顿了顿,翠花接着问我:“何欢,这么多年你都做了什么呢?”
被她这么一问,我有些愣神,是啊,这么多年我究竟做了些什么呢?好像除了跟许慕华之后,吃喝玩乐加逛街和坐吃等死之外,我好像真没做出什么有意义的事情来。
于是,我笑着对她说:“让你见笑了,这么多年,我都不知道我做的是什么,整天像一只鸟一样地关在笼子里,交了一个在外人看来非常有钱的男朋友。就像他们传言说的那样,我不过是背着一个女友的名头罢了,到底什么时候让我转正跟他结婚,还没有定呢。说不定已经很多人在背后,说我是小三了吧。”
翠花可能没有想到我会说得如此直接,她有点意外,但很快她回过神来对我说:“你可别听外面那些人瞎扯,只要你们两个人自己关系好,别人说再多的话,也是枉然。其实,我看得出来许慕华对你还是非常不错的。至于什么时候结婚,其实只要两个人的感情比较好,结不结婚,不过是一纸婚书的事情罢了,那有什么要紧。况且像许慕华这样的人,哪里是一纸婚书,能够约束得了的。想想当年的孟莲,还有个经理,他们纠缠了多久,结果还不是闹成今天这样的结局。听说经理还关在牢里呢,孟莲好像生活得也非常艰难。她的孩子一生下来就有毛病,估计她正四处筹钱,都给孩子治病呢。”
听翠花这么一说,我猛然吃了一惊,连忙追问她说:“孟莲的孩子究竟怎么了?”
翠花摇了摇头,叹了口气对我说:“嗯,我也不大清楚,反正都是他们说的。听说那孩子生下来,眼睛弱视,看不太清楚。所以,这么些年孟莲应该是带着孩子四处求医,给她治眼睛吧。”
“可是,孟莲哪里有那么多钱,更何况吴晓波还关在监狱里呢。”我对翠花说道。
“可不是吗?孟莲当时从吴晓波那也没有分到多少钱,经理媳妇儿看得比较紧,离婚的时候因为经理有外遇,而且还有证据在他媳妇儿手里,所以,打官司的时候,经理根本没有占到什么便宜。这么多年他住在监狱里,孟莲四处塞钱打点,想让他减刑,早点出来。估计手里的钱也花得差不多了,哪里知道她的孩子会出现这样的问题。哎,报应在孩子身上真是一件难过的事情。”翠花叹息地对我说道。m.χIùmЬ.CǒM
“那孟莲她有没有找经理的媳妇要些钱,或者让经理在帮她想想办法?”我的问题刚一出口,便觉得有些白痴,经理的媳妇如此精明,怎么可能给自己的仇人塞钱?至于吴晓波,他早就变成阶下囚,哪里能够帮上半分呢?
果然,翠花笑着对我说:“你想得太天真了,经理媳妇早就对孟莲恨之入骨,她怎么可能会帮她?至于经理嘛,他就说好像托朋友给孟莲借过一笔钱,而且据说他那个朋友就是许慕华。”
听了翠花的话,让我大吃一惊,没想到这事,许慕华也参与过。
可是吴晓波他现在在狱中,他找许慕华帮忙,许慕华又能得到什么好处呢?我认识的许梦华,他从来不做亏本的买卖,那他帮助吴晓波或者是帮助孟莲,目的在哪里?
后来等我终于有机会再次接触孟莲的时候,我才知道原来许慕华曾经也心仪过她。
当年许慕华不过就是一个普通公司的小职员,他的住处离公司有段距离,要穿过一个狭长的小巷。尽管在北方,但这里的气候也不是那么干燥,偶尔下下小雨,青石砖铺就的道路上,总是有股子江南的气息。
许慕华就特别喜欢这样的感觉,那时候他的心里还记挂着小蝶,只可惜小蝶的家人根本就无法接受他。他在心里愤愤地想着,都怪自己太穷了,他没有办法给到小蝶富足的生活,他甚至都不清楚小蝶想要的生活,是不是就跟他所期许的那样朴实而又简单。
他时常会想起小蝶母亲满脸的不屑,那眼里满是嘲讽,就好像无时无刻不再提醒他,自己就是一只想要吃天鹅肉的癞蛤蟆。
可是,许慕华不是悲观的人,他常常自我安慰说,即便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也不犯法啊!梦想总归是要有的,万一实现了呢!
他仍旧每天在这条小巷上行走着,至少两次。早起上班,穿越一次;晚上下班,再穿越一次。他甚至幻想,如果有一天她能够在这条小巷上偶遇一个人,最好是小蝶,想了想,他又觉得不太现实,于是,他想,那就随便是哪个姑娘吧,只要漂亮灵气一点就好。
但是,有意思的是,他很少在这条小道上遇到心仪的姑娘。不知道是因为他出现在小巷里的时间,跟大多数人的作息不太匹配,还是别的什么原因,这条巷子总是显得非常寂寥,他非但没有碰到姑娘,连别的什么人也没有碰到过。
他想起之前小蝶教他跳的华尔兹,于是,他借着清冷的月光,拥着自己的影子,居然自顾自地在巷子里跳了起来。皮鞋敲打着地面,跳动出有节奏的音符,他仿佛跟小蝶置身在舞池中央,而他们则是唯一的主角。
那天又下雨了,许慕华又独自一人从小巷穿过,这时候,从他对面走过来一个女孩。那姑娘垫着脚尖,避开地上的积水,一蹦一跳地,非常可爱。许慕华一直记得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她穿着一袭白色的连衣裙,或许是因为沾上雨水的原因,裙摆都紧紧地贴在了身上。但不管怎样,许慕华都被眼前的姑娘吸引住了。
因为光线很暗,他看不见姑娘的脸,只看见她白皙的脸颊,还有高耸的鼻梁。
尽管许慕华的心里装着小蝶,但并不影响他欣赏别的姑娘,对于男人而言,理智和荷尔蒙是两码事。
他走上前去,想要跟她打招呼,那姑娘却戒备地看了他一眼,然后快步走开了。许慕华心想,她八成是把自己当成了坏人。但看到女孩清秀的面孔,还有那慌乱的眼神,他的心里陡然没什么东西绊动了似的,久久无法平静。
擦肩而过的小姑娘,跟小蝶有着极其相似的眼神,而这个姑娘就是孟莲。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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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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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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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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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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