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微微笑了笑,心里有那么一丝羡慕。
“……假惺惺,你要真这么关心你妹妹,逢年过节的时候记得给我包个最大的红包……”
秦星哼哼唧唧地挂断电话,见罗嫚正盯着自己,便笑嘻嘻地解释了两句,“是我哥。一两个月想起来了才问候一句,有时候我都以为他死了。”
罗嫚觉得这话不吉利,立马帮她呸呸两声,“大星,这种话不要乱说,不吉利。”
秦星先是一愣,随即哈哈大笑,“嫚嫚,原来你是个小迷信啊,难怪堂堂罗大学霸这么快就接受可可的身份了。”
罗嫚:……
“放心吧嫚嫚,我哥命硬得很,别人咒不死的。要是能咒死,他早不知道死多少回了。”
罗嫚听完还是皱着眉,严肃认真地告诉她不要乱说,搞得秦星都觉得自己是犯了什么滔天大罪一样。
后来某一次,秦星见到她哥秦骏豪的时候,想起这事儿就顺便提了一嘴。
秦骏豪瞥她一眼,继续把弄手里的器械,随口说了一句,“她那样的才像个亲妹妹,你像个假的。”
秦星生气地反驳:“我是假妹妹的话,你也是假哥哥!信不信我喊别人叫哥,不认你了?”
秦骏豪嘴角一弯,眼睛一眯,露出了他标准的假面笑容,特像一只狐狸,“你不认,有的是别人认,你看你哪有个女孩儿的样子,当我弟弟还差不多。”
秦星差点儿被气哭。
她作为一个小美人,也是很有尊严的好么?
不能因为她性格强了点儿,就直接让她变性吧?
这是赤裸裸的侮辱,侮辱!
不过,如果让秦星选择重新投胎的话,她的确挺想投成男人。
做女人太麻烦,生孩子这种遭罪的事情就不说了,光是每个月一次的大姨妈就能让人烦死。
她还好,来姨妈的时候不会痛,像一些女生,譬如嫚嫚,那就就悲催了。
每次来大姨妈,嫚嫚都要痛上那么一会会儿,最严重的那一次,她的脸都白了。
相反,男人多自在舒坦啊,顶多就是在挣钱养家这一点上有压力。
所以秦星从小就叛逆,不想当什么大家闺秀,一心想当假小子。
她总想,如果她妈把她生成个男孩子多好,这样她就能跟她哥一起去部队历练,混的好了肯定不比老爸差,说不准她能成为最年轻的司令。
正因为秦星这性格,秦骏豪下意识把她当弟弟,小时候没少带着她在泥土地里打滚儿。
兄妹俩一开始因此结下了深厚的革命友谊,但后来随着两人越长越大,相处模式就变成了现在的互怼。
狗比哥哥秦骏豪从来不知怜惜为何物,也从不口下留人,秦星跟他互怼很少能怼赢。
虽然兄妹俩一个在军区,一个忙于学习,见面的次数越来越少,但秦星有两个牛逼哄哄的朋友,一个是超级大学霸,一个是小天师,她难免就会炫耀上那么几句。
所以她自己没有意识到,在她哥面前,她已经提到过好几次可可和嫚嫚了。
秦骏豪通过秦星的只言片语,已经大致描摹出秦星这两个好友的轮廓,性格也有了初步的了解。
不过,他对妹妹交什么朋友并没有多大兴趣。
他这妹妹看着聪明,实则缺根筋,有时候很容易受人蒙蔽,所以他觉得,秦星口中的十分好,现实中大概只有五六分。
直到后来,他在秦家的一次家族聚会上见到了那位小妹妹。
小妹妹规规矩矩地坐在那里,该安静时安静,该大方时大方,见了秦家这一群长辈,竟也丝毫不怯场。
他突然就想,嗯,秦星总算聪明了一次,交了个不错的朋友。
……
罗嫚有些懵,她今天一大早来秦叔家,是怕可可一个人在家孤单,才过来陪她,但大星说什么?
要带她和可可一起去秦家家宴?
而秦叔这么正经严肃的人,对于这么不靠谱的建议,居然一口就答应了。
罗嫚看了看眼盲的可可,皱眉。
她早就知道,干可可这一行的,风险太大,这次不过几天不见,可可就遭人暗算双目失明。
好在可可拍着胸脯有办法治好,她和大星才放下了心。
现在,可可目不能视,她又是个实打实的外人,她们两个去秦家的家宴是不是不太合适?
可可好歹是秦叔的女朋友,即便这次不打算公布,那也是半个秦家人,她的话,就尴尬了。
哪有好朋友去参加对方家宴的?
不过,在这件事上,几人没有询问罗嫚的意见,直接就敲定下来了。
没人权的罗嫚:……
想到秦家那家世,罗嫚下意识地看了一眼自己今天的穿着。
在学校的时候大家都穿学生制服,但今天是周末,她换了常服——
高腰牛仔裤加天蓝色的纯色t恤。
高腰牛仔裤的款式很时髦,把腰形掐得很紧,显得一双腿十分修长。
这身衣服是她跟可可大星一起逛街时买的,要不是那个时候她刚好逛街逛累了,大星和可可又一个劲儿地说好看,她坚决不会买这种风格的衣服。
她总觉得,这一身,看起来不是那么高中生。
早知道今天要去秦家,罗嫚说什么也不会穿这一身,穿学生制服都比穿这一身好。
罗嫚莫名地有些紧张。
思虑再三,她还是询问了大星的意见,结果得到了大星的无情嘲笑。
“圈子里那些小姐,比我还小的,穿的一个比一个性感。请问你是露胸了还是露背了?不就是勾了个腰肢儿出来,你怕个什么?”
“你以为我秦家老宅喝的是燕窝,用的是刀叉,还要教习嬷嬷专门教规矩?那些生来富贵的,谁家里往上个三四代不是小户小家?”ωωω.χΙυΜЬ.Cǒm
为了缓解罗嫚的紧张,秦星还提到家宴上有很多同辈人,什么堂哥堂姐啦,甚至说起了自己的损哥秦骏豪。
在陌生人面前,秦星会给亲哥一丢丢面子,但嫚嫚是好朋友么,无所谓。
“……我跟你说,我哥这人有两张面孔,一张正气严肃脸,一张笑面脸,特别阴,他不笑的时候,他那些小兵都嬉皮笑脸的,可他一笑,那些人反而不敢笑了,因为他一笑,就肯定是在算计什么,准没好事……”
罗嫚也不是第一次听秦星提起自己的哥哥,但以前都是简单提一两句,不像现在这样,一个劲儿地在背地里嫌弃他。
她听着听着,突然就不紧张了,觉得大星这哥哥挺有意思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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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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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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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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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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