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看赵红梅的神情,沈修意对她应该是挺好的,宋青儿在打量赵红梅的时候,赵红梅同样也在看她。
赵红梅本来挺满足现在的生活,虽然她是沈修意的妾室,但是至今为止,沈修意还没娶正室,所以,她这个妾室和正室也没有什么不一样的。
她这一年也没有回过靠山村,一直跟着沈修意在外面走商,将他看的死死的,一但沈修意和那个女人走的近了些,她就会使出浑身解数,让那个女人知难而退,让沈修意回心转意。
嫁给沈修意这一年,也让她彻底知道了财主家的生活,和普通农户之间的差距是多么的悬殊。
这一年,她每个月的零花钱,都比她爹辛辛苦苦教一年的学,挣得都多。
所以,她现在也不吝啬十两八两的银子,经常打发人回去给赵夫子送些银两回去。
本来他们一家人在昆山那边打算开个店铺,以后就定居外面那边了。
之所以要在昆山定居,是因为沈万福扶正了那个妾室月姨娘,这个月姨娘的娘家就是昆山的。
昆山也只是个小城,不比靠山强多少,赵红梅在心里抱怨,沈家只不过是从这个山沟搬到那个山沟而已。
她不明白,为什么沈万福要住的那么偏僻?
但在沈万福跟前,根本没有她质疑开口的余地,她也只好老实的,听从他们的安排。
刚在昆山那边落了脚,沈万福就听说了沈修远救驾有功,被新皇封了异姓王的事,所以,沈万福立刻带着沈修意他们来到了京城,想要和沈修远缓和一下关系。
沈万福看着沈修远冷漠的样子,心想幸亏贺振南在这儿,要不然,他岂不是连门都进不了?
沈修远看着沈万福,“你们来有事就说事,没事的话就回吧,我还有事!”
沈万福道:“事倒是没什么大事,刚才听你外公说,你马上就要成亲了,我们来的也正是时候,怎么得……也得等你成过亲以后,再走。”
沈修远冷笑,“我成亲和你有什么关系?难不成你还想喝一杯儿媳妇敬的茶,你……配吗?”
沈万福被沈修远的话,气的胡子一翘一翘的,“我是你爹,你成亲,我怎么能不在场?”
沈修远不客气的道:“那你可想好了,你是想不在场,还是想不在世?”
沈万福听着这威胁意味十足的话,心里有些胆怯了,他顿了顿,又道:“我也就想看着你成亲罢了,也不给你添乱,说不定还能帮上你什么忙呢!”
沈万福之所以非要和沈修远在这里父子情深,无非是因为最近有几笔大生意找上门来,为的都是想通过他,讨好沈修远。
他自己如果跟沈修远的关系都不好,又怎么能给别人牵线搭桥呢?
所以,第一步当然是先缓和他们的父子关系。
沈万福从宽大的袖口里拿出一大叠银票,“这是一万两银票,是爹给你准备的,你成亲用的,要是不够,你就吱声,爹再拿!”
沈万福全程表现的都是一个卑微又讨好的父亲,若是不知情的人看了,恐怕都会觉得心酸,认为沈修远不近人情。
“一万两?呵……你认为一万两足够我成亲的了?”沈修远坐在沈万福对面,并没有因为沈万福拿出一万两来,态度有所转变。
沈万福张了下嘴,一万两还不够?想当初他们娶赵红梅,可是只花了一百两不到。
宋青儿如今虽是大学士的女儿,未免水涨船高,但是这也涨的太高了吧?
一万两都嫌少,沈万福差点就忍不住想要骂娘了,但还是硬生生的忍住了。
贺振南开口:“远儿成亲用的,我都早已备好,你就不要管了,你要是有什么事儿,你就说,能帮的,我们也就帮了,没什么事的话,今日就先不招待了!”
沈万福本来以为贺振南能和沈修远不一样,没想到贺振南的意思也是如此,这话的意思就是不想让他留下来参加沈修远的婚宴。
沈万福心想,要是不能和沈修远缓和关系,那些和他往来的生意,恐怕也就要泡汤了,所以,他咬咬牙,道:“当初都是爹对不起你娘,如今,爹老了,就想着和你尽释前嫌……”
说着,沈万福还硬是挤出几滴眼泪来。
沈修远虽然看着他的眼泪,觉得恶心的要死,但贺振南却心软了,他觉得沈万福不过是想参加他儿子的婚宴,这要求也算不上过分,所以,便开口道:“既然千里迢迢的过来了,就住下来,等远儿成了亲,再走吧!”
“外公?”沈修远一下子就从椅子上站了起来,“我不同意!”Χiυmъ.cοΜ
贺振南摆手,示意沈修远稍安勿躁,可沈修远哪里会听,疾言厉色的道:“别想我冲着他礼拜,他不配!”
贺振南一脸为难的看向沈万福,“远儿这倔脾气上来,我也管不住,你多担待吧!”
沈万福笑的比哭还难看,“我知道我不奢求能喝上媳妇茶,我能看着他成亲就行!”
宋青儿拉了下,刚要开口说话的沈修远,看向沈万福,“伯父,你是修远的生父,儿媳妇茶理应喝得,到时候您就和外公一起坐在首位就好。”
沈修远不理解宋青儿的意思,他皱着眉头盯着宋青儿,不知道她为什么这么说,但宋青儿握着他的手,越来越紧,还不停的耸动他,示意他不要反对。
沈万福没想到最后是宋青儿为他说情的,感激的开口:“还是青儿孝顺,识大体!”
沈万福这话,并没有讨好宋青儿,反而让宋青儿有些不高兴了,这话的意思分明是反讽沈修远,说他不孝顺。
“孝顺不孝顺的,都是双方的,有句话叫父慈子孝,当父亲的若是做到了,儿子自然也有样学样。”宋青儿也不客气的反讽回去。
你说沈修远不孝顺,那是因为你这个父亲,不合格,所以才父不慈,子不孝。
宋青儿这话说的语气淡然,却噎住了沈万福,让他觉得脸上臊的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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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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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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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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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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