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不纽扣女孩>第一百六十七章我的同学
  写第一个梦想的姑娘,名字叫夏雨,一个很特别,很有诗意的名字,有着阳光般的味道,更杂糅着雨水的温润。而这个女孩,确实也是非常阳光与温润的。

  有意思的是,尽管我俩在一个班里,但是我们之间的关系,并不是很近,仅限于在群里偶尔互动几次。等我们熟识起来,主要是源于她的男友大虾,我们俩在你一个论坛里碰到的,彼时我们俩都是那个论坛里的最活跃的分子。

  那时的大虾,经常在群里嘚瑟他的女友,每每提及“她”时,他总是一脸幸福,一脸陶醉,我当然非常清楚这样的幸福与陶醉意味着什么。并且从他的嘴中了解到,那个“她”是一个清瘦的女子,很是优秀,在某知名公司担任要职。只是,那时,因为总总原因我没能有机会认识大虾嘴里经常提起的“她”。直到临近毕业,我才知道原来夏雨就是大虾嘴里的“她”。

  再后来我去了另外的城市,继续工作,闲暇时在论坛发发帖子什么的,感觉很充实。也是无意间在论坛里经常看到一个署名为“夏天的雨”的朋友,会给我的帖子发表评论,细腻的笔触,总是让我心头一震,像是有什么小秘密给她窥见了一般,于是便不由自主地进入了她的领域,也就知道了原来她就是大虾经常提起的那个人。

  尤记得毕业之后,第一次跟她通电话时的情景,那时我刚到D城,去了一个新的城市。我突然就想起了她,然后便拨通了她的电话。电话那头的声音很温软,有股江南女子的清丽与优雅,我的冒昧显然让她吃了一惊,可她问我的第一句话便是“你在哪里打电话,长途会很贵的吧”,于是,吃惊的便成了我,原来她是有着如此细腻情思的女子。

  工作,学习,总是在无形中占据我很多的时间,可是细细分来,却没有一样给我做好了!失落,困顿,甚至是疲惫与厌倦,这样的情愫总是不经意地将我紧紧包裹,而我总是想要把他们小心掩藏,在人前装做若无其事,轻松洒脱的样子,可每每这时,就会受到她的问候,只是简短的,悉数平常的言语,总是让我感动莫名。

  于是,在这样的感动之中,我便赶紧收拾起零落的心绪,继续向前行走。因为我知道,有一个人的存在,让我没有资格消沉。

  想来自己确实是一个很被动的人,总是等着别人的情感累积到一定的程度之后,我才犹犹豫豫地付出,但夏雨从不跟我计较,也从不吝啬对我的溢美之辞,经由她的嘴巴演绎而成的我,尽管跟现实的我有着很大的差别,但我能很轻易的感觉到,她对那个我的喜爱。

  被人喜爱的感觉大约是很好的吧,但夏雨让我终于还是知道原来喜爱一个人的感觉也不错!

  人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相遇从来都不是一件偶然的事情,或许冥冥之中,有一双大手将我们朝着同一个方向引领,于是,我们相遇,于是,我们相识,于是,我们相知,于是,我们成了最最要好的朋友!尽管在个性上或许有很大的差别,但在本质上我们绝对是一样的,这也就够了,不是吗?

  “我买了一对玉镯,我们两个一人一只”,当电脑屏幕上跳出这一行字的时候,我先是惊讶,然后是感激,接着是感动,想来屏幕那头的她敲下这一行字的时候,脸上应该是挂着淡淡的喜悦吧,甚至她会想我戴上她送的玉镯会是怎样的光景。ωωω.χΙυΜЬ.Cǒm

  很多年后想起我跟夏雨的交往轨迹,其实有过很多遗憾。当年在一起上学的时候,虽然也不是经常碰面,但总还是有接触的机会,如果我再主动一点,或许我们后面的关系就会更近一些。

  转念一想,或许很多事情冥冥之中早有安排,我不是主动积极的人,夏雨也会有所选择和保留,这样的个性在某种程度上来说,也非常相似的人,怕是也很难在短时间之内变成无话不谈的好友。

  不管怎么说,我们最后都算是走到了一起。我原本以为宠妻狂魔的大虾,最后会跟她一起过着幸福的生活,却没想到后来他们的生活也发生了不少变故,很多狗血的剧情居然交织上演,我差不多在同一个时间内,失去了两个在我看来都非常不错的朋友。

  至于,我为什么要离开C城,去到别的城市,先卖个关子,以后再慢慢说吧。总之,夏雨的作业在我们群里引起不小的波动,而写第二个作业的人,则是刘川,那个在大包车里坐在我旁边的男人,但从他的文字叙述里,我只知道他很忙碌,也很积极,但他究竟做什么工作,却不得而知。

  群里有人问他:“你每天的时间咋掐得这么准呢?”

  他在群里回复说:“在C城乘公交,我深刻体会到了毛主席所言的‘麻雀战术’,一要准确,二要灵活,否则,早一秒与晚一秒的差别,可是会让你‘痛彻心扉’,并‘深恶痛绝’!好在,我习惯早出门,所以领略‘深恶痛绝’的机会倒很少,只是偶尔因为视力原因乘错了车,耽误了不少时间,着实感受到了一回‘痛彻心扉’的郁闷。”

  然后就有人在他回复完之后,发下了一长串点赞的图片。

  他接着回复说:“夜晚的风,寒冷刺骨,脸上的感觉,除了冰冷之外,还有着刀割的生疼,我紧了紧身上的外套,快步在寒风中行走着。路旁的灯光很亮,行人很少,空旷的街面,清冷的夜,在灯光下交相辉映。想着我所经历过的很多这样的夜晚,突然发现,我的生活,在奔跑中进。”

  于是,大家送了他一个外号——奔跑的兄弟。

  看着这帮积极互动,又热情上进的家伙们,我由衷地觉得钦佩,并觉得自己过得生活再优越,再舒适,也必须得让自己能够独立起来,否则,哪天许慕华从我身边离开,我的生活将会变成一盘散沙。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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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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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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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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