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要离开一周,不会回来,不必等我。”
秦言的字很好认,是排列整齐的行书,但又在落笔上有着独特的布白。
庄司平时最喜欢看秦言写字的模样,那只握笔的手不论在什么情况下总能写出漂亮的字来,沉稳有力又带着静谧的吸引力,就像它的主人一样。
把字条叠好,庄司做贼似的走进自己的卧室,把它放进行李箱后的饼干盒里。
饼干盒里还有不少手写纸片,有的是写在报纸上被剪下来的的新闻批注,有的是过期日历上的普通备忘,还有些连庄司都不记得是从哪里搜集来的随笔,当然,这些无一例外都是秦言的笔迹。Χiυmъ.cοΜ
即便已经和秦言成为了情侣,庄司还是喜欢收集这些看起来无用又非常容易让人觉得他是痴汉的东西。
马口铁的盒盖压下时有明显的滞涩感,盒子里满藏着庄司还不想让秦言发现的小心思。
手机安静了没多久,沈琼年的催命电话又响了起来,难得营造出的些许书香氛围迅速破灭。
庄司把饼干盒放回原位,走回主卧,重新躺回床上把被子盖好,才故作慵懒地接通电话:“喂。”
“你不会又来了个回笼觉吧?这都到饭点了,你不饿吗?”
“……”
明明上一个电话就说好了尽快到,作为引荐人的沈琼年左等右等,给领导说了庄司不少的好话,面签合同的事又推迟到了下午两点。
“麻溜的,下午两点你必须给我到。”
“o的k。”庄司躺在床上比了个ok。
听着电话那头有些暴躁的沈琼年,庄司实在不明白只是当个外卖员为什么还非要这样劳师动众地催他到位。
就像要电视竞选美国总统似的。
到了之后,庄司才明白沈琼年如此上心到底是为了什么。
“小庄啊,既然咱们的合同都已经签了,什么时候能入职啊?咱们外卖毕竟是个争分夺秒的行业,你看——”人事经理立起了他的polo衫领子,试图摆出点领导风范,可锃亮的脑门还是把他刻意营造的成功人士气质给打压了下去,怎么看都是个中年油腻大叔。
“……”看着手里已经盖了章的劳务合同,庄司不禁有些头大,他万万没想到沈琼年在经理这儿的几句美言就让他获得了了东湖区这一片的商家优先选择权。
简单来说,整个n市八分之一的外卖商家和高档小区都让他承包了。
“吃了嘛”外卖配送员遍及全国,获得区域分公司经理认证的外卖员可以优先被商家和顾客看到,而这也就意味着认证者可以获得更高额的分成,这是行业里不成文的规定。
看着配送app的个人头像后明晃晃的小红花,庄司在心底为沈琼年默默点了个赞。
好兄弟!有钱一起赚!
“怎么?还有什么疑问吗?”见庄司盯着合同出神,经理只当他对薪资还不够满意,又准备开始苦口婆心地讲述公司新推出的回归家庭式外卖服务,“薪资这个后头还可以再提,我们现在就是要做到给顾客和商户近如一家的——”
庄司又看了一遍工资提成明细,单手挡住经理后头的复读,微笑着点头:“可以,现在就能上班。”
……
n市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
庄司从小就在这儿长大,每条街道巷弄他几乎都去过,如果没有遇见秦言的话,他还以为自己一辈子都不会有机会去外面的省市看看。
以前也当过短期的外卖员,所以再次接手这个工作还算是游刃有余。
骑着醒目的绿色小电驴在车流里穿梭,庄司有种又活过来了的存在感。桥北路的行道树后拓宽了一片绿化带,里头栽着枝叶尚嫩的银杏,灰褐斑点的麻雀扎堆儿挂在电线上,虽然不怕人,但汽车鸣笛时总能惊起大半。
公司分配的智能机续航能力极强,一路上几乎没息过屏都只掉了不到三分之一的电量。
从下午四点到夜里十一点,庄司跑了快20单。
得益于自己这张漂亮的小脸,有两单超时的送餐投诉也被点外卖的姑娘好心取消了。
沈琼年往常都是做到傍晚五六点就回家休息的,这天也陪着庄司一直干到了深夜。
11:26pm.
两人都提交完手头的最后一单,脱了外卖服坐在马路牙子上吃夜宵。
三月的夜晚还不能让人感觉到春天已经到来,但冷风的劲头小了许多,吹在身上只是微微发寒。
庄司嗦了一大口拌粉,鼻子被辣得吸吸溜溜,咽进肚子后才满足地打了个饱嗝:“怎么样?这家不错吧?”
这话是说给身边那位连干辣椒都倒进嘴里的僵尸同志听的。
“有这么好吃又便宜的店你怎么不早点告诉我?”一碗大份拌粉四块钱,沈琼年要了两份,全部吃完还有些意犹未尽,用手肘顶了顶庄司的肚子,试图用眼神催促他再去买一份。
庄司摇了摇头,一口回绝:“不去不去,我都买了三回了,每次都让人家小姑娘多幺点,再去不得被人当成饭桶吗?”
卖拌粉的夜宵店里今晚是店主女儿打下手,小姑娘看起来和他一般大,但是手上的茧子却是一点也不比自己少,看见自己来时也不把喜欢的眼神藏着掖着,反而明目张胆地冲他热情地笑。
庄司看了看自己的手,忽然觉得有些陌生。
他一直知道自己的手不大好看,因为以前这双手上也有不少劳作的痕迹,刚进社会时什么活都干过几天,虽然比不上打小就干重活的人,但还是能一眼就被看出是双操劳的手。
可现在,这双手被养得纤长白净,上面曾经落下的疤被秦言不知用了什么办法给祛了,冬天最爱冻的指节也在对方的小心呵护和按摩下安然无恙地度过了最冷的时节。
“不去就不去呗,吃两份也够了。”沈琼年忽然站起伸了个懒腰,把小电驴的前灯关掉,打断庄司看上去有些自恋的手部观赏,“还看呢!这手再漂亮也看不出花来,走吧。”
沈琼年朝二人身后的大型商场甩了甩脖子。
庄司的眼睛被广场上光污染似的广告视频晃了晃,一时间没有理解他的意思:“去哪儿?”
“逛商场啊。”沈琼年踢了踢庄司的大腿,示意他快点起来,“来都来了,不逛逛怎么行?没钱买就当散步了呗。”
庄司摸了摸吃撑的肚子:“你说得对。”
商场营业时间是早上九点到第二天凌晨一点,员工早晚班交替,正好八小时。
作为n市最大规模的商业建筑,华兴商场里除了本家经营的连锁超市外,每层都有充满小资情调的奢侈品牌。
庄司平时从不进这些装修华贵的店面,毕竟有多大脚穿多大鞋,他还没到能踩着上万的鞋子踩泥巴的地步。
“你看这件怎么样?”沈琼年进了家时装店,拿起一件修身款春装就往庄司身上比,看样子是要给他买衣服。
庄司瞥了眼领子上的价格,故作挑剔地摇了摇头:“这个颜色不行,有点显老。”
导购小姐一见两个相貌出众的年轻人就迎了上来,微笑着从沈琼年手里接过衣架:“您好,这个款式其实还有别的颜色的,而且是这个季度的最新设计,冬春换季穿真的再适合不过了,如果您喜欢,我现在就可以帮你们取出来。”
沈琼年看起来倒是很中意这件衣服,抱胸托腮思考片刻,朝庄司努了努下巴:“比他高一点,像他这么瘦的人有合适的尺码吗?”
庄司皱眉。
比他高,还像他一样瘦?
在自己认识的人里,除了阿兰特,他恐怕再也想不出第二个能让沈琼年这么形容的人了。
“你在给阿兰特买衣服啊?”庄司试探着提了一句。
早在回碧落公寓的第一周,他就想要从沈琼年的嘴里打探到了那天在教堂里阿兰特最后到底说了什么。
沈琼年也回答得干脆:阿兰特会回来的。
只是这个回来没有具体时限,等得越久,失望似乎也会积累得越多。
但好歹是有了希望。
沈琼年“嗯”了一声:“到时候他回来看到新衣服一定会很开心,都是贵的牌子,也正好衬他。”
“阿兰特真的会喜欢吗?”庄司对沈琼年的品味表示质疑。
“这是我给他的礼物,虽然不一定配得上他,但也是我的心意。”
趁着导购找合适尺码的过程,沈琼年又挑了两件领口有大蝴蝶结的丝质泡泡袖上衣,都是偏中性的风格。
庄司突然有些好奇阿兰特穿上它们会是什么样子,但仔细想想,美人穿与不穿都不会折损他原本的光彩。
刷卡付款时沈琼年连眉头都没皱一下。
“不得不说,从疼人这方面来说,你还真是个好男人。”庄司和拎着两个超大品牌纸袋的男人并肩走着,小腿时不时被挺括的布制内胆戳到,他实在不懂奢侈品搞的这些过度包装除了让原本就不便宜的东西看起来更贵外还有什么作用。
“相处再默契的伴侣也会对未知的惊喜充满期待,我只是希望阿兰特回来能知道我一直都还记挂着他。”
一到抒情的时候,沈琼年那口被带偏的北方腔就自然而然地变回了带有吴语的普通话,有种柔软真诚的腔调。
庄司不好对他们的感情多作置喙,视线在小道旁琳琅满目的奢侈品间游荡。
倏地,他的脚钉在了原地。
暖白探照灯相对托出一对交叠摆放的银色袖扣,款式简单,各嵌了一块深色弯月形的拉长石,从远近不同的各个角度看都能反射出不同的光彩。
庄司收拾换季衣物的时候在衣柜里看到过带袖孔的法式衬衫,秦言很少穿一整套的正装,他也只见秦言别过一次袖扣。
那对袖扣不像眼前的这对漂亮,磨砂的质感,上头胡乱嵌了些彩色的碎晶石,实在是有碍观瞻,后来秦言也再没有露过袖口。
“这对袖扣配秦言一定好看。”庄司喃喃自语,整个人都快要贴到展示柜上。
秦言的手才是真的好看,修长又流畅,些微露出玉质骨形,却不至于皮相嶙峋。
有了这对袖扣的衬托一定会显得更加好看。
当然,好看的东西总要有个同样好看的价格。
拉长石纯银袖扣,12880.00。
“个十百千……”沈琼年先一步报出它的价格,当场拉着庄司飞快远离柜台,“那玩意儿上万了!没想到你比我还能挑东西呢!我这三件加起来一万多,你这个抵我仨了。”
“是啊,至少得干两个月呢。”庄司算了算手头的余钱,除去必要支出,自己要想全款买下这个满打满算还得俩月。
倾家荡产就为了买一对袖扣?
这在以前他可干不出来。
但如果是送给秦言的礼物,偶尔奢侈一把也不是不可以。
庄司瘪了瘪嘴,收回留恋的目光,口是心非地说:“是啊,钱多到烧手的人才会想买这东西吧。”
……
回到碧落公寓时已经快凌晨一点。
沈琼年赶着补觉,三两下从一层外墙翻回了家,只有庄司一个人慢悠悠地走楼梯。
碧落公寓的楼道从不装灯,声控灯是在庄司来后才临时安上的,但碍于浓重的阴气,照明灯总是昏昏沉沉,甚至照不清脚下。
脚刚踏上第二级台阶,昏暗的楼道里顿时涌出大片青蓝色的光点,蝴蝶展翅似的扇出柔和的亮光。它们是漂浮的鬼火,一见庄司就紧贴到墙壁构成照明灯带。
庄司按着扶梯,脊背发凉。
正在犹豫着是否上楼时,一颗鬼火缓缓飘到他的面前:“您好,我……我们不小心睡过了,下次不会了,一定会在您回来的第一时间就亮起来。”
那颗鬼火说完还上下跳动了一下,似乎是在鞠躬。
“啊?”面对这样可爱的小东西,庄司也没那么害怕了,反手指着自己,“是在和我说话吗?”
“嗯,还请您不要告诉秦先生。”
“秦言让你们这么做的?”
“是的,秦先生说这楼道里的灯太暗了,怕您晚上回来看不清,所以让我们在他离开的这段时间里当路灯……本来不应该和您说话的,怕吓着您,可是这是我们第一次熬夜,不是故意不亮的……”
那鬼火还在解释,话里话外都透露出对秦言的服从与畏惧。
庄司听着,脸上的幸福几乎要从嘴角溢出来。
原来这也是秦言的安排。
一个男人从另一个男人身上找寻安全感这事听起来总有些怪异,可秦言对他的关心总是这样无微不至,庄司的心一再沦陷。
像第一次从深海窥见月光的动物,明知海面压强会把它撕成碎片,却还是过分眷恋着这种温柔。
打开301的门时,先前那颗鬼火又飘了过来,怯生生地收敛周身的火光。
“您是要睡觉了吗?”
庄司点头关门。
“那祝您好梦。”
鬼火在漆黑大门完全合上时瞬间熄灭,整个楼道又恢复了静谧的黑暗。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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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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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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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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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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