旁边放着装麻酱的陶罐,还有醋瓶,盛辣椒油的瓷盆,花生碎,炒香的芝麻粒,还有大颗大颗的油炸花生米和炸豌豆。
客人来了领个号,然后去后面选菜,选好了去称重,会有人给拌。
素菜是用麻酱醋辣椒油拌的,最后放花生米和炸豌豆。
荤菜就简单多了,因为本身卤过,就不放麻酱,调的是辣椒油和醋的蘸碟,这样吃着就特别香。
食肆人多,加上天热,来的人也不会太墨迹,轮到自己的号了就进去选菜,选完了赶紧称重付银子,买好赶紧走。
买点凉拌菜,再打一壶啤酒,这夏天暑热勉强能挨过去。
不仅寻常老百姓吃凉拌菜,世家也吃。
比如陆家。
自从陆云霜病了之后陆夫人就再不许她去沈家食肆。
陆云霜偷偷去过几次手工坊,陆夫人也不知道。
她只以为女儿乖巧听话,出门也是去收拾铺子,再加上陆云霜这些天气色好,陆夫人便没把这事放在心上。
直到饭桌上出现了凉拌菜。
陆夫人根本不知这是从沈家食肆买回来的,平时晚上将将能喝半碗粥,今儿晚上就着拌菜喝了一碗。
天一热她就不怎么吃肉了,今天吃了不少,碗旁边堆了不少猪蹄的小骨头。
浅浅的酸辣味最是开胃。
陆夫人看了看女儿,道:“不是特别辣,你能吃些,多吃点饭。”
陆云霜神色有些奇怪,她吃过一次沈家食肆的东西之后连着去了三天,这才吃坏了肚子,沈家食肆的麻酱她一口就能尝出来。
陆云霜看了眼伺候的丫鬟,轻声道:“娘,您觉得好吃呀。”
陆夫人瞥了女儿一眼,她是人,怎么尝不出什么东西好吃什么不好吃。“你吃着不好吃吗,虽说是素菜,但味道很好,这个酱很香,辣也不是那么辣,酸味正好,夏天吃些素的好,明天还吃这个。”
陆云霜咳了一声,“娘,这应该是从沈家食肆买来的,女儿也觉得很好吃,明天就让管家再去买一次。”
陆夫人脸上挂不住,可这么大岁数,说出去的话就是泼出去的水,原本就是她对沈家有偏见,
陆夫人叹了口气,“买吧,味道的确不错。”
不仅仅陆家这样,其他家里也是这样。
盛京城的凉拌菜就一直吃到了秋日,暑热散去,才渐渐不吃了。
不卖凉拌菜,又开始卖烤生蚝这些,菜单又加了一样,蒜蓉茄子。
沈家种了不少长茄子,拌菜卖了不少,地里收的都放在地窖里,一时坏不了,现在正好烤着卖。
茄子一切为二,上面铺上腌好的蒜泥和红辣椒圈,放在烤架上烤,那滋味可别提了。
一份烤茄子只要二十文钱,既能吃饱又能吃好。
秋天是丰收的季节,沈家多了个庄子,一百六十三亩地,收秋都要好几天。
田地里都是金色,金色的麦子,金色的玉米,金色的柿子。
庄户的人在收秋,割麦子的割麦子,掰玉米的掰玉米,挖红薯的挖红薯。
收好的庄稼送到庄户家的院子里,哪怕不是自家的东西,看着也欢喜。
沈老爷子这阵子一直在庄子盯着,时不时也会搭把手,见着庄户的人会说两句话,无非是收成好,老天爷赏饭吃。
沈老爷子心里畅快,他从没和别人说话,和周氏都没说过。
他活这么大岁数,小时候念过几年书,后来成亲,娶了周氏,但没分家。
沈家是真的穷过,分家前穷,分家后也穷,他累死累活供几个孩子读书,就盼着沈家能出人才。
三郎功课好,出人头地。
家里日子也好过了,也从广宁搬到盛京了。
大房二房三房都挺好,他这个老头子反倒是没什么事儿做了。
沈老爷子种了一辈子地,不种地就去码头做苦力,才攒下这么多家业。
他只会种地,在盛京没啥事儿做,幸好有个庄子,种地,收秋,人一闲就容易乱想,沈老爷子希望有点事儿干。
庄子收秋就收了十多天,粮食晒干装仓之后,沈老爷子才回去。
一到家,他就把丰收的喜讯告诉家里人了。
总共一百六十三亩地,收了不少粮食,供给食肆的,自家吃的,怎么都够。
沈老爷子还带回来庄子产的东西,两筐柿子,新挖出来的红薯,好几袋豆子,河里捞出来的鱼,一篓子虾,到家里都蔫吧了。
顾筱把虾养盆里,留晚上炸着吃,红豆送到手工坊,红薯晒两天,等甜一些了就送到食肆去。
粮食全放在粮仓里,然后捡好的做种子,明年兴许还是个丰收的好年。
郑氏是嫁进来的新媳妇,自从了解到沈家的家底之后,她也不敢多想,沈诚不在家,她能做的只有孝顺公婆,顾好家里的琐事。
若是可能,跟着学做菜。
郑云舒和顾筱同龄,有的话聊,沈诚五月下旬走的,这都八月中了,还没回来。
新婚燕尔,自是相思情切。
现在秋收忙过了,沈诚再回来兴许她能一起跟着。
郑云舒把鱼清洗干净,在海边长的姑娘自小就做惯了这些活。
鱼红烧一条糖醋一条,虾腌过再下油锅炸,两个素炒菜,两个炖菜,这就是沈家的晚饭。
吃着吃着,大门口传来一阵动静,郑氏若有所感,回过头去,只见大门前面停了辆马车,上面蹦下来一个人,不是沈诚是谁。
陈氏手里的筷子差点掉地上,“咋这时候回来呐,吃了没……”
大娃拍了下额头,先看了看郑氏,沈家伙食好,郑氏比他走的时候胖了点。
大娃道:“本来想上午到的了路上耽误了一会儿,还没吃饭呢,饿了一路了……”xǐυmь.℃òm
说完,沈大娃还摸摸肚子。
郑氏赶紧添了一副碗筷,大娃冲她笑了笑,然后道:“我带回来了不少东西,吃完饭再看吧。”
由南往北,路途遥远,带这么多东西可不容易。
沈家人没问,等吃完饭,自然就看到了。
郑氏给大娃盛了冒尖一碗饭,沈家伙食好,在外头肯定吃不着好东西。
大娃也是饿极了,大口吃饭大口吃菜,一路风餐露宿,他是真饿了。
“还是家里饭好吃!”沈大娃仗着牙口好,吃炸虾一口一个,连壳都不吐。
陈氏说了句:“这鱼是你媳妇炖的。”
郑氏怔了怔,她长在渔村,吃的最多的就是鱼,做鱼有一手的,没想到陈氏还会提,“这是我家乡的做法,你们都尝尝。”
顾筱又夹了一块,郑云舒做的清蒸鱼很好吃,一点腥味都没有。
大娃回来,郑氏眼睛都亮了,算是守得云开见月明。
食肆现在不忙,这回大娃走,郑氏应该跟着去。
沈家吃饭的时候很安静,吃完了李氏大丫去刷碗,大娃把马车上的东西卸了下来。
走的远了,见到的东西就多。沈大娃手上有钱,啥都想带回来。
再说他认识了不少商贩,便宜。
南方带回来的果子,枇杷,橘子,芒果,香蕉。
蜀地的布料,绸缎,还有一匣子的钗饰,银的多,样式很新颖。
全是吃的用的,沈老爷子和沈大郎看了一眼,意兴阑珊。
沈大娃又搬出来一个盒子,“南边的烟叶子,给爷带的。”
沈老爷子这下高兴了,沈大郎装作不在意地看院子里的树,沈大娃道:“给爹和二叔带的酒,给小叔带的墨锭。”
沈大郎道:“还买酒回来做什么,家里有不少葡萄酒。净瞎花钱。”
话是这么说,可眼里的笑意帮都藏不住,儿子买回来的酒啊,闻着都香。
沈大娃出去一趟,谁都想到了,布料绸缎和钗饰一分,顾筱分到了一支银钗,一匹丁香淡紫的布料。
周氏那边也分了,不过因为是沈大娃带回来的,大房分的要多些。
郑氏陪着沈大娃去梳洗,顾筱抱着东西和沈羲和回屋了。
一匹布可不少呢,屋里的被子是成亲时的新做的,顾筱想做两身衣服,里面穿或者是睡觉穿。
这个颜色雅淡,沈羲和也穿得。
顾筱看了看屋子,两个人住,东西就越来越多,针线筐,缂丝机,墙上挂着字画,有两副是沈羲和写的字,她看着好看,就给裱起来了。
一副写的岁岁年年,一副写的是两情长久,不在朝暮。
沈羲和东西好像少一点,屋里全是她的东西,吃的用的,柜子她占了一大半。
哪里沈羲和占的多呢,好像是床,沈羲和比她高,比她大只,所以地方占的多。
顾筱道:“该做厚衣裳啦。”
沈羲和:“我衣服还挺好,今年不用做新的。”
又不干重活,他穿衣服仔细,跟新的差不多。
顾筱看了他一眼,“那哪儿行呀,还是要做两身的,还有爹娘的,也得做新的。”
一年总得有两身新衣裳的。
沈羲和这回不吱声了,他能感觉到看重,“那仔细眼睛,你就老是看书,做针线,不管什么时辰,这样最伤眼了。”
顾筱小声地啊了一声,“我知道的,你别老是说我。我又不是小孩子了……”
沈羲和也知道,成了亲就不是小孩子,可还是忍不住想照顾顾筱。
“你在家和三丫玩的最多,还说不是小孩子。”
顾筱道:“那是因为三丫可爱,我才喜欢她,也不全是因为可爱,自家孩子,怎样都喜欢。”
沈羲和顿了顿,“你很喜欢小孩吗。”
沈羲和声音发哑,顾筱愣了一下,她挺喜欢的,但沈羲和为什么这么问,是她想的那个意思吗。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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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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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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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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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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