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们两个兴奋地展示她们的“战利品”,我看到好几个大大的购物袋里,都被塞得满满当当。李丹喜欢打扮,自然买了不少漂亮的衣服,还有化妆品;翠花喜欢吃的,所以买了不少零食。
很多时候,我特别羡慕她们。自己赚钱,自己花,偶尔家里人打来电话,也都是问她们在外面吃得好不好,穿得好不好,住得地方是不是安全。
翠花家里姊妹三个,她最小,姐姐们都出嫁了,也都在隔壁的村子里。只有她不想呆在农村,又不想嫁人,然后便来城市打工了。翠花经常感叹,在家的时候,姐姐们,还有爸妈都让她好好念书,反正只要她读书,他们就想办法挣钱供她。
可是,她就是脑袋灌了泥浆,怎么也装不进课本上的知识。她那时候就觉得读书是一件特别苦的事情,她甚至觉得在家种地,都比读书舒服。结果中专毕业,她出来打工四处碰壁之后,才知道原来读书这么有用,但是,她也回不去了课堂了。
李丹家里跟我差不多,上面也有一个哥哥,可是,她的哥哥却比我哥哥强不止百倍。李丹经常回收到很多快递,无一例外都是她哥哥给寄过来的,不管是吃的,穿的,还是用的,他大哥都给她寄过,而且都是我不知道的品牌,看上去都非常高档。
据说她的哥哥在另一个城市,IT行业,具体做什么工作,我也不清楚。实际上,那时候我连IT是什么都不知道,只知道她哥哥非常厉害,每月的工资都两三万,而且年终还有丰厚的奖金。我掰开手指算了算,他哥哥一月的工资,够我干一年。
李丹只是图这个城市离家近,她家其实就在这个城市的周边的小县城里,回家不过2个小时。所以,尽管他哥哥说他那边有更好的机会,李丹还是没有选择离开。
用她的话说,小城市也有小城市的安逸,虽然挣得不算太多,但消费的地方也有限,图个舒服好了。姑娘家的,也别跑太远了,免得等爹妈年纪大了,照顾不周。
秀兰倒是很少提起她的家人,她比我们三个都稍微大一点,交了个男朋友,据说也是她们村里的,在一家大商场里当保安。我见过她男友,长得高高大大的,皮肤黝黑,笑起来露出一口整齐的白牙,人倒是很踏实稳重的样子。我想,如果他的皮肤再白一点,估计会很帅。
小芳前几天搬去另一个宿舍了,说是她老乡来了,她们一起住,互相有个照应。因为对小芳的了解并不多,所以,她搬走了,我也没有什么不舍。
可是,再想想我自己,简直跟她们没法比。不管怎样,她们都是一家子温馨和睦的样子,可看看我那个家,冷得像冰窟一样,我连一秒钟都不想待。我甚至想,即便是个孤儿,也会比我好很多吧,至少他们不会被拖累。
此刻,李丹和翠花正将买回来的东西,整理归位。
见我还没睡着,李丹便对我说:“何欢,你应该跟我们一起去的,今天衣服可便宜了,都打五折呢,特别划算。”
我心想,她买的衣服都是大品牌的,即便打了五折,也便宜不到哪里去吧。
见我没吱声,李丹又怂恿我说:“来,你快起来啊!”
我瘫软在床上,不想动弹,便对她说:“你要干嘛啊?我都睡下啦!”
“反正你也没睡着啊!快起来,帮我试件衣服!”李丹一把拉开我盖在身上的薄毯。
我本来特别不情愿,但是一想到白天她帮了我,便勉强支起身来。
“你真是烦人,想一出,是一出。”我不耐烦地瞪了她一眼。
她“嘿嘿”笑着,然后从她的纸袋里拿出一条白底碎花的连衣裙来,递给我,对我说道:“你帮我试试看?”
这个李丹真是有意思,她自己穿的衣服,让我试,这是几个意思啊!
我不情愿地脱掉睡衣,将那件裙子套在了身上。
裙子不长,到膝盖上三公分的位置,顺滑的触感,穿着舒适度很高。淡粉色和鹅黄色的星型碎花,在白色的底料上规律地散开,娇俏又可爱。
李丹和翠花看着我的眼神,都呆住了,其实,我看着镜子中的自己,面若桃花,身材凹凸有致,皮肤白皙光洁,仿佛灰姑娘一下子变成了俏公主。
“哇塞,何欢,你也太漂亮了吧,我都惊呆了……”李丹语气夸张地说,还不忘往我的屁股上拍一把。
翠花也连忙帮腔,说:“李丹,还是你有眼光,果然这件衣服就是给何欢量身定做的。”
我有些不解,难道李丹这件衣服是给我选的?可是,我哪里有钱给她呢?
一直在床上玩手机的秀兰,也看向我,不住地夸赞,说非常漂亮,跟我的身材和气质都很匹配。
我知道我的工资需要寄给我妈,我根本没法给自己买件像样的衣服,反正也穿习惯了地摊货。于是,我脱下衣服,准备还给李丹。
李丹一把按住我的手说:“何欢,你怎么了?不喜欢这件裙子吗?”
我不好意思地对她说:“我喜欢,可是……”
我想要跟她说,我没有钱可以买下这条裙子。李丹却一把打断了我的话,说:“喜欢就好,那就穿着吧。”
我不解地看向她,难道是她打算把这条裙子送给我吗?
李丹像是看出了我的顾虑,笑着说:“这条裙子是赠品啊,买一送一,其实,都是当季的新品,只不过我没有挑到我合适的尺码,只挑到了一件,我也特别喜欢那件。翠花又不爱穿裙子,秀兰个子又比较高,没有大码的,所以,算下来,还就是你的尺码更合适一些。”
没想到,买件衣服,还有这么多文章。
我当时确实也太傻太天真,真的以为那件衣服就是赠品,不花钱,然后欣然接受了。多年以后,翠花才告诉我实情。原来她们见我太节省,从来没给自己买过像样的东西,况且当时还交了不错的男友,她们不想我被别人看低了。所以,那条裙子是她跟李丹一起选的,只是钱是李丹付的。
秀兰倒是一早就看出了李丹她们的伎俩,只是她没有戳穿。
而我想着的是,第二天终于可以穿上漂亮的花裙子,跟厉青约会。我也要站在他的身边,像一位公主似的,至少不能比那个白裙子的姑娘差。琇書蛧
第二天,我如约跟厉青在猫舍咖啡馆门前碰头了。
他比我来得早,远远地我就看见他站在咖啡馆门前四处张望着。当他看到我的时候,我冲他笑了笑,他却呆住了。
我头一次看到他眼里闪动着别样的光芒,那眼神我曾经也从张伟的眼中看到过,见鬼,我居然想到了那个人渣。
我调整好思绪,走到他的跟前,笑着对他说:“怎么了?没见过美女吗?”
他这才回过神来,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说:“你穿这件衣服真美!”
“你是在夸衣服呢,还是在夸我啊?”我故意逗他说。
“我……我当然是说你很美了,是衣服也美……不,是人比衣服美……”厉青语无伦次,越说越乱,我却早已笑着花枝乱颤。
这个小傻瓜,总是经不起开玩笑。
“小欢,你说我是不是好笨的,每次碰到你,我都不会说话了!”他笑着对我说道。
其实,我也觉得他在网上跟我聊天的时候,思维比较敏捷,可是,一回到现实中,反差便有点大。但是,转念一想,那些在现实生活中也油滑老练的,我未见得会跟他们交往了。
见我没吭声,他又继续说道:“你都没说话,看来,我就是很笨的那种。”
我笑着说:“我什么时候说你笨了,你再笨,不也是大学生吗?而我……”
果然是言多必失,我差点告诉他我只是个高中毕业生,幸好及时刹住了,没有倒出来。
我不知道为什么要对他隐瞒,总是觉得还不是告诉他这些的时候。或许冥冥之中我还有担忧,我害怕当他知道这些事情之后,他不再理我。
“而你总是对我处处包容,小欢,你是我见过的最善良的女孩!”他笑着看向我,一把抓起了我的手。
我下意识地将手往外抽离,他却抓得更紧了,然后,一把放到他的胸前,对我说:“你摸摸,我的心‘扑通扑通’直跳呢?”
我只觉得脸颊发烫,定了定神,我笑着对他说:“傻瓜,如果心不跳了,你不就死了吗?”
话一出口,有觉得有些不妥,但一时间又找不到合适的话,怕越描越黑,索性就闭上了嘴。
他“嘿嘿”笑了一下,然后把嘴巴凑到我的耳边,说了一句让我脸红心跳的话,他说:“我还没娶到你呢,我怎么会这么快死!”
我假装镇定,斜了他一眼,说:“不许你说这样的话,好讨厌。”
说完,我便一把挣脱开他手,然后兀自朝公园方向走去。
他连忙追了上来,一把牵起我的手。我没有挣扎,只觉得他的手心很热,里面全是汗,虽然感觉不是很舒服,但被他牵着,被他呵护着,总是件让人神往和开心的事情。
这座四季如春的城市,即便夏天也没那么炎热。走在熙来人往的街道上,迎面吹来阵阵清风,顿时觉得神清气爽。好久没有这样放松的感觉了,真好。
厉青没有说话,一手牵着我,一手撑着遮阳伞,我看到伞下的阴影里,我们俩是修长的影子,紧挨在一起,心里想涂满了蜜一样,甜滋滋的。我想,如果我们能这样相处一辈子,那该有多好。
只是,我后来才知道厉青接近我,其实别有意图。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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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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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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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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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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