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光线的问题,以及门缝太过于狭小,我并看不到她脸上的表情。
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我感觉自己在她的眼睛里面看到了恨意,而这个目光对着的,正是他的母亲。
我还想多看几眼,确认一下我心中的想法,但小胡柴已经把我拉远了。
回到家中的时候,小胡柴直接走到沙发上坐了下来,看上去非常的生气,“这都是什么人呀?从小长这么大,这是第一次遇见。”
其实小胡才对这种心情我十分能理解的,穷乡僻壤出刁民,这句话我深有体会。
像我的那一段已经和我断绝关系的便宜爹妈,不就是这个样子吗?一副小人的嘴脸,贪尽了小便宜,又非常的自以为是。
小胡柴却不同,他的家境非常好。所接触到的人和周围的事,大多数都是有良好素质的,而这种小市民,他之前应该几乎都没有接触到。
第一次碰见这种蛮不讲理,胡搅蛮缠的人,他他一定非常的接受不了,因为在这一刻,我觉得他的人生观,正在刷新着。
我走到他旁边坐了下来,伸出一只手,拍了拍他的膝盖,“不要这么生气了,其实这个世界上,像李桂花这种人实在是太多太多的了,只不过你之前生活的圈子不同,所以接触不到罢了。”
小胡柴抬头看了我一眼,“所以,你之前是接触过很多这一类人吗?你都是怎么熬过来的呀?”
听到他这句话,我用记忆在脑子里快速的搜索了一遍,遇见了很多这一类人吗?有听说过,但是我直接接触到的,只有便宜爹妈那两个人罢了。
我摇了摇头,否认了他的话,“其实我也没有接触过很多,但是生我的父母,却是这样的人,甚至,比你今天所看到的,还要过分。”
“生你的父母,什么意思,不是说,你是个孤儿吗?”小胡柴提出了自己的疑惑。
确实是这样子的,在此之前我都跟他说,我已经没有父母了,因为大娘和大伯在我心中的地位都与父母一样,甚至于超越了父母的存在。
他们去世了以后,我确实一直自己当做一个孤儿来看待。
在外街,我是不愿意承认,我还有那样的一对父母的,从小就嫌弃我,长大之后知道我有一些出息了,应该是想方设法的算计我。
原来我从来都不奢望他们能对我有多好,但是,你从来都不希望,他们把我当成一个算计的对象。
在他们的眼里,我好像从来就不是他们的女儿,只是,能让他们用来交换利益,或者能给他们带来利益的一个工具罢了。
“怎么说呢?我从血缘上来讲,我是有父母的,但是,我宁愿没有这样的一对父母,所以,我对外人从来都没有承认过。”我开始给小胡茬解释,我当初为什么要那么和他说。
“在很小的时候,是大娘和大伯把我带回家养大的,所以在我的心中,他们就是我的父母。”
“现在,他们两个人都去世了,所以在我的心里面,我就真的变成孤儿了。”
自从他们去世以后,我已经很久没有认真的去回忆他们了,是真的不敢,每每想起来,都觉得心理堵的慌!琇書蛧
我把腿抬到了沙发上,收紧膝盖,双手环着腿抱着,歪着头看着小胡柴,“你要听一听我的故事吗?”
小胡柴果断的拒绝了我,“不听,我怕知道太多,会被杀人灭口。”
虽然她拒绝了我,但是并不能阻止我此刻想要倾诉的心情。
“我们家还有一个哥哥,从我懂事开始,妈妈把什么好吃的都给我哥哥,直到有一天,他们要送我走,说让我去新的家里面生活。”
“其实在送我走的前一天,我一不小心听到了他们的对话,他们说,能把我卖上一些钱,留着我,在家里也是赔钱货。”
“那个时候我并不知道赔钱货是什么意思。但是,我知道并不是什么好话。”
“第二天,我爸要把我送走的时候,我拼了命的挣脱他跑到了大娘家,最后,是大娘把我留下来了,然后,一手把我抚养长大。”
“其实我知道,大娘之所以对我这么好,一方面是因为她真的心善,另一方面,是她把对死去的表姐亏欠,都补偿在了我的身上。”
“再后来,我就自己一个人出去工作了,知道我做什么吗?在开始是服务员。然后,还是羡慕别的姑娘,有好看的衣服穿,有好看的包包背。”
“我就走上了一条,可以算作是不归路的路吧。我去做了小姐,后来运气也比较好,遇上了贵人,我就做了他们酒店的主管。”
在我说了小姐两个字的时候,我着重的去看了一下小胡柴的表情,因为,我想知道他才知道这件事以后,能保持一个什么样的态度。
我也纠结了很久,我要不要跟他说这件事,但是我的过去始终是我生活的一部分,有些事情,还是摊开来说比较好。
因为就算撒太多的慌,最后总有被揭穿的一天,而那个时候的难堪,远远是现在所不能及的。
但是小胡柴他并没有什么过多的表情,一切就好像在他的意料之中一样,“其实,你出来工作以后的经历我都知道,包括,你肚子上的刀疤。”
听到他说的这句话,我不自觉的,把手放在了刀口的位置,这一道疤的存在,可能证明着我还是一个好人吧。
至少,我还没有良心泯灭到,看着自己的亲生孩子,都见死不救。
“其实,我挺抱歉的,因为我妈妈她专门去查过你,你知道像我们这样的家庭,多多少少都会有一些防备的。”小胡柴的声音里带着歉意。
但是他又马上转变了语气,“其实我挺感谢那道疤的,因为,我妈她是一个很看重人品的人,但她知道你为了朋友的孩子,自愿捐出一个肾的时候,她就没有再阻拦我。”
听到小胡柴说到“朋友的孩子”这几个字的时候,我突然觉得异常凄凉。
我为自己的孩子,拿出了一颗肾,到他那里,却变成了朋友的孩子。
看来,李寻欢的手段够高明的,为了和我撇清关系,想的可够周到的了。
顿时我没有了再说话的心情,我和小胡在打了一声招呼,便回到了卧室里面躺了下来。
现在的我,只想好好的睡一觉,什么都不去想,就什么都不能伤害我。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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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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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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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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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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