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玄幻小说>祸福符>第九章 阳光雨露和春风 霜雪秋实和明月
  钟郡主的嘴角挂着一丝温柔而宽容的笑意,这个傻头傻脑的俊俏新魂误打误撞闯进了自己的轿厢,似乎是命运的垂青。经常摇头晃脑念书的哥哥常念叨一句话:“天予不取,反受其咎”,如果真是命运所赐,倒当真推拒不得。

  李正坤在胡乱猜测,钟郡主也在胡思乱想,只不过二鬼所思所想,大相径庭而已。

  钟郡主名叫钟花,是阴间罚恶司判官钟馗之妹;又是五殿阎罗大王的义妹,被封为五殿郡主。她哥哥当年进京赶考,因貌丑不中,羞愤交加,触殿而亡。

  后来,钟馗当了阴间判官,专捉恶鬼,生而啖之。因惦记尚在人间、孤苦无依的妹妹,钟馗返回家乡,现身人间,给钟花找了一个殷实良善人家风风光光地嫁了。这就是在人间流传甚广《钟馗嫁妹》的故事。

  钟花死后,钟馗将她接到判官府,为了她的幸福,想再嫁一次妹。可钟花厌倦了琐碎繁杂、营营苟苟的婚姻生活,无论钟馗介绍的是新鬼还是远魂,也不论文武美丑,她一概拒绝。后来第五殿阎君收她做了义女,封为郡主,一时之间,富鬼官魂、蹁蹁鬼少,全都蜂拥而至,求她为妻,也全都被她冷言相拒。为了不让求婚者太过难堪,下不来台,弄得钟馗那段时日天天对着上门求婚下聘的鬼又作揖又陪笑,腰都快累塌了。钟花心疼哥哥,也为避喧嚣纷扰,便离开判官府,回到家乡终南山,开府独居。

  她这次南下,是到位于中国境内两江省中部的冥都——长江之滨的鬼京平都山,去给哥哥祝寿,钟馗要过一千四百二十二岁的生日。

  千余年来,不仅钟馗以为她早已断绝婚嫁之念,连她自己也认为,做了鬼已经心如止水,不会再为了哪个鬼郎起心动念。

  直到李正坤傻傻地闯进了她的轿子。

  这个年纪轻轻的新鬼生魂,身高中等偏上,身材匀称健壮,胸肌、臂膊肌肉都很发达,由此观之,他生前不是喜欢健身,就是长期干重体力活儿。他应该是干重体力活儿,从他身上表现出来的粗野和手掌上厚厚的茧子,可作如是推断。

  钟花细细地欣赏伏在脚前的这个新鬼,他撅着臀部低着头,凸显出来的背部厚重而结实,昭示着力量,看着喜眼。

  他刚闯进来时,与她对视了几秒钟,那张脸已印在了她的脑海里。这张脸轮廓分明,年轻,五官端正匀致,生机勃发;嵌着一双澄澈明亮的大眼睛,阳光无畏,并迸发出强烈的探寻和向往之光。

  这样的体格和面部轮廓,不要说现在,就是放到她做人时所生活的唐代,那也可以算着健美男子,村妇们喜欢,贵妇们也会争相邀宠献媚。

  只不过这样美的男子,做人时沦落下层,被风霜劳苦磨砺,其光亮的特质为尘垢所蒙,犹如一块外糙内秀的璞玉,掩于风尘之中。她要擦亮他,让他发出耀眼夺目的光彩。

  钟花心里泛起一阵甜意。

  见李正坤还诚惶诚恐地趴在轿板上,钟花命他直身。他直了起来,却由趴着变成了跪着。这下气氛有些尴尬。

  李正坤想,俗话说男儿膝下有黄金,上跪天地下跪父母,我怎能跪一个陌生女人?便往后一挫,屁股坐到腿肚上,又悄悄将双脚挪了出来,姿势便变成了盘腿而坐。

  对于他的小动作,钟花当然看在眼里,对他的心思,有着千年道行的钟花自然也一望便知。她心中冷笑道:“我还没抬举你哩,就给我摆架子,要真将你招为夫婿,你还不得骑到老娘脖子上!”

  但这个念头只在她脑海里闪现了一下,就被新得宝贝的喜悦之情冲得极淡极淡了。

  她问道:“你叫什么名字?在阳间生活得如何?为何要逃离生魂圈?”她押着嗓子,尽量让声音充满柔意,免得他害怕。

  李正坤倒并不害怕,刚进轿时惊鸿一瞥,现盘腿坐着,背靠轿厢壁,疲累也得以消除,轿子微微颠颤,如大船行于弱水,心美身舒,又被她温柔对待,很快便安闲如适,细细打量自己的救命女鬼。

  这女子挽着发髻,插簪吊钿,满头珠翠,脸施重粉,冷若冰霜。李正坤也看不出她多大年纪,只觉得比他要大得多,死的时候可能四五十岁,或者六七十岁,都有可能。

  女子身材胖硕,穿着古代的衣服,最外面是一件连身裙,宽袍博袖,颜色以为红为主调。李正坤看了一阵,一头雾水,看不出这个女鬼的一丁点来历去路。他心头嘀咕:这都什么年代了,阴间还穿着这样老古董一样的衣服,汉服不象汉服,唐装不象唐装。

  其实钟花穿的就是唐装,唐代以胖为美,衣服亦以宽广为时尚。

  钟花见李正坤不回答问话,只一味盯着自己痴看,自打封为郡主以来,哪有男子敢如此无礼?便双眉一竖,轻斥道:“我问你话哩。”

  见她突然变脸,李正坤赶紧收回目光,低眉顺目,将自己的身世过往、死于何难、如何逃出,无一遗漏,全部如实告禀。最后,真心诚意感谢她的救命之恩。

  李正坤的人生短暂而平淡,死法也不离奇,他偏讲的啰哩啰嗦,头尾相连,钟花听得差点睡着了。琇書網

  自打李正坤进入轿厢,里面就越来越热。起初钟花没在意,认为一个刚死没几天的生魂,身上残留点阳气很正常,可这阳气竟越来越浓,将整个轿厢薰得如同烤厢。

  钟花热得受不了,只得将身上的长裙脱掉,露出双胸紧束的月白色内衣,两条犹如莲藕的白臂膊。李正坤起初不觉自热,此时春光满眼,立时感到浑身炙热,脸红心跳。

  他赶紧撇过脸,避看钟花。

  钟花却顽心大起,春心荡漾,忽倾身伸手,捏住了李正坤的下巴。

  李正坤一惊,回过脸来,又正好对着钟花沟深壑广的白胸,不禁又急又羞,叫道:“阿姨,你干什么?”

  钟花仍死死捏着他下巴,笑道:“一千多年了,我都快忘记男子的味道了,是你又使我想起了遥远的过去,那曾经的美好感觉。如果你从了我,不仅不会到无常殿受苦,而且会成为鬼中骄子,做个鬼上鬼。因为我是郡主。你愿意吗?”

  李正坤做人刚满二十年,虽然李世如常在他面前念叨娶老婆,村里青年男女也常拿男女之事打闹取笑,他也对之有着强烈好奇,但有过梦遗,也动过手,真刀真枪却从未见识,实属不知人事。

  不料刚做鬼没几天,就撞上了桃花运,一个成熟白祼的女鬼意欲跟他成其好事。一来他不谙风月;二来,天地良心,他压根没想过此事。因此,他切切实实被吓着了。

  他道:“阿姨,我还小,我们不合适!”有些语无伦次。

  钟花哈哈大笑:“老娘吃定你了。”

  忽然,她带着挑逗的脸色慢慢僵住,捏着他下巴的手也象被烫着了一般放了开去。

  李正坤阳气太旺,她虽有千年道行,但也离世太久,早已身若寒冰,骤然接触这阳气浓烈的身体,短时尚能承受,接触一久,便如摸锅触烙,炙烫难奈。这样的身体无法与她交融,自然难行男女之事。

  钟花收回手,一双冷冰冰的眼睛久久盯着李正坤,盯得李正坤心里直发毛,担心她一怒之下将自己一脚踹出轿外,命卫队长绑了。

  他回忆着刚才的话语和态度,觉得是不是太过激烈了点,使得她下不来台,恼羞成怒?

  他迅速在脑子里转了转,认为应该说点什么找补一下,便道:“姐——姐——”将阿姨换成姐姐,就是他思考的结果,“我初来乍到,什么都不懂,冲撞了姐姐,还请姐姐你老人家大人大量,原谅小弟的鲁莽。”

  李正坤虽喊了姐姐,话里却藏着老人家,这狡黠的小伎俩怎能瞒过千年道行的钟花,她叹道:“俗话说‘牛不喝水强摁头’,本郡主不怕你不从,可你怎么不象是这阴间冥世的鬼呢,阳气长存不去,难道说你在阳间的身躯游气尚存?”

  游气尚存,那是不是说明我还活着?李正坤喜出望外,立即将盘腿换成了跪姿。这次是自觉自愿。

  他磕头哭道:“郡主奶奶——”又改口喊奶奶了,“你老人家既知小弟可能还活着,可见道行深广,请你老人家大发慈悲,送小弟还阳,小弟到人间一定供奉你的长生牌位,时时烧香,天天上供。”

  他又喊奶奶又称小弟,不仅辈份乱套,还要给死去上千年的古人立长生牌位,纯属逻辑混乱,前言不搭后语。但作为横死未满七日,突然面对一线还阳之机,心中尚存巨大不甘的年轻后生来讲,其急迫之情又是完全合符逻辑的。

  李正坤磕头也好,哭泣求情也好,怎能打动钟花的心?到手的宝贝焉能纵脱,钟花后悔不慎点醒了他,也拿话找补:“你在阳间不过是个什么也没有的穷小子,只能傻卖力气。要是还阳回去,再活上个几十年,娶妻生子,背上家庭的负担,只能更加没日没夜地下力干活,吃更多的苦,那样的日子有什么意思?”

  李正坤不得不承认钟花的话有道理,他跟着李世如在工地上吃苦挣钱,就是为了回村里盖房娶老婆,过上出门有牵挂、回家有热汤的小日子。至于大富大贵,梦里过过瘾也就行了,他还没傻到以为真能实现的地步。

  但他毕竟才二十岁啊,人间的花花世界还没来得及逛,阳世女人温热滑腻的身子还未来得及尝,就骤然来到这既无日月,又不见星光,冰冷旷寂的阴间,与满脸暗晦的鬼魂为伴,他心中万分不甘啊!

  他想,如果能够还阳,吃苦也好,受欺凌也罢,阳光雨露和春风,霜雪秋实和明月,人间权贵总他妈剥夺不了。做鬼不着急,等再过个几十年,老子的头发也白了,牙齿也秃了,塌身弓背,满脸皱纹,再来阴间也不迟。假若那时候这个郡主还看得上我,老子就从了她!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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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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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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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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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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