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是很安静的一个小山村。
草丛里和树木上传出各种虫鸣声,这才没有静得过分。
三人一路问过去,终于抵达了周款家的这座山头。
这个山头住着三户人家,几间小竹屋挨着建在一起。
周款的老母亲正坐在院子里的小板凳上,旁边放着个针线篮子,里面有一个没有完成的刺绣鞋垫儿,她正跟旁边的那位大婶聊着什么。
看那大婶,应该是住在隔壁的邻居。
苏可可之所以能一眼认出周母,是因为这位大婶的面相跟周款很像。
只是她没想到,周母比她想象中的年轻很多,虽然头发有些花白了,但看起来也就四十多岁。
应该是生周款生得早。
苏可可三人太过扎眼,一看就是城里人,长得一个比一个好看。周母和那大婶很快就注意到了,停下闲聊,朝人招手。
苏可可一愣,周母应该不认识自己才对。
等她走过去才知道,两个婶子纯粹是热情,想拉着问话。
这里的人似乎一点儿不怕生,村民之间都十分相熟,偶尔经过一个陌生人,不是哪家的新媳妇,就是哪家的新女婿。
苏可可几人这是被人当成八卦对象了。
苏可可哭笑不得地解释道:“您应该是周母郑大婶吧,周款跟您长得很像。”
周母郑月花一听这话,顿时来劲儿了,“女娃儿,你是不是我家款儿找的小媳妇?”
在别的地方,人家肯定不会把苏可可这么小的女孩当成儿媳妇,但这里是偏僻落后的周家村,很多女孩子年纪轻轻便结了婚。
哪怕没到法律结婚年纪也没关系,大不了先结婚后扯证。早日抱娃才是大事。
前面一个山头的那家儿子今年年初便刚娶了个媳妇,那新媳妇进门的时候才满十七岁。
苏可可听到这话眼睛瞬间瞪大。
这郑大婶想啥呢,她怎么可能是周款的媳妇?
不说她的年纪,那周款都三十出头了,比叔的年纪都大,看着也显老,叔拾掇拾掇看起来还能二十出头,那个周款能吗?
旁边插兜站着,没有说话的秦墨琛忽地皱眉插了一句,“您想多了,我们是来给你儿子带话的。”
苏可可也连忙解释道:“郑大婶,我只是周款的一个朋友,代他回来看看您。”www.xiumb.com
周母有些失望,但还是很热情地将三人请进了屋。
知道周款这次不能回来之后,周母的反应很平淡,这让苏可可有些意外。
一年多没回家了,周母就不想自己儿子吗?
后来跟这位母亲聊了一阵后,苏可可就明白了。
大山里的年轻人基本都出去打工了,每年就只有过年的时候才回家,有的甚至两三年才回去一次,人不到只有钱寄了回去,这已经是常态。
周款离家不过一年多,平时也经常打电话,所以周母的状态还算不错。
“周款最近工作繁忙,近一两年都回不来,他说手机里看不清您的气色,不放心,所以我代他来看看您。”苏可可解释道。
周母听到这话十分开心,忙道:“那你看到我了,是不是觉得我很精神?你让他好好工作,我这边都很好咧。”
或许是这边的水土养人,这边的人都生得十分年轻,周母的精神状态确实不错。
“周款还说,等他挣够钱了,就在那边买个房子,把您接过去一块住。”
周母听得直乐,“这孩子从小就孝顺。我在这边有人聊天,邻居间也能互相照应,真要跟他去了城里,反而不自在。”
周母让几人歇息,她去做大锅饭,这种炉灶苏可可从小用到大,最熟悉不过了,所以就帮周母一块做饭,周母直夸她聪明贤惠。
秦墨琛则和殷少离坐在光线昏暗的竹屋里,沉默。
村里的住房都是用竹子编制的,跟那种成熟的竹屋不一样,墙上甚至能看到因为竹子编织得不够细密而透露出的一点儿光,夏天倒是凉快,到了冬天,也不知会冷成什么样儿。
秦墨琛以为苏可可住的那茅草屋已经十分寒碜了,没想到这个更寒碜。小丫头那茅草屋起码不漏风。
晚饭很简单,周母熬了粥,端出了一些过年腌制的腊肉和猪耳朵,这些东西经放,每家每户过年的时候都会腌制很多,能吃到第二年过年的时候。
对这里的村里来说,这就是好东西了。
周母还炒了一盘花生米,搬出一罐自己酿制的糯米酒。
“家里只有这些东西,也不知你们吃得惯不。”
苏可可连忙道:“吃得惯,很香,谢谢您的招待。”
天色已经很晚,三人肯定要在这里借宿。
周母家里一共两张床,还都是十分窄小的床,像秦墨琛和殷少离这样的大长腿,是没法挤一起的,所以周母跟邻居说了,去邻居家里借宿一晚,两张床,一张她睡,一张给多出来的那位客人睡。
“我左边那一家是一对跟我差不多年纪的夫妻,女当家就是你们来的时候跟我说话的那个,姓胡,是别村嫁进来的,你们叫胡大婶就好,我右边那一家只有两个年迈的老人,你们叫周爷爷和周婆婆就行。
他们家很大,一共四个儿子,不过儿子们都不住这里,在外面打工呢。你们分出个人跟我一起去老人家那里睡一晚。”
苏可可瞅向她叔,眼神询问:叔,我跟郑大婶去吗?
秦墨琛没吭声,只是看向殷少离。
殷少离微怔后,主动站出来,道:“我跟您去。”
人烟稀少的小山村,大家没有什么娱乐活动,所以很早就睡了。
苏可可看了看手机,八点半。
在去叔家里之前,她也经常这个点睡觉。
周母带殷少离出门前,突然想起什么,叮嘱二人道:“你们城里的可能不信这个,但我还是要提醒一下,村子里有一家人刚刚死了儿子,那孩子叫周墩,才十七岁,也算我看着长大的,以前没少来我这儿耍。
按我们这里的说法,死后三天,墩子的鬼魂会去以前去过的地方拾脚印。今天刚好是第三天,他有可能……来我这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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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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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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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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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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