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春莺来信>第 23 章 第 23 章
  码头离酒店车程大半个小时,两人先去楼下海鲜餐厅吃了午饭,这边的鱼和虾贝都是早上从海里捕捞上来的,新鲜肥美,价格还便宜。

  宋莺满足得吃了两大盘,身前堆着高高的壳,她摘掉一次性手套,打了个小小的嗝。

  面前的人陷在宽大椅子里,饱腹后目光有点呆滞,白白净净的一张脸,动作却有点粗鲁,丝毫不顾及自己女孩子的形象。

  林宋羡也不知怎么,就突然笑出声,被宋莺发现了,她羞恼地瞪过来。

  “有那么好笑的吗?”

  “没有啊。”他手抵唇轻咳一声掩去嘴角笑意,正色道。

  宋莺一拳像是打在了棉花上,腮帮子微鼓着,自己在那生闷气。

  “真的没有在笑你。”林宋羡想不到女生还是会在乎自己形象的,见状立刻在脑中搜寻着补救办法。

  “我只是觉得你那样很可爱。”他模样诚恳,眼睛盯着她还郑重地点了点头,补充。

  “真的。”

  宋莺有点不自然了,没想到这种话还能从林宋羡嘴里说出来,她轻轻哼了声,学着林宋羡之前在电梯里的样子。

  “你已经不单纯了,林宋羡。”

  “?”

  “你学会拍马屁了。”

  “.........”

  下午上岛的人不多,码头陈旧,靠海的岸边并排停着几只渔船,桅杆纷杂交错,偶尔可以看见船上人影。

  售票窗口前排了零星两道身影,林宋羡很快拿着两张船票过来,港口空荡,还没有客轮进站,大屿岛的游客流量不大,每半个小时才有一趟船过来。

  岛上没有住宿,一般都是当天来回,两人行李都放在了酒店,一身轻松,宋莺好奇地在附近打量转着,看到了卖小吃的路边摊。

  估计是当地居民为了赚点零花,除了吃食外还有不少手工纪念品,宋莺对这些的兴趣没有吃的大,她买了两份蛤蜊煎,兴冲冲拿回来给林宋羡。

  “你快尝尝这个,好香。”

  她坐在椅子上,捧着纸盒,手里拿着一次性木筷吃得津津有味,那份蛤蜊煎不一会就被她消灭得干干净净。

  林宋羡这才慢吞吞拆开筷子动手,同时不忘评价。

  “宋莺,你是真的很能吃。”

  “......”宋莺默了默,擦掉嘴上的油,“我还在长身体。”

  “你说的有道理。”林宋羡说着,把自己盒里的蛤蜊煎分了一半给她,真诚嘱咐,“小孩子长身体的时候营养要跟上,多吃点。”

  宋莺憋屈,半响,才反驳出一句,“林宋羡,你只比我大了几个月而已。”

  “哦,所以...”他侧目看她,眼里溢出一丝若有似无的笑。

  “你要叫我哥哥吗?”

  “.........”太不要脸了。

  宋莺筷子用力戳着盒中蛤蜊煎,再度气得鼓起了腮帮子。

  客轮停靠岸边,工作人员通知游客可以检票上船。

  海水浮动,脚下船身微微晃荡,内里面积不大,几个仅有的座位很快被人占满,林宋羡反应比较快,在最后排找到了两个空位。

  阳光最浓烈的时候,海上没有任何遮挡,燥热又被猛烈潮湿的海风吹得所剩无几,鼻息间只剩下海水的湿咸。

  窗外是一望无际的海面,碧空如洗,海鸥在上头盘旋,遥遥可以看见几座海岛的身影。

  景色不是一成不变的,在还没来得及欣赏完全部,船已经上岸,远远遥望着的岛屿近距离出现在他们眼前。

  人陆陆续续下来,路边有指示牌,岛不大,徒步绕一圈也只要几个小时,中途有几个适合观景的地点,被路标备注了出来。

  轮船呜咽一声,晃晃悠悠,再次从港口离开,驶向远方。

  留在原地的人开始零散往前走,林宋羡研究了几眼路边的蓝色指示牌,大手一挥。

  “我们往那走。”他指的是和游客截然相反的方向,所有人都顺时针走向了右边路口,而林宋羡手指的正是左边,只有几个孤零零的小摊立在那儿。

  大少爷下了指令,宋莺只有服从的份,她拖着步子走在他后头,两人沿着这条路慢慢前往岛内。

  海水拍打着礁石,发出哗啦声响。大屿岛几乎保留了原始形貌,风景很秀丽,他们走在路上,一边是山,一边是海,风微微吹拂,除了太阳大了点,几乎可以称得上是享受。

  没多久,宋莺白皙的脸上就轻微泛红。

  前头有一些卖遮阳帽拖鞋的摊贩,林宋羡目光顿住,拉着她走了过去。

  “老板,这个怎么卖?”他拿的是一顶米白色编织草帽,上面还用细丝带系了一个蝴蝶结,很少女心,很好看。

  “五十,这个帽子很漂亮的,小姑娘戴着肯定好看。”老板估计是附近渔民,脸晒得黝黑,讲话却热络豪爽。

  林宋羡把手里帽子往宋莺头上一戴,女孩脸顿时被遮在阴影里,她神情有点茫然,睁着乌黑的眸子看他,小巧的脸庞被宽大帽檐映衬得更为精致,像个不谙世事的小少女。

  他当即拿出手机付款。

  “付了,你收一下。”

  林宋羡在那里同老板交涉,宋莺视线却落在地上摆着的一堆拖鞋里,花花绿绿中,有一双黄色小雏菊十分特别,草鞋底的夹板拖,上面是一朵朵黄色小花,簇拥在一起灿烂绽放,好像是一张张笑脸。

  林宋羡付完钱,看到旁边宋莺紧盯着一处的视线,他顺着看过去,了然,“喜欢?”

  “好看。”宋莺抬起脸冲他点头,林宋羡二话不说,直接让老板拿出来付钱。

  “试一下合不合适?”鞋子被放到宋莺跟前,她脱下脚上帆布鞋,小心翼翼踩了上去。

  尺码刚刚合适,不大不小。

  女生的脚白得晃眼,露出来的脚趾头圆润饱满,在人目光注视下,不安分地动着。

  宋莺想收回去。

  “刚刚好。”她说着,要脱下来。

  “待会要去海边,你要不要干脆穿着。”林宋羡神色自然地提出建议,宋莺想了想,采纳了。

  “好像也是,而且穿着凉鞋好凉快。”

  老板拿了个袋子给她把帆布鞋装进去,宋莺提在手里晃晃悠悠的,她穿着短裤上衣,宽松裤管下露出一双笔直白瘦的腿,大草帽,脚踩一双拖鞋,比起旁边穿戴整齐的林宋羡更像是来度假的。

  路上,还顺手买了根本地自做的酸奶冰棍。

  岛上干净整洁,树木茂盛,靠海的地方修着栈道,风光无限,一路往前,就是上山的小径。

  石板做的台阶,弯弯绕绕,偶尔可以遇见两个返程的游客,大部分时候,是安静的山林和底下蔚蓝壮阔的海面。

  走到最高点,是一处山顶平台,上面有块很大的石头,可以俯瞰整座小岛,周围被一望无际的海水包裹,更远处,隐约看见城市的轮廓。

  林宋羡坐在石头上,双手撑着凹凸不平的石面,身体微微往后仰,闭上眼。

  风很大,卷起他的头发,少年面容盛着光,安详美好。

  “这里是你想要看到的海吗?”宋莺盘腿坐在他身旁,出声问,林宋羡睫毛动了动,睁眼看她。

  “我想应该是了。”他伸出手,比出一个镜头取景的方框,举在眼前。

  “这个角度,和我在明信片上看到的那张照片一模一样。”

  “号称大屿湾是最美的海。”

  “确实是很美。”宋莺突然想到什么,从小包里拿出手机,在两人面前举高。

  “林宋羡,我们拍张照吧。”

  “嗯?”他茫然抬起脸,顺着她的手看向镜头,还没来得极反应,就听见咔嚓一声。

  画面定格,两张年轻的脸庞靠在一起,宋莺比着一个剪刀手,笑意盈满眉眼,旁边林宋羡面容有几分懵懂,黑眸中是微微错愕。琇書蛧

  他们身后,是浩瀚无垠的大海和碧蓝的天,阳光灿烂得惊人,照片里干干净净的,藏不下一丝阴霾。

  往下走已经傍晚,山脚处有一片未经开发的海湾,沙滩平坦开阔,礁石遍布,是欣赏日落的绝佳地点。

  两人抵达时游人已经所剩无几,火红的夕阳染红了大片海面,辽阔安静,潮水时涨时退,哗啦的拍打声也显得温顺柔和。

  这一幕壮丽直观,海水近在咫尺,宋莺心中不禁涌起冲动,张开手,往大海奔去,脚趾头很快被卷上来的浪潮打湿,温温润润,她踩着柔软的沙子嬉戏,开心地眯起眼睛。

  “好凉。”她嘴上叫道,确是一点也舍不得抽出脚,埋在水里往前走,时不时停下来翻找着贝壳。

  “宋莺,你上来看看。”林宋羡似乎总喜欢到高处,他不知何时站在一块黑色大礁石上,朝她招手。

  那边海浪湍急,每一下都狠狠拍着礁石壁,打出泛白浪花。礁石高大粗糙,宋莺小心翼翼往上爬,林宋羡拉住她,扶着她上来。

  远处日落看得更为真切,橘红色的余晖在夜幕降临下有种惊心动魄的美丽,宋莺看怔了眼,迟迟未曾回神。

  两人并肩站着,目视着那光芒一点点变弱消散,晚霞依旧铺天盖地占据着这片海面,落在脸上的温度却逐渐失去热量,温和得像失去攻击的小孩。

  光明最终快要被即将没上来的黑夜取代。

  林宋羡转头,对宋莺说:“走吧,我们该回去了。”

  “好吧。”她有点恋恋不舍,“我有点儿舍不得这里。”

  林宋羡已经轻而易举下了这块大礁石,站在更小一块的石头上朝她伸出手,宋莺把手搭上去,踩着鞋子小心往下走挪。

  夹板拖鞋被她先前打湿了,表面湿滑,礁石底端有青色苔藓,极易摔倒。宋莺提起了十分注意力,在跳下去时还是不慎打滑,林宋羡眼疾手快扶住了她避免摔倒,脚踝却轻轻一折,她踩着的拖鞋掉了下去。

  “啊——我的鞋子。”痛楚伴随着突然而来的变故,宋莺痛苦叫道,林宋羡不假思索往下跳,朝她那只卷进了海水中的拖鞋跑去。

  一个浪头重重迎面打来,他被浇得湿了半边身子,鞋子却在翻滚中越飘越远,宋莺连忙叫住他。

  “别追了,你赶紧上来。”

  两人回到岸上,宋莺才发现自己脚似乎受伤了,稍微走动脚踝处便是一阵酸痛袭来,林宋羡蹲在她脚边研究了半天,最后面色凝重。

  “估计是崴到了。”

  他半蹲在她面前,示意宋莺上来。

  “走吧,我背你。”

  天色已经不早了,宋莺没有矫情,直接趴了上去,林宋羡身上是湿漉漉的,把她衣服布料打湿。

  宋莺搂着他脖子,轻轻道歉,“对不起啊,都是我不小心。”

  “那我也对不起,非要站在石头上看日落。”

  林宋羡侧脸镇静,稳稳地托着她往前走,他手里还拎着宋莺的一双鞋子,脚步沉着。

  两人身影交织在一块,在沙滩上慢慢移动,金色余晖下,男生背着那个女孩,一点点朝远方走去,背影拉成一道长长的影子,紧密相连。

  走到码头,天边最后一丝夕阳摇摇欲坠即将湮灭,先前来时路边的摊贩早已消失得无影无踪,路上不见任何一个游人,整座岛寂静空旷,只余海浪风声,树影婆娑。

  下山时不觉得有什么,那边偏僻,本就少有人影,现在来到了港口处依旧如此,宋莺心中涌起一阵不好的预感。

  林宋羡背着她走到先前下船的地点,远方海水一望无际,没有边缘。

  岸边空荡荡,水面漂浮着几个黑色轮胎,风一吹,在上头轻轻晃动,整片海面看起来风平浪静,却又静得可怕。

  宋莺想起什么,转头看向林宋羡,咽了咽喉咙问,“这里回去的船最晚是什么时候?”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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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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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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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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