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看招弟现在一副逮着一个人可劲祸害的架势,其实,她也是没有办法。
这年头,想找一个好顾客也是很不容易的啊!
招弟不止一次的想过她们姐弟究竟要做什么才好。
跟村里人一样务农为生吧,她们家条件所限真心不是那块料。虽然不得已慢慢习惯了又脏又累又臭的农活,那个听说用粪淋菜就脑补得吃不下饭的前世想来就矫情到发笑,可是,仍然希望所谓田园风光还是就定格于远观如画就好了。
种田这条路走不通,对于女子来说,还有另一条路那就是女红,只是,自己使用和卖出去换钱是两个完全完全不同的标准。
她们家里,带弟喜武,虽然现在她俨然是家中的主厨,但是这不过是因为家里实在没有别人了,没办法,这个时候的任何家务活,到最后都会变成一个体力活,妹妹太小,姐姐太弱,除了她做,也没别人了。
但是,即便任何活计她都用练武的方法来要求自己,却总是比不上在练武场上痛痛快快没有打扰的流畅的练一套拳来让她开心。
来弟倒是喜欢,可她吃亏就吃亏在年纪太小上,什么东西都只知道个大概,还来不及系统的学习,教导她的人就已经不在了,说实话,农家女子摸针线,更多的也就是个缝缝补补,绣花也都是一些简单的针法简单的图案,自家用还可以换来一句心灵手巧,真要跟人家专业的绣娘比,呵呵,洗洗睡吧!
这两条路都没戏唱,大概也就剩下开店了。
可是这店也不是好开的,去城里的时候招弟看了,只要想的到的,都已经有人开了,先不说地头蛇与外来客的差别了,不够繁荣的集市怎么支撑同样类型商铺的竞争?
还是一句话,没有消费的人群,有再多的想法,再好的营销手段,全都是白搭。
县城的门槛高,若说搭着修城的东风往镇上那边发展,赶集的时候招弟看了,每家商铺都是门可罗雀,那些米铺杂货铺还好,毕竟大家都要吃饭,可是如果开的是一家点心铺,也就逢年过节才舍得打打牙祭的顾客群,平时难道让她们饿死吗?ωωω.χΙυΜЬ.Cǒm
这还真不是杞人忧天,修城墙的民工那么多人,除了服役的,还有一部分是冲着工钱来的,想想从早到晚那么长时间的工作强度,人家愣是可以早上的时候就揣几个馒头在怀里,中午就着凉水就解决了,哪舍得花钱去买什么吃,何况还是中看不中用,只能吃个味不能饱腹的点心呢?
按招弟的想法,等到城池建好,彦王开府自然有大批人跟着他来到这里,再加上那些人的家眷,只需要带动这里的购买意识就行了,但是,那也是两三年后的事情了。
不过,现在倒让招弟看到了一些希望,必然是有市场,才会有那么多人挑东西去卖的。
想想看,军营里那么多人,又是才驻扎进来,可不是什么都要买吗?
只是,自家可以卖点什么,倒是个需要好好考虑的问题,现在就开店冒险了点,但是,摆个小摊什么的,还是可以的么。
只是,还没想好点子呢,时间就不属于她们自己的了。
“春种一粒粟,秋收万颗子。”农人最喜欢的,莫过于硕果累累的金秋了。
秋天到了,这是收获的季节,田地虽然是王虎家在种,但是一半粮是自家的,王虎既不是请的长工也不是佃户,大家现在是互助的关系,可不好意思就等在家里等人家收完送上门来。
所以,留下三个小的在屋里,招弟和带弟也参与了收山。
招弟自以为,自己现在也算是得到锻炼很能承受一些劳累的人了,想当初,累的几乎随时都可以倒下去睡着,她还不是撑着把事情做完了吗?
等到真正做了农活,才发现,那些都算什么呀!
说农民苦,苦就苦在活累还罢了,最重要的是“靠天吃饭”,从一粒种子种下去开始,就全程祈祷老天爷给口饭吃,能够风调雨顺最好,就连收获,也得抢时间。
连续几日的高强度劳动叫招弟简直想死的心都有了,她从卧病在床到逐渐接手家里的事情,每天都有意识的加强自身的锻炼,觉得自己的抗压能力也是不错的了。
结果,第一次,她的手上脚上全打起了血泡,碰一碰就钻心的疼,就这样也不能歇息,大家全在抢时间,就怕老天爷一个心情不好,连续来几天雨这一季的收成就要折一半进去。
每天都是一进家门就瘫到床上去,几个妹妹心疼的要死,招弟自己更是恨不能就这么死了,也是,就网上种菜天天鼠标点点时间长了人都嫌麻烦,千方百计弄个外挂来自己种,何况她这实打实亲身上阵呢?
面朝黄土背朝天,说着只有七个字,做起来那就是热的全身象在蒸笼还得顶着太阳一直弯着腰割割割,作物叶尖不小心划过脸颊手上就是一条条不太明显的口子,就这样仍然得机械的掰掰掰,山路崎岖,背篓的系带把肩膀勒出了印子,肿的发亮也得忍着把明年的口粮背回去。
那种苦简直就不是人过的日子,就这样,招弟也是几个人中最轻松的那个。
她用的是带弟编的一个中号的背篓,当初特地编的比较轻巧,而其他人,不是挑担就是用背夹,招弟一直埋在心底的想法终于无限扩大再也无法压制。
她只想挖几棵自己感兴趣的花草尝试着把它种好,不想忍着臭气挑粪浇菜。
她只想拿着菜叶去逗逗可爱的小兔子,不想一天到晚的烦恼着它们吃的太多拉的太臭,繁殖的时候更是半夜三更得不到睡。
天然无污染散养着喂的鸡,她一点都不想想起它们靠蛆虫来补充蛋白质的事情。
她不想一天到晚的砍猪草煮猪潲耗去大半日的时间,她不想明明累的要死却得撑着现烧水才能洗澡,更讨厌每天睡前都得用艾草熏走蚊子,不想被咬的满头包就得忍受那刺鼻的味道
越生活的久,就越是怀念所有的小家电,怀念灯火通明的夜晚,怀念全自动洗衣机,怀念出门就能买到想买东西的超市,怀念不分四季的蔬菜和水果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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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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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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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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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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