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娘就好像人间蒸发了一样,以村子为圆心,方圆几里都找遍了,也没有人看到她的身影。
我总感觉是不是哪个地方被忽略了?大娘自从生病以后,整个人变得神志不清起来,她连左右有的时候都分不清,又怎么分得清东南西北。
大娘是中午的时候从家离开的,那个时候赵婶子已经在找人了,而整整一夜也过去了,依旧毫无音讯,她一个人怎么能走出那么远。
看着大家整整一夜都没有睡,每一个人的脸上,都有着深深的疲惫,不管平时,他们怎么去讲究,遇到事情的时候,却都会尽心尽力的去帮忙。
我走到前面,站在了村长的旁边,和他们深深的鞠了一躬,“谢谢大家,已经整整一宿了,大家都先回去休息吧。”
我的话音刚落,大家都准备上去的时候,从村委会的外面,跑进来了一个人。
他的手里提着一只鞋,看起来非常的慌张,“我在河边捡到了一只鞋,你们快过来看看,是不是何大勇他媳妇的。”
等到来的人跑近的时候,我看清了他手里提着的鞋,突然间觉得精神一阵的恍惚,这只鞋是大娘的。
之所以这么肯定,是因为这双鞋是前一段时间,我带大娘去海边玩的时候,我亲手给她挑的。
村长好像看出了我的状态不太对,他在旁边用手轻轻地扶了扶我,“这只鞋你拿过来,你好好看一看,是你大娘的么?”
我摇了摇头,“不用看了,这只鞋是大娘的,我亲自给她挑的。”
我好想突然间,从迷糊中清醒了过来,赶紧向那个提前回来的人跑了过去,双手紧紧的抓住他的肩膀,使劲儿的摇晃着,“你在哪儿捡到的这双鞋,鞋回来了,人呢?人在哪里?”
提着鞋的人被我这突然的举动惊住了,也许是我的力度太大了,他被我晃的紧紧的皱起了眉头,“你先松开我,我们再说。”琇書蛧
想到自己这样的行为非常的不礼貌,我尴尬的收回了手,连连的朝他道歉,“对不起,对不起,刚刚是我冲动了,你能跟我说,这只鞋是在哪里捡的吗?”
那个人提着鞋,在我面前晃了晃,“我顺着河堤一直往下走,在河岸上捡到了这些,但是我在周围看了看,并没有发现你大娘的身影。”
他停顿了一下,似乎在考虑要不要继续开口,“如果,你大娘不小心失足掉进了河里,那么我们就更难找到她了,那条河水很急,她很容易被冲到下游去,而且生还的可能性几乎为零。”
虽然他已经把话说的这么直白了,但是我还是不死心,“不管怎么样,你能带我去你捡到这只鞋的地方看看吗?”
男人想了一下,“那行,你现在跟我去吧,我带你过去。”
虽然嘴上这么说着,但是,我从神情里看到了犹豫之色,可能他觉得去不去都已经没有必要了,只是,我没有亲眼看到,便难以死心。
介绍我手上提着那只鞋,和男人向目的地出发了,我和男人在前面走着,后面又陆陆续续的跟出了几个中年男人。
我转过头看向他们,眼神里满是询问,“你们不用过来了,我去看看就回来,已经折腾一夜了,早点回家吃个早饭,睡一觉吧。”
其实虽然我执意要去,捡到这只鞋的地方,看一眼的事,我的心里,已经不抱什么太大的希望了。
但是,不去看一眼的话,我真的难以死心,大概是应了那句,不见黄河不死心,不见棺材不掉泪吧。
这一趟与其说是去寻找大娘,倒不如说是去给我自己寻找一个心理安慰。不管最后大娘有没有事儿,我能不能找到她,至少走这一趟,我便觉得我能对得起自己的良心了。
听到我劝说他们回去,其中的一个男人率先的开了口,“这不就光是一双鞋吗?又不能说明啥。人多力量大,我们一起去跟着找找,没准还有别的收获。”
望着村民们,一个个非常热情帮忙的样子,已经到了嘴边拒绝的话,我真的说不出口了,便点头默认了他们的同行。
我们一群人浩浩荡荡的到了目的地,男人给我指了一个地方,说那是捡到大娘鞋的地方,我跟着男人走了过去,其他人以这个点为圆心,分散开向周围找了过去。
大概过了一个小时左右,出去寻找得人基本都回来了,大家七嘴八舌的讨论着,又都是无功而返。
其实,这也是在我的预料,但又听他们说一遍的时候,心里面难免会再一次的失望。
再我想要告诉大家不用再找了,辛苦了这么久,都回家吃个饭睡一觉的时候,一个声音在人群里面弱弱的响了起来,我抬头看了过去,是一个看上去比我还要小的少年。
“人好像还活着,我在那边的地里看到了脚印。”说着,他的手指向了离河边不远的一片稻田地。
我突然间有些激动起来,为大娘可能还活着的消息感到兴奋,“快带我去看看,什么脚印。”
说完那个少年,就赶忙拉着我,向到田地里跑去。
走到那边的时候,我看到了几排清晰的脚印。一只脚是光脚的印,五个脚指头都可以看的非常的清晰,一只脚是穿鞋的印记。
我赶忙拿起手里的那只鞋,和地上的这个鞋印做对比,一模一样。
虽然到现在依旧没有大娘的消息,但是,我至少知道大娘没有被河水冲走,她有可能还活着,我从刚刚就一直悬着的心终于落了下来,也暗暗的松了一口气。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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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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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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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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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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