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叔,你命中缺我>第1114章 嫚豪篇,童年
  六岁以前,罗嫚是个小公主,家里虽不算多富裕,但至少不愁吃穿,爸爸妈妈都把她捧在手心里疼,镇子上别家小孩都没有的洋娃娃,她有好几个。

  直到六岁那年,妈妈去参加了十年之约的高中同学聚会。

  在同学会上,她见了很多老同学,受到了很大的打击。

  以前成绩比她差长得比她平庸的女同学混得都比她好,而那些男生许多也自己开了厂子,当起了大老板,其中一个还是学生时代追她追了整整两年的男生。

  那个时候男生学习并不好,但追人却很有韧劲儿,后来他正是凭着自己的大胆和这股子韧劲儿从了商,混成了他们里面最风光的人。

  从那天回来后,妈妈就变了。

  她的心变大变野了,她不再安逸于现在这种平庸的生活,想要去外面闯荡。

  可是爸爸却舍不得这片土地,他不愿意跟妻子一起出去闯荡,他觉得钱够用就好,没必要当什么人上人。

  可她的妈妈深埋的野心全被激发了出来,她不甘平凡。

  两人僵持了很久,美满和气的家庭开始出现争吵声,而且一次比一次大。

  爸爸总以为自己的妻子只是在闹小脾气,并没有当回事,但年幼的罗嫚却敏感地感觉到了妈妈的不对劲儿,所以她每天都很听话,尽量不给两人添麻烦。

  有时候,妈妈会趁爸爸不在的时候抱着小罗嫚默默地流泪,说一些她那时还不太懂的话。

  小罗嫚不知道该怎么办,只能每天都变得更优秀一点儿。

  她会背着小手,在爸爸妈妈摇头晃脑地背唐诗宋词,还做一些高年级才会做的算术题。

  每当这个时候,郁郁寡欢的妈妈会高兴地揉揉她的头,夸她聪明。

  可是,这么努力的小罗嫚还是没能留住自己的妈妈。

  在她七岁那年,妈妈离家出走了。

  谁也没想到,不久前,这个女人才给自己女儿过了一个热热闹闹的生日,却在转眼间,说走就走。

  她留下了一张签过字的离婚协议书,从那天之后,再也没有回来。

  据说,她跟那个当了老板的老同学走了。

  小罗嫚不明白,所以总是问爸爸,问他妈妈为什么还不回来。

  爸爸一开始会解释,说妈妈只是生气离家出走,很快就会回来。

  可是后来,随着一天天过去,那个女人渺无音讯,她的爸爸变得越来越消沉,再也没有回答过小罗嫚的问题。

  小罗嫚许久见不到妈妈,终于忍不住哭了,哭着问爸爸要妈妈。

  哭闹的小罗嫚被暴躁的爸爸扇了一巴掌,直接扇懵了。

  “哭哭哭,就知道哭,你哭死,那个狠心的女人也不会回来了!她跟人跑了,跟野男人跑了——”向来脾气好的爸爸朝她怒吼,吓得小罗嫚不敢哭了,只是一下一下打着嗝儿。

  好像一夜之间,和蔼可亲的爸爸和漂亮温柔的妈妈都离她远去了。

  爸爸在消沉了一段时间后重新振作,被刺激得有了事业心。

  他还是没有离开落后的小镇子,只是辞了铁饭碗的工作,向亲朋好友接了一笔钱开始包地皮种东西。

  果树、药草……什么挣钱种什么。

  后来他的生意越做越大,混成了个小老板。

  忙碌的爸爸经常早出晚归,似乎忘了家里还有个女儿。

  小罗嫚学会了自己做饭,每天还会做好饭等爸爸回来。

  爸爸有时候会夸她一句,可有时候,他的目光却很冷漠。

  小罗嫚渐渐接受了妈妈不在的事实,她不敢再问爸爸,只是每天晚上抱着妈妈买的洋娃娃偷偷流眼泪。

  没多久,爸爸再婚了,娶了一个很漂亮的阿姨。

  爸爸脸上的笑容比以前多了些。

  小罗嫚看到开心的爸爸,自己也觉得开心,但是她很快就发现,爸爸留给她的关爱更少了。

  一年后,王阿姨生了个弟弟。

  她很喜欢弟弟,想抱他,可是每当她靠近,阿姨就会立即把弟弟抱走。

  后来,罗嫚明白了,王阿姨不喜欢她靠近弟弟。

  阿姨也不喜欢她。

  她看着爸爸和阿姨争抢着抱弟弟,脸上笑靥如花,三个人同框,幸福极了。

  而她孤零零地站在一边,没人关心。

  罗嫚开始拼命地学习,因为只有每次拿到耀眼的成绩单时,爸爸落在她身上的目光才会多一些,而阿姨也会跟着夸几句,那个时候她会有种自己是被关爱着的错觉。

  等到她长大一些之后,她渐渐明白了很多道理,不再把学习当成博关注的东西,她喜欢上了学习。

  当自己全身心地投入学习中时,她会收获别样的快乐,也会忘记很多烦恼。

  罗嫚再也没有尝试着融入这个家庭。

  其实比起大多数不幸的孩子,她已经很幸运了,至少她吃得饱穿得暖,在这点上,父亲和后妈都没有刻意亏待她。

  后妈并不是童话小说中的那些恶毒后母,她顶多是在人前装出一副慈母的模样,没人的时候再变得冷淡。xǐυmь.℃òm

  罗嫚也不再奢求那一份父爱,自从她的生母跟人跑了之后,她就明白,她不再是父亲的小公主了。

  她的存在对父亲来说,是嘲笑和屈辱,随时提醒着他那段窝囊的过往。

  曾经有多爱,现在这个男人就有多恨。

  她慢慢习惯了这样的生活,但偶尔夜深人静的时候,也会梦到一些过去的事情。

  他们一家三口围坐在一起,爸爸妈妈还很恩爱,而她听话懂事,是家里的小公主。

  看到别的小孩儿有一个疼爱自己的哥哥姐姐,她会一脸天真地问妈妈:“妈妈妈妈,你能不能再给我生一个哥哥啊?姐姐也行。”

  那个时候,爸爸妈妈就会哈哈大笑。

  梦有多温暖,现实就有多冷漠。

  罗嫚明白,这样的日子永远都回不来了。

  她每天沉浸在学习中,两耳不闻窗外事,哪怕有人在背后嚼舌根,说她的母亲跟野男人跑了,她现在有了后妈,可怜极了,她也当做没有听见。

  很难听,但是她不知道该如何理论。

  她们说的,好像是事实。

  她的妈妈的确是跟人跑了,抛弃了她和父亲。

  到后来,她考了市里最好的初中,远离了那个小镇,初中就开始住校,耳根子也跟着清静了许多。

  再后来,她以全省第一的成绩被保送进了帝都的跃华贵族中学,学杂费全免,还有很多生活补贴。

  她进入了一个全新的环境,好像有了一个新的开始。

  但又好像,什么都没变,只是换了个地方学习而已。

  直到后来,她认识了秦星,认识了苏可可,平静如水的生活才渐渐有了波澜。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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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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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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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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