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不由得将叶言和他的师傅比较,沈季博的偷窃技术是和他老家的一个老头学的,大约是这个老头偷了大半辈子了,到老了一心悔改,在他老家反而最受人信赖的就是这个前半生是个小偷的老头了。
而沈季博和这个老头比较投缘,所以加上软磨硬泡,这才得到了老头的传授。
他看过老头的功夫,老头就和他面对面,他都不知道老头是什么时候就把他的东西偷走的,而叶言也一样,第一次沈季博还知道,是撞他的时候顺走的,而第二次沈季博就完全不清楚了。
“玛德,难道是撞鬼了?”他皱着眉头,旋即晃了晃头,今天是真的邪门,不过今天不开张那晚上拿什么来玩?
他一咬牙一跺脚,决定继续偷,不过这一次换一个地方,他就不信了,叶言还能偷他第三次。
点了一根烟,压压惊,他在附近游荡,偷就一会的功夫,但寻找目标那是要花很长时间的。
这个青年就靠在一根路上旁,带着一副耳机,看着前面的一个篮球场,场上几个人在打篮球。
而让沈季博注意的是他的口袋,一个真皮钱包露了出来,但如果被发现,没有地方跑路,不去。
左右看去都没有机会,而这时候一旁正好来了一辆公交车,他眼色不定,公交车人比较密集,通常也还是一个比较好下手的地方,不过被发现的几率也更高,而且很难走。
沈季博有些犹豫最终还是没有选择上公交车,因为他发现了前面有个地方正在举行抽奖活动,周围站了很多人,那里人群密集,而且由于人们的注意力也都放在了抽奖上面,所以这是一个绝佳的去处。
这里是一处空地,一群人就站在一个台子前,看的聚精会神,桌子上是一排金蛋,据说里面有各种电脑、苹果手机、珠宝,只要你砸中了什么,然后花极低的价格就可以换取这件物品。更有的甚至直接就免费送。
还是有很多人跃跃欲试的。
不过这都不关沈季博什么事情了,他缓缓凑到人群边,长时间的偷窃生涯,练就一双火眼金睛,只要一扫就能大概知道谁最好下手。
他看见一个三十多岁的中年男子正在看热闹,裤兜里有一个钱包露出来了,钱包比较股,看样子挺多现金的。
沈季博不由得双眼一亮,这是最好下手的目标了,只要凑过去,挡住一部分人的视线,手一抽就好了。
咽了口唾沫,沈季博走过去,他打量了一下环境,四周也没有监控,发现不错,决定动手。
首先将身体略微靠近中年男子,然后看了一下两边有没有人在注意,然后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看着台面上的东西,实则眼角的余光一直盯着这个男子的裤兜,迟疑了一会,他手心有些冒汗,但一咬牙,右手飞快的攀上了这个男子的裤兜,借助巧劲,在将动作降到最低的情况下,让男子没有一丝察觉的将他的钱包给顺了出来。
他将钱包放在肚子高的位置,然后飞速打开,看也不看直接取了一沓钞票出来,然后右手拿着钱包,左手拿着钱一边将其折叠放入裤兜,一边把钱包重新塞入男子的裤兜。
做完他才松了一口气,假装看了一会,一脸无辜。
可他不知道,就在他假装想要参与的时候,一只手悄然伸出,手指翻飞宛若蹁跹的蝴蝶,裂空而去,如同蜻蜓点水般拂过了沈季博的口袋,而另一只则多出了一叠钞票、一个手机、零碎的钱以及银行卡与钥匙。
这只手指修长的白皙手掌在空中翻转如花,悄然将一张纸条塞了进去,然后把那叠沈季博偷盗而来的钞票塞到了失主的裤兜里,然后悄然离去。
沈季博假装对这个没有兴趣,然后就走了,越走越快,然后直到在一处没有什么人的地方才停下,周围的花坛上长着许多绿树,草丛。xǐυmь.℃òm
沈季博坐在花坛上,咽了一口唾沫,他被先前的事情已经弄得有些慌了,不过这一次,他可是观察了好久,没有发现有什么异常,他看过叶言的脸,帅气的脸庞还是很好辨认的。
“NND,这个小子不会是鬼吧?”
他嘟囔了一句,然后擦了擦不存在的虚汗,将手伸进自己的裤兜,一摸,他立刻就哭了。
“我……我去你妹的,你TM是妖怪吧?”沈季博有些欲哭无泪,第三次了,他明明得手的,结果一转眼钱又不见了。
“神经病啊,我不要面子的啊?我职业是小偷啊!”
要不是大白天的看见叶言,他还真以为是自己遇见鬼了,非得给他吓出精神病不可,第一次好歹也碰见了,而接下来两次都是不知不觉,别说他有察觉了,就是一个人影都没见着,钱就不见了。
他深吸了一口气,摸出了口袋里的纸条,果然,是同一个人——
这是第三次了。
他默然看完,摸摸左边的口袋,想要掏出一包烟来压压惊,结果,左边的口袋也是完全空了!
“这……”
他算是彻底服了,他一个小偷,没偷到别人的东西也就算了,这TM还给别人偷了,三次,整整三次,到现在连自己的东西都没有了,这还玩个蛋呢玩。
沈季博就差跪下来了,一脸哀求:“不知道哪路神仙啊,我真的服了,求求你别再玩了我了,我认输了,我认输了还不成吗?”
“那你以后还偷吗?”
磁性的声音在耳畔响起,沈季博想也不想,哭着个脸说:“不偷了,我再也不偷了,求求你放过我吧,我认栽……”
忽然,他一愣,连忙从花坛上跳起来,只见一个俊逸的青年正站在他身边,脸上挂着温和的笑容,一如这春日般和煦。
而他手上的一个白色袋子里,里面有一部智能手机、银行卡还有一些钱以及其他的零碎东西。
沈季博一眼就认出来,这是他的东西,不由得苦涩一笑:“我靠!果然是你这小……不,哥,你是我哥。求求你高抬贵手吧,放过我好吗?这SH这么多小偷,您怎么就抓我一个呢寻开心呢?真的我一个小偷,连自己的东西都被你偷了,我也没脸了。”
“我也要面子的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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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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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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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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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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