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候魏海刚刚被招弟让人带着去洗了澡,换了身干净的衣服,别人也不存在愿意不愿意接近他,所以一边好笑一边提溜着他在院子里逛了一圈又一圈,倒是把这个山庄好好的走了几趟,也相当于是认路了。
不过,那也是那时候,如果是现在的魏海,就不知道别人还愿不愿意来扶他这一把了。
这就是最让招弟头疼的事情,这个魏海吧,他特别的不讲卫生,不爱洗澡不说,他还不洗衣服!
现在的确穷人家没有很好的条件来讲究,特别是在累了一天之后,能够拿帕子擦一擦身上已经很好了,但是,十天半个月的,还是会洗个澡的,可是这个魏海呢,怕是一两个月都不会洗!
不但不洗澡,他还不洗衣服,并且还振振有词:“你们的衣服不是穿烂的,就是洗烂的!”
当然,魏海才开始学这里的语言,话说的没有这么顺溜,他本人是这样说的:“不洗,洗烂了!”然后配合上他盯着别人衣服一副鄙夷的样子,很形象的传达了他的意思。
常年吃不饱饭的人对于“吃”的执着是能够产生奇迹的,为了得到吃的,也为了更好的吃,魏海愣是在短短的几天就学会了一些简单的词语跟句子,只是就跟人初学外语一样,会把句子中的主谓顺序给颠倒,当然,这些句子跟词语无一例外的全都跟吃有关系。
虽然没有发生过“饭吃我要”之类大的离谱的笑话,但是,在魏海学到他曾经吃到快吐的行为比较丢脸之后,很聪明的理会到了“不要脸”这三个字的强大,以后再说很多的时候,比如说吃,那就是:“加油吃,不要脸的吃!”
偏偏他绝对不是在骂人!
招弟简直不知道拿这样子的魏海该怎么办才好,她也不能硬性的规定别人必须洗澡洗衣服不是?
当魏海跟其他人交流多了之后,言语能力也是突飞猛进,据他自己所说,他们那里的人一生都只洗三次澡的,刚刚生下来,成人,以及死亡,听见的人
不讲卫生,身上的味道就有点大,而魏海除了做毡子也没有什么事情,他的住处也是一个问题,谁愿意跟他一屋啊!
等到羊买回来,魏海就高兴了,这才是他最熟悉的生活啊!
马上就申请去养羊了,甚至是跟羊同住,虽然露面的时候少了,但是每天一到吃饭的时间,大家都要被他熏上一熏的。
而魏海看着招弟天天对他意见很大的样子,也是吓的很,终于某一天受不了,抱着早死早超生的想法终于问了出来,等到得知招弟只是在发愁羊毛不够的事情,简直如同逃出生天,原来就只是这么小的一件事情啊!
把他吓了这么多天!
羊毛嘛,小事情,他们部落里多的很啊!
魏海所在的部落,居住的地方海拔颇高,周围更是高耸入云的大山,常年积雪不化,所以养的羊也是毛特别长特别厚的,至今仍然保留着刀耕火种的传统,倒是喂猪养羊的很多,部落里一有什么大事,就要杀猪杀羊的,喂少了,那是要矮鞭子的,羊毛嘛,自然也多的很的。
问清楚了魏海他们部落都缺些什么东西,奴隶主们又喜欢什么东西,招弟决定,带入跟着魏海回去换些羊毛回来。
带弟回来了,这个事情可以不用她去的,可是招弟特别想去,她虽然不像那些驴友一样狂热,但是对那些原始风景还是很感兴趣的。
特别是现在天气正合适,更让她下定了决心跟着一起去,当然,并不只是去玩,招弟也是有正当理由的,万一这些地方有什么好东西呢!
招弟准备了不少东西,除了自己这边带的人,还去唐公子那借了几个上次去过那地方的兵士一起去,既能起到保镖的作用,又能帮忙拿些东西。
当然,招弟肯定也不会亏待别人的。
因为不好直接给钱,招弟就在其他地方下功夫,不但一人送了两身衣服,准备好了带去的干粮之后,还专门为他们准备了一份肉干,这已经算是大手笔了,但是招弟除了这些外,还每人一葫芦酒。
酒是一个好东西啊,特别是招弟拿出的,是自家的酒坊酿出的蒸馏酒,度数高,喝着特别带劲,就这一样,倒是把其他的都越过去了,所以说,酒鬼的世界凡人是无法理解的,只要有酒喝,吃的穿的全都可以放在脑后了。
魏海也得了一葫芦酒,那个美啊,要不是招弟怕他又象吃饭那样,醉了没办法带路耽误了正事,叫人跟他说如果醉了以后都再没有酒喝,还要把他还回去,这才勉强让他有了一些自制力,一路上虽然一直把葫芦放在嘴巴闻个不停,但是还真不敢偷喝一口。
路上虽然辛苦,但是风景那是真好,这也算是招弟第一次看见原始森林了,被人保护在中间,唯一的遗憾就是没有相机拍下这些美景,只能死死的记在脑海里。
有了魏海带路,一行人顺利的走进了这个原始部落里,因为带了很多礼物的原因,他们直接被带到了部落主人的家里。
招弟一路上仔细观察,才发现这些人的生活条件更差。
这些人全都打着赤脚,现在虽然还在秋季,但是因为海拔高的缘故,这地方还是比较凉的,但是这里的人全都只穿着一件单薄的衣服,还特别薄,颜色一眼就能看出来是从草汁自己染的,虽然是深色的,一样可以看出深深浅浅的印子。
魏海充当了翻译的角色,替招弟告知了想收购羊毛的事情,并且献上了招弟带来交换的东西。
阶级不同,部落头领的反应却跟魏海一模一样,没有去看招弟带来的食物与布匹,注意力全在酒坛子上
特别是在打开了一坛酒,尝到了味道之后,头领看招弟的眼光热情的让招弟不由自主的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配上魏海的翻译,好像头领的意思就是,带了酒来就是头领的朋友了,朋友有事,自然是要大力帮助的!
招弟简直要无语死了,感情带了这么多的东西其实就是一个浪费,没有什么事情是一坛酒不能解决的,如果有,那就用两坛!(未完待续。)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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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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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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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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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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