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正对于一个农村的半老太太而言,她能用上这样的手机,已经是很稀奇的事情了。其实,我倒不是真想对我爹妈太抠,而是因为他们之前的做法,让我对他们失望极了。更何况我知道我哥根本指望不上,如果我再由着我妈继续“压榨”我,把压榨我得到的钱,去供养我那个好吃懒做的哥哥,他们的晚景可想而知会有多凄凉。
我妈学会玩微信之后,第一个加的人是我哥,然后就是我。她三天两头的给我发家里的照片,不是田间地头的小花,就是村里的鱼塘,凡是她能拍到的,她就都拍照,然后发给我。
我被她搞得不胜其烦,恨不得把她给屏蔽了,实在烦了,我就给她打电话说:“妈,你干嘛呀?你这么瞎发图片,会耗费不少流量的,你知道流量是需要花钱买的吗?”
“你当我傻啊,我当然知道流量要花钱了,你哥当初在家里的时候,没少给我败钱。我告诉你吧,我都是把照片先拍好了,然后去村委会给你发的。”我妈特鸡贼地告诉我原来村委会有无限WI-FI,我妈不知道从哪里知道了那里的密码,没事就去那里蹭人家的网络用。xǐυmь.℃òm
好吧,我觉得我妈在这种事情上面,总是会显得特别出格,但我也没法说她什么,毕竟钱是我妈的软肋,眼下她不花钱了,反倒还占了天大的便宜,她能不跟我嘚瑟吗?
我妈拍的那些照片,也不完全一无是处,虽然大多数拍得也天人性,一点美感都没有。但其中有几张照片,还是成功的吸引了我的眼球。
我问她说:“燕子家的院里的咋都种上菜了?她家之前不是养了好多花吗?”
“那些才都是她妈种的,她每周回娘家的时候,也去院子里拾掇拾掇。听她妈说,那些花被她移走了,栽种到她婆家的阳台上了。”我妈解释说。
燕子是我的邻居,加发小,我们俩同年出生,我比她大几个月。但她家境比我好,而且爸妈也极宠她,虽然我年龄是比她大,但她却比我高出一个头不止,不知情的,还以为她比我大呢。
从小到大,燕子的学习都不如我,尽管上初中时,她父母托关系送她去了镇上的重点中学,可是,她依然连高中都没考上,后来还是父母找关系上了一个普通的高职班。本来以为我自己会上大学,会在心理上有些优越感,没想到我们却殊途同归,都在18岁那年踏入了社会。
不同的是,因为她有父母的照拂和关系,所以,她自然也没有经历过什么波折,在父母的安排下进了一家民营企业,做着最清闲的文职工作;后来又在父母的安排下,跟男孩相亲,时机合适之后,便出嫁了。
同样的年龄,我依然漂着,不知道未来的路在何方,而她已经嫁做人妇,并且在两年前变成了孩子的母亲,是的,她有了一个漂亮的女儿,像小公主一般。
燕子虽然学习成绩不如我,但她其他的方面好像都比我强。就拿养花来说,她养的君子兰,栀子花,郁金香,就连需要搭架子的金银花,她样样都养得非常出彩。我也亲见过她对那些花花草草的喜爱,小时候放学回家,我第一时间是写作业,怕写不完,晚上用点灯,我妈会嫌弃我浪费家里的电。而燕子总是第一时间去看她的花草,给它们培土,或者浇水,把黄掉的或者烂掉的部分给清理掉。
她家的小院并不高,也就半米的样子,用木栅栏围起来,不过就是为了防一些虫兽。所以,村民们每每从她家门前经过的时候,都会伸长脖子往院子来探一探。农村人活得比较粗糙,平时田间地头打交道惯了,回家不过就是闷头吃饭,倒头睡觉,很少会有这样的闲情逸致,在家里养养花草,并且还养得如此恣意盎然,自成气候。
养花是我素来的心愿,因为小时候的阴影,我也养过花,可是,终究是没有成事,所以就没有继续下去。现在倒是有了不少空闲的时间,养花的心思,又开始泛滥了。
同学群里有同学展示自己的插花,还有同学展示自己陶艺,男同学多半展示厨艺,可是,到我这里却突然发现没什么好展示的。有同学提议,要不大家搞一个养花活动吧,让鲜花装点一下我们的生活。
我居然鬼使神差地报名参加了,于是,就开始了养花行动。
根据群里的要求,不能买成品,只能用花籽,自己种养。于是,我便去了花鸟市场一顿海淘。好容易淘来几包花籽,卖花的人说,那个是蔷薇花,比较好活。我想了想,蔷薇花也比较好看,最主要的是比较好活,所以,我便欣然买了回来。
按照店老板告知我的方法,便将它们撒到了事先准备好了的盆里,那里面已经装满了肥沃的土。我不知道人家养花是什么心情,反正我是特别激动。
许慕华那天见我在阳台上小心翼翼伺候着那些盆里的花,笑着对我说道:“小欢,你这是干嘛呢?你是养花呢,还是养孩子啊?”
我知道他是故意挖苦我呢,便笑着回他说:“许哥,你不知道我小时候养过花,结果都给我养死了。这次同学们一起比赛呢,我可不能输了。”
他一把搂着我说:“不就是几朵花吗?你说你想要什么花吧,我都给你买回来!”
我摇了摇头,说:“那可不行,这可是作弊,我可不能这么干。”
“你不说,我不说,谁知道呢!”许慕华笑着对我说道。
“别人不知道,我知道啊,连养花这种小事都作弊,多没意思啊!”我仍旧固执己见。
许慕华见拗不过我,便也只好作罢,或许他不过就是为了试探我两句而已,在他看来养花不过就是再微小不过的事情了。
想来他那么忙,也确实没有太多时间可以花费在这些事情上面。相比较而言,我的时间却是非常充足。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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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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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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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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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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