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表姐只在电话里跟我说:“欢欢,你手里有多少钱?我想买房子,能借我点儿吗?”
从小到大,她也照顾过我不少,至少我大姨给我买过不少新衣服,当然更多的时候,是将我二表姐的旧衣服送给我穿。
我妈每次都堆满了笑容,对我大姨说:“旧衣服好,穿着舒服,小孩子长得快,没必要都穿新的,太浪费……”
我大姨就接过话茬儿说:“是啊,我们倒是想捡旧衣服穿,可是没机会啊……还是欢欢会生,在表姐后面,正好都能捡上。”
于是,在我幼年的记忆里,我就很少穿过新衣服。
成年以后的二表姐,当然也是过得顺风顺水,因为我俩年龄相差不算太大,所以,她有很多心事都会跟我说。
她的初恋是在一次同学聚会上偶遇的,尽管有过同窗之谊,可是因为物异时移,她跟他似乎没有过多的交集。二表姐是单纯的人,性格比较腼腆;他却开朗健谈,周遭欢笑不断。同学们开玩笑,都说他俩很有夫妻相。她先是一惊,继而便默然羞红了脸。他只是放声大笑着,视线却久久停留在她的身上。
我曾经问过二表姐:“你跟那个男孩真的有夫妻相吗?”
二表姐仔细想了想,回答我说:“我觉得……我还是比他好看……”
然后,她便不再跟我细聊。
就像很多初恋时候的男女一样,摸索着,试探着,或许还有着磨合,他们终于还是走到了一起。尽管没有任何感情经历,但她知道,爱一个人不单是口头上的表达,还得有行动的证明。
我二表姐的行动,便是她为那个男孩织一件毛衣。
这个想法一冒出来,她首先就被自己吓了一跳,当她跟我说的时候,我直接笑翻在了地上,她只拿那双美丽的杏眼狠狠地瞪着我。
我有这样的反应也是很正常的,好吗?要知道二表姐她从小娇生惯养,恨不得衣来伸手饭来张口,连针线都从未拿过,织毛衣简直等同于天方夜谭。可是,有些想法,跟咳嗽一样,你越压抑,它反而来得更猛烈。
于是,她不再纠结,反而自我安慰说,反正现在才到五月,离穿毛衣的日子还远呢,这么长的时间,肯定能织好了。这么想着之后,她便动起了手。
二表姐精心挑选着毛线,精心学习着编织教程,织了又拆,拆了又织,她的心情也便在这织与拆之间,跌宕起伏着。
那天,她正想去街对面的铺子再买一些毛线,刚下楼,便见他,站在对街的一角,只是,他的身旁还有一位陌生的女子,两人一副相谈甚欢的样子。陡然地,她的心一紧,五味杂陈。
她不知道他们在说些什么,只知道步伐凌乱地逃也似地回到了自己的房间。看着那编织了一半的毛衣,想着他和她在对街的情景,眼泪不争气地流了下来。她甚至想要拆了那毛衣,只需轻轻一拉,那毛衣就会散成线。可是,她终于还是没有下得了手。www.xiumb.com
我问二表姐:“你当时有了疑惑,为什么不问问你的初恋呢?”
二表姐叹了口气说:“他那个人本来就像‘中央空调’一样,自然也容易招别的女孩子喜欢。我当然也有过自我安慰的时候,但我发现他一次次说谎之后,我就不想再自欺欺人人了……”
原来二表姐怕是误会,便拨打了初恋男友的电话,结果那人却含含糊糊支支吾吾,明明已经到了她家楼下,却说自己隔得十万八千里。
二表姐心知肚明,只怕他有事情不想让她知道罢了。
直到有一天二表姐忍不住把那天撞到的情形跟他说起,那人却回她说:“哎呀,你误会了,我哪里知道那天你在家呢?不然,我就不会麻烦别人了。”
二表姐自然莫名所以,他补充说:“我给你选了件连衣裙,怕不合身,找了位跟你身材相似的姑娘给试了试。我那天已经到你家楼下了,可是临时又有了重要的事情要马上处理,没办法我又赶紧走开了。”
可是,二表姐看那个女人的身材跟她一点都不像。二表姐比较瘦弱,那女孩却相当丰满,而且至少比二表姐高出一个头来。二表姐心想,到底是他瞎,还是自己瞎呢?想了想,她对自己说道,还是自己瞎一点儿。
我后来问二表姐:“就是因为这样你就跟初恋分手了吗?”
二表姐点了点头,回答我说:“是啊,我接受不了总是被人欺骗的感觉,而且老是要让我猜他哪句话是真,哪句话是假,我觉得好累。但是,当时分开的时候,确实非常难受。或许因为当时太过年轻,所以总想什么都抓住,什么都能掌控,把对方看得太重要了吧。”
她还告诉我说,两个人的感情就像织毛衣,建立的时候一针一线,小心而漫长,拆除时却只要轻轻一拉。
后来二表姐杜云芊遇到了让她信任的男人李俊峰。
三年前,杜云芊和李俊峰是一对如胶似漆的恋人,对未来充满了各种美好的憧憬。那天,他们约好了摄影师拍婚纱照,结果等她换好衣服,从化妆间出来,却发现他居然没了影踪。
她的满心欢喜立刻就僵在了脸上,变成一种莫可名状的表情。她至今都无法忘怀当时是何等地难堪,那种从云端顷刻之间坠入泥潭的窘境,怕是任谁也不会那么容易将自己的身心抽离出来。
后来,她从好友那里辗转得知,李俊峰家里其实一直反对他们交往,他父母早就给他规划了蓝图,替他办好了赴美的签证,并让他留在美国。他却从未跟她提起过,原来她从一开始就是计划外的。
她终于知道他突然消失的原因,也不再自讨没趣地纠缠。再后来,机缘巧合下她嫁给了徐佩华。她以为此生都不会跟李俊峰再有交集,没想到他居然又莫名其妙出现在她的视线中。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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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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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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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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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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