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不纽扣女孩>第四十一章李丹的前男友
  没有人会拒绝礼物,尤其那些东西还都是自己喜欢的。

  尽管内心有些不安,但是当我拎着两大手提袋的衣服时,我的心里还是乐开了花。许慕华刚才刷卡的金额都超过5000块了,都快赶上我两个月的工资了。天哪,真不敢相信,我居然大着胆子收了下来。

  许慕华见我一路上没有吭声,试探着问我:“何欢,怎么了?一直都不说话呢!”

  我愣了下神,回他说:“许哥,你一下子花这么多钱,我都心疼了。这么大的礼,我怎么还得起啊?”

  许慕华笑着说:“傻丫头,不就是几件衣服吗?有啥好心疼的!给你买衣服,我很开心,还需要你还我什么呢?”

  他说这话,我完全没办法接话茬儿。

  许慕华接着说:“我年轻的时候,在那个落后的城市待了好多年。那时候,我一无所有,做什么都谨小慎微的,生怕一个不小心,我就会饿死街头。有一年我母亲生病,我父亲也接着生病,我那时候卖保险,本来压力就大,这一下子,简直都快被压垮了……”

  说到这里,他深深地叹了一口气,然后,他又接着说道:“后来总算是熬了过来,然后,不就到了今天了吗?你看看,想买什么,就能买什么;想吃什么,就能吃什么。生活,没有过去不的坎儿,咬咬牙,挺一挺,也就过去了。你说呢?”琇書蛧

  我当然没有他那么丰富的经历,只能似懂非懂地冲他点了点头。

  多年以后,我才知道,他对我好,当然性质不是那么单纯,他愿意给买许多东西,不过就是心理补偿罢了。年轻的时候,他买不起太多;等到资历够来,他再通过“买买买”,来达到心理平衡。

  不管怎么说,因为许慕华的大方,李丹的生日礼物,算是这样阴差阳错地搞定了。

  是的,李丹跟我身材差不多。当时,那个店里的导购给我选了两件外套,版型都是偏大的,也跟李丹平时穿衣的风格比较像。加上颜色也不那么艳,也是李丹喜欢的。所以,我决定把那件灰色的外套,送给李丹当生日礼物。

  只是,现在我得小心藏起来,等她生日那天,再给她一个大大的惊喜。

  那天回宿舍的时候,在宿舍楼下,我碰到了一个人,那人说他是李丹的男友。奇怪了,李丹怎么从来没有提起过。后来,在我的追问下,李丹才跟我说明了情况。

  李丹确实曾经交过一个男友,他叫李岩,却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指挥家”,天天以将军自居,说要是搁战国时期,他肯定是军事奇才,能领着千军万马,所向披靡。李丹说,她当时不知是不是鬼迷心窍,居然像个小兵似的,为他马首是瞻,拥戴极了。

  毕业后,李岩应聘了好几家单位。但没能在一个单位,他能做得长久。第一个单位离租房比较远,他不愿意早起赶车,不到三天,他就不干了。第二个单位需要出差,他觉得各种奔波,各种应酬,实在太辛苦,干了一个星期,他就又窝在家里了。如此反复,一分钱没挣着,他还叫苦不迭,于是,他干脆宅在家里,说是当SOHO一族。

  李丹那时在一家公司做文员,刚毕业,工资不高。为了节省开支,只能尽量减少生活成本。为此,李岩经常向她抱怨,说伙食太差,对身体不好;又说衣服都是地摊货,配不上他高贵的气质。他还信誓旦旦地告诉李丹,他一定会让我住上豪宅,开上豪车。

  李丹苦笑着对我说:“何欢,我当时真他妈太傻了,我居然信了,心甘情愿做他贴心的丫鬟。”

  我拍了拍她的肩膀,说:“每个女人一生中,总会碰到几个人渣,才知道社会的不同面啊。”说这话时,我俨然一副过来人的语气。

  李丹无奈地说:“就是耽误了自己的青春和时间,真不划算。”

  “那后来呢?你们后来怎么样了?”我继续追问道。

  她哈哈笑了起来,说:“当然被我一脚踹了,不然,还留着这种货色过年吗?”

  李丹告诉我说,折腾了半年,李岩所谓的SOHO一族,无非就是窝在家里,当甩手掌柜。他的脏衣服,臭袜子扔得满地都是,她不动声色地捡起来,洗干净,放进衣橱里;方便面盒子,零食袋子,天女散花似的堆满出租屋,她不收拾,李岩就跟没看见一样。

  不夸张地说,酱油瓶子倒了,他都不会扶。李丹上班本就要处理一堆杂碎事儿,回到家里还得伺候他,不满的情绪很快就在她心里蓄积。

  更让她气愤的是,不知什么时候,他迷上了买彩票,整天做着发财梦。李丹说她同事也有买彩票的,人家那是怡情,中与不中,都只图个乐呵。他倒好,把买彩票当成正职。

  李丹心想,一张彩票才两块钱,也不贵,只要他高兴,就由他去吧。可哪里知道,他居然把李丹好不容易攒下的存款,全买了彩票,并且颗粒无收。她这才知道,她再怎么努力,也经不起这么一个废物的折腾。

  好友都跟她说,真正心疼女人的男人,怎么会自己窝在家里,不禁风雨,花女人的钱,还心安理得?她想,或许李岩更心疼他自己吧!想明白之后,她终于不再服从他的“指挥”,也不再相信他的那套夸夸其谈的大道理。

  她只想着踏实过日子,不想再傻乎乎做他的使唤丫头。于是,她坚决跟他分手了。

  “那他怎么突然找你了呢?”我不解地问道。

  “我哪里知道?当初我们分手的时候,我什么都没带走,就带了几件换洗的衣服,还留给他不少钱,当零花的,反正我觉得我是仁至义尽了。为了避开他,我才离开了我们那个小镇,来到了这里。”李丹叹了口气,对我说。

  “那他会不会是良心发现,所以想要补偿一下你……”我猜测到。

  “嗯,你说的,有这可能,不过,我对他已经没有感觉了,也谈不上什么补偿!况且,他要怎么补偿?能把我浪费掉的那些年的青春,补给我吗?”李丹满脸苦笑。

  我试探着问她:“你们之间,还有机会吗?”

  李丹看了我一眼,反问我说:“你和张伟之间呢,还有机会吗?”

  “可是,我们之间不一样!”我当然不好意思跟李丹说,张伟是个有妇之夫。

  李丹笑着对我说:“都是一样的,没有感情,就没有呆在一起的必要。”

  她说的这句话,我倒上非常认可。没有感情的人,呆在一起,就是互相折磨,毫无意义和价值。

  后来我们才知道,李岩从他们相熟的人那里打听到了李丹所在的城市,他出差来她的城市,陪客户喝酒,酒过三巡,突然就想起了她。他们是彼此的初恋,情窦初开的年龄相遇,并相恋,以为此生能白头,不想童话故事里的美好情形没有实现,换来的则是被骨干的现实击落的一地鸡毛。

  他当然记得那些生活的片段,也记得曾经两人之间发生的不愉快。但是,那些曾经美好的过往,他却从不曾忘记。那年,他第一次送花,错把月季当成了玫瑰,她笑,甜腻腻的,醉了心房;她第一次送他礼物,是她亲手编织的毛衣,针脚零乱,但触感温暖,他一直穿了好多年;他第一次吻她,温润的唇,慌乱激动的心……一切仿佛仍旧历历在目,只是,一别经年,也不知道她是否还好。

  他掏出了手机,她的号码他一直存着,尽管手机换过好几部。可是,这么晚了,给她打电话方便吗?而且,该说些什么呢?他想不起最后一次吵架的原因,但他却清楚地记得他绝然说道,此生我们再也不要相见了;他当然也清楚地记得她爬满泪痕的脸,还有那双空洞迷茫的双眼。

  他想不起自己为什么要说那些伤她的话,似乎也没有多大的矛盾,都是些芝麻绿豆大的小事。他只能用“年轻不懂爱情”来自我安慰,或许,她早已忘记那些不愉快吧。这样想着,他便拨通了她的电话,只是,电话里响起一个声音--对不起,您所拨打的电话不在服务区。

  看过一则小故事,说一个老和尚带着小和尚出去化缘。路遇一姑娘正发愁过河,老和尚就弯腰背起,淌水过了对岸。放下姑娘,继续赶路。小和尚一路纠结,都说出家人不近女色,可师父偏来个亲密接触。这事儿何解?最后小和尚没憋住,就讨教师傅。老和尚微微一笑:“我过了河已将女子放下,你为啥还背着她?”

  人生好比一场旅行,总要在不同的阶段准备不同的行囊,同时,也会放弃多余的。如果一路行走,只装不放,背上的行囊越来越重,轻则走不远,重则就一命呜呼了。他终于明白,过去的,就该放下了,他俩的爱情早就不在服务区了。只是,他终究还是放心不下,加上李丹的生日临近,即便像个老朋友一样,见一面,说几句,那也是好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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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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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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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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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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