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霍虽然是这支说是百万但实际人数远远不够的精兵总统领,但他却并不像手下的将士一样身着重甲。
相反,这位显得有些年轻的统帅,却是只穿着一身大衣。
不过在场的各位却没人觉得普通的刀剑可以伤到这位统领,即使他没有披甲。
这是三个部落的联合精兵,但最高统帅只有一人,而且还是出身比较弱势的久常部落。
光是这点,就不敢让人小看他。
散乱的长发在飘舞,几根粘着草屑的头发飘进了莫霍的嘴里。
“呸呸。”
莫霍恶狠狠的吐了口吐沫,随手把飘到额头前碍事的头发一把连根拔起,仿佛拔的不是自己头发一样。
“统帅,眼下钟煜或许已经发现不妥了,我等?”
同样骑马在莫霍旁边的副将试探着老大的意思。
“呵,没能跟钟煜打一架真是扫兴!”
莫霍还在试图吐着嘴里的头发:“我不管那么多,上面的为什么把我放到这个位置我也清楚。我不是用兵的料子,只因为我能打,所以他们才服气。
哈,都什么时候了,果然三个部落还是不能完全一心吗。
我猜如果我的意见和你的不同的话,最后被采纳的那个人大概不是我吧。”
看着莫霍意味深长的目光,副将拿则食不自然的笑了一下:“莫统领别拿末将开玩笑了……”
“行了行了,差不多得了。”
莫霍不耐烦的摆摆手:“你要是让我打架,死了我也不怕。你要是让我统领士兵,我只有一个命令,那就是冲锋!你要不要考虑下?”
“那大概还是得考虑考虑下的……”副将满脸的尴尬,这位统领不像是别人说的那种啥都不懂的战斗狂啊。
“得,你别给我耽误时间了,快点安排。
家里最勇猛的将士都在这里了,那边只剩下新兵蛋子土鸡瓦狗,绝对挡不住钟煜多长时间。
你要是喜欢继续给我扯皮,我也不介意等钟煜他们追过来,然后痛痛快快打一架,就算死了,也值了。”
莫霍说完就闭上了眼睛,不再继续开口。
副将拿则食松了一口气,即使最终决定权在自己手里,但他真的不想跟这位三大部落共同推举出来的“精神象征”发生矛盾。
眼下莫霍不像他想象的那样难说话,这让他的工作量少了不少。
但即便如此,能不能打赢,甚至输的体面一些,拿则食心里都没有数!
他们是精兵不错,但中原的兵同样很强,而且他们打的就是一个时间差,万一钟煜即时赶到,被包饺子的他们也只有败亡一条路了。
况且,部落内部也不是表面那样固若金汤,不提三个部落之间的摩擦,就提那些不赞成开战的高层。
没错,高层也不是一心,应该说一心才奇怪了,毕竟人有分歧才是正常的。
而高层一部分主和派,悲观地认为钟煜和他手下的兵无法阻挡,必要时他们甚至可以变成主降派!
要知道,如今的三个部落,曾经或多或少都有些屈服的历史,毕竟服从强者的意识无时无刻不在影响着他们。
外面强敌早已经露出嗜血的獠牙,内部却还想一分为二甚至二分更多……
拿则食揉揉额头,不再想那些糟心的是,他现在的职责,就是竭尽全力拿下胜利,相比之下结果反而不是那么重要了。
或许莫霍就是感到心累了,所以才装成这种头脑简单的样子?
拿则食感觉自己发现了真相,但他不想承认。
想点高兴的事,他们不只有这一招险棋……还有一招更险的棋!
……
战场的另一头,这是去往京城的方向。
“刺杀妇孺,真是可耻!”莫霍厌恶自己的任务,再他将领导权交给拿则食的同时,就意味着他接受了这项任务。那就是伙同眼前两个高手,来一波擒贼先擒王。
趁着前线他们制造的混乱,他们三人快马加鞭,只走小路,试图对钟煜的家人来一波偷袭。
“上面的脑子是坏掉了吗!下这种荒唐的命令!”
莫霍一边驾马狂奔,一边问候着部落高层的家人。
虽然这任务令他感到排斥,虽然高层的黑暗让他心丧若死,但他爱自己的部落,所以他选择执行命令。
可他不明白刺杀妇孺,对部落的存亡有什么关系?
莫霍和另外两人感觉到身子底下在发烫,这是身下的马在竭尽全力。
而他们身下的马,自然也不是普通的马,普通的马比不上他们三个一流高手的奔行速度!
而他们身下的马,换算以下,甚至都有着三流高手的实力!
让马修炼,即使钟煜,也还没能做到!
而他们是活在马背上的民族,他们不会教导马去学习那些文字秘籍,但他们会养马!
可即使这样,修炼出内力的马儿也是寥寥无几,而且都是那种比较极端的发展!
比如他们身下这三匹马,它们内力的作用只能提升它奔行速度,而用于战斗的话则做不到!
另外两人之一的一位高大的白发老者看着不远处莫霍阴沉的脸,以为他嫌这马跑的还是不够快。
为了防止这位莫大人的情绪影响到他们的任务,他提起一股内力,冲着不远处的莫霍大喊。
“莫大人不要这么着急,以我们的速度,完全可以及时到达目的地。再以我们三人的实力,保证结果掉钟煜的家眷!
要知道,他可是几乎把所有能拿的出来的战力都带上战场了,即使有几个好手被他留下,也不是我等的对手!”
谁在担心那个啊!
莫霍在心里翻了个白眼,喊这么长一段话也不怕呛着。
他同样喊话回答:“牛老前辈你误会了,我只是担心军中没有我这个统帅会不会有事!”
他这完全就是睁眼说瞎话了,要知道拿则食能被赐予甚至凌驾统帅的话语权,他的能力自然不必多说。
而士兵们甚至不知道他们的统帅溜走了,他们得到的消息是统帅一直在后方督战!
……
大将军府中,最小号的赤斑枪横放在桌子上,李忆正认真擦拭着怒鲨,枪械精通自然有着枪械的保养的知识。
待会儿可能有一场硬仗要打!
当然,也可能没有……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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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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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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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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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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