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不纽扣女孩>第三十七章纳闷
  有时候,他会很纳闷,自己怎么会苟延残喘到今天,居然还能安然地活着。

  十年前,他从工地上的脚手架上掉下来,差一点就去见了马克思,他当时确实有点怕,不是怕见到马克思他老人家,而是怕再也看不到妹妹和嫚玲了。

  八年前,他被一个醉酒的家伙卷下了他的车轮,那时候他确实是很想一死了之,可那家伙太有良心了,非要把他救活不可,他那时候动不了,否则一定把那小子揍成肉饼。

  有人说“死是不用着急的事情,它迟早会来的”,而他却想说“我连活着都不怕,我还会怕死吗”,嘿嘿,看他说的话,那叫一个拽呀!唉……他长叹了一口气,感觉很舒服,叹气真好!

  肚子饿得前胸贴后背了,不过他还得忍忍。

  值夜班的时候,公司会发给他一盒泡面,运气好的话,还能有一根火腿或者一只鸡蛋,这样他的肚子就可以好好享受一翻了。

  看看时间,也快到我上班的时间了,该去报道了。

  高耸入云的办公大楼,总有一种高傲的威严,出入大楼的,不是西装革履的帅哥,当然也未见得比他强几分钱;然后就是亭亭玉立的美女,当然比他的嫚玲差远了,姑且不看人家帐户里有多少位数字,就是那一骨子高人一等的气质,就已经同他这等人拉开了一大截子距离。

  哥们常跟他说,那些人大部分都是用黄金包裹着的狗屎,绝对不是什么正经玩意,最大的能耐就是“装”。哥们见多识广,不像他鼠目寸光,因此他说的很多话,迟一凡都不会反驳,姑且收下,搁在心里,谁知道什么时候,这些话会不会派上用场呢。

  只可惜,他很少有机会跟那些OFFICE白领们接触,想来他们也不大愿意跟他这等人交往吧,所以,他也没能亲自体验哥们的感受。

  刚到公司门口,便有前台的美女MISS方跟他打招呼,他正纳闷,平日里她是连正眼都不瞧我一下的,今天怎么会主动招呼他呢,正琢磨着,她已经领了一个跟她年龄相仿的小姑娘走到他的身旁,这下,迟一凡更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了。

  而我就是那个要找他的人,这就是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情形。当然关于他的很多往事,都是他后来告诉我的。我当时只觉得他是一个有追求的人,陡然对他增添了不少仰慕之情。

  “迟哥,有人找你哟!”说完,MISS方看了他一眼,还一脸坏笑地看向我,好像握住了我什么见不得人的把柄似的。

  我能够感受到,迟一凡不善于跟人打交道,尤其是女人,所以,他只是满头雾水地看着我,憨憨地傻笑着。

  “你们聊吧!我要下班了,也省得给你们当电灯泡!”言毕,MISS方冲他挤了挤眼,踩着她的高跟鞋,一扭一扭地离开了办公室。

  “你……你找我吗?”他支支吾吾问我说。

  “你是平凡吗?”我眨巴着眼睛,轻声问他。

  他心头猛地一颤,然后回答我说:“是的。不过这个名字是我的笔名,我给编辑投稿的时候,才会用到,你是怎么知道的?”。

  “我在车上拾到了你的稿子,幸好包裹上有你的地址,所以,我就给你送过来了!”说完,我打开了背包,把那部稿子拿出来,递给了他。

  “谢谢你!”他接过稿子,连声跟我道着谢,心里有种失而复得的喜悦。

  “你客气了!不过,未经你的许可,我把你的稿子粗略浏览了一遍,你不会介意吧!”我笑着说道。

  “都是些入不得眼的东西,难得你看得起!”他憨憨地笑着,挠了挠后脑勺。

  “你的文笔很不错的,情节曲折,语言生动,而且还富有哲理!真想仔细品读,只是怕你着急,这才匆匆给你送了过来!”我继续说道。

  “谢谢你!如果你喜欢的话,我把这部稿子送给你吧!”他说得话让我陡然一惊。

  “送……送给我??”我惊讶地瞪大了双眼。

  “是的!你是第一个肯定它的人,送给你,是它的荣幸!”他脸上的表情很真诚。

  “你可以拿去出版的呀!”我有些莫名其妙。

  “不瞒你说,它刚刚被出版社给退了回来!”他说的话,再次让我有些惊讶。

  “为什么呢?”我不解地问道。

  “这……一言难尽啊!时候不早了,我该上班了!不管怎么样,我都很感谢你!”

  说完,他把稿子塞到了我的手里,然后拿了地下一层库房的钥匙,便直奔电梯,只留下我傻愣愣地站在原地。

  后来迟一凡告诉我,那天的晚饭还不错,有一盒泡面,有一只卤鸡蛋,居然还有两个馒头,实在是太丰盛了。谁说老板都是法西斯了,他的老板就是活菩萨,看着面前这一大堆吃的,他差一点就感动得掉下泪来!

  可大丈夫怎么能像女人那样,动不动就挂俩珍珠豆呢,于是,他化感激为食欲,三下五除二,不到半分钟的时间,晚饭就给他西风卷残云般地收进了胃兄府邸,大有猪八戒吃人生果的架势。

  伺候好了肚子之后,他坐回到了自己的位置上,习惯性地从抽屉里拿出一本书。当视线刚一触到封面,他的心里便莫名地一紧。

  是“书”,还是“输”,哥们都说他这辈子是给书害的,他们说他得想着“银子”,这样才能“赢”,还说他整天在书堆里打滚,迟早会输得连西北风都没得喝。

  有时候,静下来想想,他们说得还真是那么回事。看看他们一个个混的,要钱有钱,要吃有吃,要女人有女人,一个男人,在这世上走一遭,不就是图个痛快吗?痛快从哪里来,从钱上来,从吃上来,从女人身上来,归根结底,男人只要有了钱,就有了全世界。

  他突然为自己能有如此高深的领悟,感到由衷地佩服。可像他这样活得跟条流浪狗似的,怎么过都没法跟“痛快”两个字联系在一起!

  好在他有一帮好哥们,从没拿他当流浪狗,不是在精神上鼓励他,就是在物质上接济他。

  比如他写小说,他们会说他是将来诺贝尔文学奖得主,颁奖原因是“我的稿子与天书雷同,只有上帝能读得懂”;而当他的小说给出版社退回来的时候,他们又会说“别放在心上,伯乐并不是总睁着眼的”;当我穷得连馒头都啃不起的时候,他们总是会带他去馆子撮上一顿,还会故意落些钱在他的口袋里,然后假装不知道,硬说他不够意思,故意装穷,骗吃骗喝!m.χIùmЬ.CǒM

  看看他的这帮哥们,真比父母还周到!帮了他,还要维护他那可怜的微弱的自尊心!就为这,让他上刀山下火海也都值了!

  只有一样,他是不愿意接受的,那就是光顾花街柳巷。也因为磨不开情面,跟哥们去过一次,那逼仄低暗的屋子,还闪着暧昧不明的灯光,怎么看都觉着压抑,更有半老徐娘做清纯少女状,搔首弄姿,忸怩作态,让人好生厌恶。

  正所谓“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如果让他这处子之身,毁在这等人之手,实在是有违君子之道,更是对父母之大不敬。这么想着之后,他就没法在那鬼地方待上半秒钟了。

  当那徐娘坐到他的身旁,露出她大腿上白花花的赘肉,还不时对着他暧昧发笑的时候,他的胃里一阵痉挛,有股莫名的东西直往胸口涌,然后他下意识地就逃了出来,留下身后一片狂荡尖锐的笑声……

  是的,他承认他胆小,尤其是在女人面前,老实说,他很正常,也不是什么清教徒,但而立之年的他,至今仍是处子之身。

  如果说开始只是为了替嫚玲守节,想要留住那份最纯真最干净的情思,那么,现在已经成了习惯,既然是习惯了,也就很自然。就好像人家都习惯说猫会偷腥,但他们却没意识到,并不是所有的猫都对腥感冒的,尤其是从来没尝过腥的猫。

  他就好比那只没尝过腥的猫,所以才会敛住性情。我前面已经说过了,很多事情一旦打开了缺口,后面发生的事情就不可掌控了,这里再补充一点,那就是这个缺口绝对不能跟“错”挂钩,否则就后患无穷,不可收拾。

  况且,他对女人很失望,甚至感到绝望。而那个令他最失望的女人,竟然是他最疼爱的妹妹;那个令他最绝望的女人,恰恰是他朝思暮想的嫚玲。看来,女人天生就是让人伤心的尤物,还是不要招惹的好。

  他茫然地放下手里的书,长长地叹了一口气,突然觉得今天像是梦游一般,先是麻木地把稿子从出版社取了回来,后又用5天的早餐费奢侈地乘了一回空调车,再莫名其妙地把稿子落在了车上,好不容易那稿子奇迹般地回到了手里,他居然脑袋锈堵,把它拱手相送给一个陌生人。

  对了,那小丫头长啥样儿?仔细想想,唉,记不清了,只记得有一双大大的眼睛,说话的声音很轻。

  见鬼,他要记得人家长啥样儿做什么啊,莫非还想跟人家有什么关联不成。嘿嘿,他不自觉地傻笑了两声。感觉有点困了,于是,和衣躺到了沙发上,打算跟他的周公好好约会。

  可真躺下了,脑袋反而更清醒了。清醒着的脑袋里,又不自觉地回想起他的小说里的情节。

  刚从出版社取回来的那部长篇小说,近25万字,耗时四年有余(说到这里,鄙人感到超级惭愧,想想90年代的后生们,一部巨著所用时间多以月,甚至是天来计算,而大叔级的他,居然能用上四年多,实在是汗颜啊!擦一把冷汗先),字字磨,段段修,一路磕磕碰碰地,终于成形了,也不过落了个给人退回的下场。

  想来,是他能力有限,又太会磨蹭,以至于同市场脱节,失去了大好时机。就好像时令的蔬菜和水果一样,一定好跟得上市场需求,否则的话,非但卖不出好价钱,搞不好还上不了市呢。

  况且,现在啥玩意都讲究包装,君不见那影片做宣传用的大海报,都极尽渲染之能事,必定先声夺人,让你的感官,当然,首先是眼球大受刺激,然后,你才会下狠心给钱包大放血,换成门票,意欲领略一翻它的全景。

  不过,迟一凡敢打赌,估计你还没看完,就想要骂娘了,那片子真叫一个烂啊!至少对不起你放出去的血吧!哈哈!好在他没去看过,也有经不起诱惑,差一点就钻进去的时候,怎奈囊中羞涩,给影院门口检票那小子硬生生地哄了出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网页版章节内容慢,请下载爱阅小说app阅读最新内容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网站即将关闭,下载爱阅app免费看最新内容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请退出转码页面,请下载爱阅小说app 阅读最新章节。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秀书网为你提供最快的不纽扣女孩更新,第三十七章纳闷免费阅读。https://www.xiumb9.com
章节错误,点此报送(免注册), 报送后维护人员会在两分钟内校正章节内容,请耐心等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