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我对吃什么并没有特别的要求,不过就是不会拂了他的雅致罢了。他仍旧很忙,席间总是接到不少电话,而且每次接电话,他都会刻意回避我,估计有些内容不便他人知晓。
我对他电话里的内容,并不感兴趣,只是,我们相处的时候,总被电话所打断,这让我有些不爽。
像是看出来我的不悦,许慕华笑着说:“哎呀,俗务缠身,没完没了的,让俺们家的欢欢受冷落了,对不住啊!”
我早就习惯了,于是,兀自吃着饭菜,没有吱声。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情绪不好,那顿饭菜吃得味同嚼蜡。
见我没有吱声,他便笑着往我碗里夹更多的菜,而电话铃声又想了,这次,却是我的手机。
我一看,居然是大伯打来的,心里陡然有些吃惊,下意识想到,莫非是大表姐出了状况。
我连忙接起了电话,大伯在电话那头笑着对我说:“欢欢,下个月初,你小叔家的表妹就要出嫁了,你能回来吗?”
“表妹出嫁?这么快?”我对着电话呢喃道。
表妹比我小两岁,算起来也有二十二三了,正是女孩子最美的年龄。
“你表妹也不小了,农村的孩子,可不比大城市,要是过了二十五岁,怕是不太好找婆家了!你呀,也得抓紧点儿!”大伯在电话里笑着对我说道。
可是,我的思绪根本就一时间收不回来,我还停留在表妹还是我的跟屁虫的记忆里。
跟表妹的感情,说起来也不是特别深,当然,跟我哥哥比,那还是亲近不少的。毕业之后,我几乎跟她联系得就比较少了。印象里,就是那年我从老家来C城的时候,她来给我送行,并送了我一只手表。
表妹对为我说:“姐,你在外面要好好照顾自己啊!”
我笑着对她说:“姐知道,你也是,都成大姑娘了,也要照顾好自己。”Χiυmъ.cοΜ
她乖巧地点了点头,接着对我说:“姐,等你在大城市里扎下根,我就去找你啊!”
我笑了笑,却是满心的苦涩。
那只手表后来陪了我很久,直到有一天,我发现它像完成了某种使命一般,疲惫地停下了它的脚步,任我如何摆弄,它都丝毫不为所动。我拿起它,仔细端详起来,黑褐色的皮革表带,小巧圆面的表盘,很是普通,甚至有点老土的味道。
我至今还记得她当时的表情,白净清爽的脸上,挂着涩涩的,略微有些自豪的神采,她小心翼翼地把礼物送给我,只是涩涩地对我说了一句:“姐,给!”
伴着我这么多年的手表,其间也坏过一次。我尤记得那位修表的老人,打开表壳之后,细细看了看,然后对我说:“姑娘,这手表有些年头了,而且也算不上什么好品质,我跟你说实话吧,修理的费用都够你买一只新手表了!”
他沟壑纵横的脸上,并没有商人的精明与圆滑,但我还是很坚定地给了他一个字“修”!他只是略微犹疑了一下,但很快便投入了状态,只是在他把修理好了的手表交给我的时候,顺便补充了一句,下次如果再出问题了,也就是它的寿限了……
如今这只手表,这只旧旧的手真是到了它的寿限了!我叹了口气,但我仍旧舍不得扔,只是放到了抽屉里,而思绪却异常的活跃起来。
我是粗忽大意的人,特别是对比较亲近的人,每每只有当事过境迁的时候,我才会把过往的种种细细梳理,然后学着感受和体会。当年的光景应该算得上是惨淡,甚而有些艰辛的吧!我不知道当年表妹是怎样得到那只手表,更不知道她为了这只小小的手表要付出怎样的代价,我只知道表妹的家境并不好,姊妹几个又多,小叔常年在外打工,也没见挣回来多少钱。而我自己收下它时的那份坦然,仿佛一切都是理所当然的。现在想来,真是有股莫名的酸涩与无奈。
印象中的表妹言语很少,甚至有点木纳,学习成绩很是一般,所以幼年的她并没有从家人和老师那里得到太多的夸奖和喜爱。年幼无知的时候,我总觉得她的智商有问题,比如,她的班主任把我以前写的作文当范文在他们班上阅读的时候,她会大声跟旁边的同学说,那是我姐姐写的,全然不去领会老师对她的批评;比如,当她的同学嘲笑她学习成绩不好的时候,她居然莫名坦然,还说只要姐姐成绩好就行……
很多时候,我甚至为有这样一个呆呆苯苯的表妹感到莫大的委屈和厌烦。于是,我很不喜欢跟她说话,不得不开口的时候,不是指责,就是教训。她只是静静地听着我的训话,默默地做着事情,从来不跟我发生争执。就算我说的话再伤人,她充其量也就是憋红着小脸,一声不吭地看着我。于是,我也就在她这样的忍耐中,越发肆无忌惮地怠慢她。
有时候,似乎越容易得到的东西,人们就越难以珍惜;有时候,似乎得到得越多的东西,人们也就难以在意。相较于表妹而言,我得到的很多东西都比她容易,而且比她要多得多,或许正因为这样,我才显得那般地傲慢与冷漠,而表妹却谦卑与温顺得多。
现在想想,我的傲慢与冷漠之下,其实饱含着的是幼稚与无知,影射出来的却是旁人的宽容与谦让。而我那个曾经让我感到委屈的傻妹妹,却实实在在地给她们家那个自以为是的聪明姐姐上了一课——学着感恩。
很多年以后,我才想起书上说,“海纳百川,有容乃大;壁立千仞,无欲则刚”,又说,“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空有着书本上泛泛的理论知识,只不过图有其表,是禁不起推敲的,真正的大知识,大学问,都是在同人的交往中,在同生活的磨砺中,积累和沉淀下来的。这样说来,我要学的,实在太多太多了……
而此刻大伯却说表妹要出嫁了,我第一反应却是惊讶,接着便是想着如何给她准备一份厚礼。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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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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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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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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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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