期间和表妹还有龙大哥相处会产生尴尬的情绪。
“最近家中有喜事,蒙萌姑娘若是没有急事,可以留下来参加我表妹的婚礼。”
“说是有喜事,但是从你的脸上完全看不出来有喜事的样子呢。”蒙萌看着李寻欢因为自己的话而愣住,接着又说。“我知道林姑娘是你的表妹,但也看得出来她应该是喜欢你。”
“而你应该也是喜欢她的对吧,如果真的那么舍不得,趁现在后悔还来得及。”
蒙萌的话让原本有些放松的李寻欢再次露出苦笑。“蒙萌姑娘聪敏,只是你年纪还小,等你长大了才会清楚感情这件事有时候是很复杂的,不是相互喜欢就可以在一起的。”
“这是你的决定?”蒙萌问,一双仿佛是清澈见底湖面的眼眸里印着李寻欢慎重而决绝的表情。
“这是我们两个的决定。”
那李寻欢既然这么说了,蒙萌就不劝他反悔了。
毕竟看李寻欢和林诗音这样子,要想让他俩和好,估计得费老大劲,还不敢确定保质期,毕竟感情这种事情一旦出现裂痕就难以修复,而她又不能长年累月惦记着给他俩保修的事。
而这俩都是成年人,没道理要让她一个未成年费心出力,再说了她一个未成年要忙的事情多了,为自己成为武林高手而努力,为花满楼寻找药材治眼睛,找到萧峰叔叔叙旧……她有自己的路要走,而人总是要学会为自己的选择负责的。
·
李寻欢很喜欢江湖生活,但是行走江湖,有朋友就会有敌人。林诗音想要的他们年少时那种岁月安稳的生活,但这种生活他已经给不了了,相反,因为所有人都知道李园是李寻欢的家,所以生活在李园的林诗音这些年也常常被各种事情打扰。
但他们相互喜欢,便也相互迁就着,因此李寻欢难免就会忍不住怀疑,如果等到哪一天诗音的感情在这样的生活中消磨殆尽,她会不会后悔?
但这个疑问在他们目前感情深厚的前提下也不是那么重要。
而就在这个时候,龙啸云出现了。
龙啸云对他有救命之恩,他不能眼睁睁看着他因相思而死,但也不愿意逼迫他表妹,李寻欢能想到的办法就是给龙啸云一个机会,也给林诗音一个选择的权利。
他故意让林诗音失望,是知道即使不和自己在一起,以林诗音的身份和资本她也会可以有很多选择。
“那你又为何这么不开心呢?”蒙萌看着不知道在想着什么的李寻欢问,然后不等他回过神来回答,便替他说出了答案。
“因为你还喜欢她,而你也清楚她也还喜欢你,所以不舍的同时还对那位龙啸云心存愧疚。”
被一针见血指出问题所在的李寻欢沉默了。
“你说我小,我不懂,但你的做法却一点都不像大人,既然这是你们两个人的决定,那在作出决定的时候就该学会忘记你们决定舍弃的那份喜欢,女孩子都多愁善感一些,可能需要时间,但你作为一个男人应该做出表率,在明知道她心中还对你有情的时候果决一些,不要让她再有任何留恋。
就像是腐烂的肉一样,既然决定要割掉,那何必因为怕疼而不敢动手,这样只会让腐烂的程度越来越厉害,最后整个人都坏掉,你可能觉得好像坏的是你自己所以无所谓,但你知不知道,**的腐蚀不会传染,但情感的腐蚀会,而且这一传染还不是光你们俩,那位可怜的龙啸云恐怕坏的会比你们还快,那时候你再怎么愧疚才是真的于事无补了。”
原著中也确实如此,李寻欢虽然在感情上优柔寡断,但看人却很准,早年能和龙啸云感情深厚如同亲兄弟一般,说明龙啸云之前的确是个还不错的人。
只不过有的时候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
都说李寻欢对龙啸云是真爱,但李寻欢其实是为了能让林诗音过得更好才将李园送给了龙啸云,目的是为了林诗音,却忽略了他本身的行为是对龙啸云身为丈夫能否给妻子幸福的能力的怀疑,同时也忘记了,他既然已经和林诗音分开,却又让对方依旧住在充满和自己回忆的李园,即使她有心放下,面对旧日光景,他也是如同一根鱼刺一样存在。
时时刻刻提醒他们夫妻之间还有个没法遗忘的他,让本该渐渐平淡幸福的人生如梗在咽。
龙啸云在日日怀疑自己深爱的妻子是否还惦记着旧人的情况下,心里状态出问题很正常,没有人会无缘无故黑化,不在沉默里爆发就在沉默里变态,说的就是龙啸云了。
他本是好意,却对龙啸云不公平,因为即使林诗音选择了龙啸云,但在情感上他没有把龙啸云放到和自己平等的位置上去对待。
李寻欢沉吟良久,突然笑出了声。
“你说得对,我实在是不像一个大人,也不像是一个男人。”
“多谢蒙萌姑娘的点拨,我想我明白自己该怎么做了。”
“这也不是我非要多管你们的闲事,你也别嫌我说话不好听,但我是个小孩子,就喜欢直来直去,在一起就好好在一起,决定分开就彻底分开,这样才能过得清楚明白,才活得舒服。”蒙萌叹了一口气。
“如今书我已经交给你了,该说的不该说的也都说了,至于你表妹的婚礼,我一个外人就不参加了,到时候你替我为她道一声恭喜就好了。”
被李寻欢送出李园,蒙萌也不知道李寻欢是不是真的明白了,只不过她自觉能说的都说了,接下来就是他自己的选择,她也管不了了。wWW.ΧìǔΜЬ.CǒΜ
所以说这种既深情又在不自觉间被动渣了所有人的男人实在是太矛盾了,让人爱也爱不明白,恨也恨不清楚,和李寻欢相处久了,蒙萌竟然觉得现世那个非常出名的渣男都比李寻欢通透,毕竟人家虽然渣,但却是个对自己行为有着非常客观清晰定位的人,恨也能让人恨得清楚明白。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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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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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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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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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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