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观的村民嬉笑起哄着,一路跟过去,一直来到河边。
其中,小孩子们最开心了,手里拿着竹马儿欢呼雀跃:“杀猪咯,杀猪咯!”
到了河边,众人合力将猪的两条蹄子捆在一起,由刘阿强他爹这个专业屠户在脖子上开一刀。猪血飙在地上,腥味在空气中蔓延。
人群的欢呼声更响了。
小童用天真无邪的语气问:“娘,为什么这猪要扔到河里?”
“河里住着水神,它能保佑来年下雨,庄稼不会干旱!”
河岸边早就摆好了祭台,这几个老头老太被称为端公,是村里据说离神最接近的巫觋。他们穿着长衫粗布衣,手里拿着锣、鼓、钵、铙之类的乐器,敲敲打打,嘴里念念有词。似乎各唱各的,又像是事先商量好的,嗡嗡的声音相互汇合,竟能听出些旋律。
吟唱片刻后,猪哼唧的声音逐渐变小,也不再挣扎。
屠户一刀铡下猪头,由族老交由端公。
为首的老端公将猪头摆在祭祀桌上,任由鲜血流淌下来,在上面贴着黄色符纸,嘴里念念有词。
接着是杀羊。
羊这东西喜欢吃盐,用盐水布囊引着当钓竿引诱,动静没这么大了。
但在砍下羊头的时候,人群还是发出了欢呼声。
等几个供品都备好了,老迈的端公和族老、里正一起,朝祭祀矮桌磕头叩拜。
后方围观者皆跪地叩首,发出喃喃声,祈求来年风调雨顺,农事昌隆,村民的生活如意顺遂。
唯有小童依旧无邪。
“娘,为什么只扔猪头到河里,水神只吃猪头吗?”
“闭嘴啦!娘也不知道啊~”
每年,村里巫觋祭祀活动频繁。冬祭日,大年初一,五月初五,以及丰收之前等好几个节气都会祭拜。名头倒是都不一样,有时是为了驱除病魔,有时是请土地爷保一方太平,有时则是求社稷神讨个丰年,还有的时候是谁家闹鬼了,把他们叫过去驱邪。
有没有作用很难说,但村民就是信这个,只要不谋财害命,反而能约束他们的德行。
幼娘豆儿不光是来看热闹。
等祭祀完毕,砍下来的猪肉和羊肉都会让大家分掉。
很多年前,村里祭祀都是吃生的,为此多了不少染了寄生虫无辜枉死的冤魂,若不是于医圣和落衡这些医侠,渐渐说服了大家改变观念,可能至今都在茹毛饮血。
去掉内脏等杂碎后,屠夫粗暴地用大刀将肉切成小块,再由族老扔去鼎里炖煮,差不多每个人能吃到一口。村里能天天吃肉的几乎只有偷挖私矿的胖婶、唐与柔,以前的黄婆子和医馆杨冕,就连里正和组牢门都没能天天吃。所以这大小正好够分。
剩下的猪羊杂碎一般由主持祭祀的端公分了。
这样大釜煮出来的肉显然不好吃,淡而无味,但唐豆儿小时候饿坏了,就是贪这一口。
大家拿着碗,排着队,等着分肉。
分肉的族老也是见人脸色的,有的人能拿到两块,有的人只能得到一点碎渣。
因为唐与柔最近开了麻糬作坊,族老竟然给这两个小的和杂役面子,让他们三个都得到了一块肉,还带着皮。三人谢过,站到空地上。
唐豆儿一口就喝光了,吧唧吧唧地咀嚼着。
幼娘:“我的给你吧。”
“好耶!”唐豆儿吃了第二块,喝完后意犹未尽地舔起了碗。
“喏。”
司马煜将碗递给他。
“咦?”唐豆儿抬头望着这个身材高挑的福满楼杂役。
他平日里一直很讨厌他,觉得他对大姐姐很不恭敬,干活的时候也总找不到人,弄得他也忍不住想怼上一怼。
他气鼓鼓地瞪着他,双手叉腰:“你为什么跟过来了?你是大姐姐派来盯着我们的吗?!”
司马煜觉得有趣,收回碗,佯装要吃,声音揶揄:“你不吃,那我吃掉了。”
“嗷!吃的,我要吃的!大丈夫怎能言而无信?!说好给我吃的!”唐豆儿跳了起来,够不着他的碗。
司马煜莞尔,将碗递给他。ωωω.χΙυΜЬ.Cǒm
唐豆儿呼噜呼噜地喝着汤,嚼着肉块,小脸上笑容满足。
暖气从他嘴里吐出,变成一团白雾。
“然后去哪儿?”司马煜问幼娘。
“得将姐姐叫起来,我们去娘的坟头拜拜。”幼娘看见他如此宠溺豆儿,温和地说,“煜哥哥不如休息去吧,我们三个去就成。”
她想着昨天晚上司马煜陪着姐姐去照顾黄婆子,一定熬了一整晚。
司马煜却提起了她的身世:“不碍事,你能去,我也能去。”
幼娘笑容微微收敛。
三人往陋室走。
小路口,迎面遇到正走来的唐与柔。
她手中提着篮子,蒙着布,鼓鼓囊囊的,香烛放不下了,突出一截来。
“这是什么?”唐豆儿好奇凑了过去。
唐与柔掀开布头。
篮子里装的是麻糬和其他淀粉类糕点,都是蒸好后放冷的,用叶子包着。
旁边除了香烛外,还放着一叠厚厚的纸钱。
“这是冥钱,给娘多烧一点,地府里能花的。”
“真的吗?”唐豆儿惊讶,“那我们多烧一点,让娘也过上好日子!”
纸钱在这地方才刚刚流行,买的人不多,价格便宜得很。酒庄里的人讲究,也爱这些新鲜玩意儿,在柳贾的葬礼上撒了很多,经过唐与柔提醒,才意识到能点火烧掉。
她想着冬祭日会去原主母亲的坟头祭拜,特意买了一叠。
村里很多人都去山头祭拜去了。
四人缓缓而行,跟着稀稀落落的村民,翻过山,来到村民的埋骨之地。
没想到,原主母亲的坟头跪了两个人。
坟前摆着一束野菊花。
沈秋月双手合十,喃喃自语,说得虔诚:“卿儿,你要原谅柔丫头。这一年来发生了许多事,还让她跟我们分了家,现在带着幼娘豆儿过得很好。当时一定是被吓着了,才会如此。她若泉下有知,可得规劝她,叫她迷途知返,别再忤逆家人……”
唐与柔听着她的话,不由得发出一声冷笑。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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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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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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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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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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