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这样的地方,任何一个有抱负的修者都必然要来一趟,不仅是为了寻找机缘,也是为了磨砺自己。
“谁?”一个在外围值守的黄衣喇嘛发现萧琰,警惕地扑出来厉喝。
萧琰早就发现他了,在这种地方居然还要巡值,恐怕是为了防范野兽。
他摆出一付无辜的样子道:“我是野外探险的,迷路了,能不能到你们这儿歇一歇?”
黄衣喇嘛看他衣衫齐整,背着像模像样的包,确实不像是游历的武道中人,更像是那些头脑发热的驴友,于是面色稍缓,道:“我们地方狭小,只能让你暂歇,还要守规矩,只许在外殿活动,不许乱跑乱动。”
最重要的是,他没有感受到萧琰身上有真气波动。唯一奇怪的是,如此一个普通人怎么会跑到这么深山老林的地方。
“没问题。”萧琰露出感激涕零的表情。
带一个没有威胁的普通人入庙,对黄衣喇嘛来说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这些年也遇到过不少类似的人。特别是他当年还是小喇嘛的时候,一个女人曾来过这里,还别说,这家伙的眉目和那个女人几分相像。
喇嘛庙确实不大,外殿里面供奉着萧琰不认识的神灵,他讨了点水,在靠门口的地方坐下。
黄衣喇嘛也没太理会他,自顾自地做事,偶尔瞟他一眼,看他是不是守规矩。
萧琰没有东张西望,但进门的时候就已经把里面的情形看得一清二楚,这里保持着简陋粗糙的传统风格,看起来非常落后,但也有一些现代化的东西,比如铝制水壶之类,供桌上还有一只金属手电筒。
说不上为什么,这里他明明是第一次来,却有一种莫名的熟悉感,好像曾经来过这里。
但搜遍记忆都想不出什么时候来的,在很小的时候吗?萧琰心里冒出这样的想法,但很快就否认了。
据他所知,他母亲在婚后没有离开过天都,生下他后甚至极少出门,根本不可能带他来这里。
或许是,识海深处的记忆碎片对他的影响吧,那个人或许曾经来过这里。
萧琰对那些记忆碎片有极深的戒心,轻易不愿意放它们出来,就是怕它们会在不知不觉中影响他的心智。
“你叫什么名字?”黄衣喇嘛跑过来,递了一块干硬的馕饼给他。
“谢谢,我叫夏琰。”萧琰机智地用了母姓,主要是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天知道这里的人会不会知道数千里外的事情,万一知道的话陡增麻烦。再说夏琰这名字也还行,跟母亲姓又不丢脸。
“你接下来准备去哪?”黄衣喇嘛貌似漫不经心地问。
“对了,你知道落叶谷怎么走吗?听说那里的风景非常特别,我想去拍几张照片,到时候要是卖出好价钱,我给你们捐钱,让你们改善生活!”萧琰有些兴奋起来。
“落叶谷?”黄衣喇嘛皱了皱眉,很显然他没听说过这个地方,或者说以他的层次还接触不到这些隐蔽的地方。
萧琰一眼就能看出他不过是元境大成,是极普通的修者,但这家伙心境平和,有一种出尘的意味,倒也不可小觑。
目前没能探查到他有精神力波动,但这种事情很难说,武道境界和精神力境界是完全不同的领域,武道境界容易看出来,但精神力境界是很难判断了,只要对方不暴露,几乎是没法准确捕捉到的。
不要小看任何一个,尤其是能在这里扎根的人,他们肯定都有一些特殊的机缘。
萧琰很自信,但从不轻敌,除非是那些把脸伸到他面前找打的品种,像郁天一之流,他才会用最轻蔑的态度对待。
“我听一个前辈说,他有一次误打误撞发现它,可惜当时照相机坏了,没能拍照,后来找了几次没能找到,被他视为终生遗憾,你要是有落叶谷的线索,请一定要告诉我,我保证会有重谢!”萧琰非常诚恳地道。
“为什么要拍照?”黄衣喇嘛有些不理解地皱起眉头,“神灵之所,不希望被打扰。”
“美好的东西应该被分享,神是最仁慈最大度的,神肯定不会藏私,也肯定愿意把最美好的东西分享给世人。”萧琰用他的话反驳。
黄衣喇嘛张了张嘴,发现这小子还挺能说的,貌似说的还挺有道理。
至于神到底怎么想的,只有神有发言权,或者通灵的上德大师有发言权,黄衣喇嘛不敢妄自揣测神的意愿。
“可是神灵之所不容亵渎,我劝你还是不要在这里乱闯,容易触犯禁忌。”黄衣喇嘛认真地劝道。
“嗯,你放心,我来之前认真学习了这里的风俗习惯,不会做蠢事的。”萧琰笑笑。
看到他一付人畜无害的样子,黄衣喇嘛好笑地摇摇头,没有再多说什么。连他都不敢去那些荒郊野外,这个普通人真是无知者无畏,他能活到现在真是侥幸。
但人各有命,他愿意去送死是他自己的事,别人管不了。
每年都有人在这里失踪或死掉,多一个他也不多,也许这就是他的宿命吧。
就在黄衣喇嘛对萧琰心生感慨的时候,萧琰却僵住了,他看到了不可思议的东西。
那是一只挂在经筒旁的小小香囊,造型有着典型的大夏特征,绝非西域之物。
这不是最奇怪的,最奇怪的是萧琰从香囊上嗅到了熟悉的气息,令他心跳加速,一阵阵热血往头上涌。
香囊上有和血脉相连的气息,尽管非常微弱,但萧琰可以确定不是错觉,这只香囊一定和他的母亲有关。
“大师,这只香囊挺好看的。”萧琰不动声色地将话题引过去。
“哦,这是很多年前一位女施主留下来的,那时我还是个刚出家的小喇嘛。”黄衣喇嘛的脸上露出追忆的神色。
他说的轻描淡写,但听在萧琰耳中却不亚于一道惊雷,母亲来过这里?
按时间推算的话是在他出生之前,或许那时她还没有嫁到萧家,然而她一个年轻女孩来这里做什么?
萧琰感到脑袋一阵阵地发懵。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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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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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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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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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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