厉鬼以为自己会看到一个血肉模糊的女鬼,可是,不是。
他怔怔地看着她,看痴了。
旗袍女鬼抬头望向这边,眸子平静,声音也很平静,唤了他一声,“阿毅……”
厉鬼听到这一声“阿毅”,浑身颤抖,无法自已。
“珑儿,珑儿……”他捂住脸,表情似喜似悲,最后混杂在一起,看起来竟有些扭曲。
“阿毅,这么多年了,别再折磨我,也别再折磨你自己了。”女人轻声道。
两百年了,还不够吗?
她看着他一天天越来越疯狂,变成了一个怪物,她很难过,但她生前都改变不了什么,死后又能改变什么呢?
叫做阿毅的厉鬼眼里的茫然和痴迷陡然消失,被蚀骨的恨意代替,“不可能,永远不可能!你这个下贱的肮脏的女人!我恨你,我恨你!”
……
两百年前的筝笼村还叫灯笼村,是一个很富裕的小村。
小村里的村民世代做灯笼,他们做的灯笼远销各地,十分有名。尤其坐落在山顶上的这户韩家,韩家能做出一种玲珑剔透、触感极佳的灯笼,千金难求。
那时,十六岁的余月珑跟着母亲来这边避难,认识了当时十七岁的韩毅。
两人一见钟情。
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他们的初见就是这样一首诗。
余月珑的母亲带着她,一个人很辛苦,加上旧疾发作,不到一年就去世了。
母亲去世后,余月珑一人孤苦伶仃,无处可去,去了韩家做长工。
当初一个回首便已记在了心上,如今同处一个屋檐,更是日久生情。
一见钟情加日久生情。
那时的韩毅爱惨了余月珑。
后来,他拉着余月珑跪在父亲面前,求他成全。
韩家是村子里的大户,按照当时门当户对的习俗,余月珑是不可能嫁过来的,顶多做姨太太,可是当时的韩父只是露出一个十分古怪的笑容,便欣然答应了。
韩毅迫不及待地跟心爱的女人结了婚,他们一起做灯笼,一起绘制灯笼画,他们一起度过了人生中最美好的一段岁月。
每个夜晚,他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抚摸爱妻的身体,亲吻她身上的每一寸肌肤,与她抵死缠绵,听她那动听的嗓音喑哑着一声声地叫他“阿毅”。
骨子里,他就有一种肌肤癖,他喜欢爱妻的这一身冰肌玉肤,这让他无比着迷。
年轻单纯的韩毅从未想过,祖传的那千金难求的灯笼竟是那样做出来的!
在他二十岁生日那天,韩父将他带去一间密室,用气息尚存的丫鬟来做实例,给他从头到尾演示了一遍。
韩父做这种事情的时候,脸上竟带着愉悦的表情,甚至还哼着小曲。
可是韩毅吓坏了,他骂他是杀人狂魔,骂他疯了。
这项祖传的工艺,韩毅打死不学。
韩父生气了,那一晚,用阴测测的目光盯着儿子看了很久。
他说:“这是我们老韩家祖传的工艺,你必须学。孩子,你会爱上它的,当年我也很厌恶,可是现在,我很享受,咱们韩家流着的血液会告诉你,你爱它,胜过爱这世上任何一个东西。”
韩毅当然不信,就算真有什么血液遗传,他也绝不会做这种丧心病狂的事情!
可是后来,事情的发展超乎了他的承受能力。
他看到自己疼到心尖上的女人……像无数次取悦他一样取悦别的男人。
他愤怒到吐血,曾经美好干净的女人变成了他最唾弃的人。
那一晚,他的信念塌了,血液里有什么东西在蠢蠢欲动。
为什么要背叛他,他对她那么好,那么好……
怎么样才能不背叛呢,对,将她做成照明的灯笼,将她的灵魂困在灯笼里。
这样,她就永远不会背叛他了。
这个念头变得越来越清晰。
最后。他还是忍住了。
或许这其中有什么误会,他想再给她一次机会。
不曾想到,第二天,她跟个没事人似的跟他打招呼,亲人地叫他阿毅,脸上没有半分背叛他的羞愧!
他开始沉迷于做灯笼,对她越来越冷淡。
韩父第二次问他的时候,他依旧拒绝。
随后那个女人竟愈发肆无忌惮了。
她一面对他浓情蜜意,一边却继续背叛着他!
那一夜是七夕,他做了一盏她最喜欢的兔子灯笼,想给彼此最后一次机会。
他想告诉她,他不介意,只要她知错能改,之前的背叛他可以忘掉。然后,他们两个搬离这儿,找个没人的地方重新开始。
可是,他的兔子灯笼最终还是没能送出去。
七夕的那天晚上,她没有赴约,她又跟那个男人厮混在了一起。
他一个人提着兔子灯笼在外面坐了很久,最后,他亲手烧掉了它,就像烧掉了曾经犯过的傻。
愤怒达到顶点,韩毅心里那根弦终于断了。Χiυmъ.cοΜ
他破门而入,双眼发红地看着他们。
“我早就跟你说过,这天下就没有什么真感情,尤其是女人,千万不要当真……”这是那个男人的话。
那一晚,他羞辱凌虐了余月珑,彻彻底底对这个女人死心。
世上的女人都不是什么好东西,都是供人把玩的玩意儿!
然后,他颤抖着双手,在韩父的指导下,完成了自己人生中真正意义上的第一盏灯笼。
可是,他失去了最爱的人啊,他恨韩父,所以他也杀了他。
余月珑不是个好东西,那男人也不是好东西,都该死!
他成了韩家的新老爷,性格变得越来越乖张孤僻,也越来越痴迷于祖传的这项手艺,手上的人命也越来越多。
在他这项手艺登峰造极的时候,他的罪行也暴露了。
他按照祖传的秘法自戕而死,死后变成了厉鬼,用厉鬼之躯杀的第一个人就是忠心于韩家的管家,把管家变成了自己的傀儡,让他为自己做事。
他对余月珑始终有着不可磨灭的恨意,所以他将她的灯笼高挂在院中,让她亲眼看着他如何疼爱其他女鬼,如何极尽温柔,而她只能龟缩在那小小的空间里,为自己曾经的背叛后悔!
可是,不管他怎么刺激她,她都没有给出任何反应。
他想放她出来,却又怕看到她血肉模糊的样子,因为他做第一件工艺品时很生疏。
他怕看到这样的余月珑。
就这样荒唐度日两百多年,再次看到曾经那个灯火阑珊处让他一见钟情的女人,韩毅脑中那些封存的记忆全都蹦了出来。
他骤然发现,他对这个女人的爱从来就没有消减过,他爱她,爱之愈深,恨之愈深。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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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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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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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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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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