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弗勒斯的衣服比她一年前看到的已经好了很多,伊薇特忍不住感叹:“魔药是个赚钱的生意。”
“那也要看买方,圣芒戈收购魔药的价格就和布莱克小姐出的价格天差地别。”西弗勒斯发出一声冷哼。
“马上就是唐克斯夫人了,”伊薇特纠正他,“所以他们才需要招大量的药剂师——要求可比治疗师低多了。”wWW.ΧìǔΜЬ.CǒΜ
他们出了快餐店,不急不慢地向剧院走去,饶有兴致地观察形形色色的麻瓜。“说到这个,”西弗勒斯眯起眼地看着她,“你似乎在家族和朋友之间选择了后者。”
伊薇特瞪了他一眼:“斯内普学长,请别说的那么严重。特拉弗斯家那一点点的利益损失,怎么比得上安多的终身幸福?何况,如果你还记得我是一个混血,就知道我母亲对这件事的态度。”
“是的,混血,”西弗勒斯用一种轻柔的语气,眼睛的刺却很锐利,“一个富有的有纯血家主庇护的混血,不是所有的混血都会像你这样幸运。”
“也不是所有巫师都有像你这样幸运,富有魔法和魔药天赋。”
“是吗,我听说,斯拉格霍恩教授不止一次在课堂上夸过你。”
“看在我母亲的面子,”伊薇特耸耸肩,“我相信我五年级的时候可熬不出收身药剂,虽然我的魔药学是O,可能擅长魔药学是混血的共性?”
她突然像是被触碰到什么开关似的开始笑,一直到走进剧院大门都没停下,西弗勒斯用看智障的表情看着她。
“恕我直言,我看不出来刚刚那句话有任何好笑的地方。我们到了。”
“抱歉,我只是突然想起来之前自学麻瓜的生物——你知道生物吧,”得到西弗勒斯肯定的点头后她继续说,“有一种说法叫杂种优势,就是不同品种杂交可以集合两方优势,按照这个理论,混血岂不是——?”伊薇特拖长声音。
“用麻瓜的理论来度量超越他们知识范围的事物,愚蠢至极……”
西弗勒斯的话还没说完,身边的女孩突然眼睛一亮,像出笼地鸟儿一样飞到一个摊位面前,还不忘拽住他的袍子把他拖过去。
海报、书签、黑色的烟斗——还有猎鹿帽!伊薇特将那顶褐色的猎鹿帽带着自己头上,对着镜子转了个圈,再拿起黑色的烟斗摆出深沉的样子。
“怎么样,怎么样?像不像福尔摩斯?”
不,看上去就像偷了父亲衣服的小女孩。西弗勒斯心想。但没等他酝酿出什么毒液,小姑娘自己先皱了眉:“太大了,不合适。”
伊薇特放下烟斗,摘下帽子准备放回桌子上,突然看见西弗勒斯身上的黑袍子,眼珠一转,踮起脚反手就把帽子扣在他头上,还顺便调整了一下才后跳一步打量着他。
“Perfect(完美)——等等你别摘呀!”看着西弗勒斯恼羞成怒地把帽子摔在摊位上,径直向入口走去,伊薇特在他身后喊。
“票在我这里!这顶帽子多少钱?”当然后半句是对摊主说的。
他是被施了夺魂咒才会答应来看戏剧,西弗勒斯坐在漆黑的剧院里,看着舞台上的福尔摩斯戴着一模一样的的猎鹿帽时心想,尤其是右边的伊薇特还像发现了宝藏似的压低身影凑在他耳朵边,一股花香味钻进他的鼻子。
“你看福尔摩斯先生,我看看演员叫什么,”伊薇特借着舞台的灯光扫视刚刚在门口接过的宣传单,“艾伦·里克曼,里克曼先生简直就像你十年后的样子!”
该死,她凑这么近干什么?而且舞台上那个夸张的演员和他像在哪?除了鹰钩鼻——
“我不觉得和一个麻瓜长得像是什么光荣的事情。”
好吧,他好像不太高兴,伊薇特讪讪地坐直了身体,在脑内搜刮有什么适合解除尴尬的:“额,我觉得福尔摩斯很帅啊——帅的人都是相似的?”丑的人各有各的丑。
然后收获了西弗勒斯一个白眼。
安多米达的婚礼近在咫尺,伊薇特定做的礼服也到了,她迫不及待地地穿着那件漂亮的浅绿色薄纱中长裙给安多米达看,却在婚礼的布置场地遇见了两个意想不到的的人。
“堂姐,你是在找伴娘还是找花童啊?”
伊薇特不去看比她高了一个头不止的西里·布莱克斯,扭头,却看见伴郎——一个刚毕业的赫奇帕奇站在泰德身边,也比她高不少。闷闷地把头转回来,伊薇特没好气地说。
“布莱克家都已经把安多姐姐逐出家族了,怎么还让你来参加婚礼?”
此言一出,连在一旁帮忙的詹姆·波特都被吸引过来了:“西里斯出走了,他现在住在我家,你不知道吗?”
她为什么知道?这话怎么还有点熟悉?伊薇特面无表情地想。看着眼前还在流汗,笑得开朗的詹姆,她却不免想到那天在树下他狂妄丑陋的样子,完全无法直视这个笑容。
大概就是传说中的人的两面性。
回到家的伊薇特走到镜子前,上上下下打量了一番,越看越觉得镜子里的小女孩像是捧着新粮裙摆的小花童。
有什么办法能让她长大一点呢?
答案不言而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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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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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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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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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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