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穿成科举文男主的童养媳>第 92 章 第九十二章 乡下来的
  那人抖了抖衣服的茶叶,看傻子似的看着友人,“你说的都是真的?”

  友人也以同样的目光看着他,“骗你作甚,何必跟你开这种玩笑。”

  这群人你一言我一语,“定亲了,岂不是不能做贵婿了,真不知道该喜还是该愁。”

  “此话怎讲?”

  “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的确是喜事,可未婚妻毕竟是老家的。

  你们又不是不知道,大户人家的女儿才读书识字,乡野村间的女子,便是纯善质朴,那也比不上……”琇書蛧

  虽不该这样想,但就怕那沈羲和做了陈世美。

  农门供出一个会元得多不容易,一家人勒紧腰带,能省一口是一口,哎。

  “勿听勿信,沈公子既然敢说,那便是全心全意对待未婚妻的,我们操这个心作甚。”

  “就怕富贵荣华迷了眼呦……”

  不仅男人妇人议论,闺阁小姐也在议论。

  盛京世家公子不少,才貌双全的也不少,就拿魏国公府的徐宁舟来说,今年下场,会试中了第二十三名。

  家世好,画的一手好丹青,又精通音律,还能下场考试,比那些跟着狐朋狗友吃酒逛楼子的人不知好了多少。

  但是比起沈羲和他们,又似乎差了点什么。

  到了嫁人的年纪,就算长辈不提,自己也会想这些事。

  谁不想嫁一个玉树临风又有才学的人,哪怕家世不好,只要真心实意对自己,便心满意足了。

  盛京城的姑娘们,在多宝阁二楼雅间说了好一会儿了话。

  “你们可见过祝修远,比女儿家还要好看呢。”

  “就远远见过一次,是好看。”

  “我还见过宋昭清宋公子呢,很是清俊。”这些世家贵女喜欢读诗作画,对有书卷气的人另眼相待。

  “安云,灵药,你们怎么不说话?”

  安云郡主轻轻哼了一声,“有什么好看的,值得你们这样。”

  张灵药笑了笑,没说什么,这些公子厉害的是读书,不是相貌,能从两千多人中脱颖而出,实属不易。

  一个贵女掩扇痴笑,“当然好看啊,说不准就是未来夫婿。”

  话说完,雅间就静了下来,几个贵女喝茶的喝茶,摇扇的摇扇,脸上写着不知羞三个字。

  “你们别这个样子呀,我说的是心里话。他们虽然家世不好,但是才学一等一的好,以后会有大作为,比京城只知喝酒享乐的公子不一样。”

  她托着下巴,“你们心里未尝没动过这样的心思,只不过我说出来了,哎呀,我见过宋公子祝公子,还没见过沈公子呢。”

  默了半响,一人才道:“沈公子深居简出,见过他的人少,但是,听到他传言的并不少。”

  “哦?什么传言?”

  “沈羲和在老家有一个未婚妻,还带到盛京来了,说殿试过后就迎她进门。”

  “……此言当真?”

  “自然是真的,骗你作甚,可惜了……”

  “你可惜什么,就算没未婚妻,也不一定会娶你。”安云郡主道:“不过能大大方方地说出来,人应该还不错。”

  张灵药点点头,“戏本子上不是写过状元郎明明娶了妻,又求娶公主,最后人财两失。”

  那是陈世美的故事。

  “他只是订亲,又没成亲,谁知道以后如何,话还是别说这么满。不过话说回来,我倒是好奇那个未婚妻是什么样子……”

  是不是大字不识,举止粗鄙,连和人说话都不敢。

  张绪往屋送了一壶新茶,闻言心里冷笑,还大字不识举止粗鄙,连和人说话都不敢。

  他们小东家手艺好,还会画画,比她们强了不知多少。

  安云把茶杯放下,对这种话是厌烦地很,“我回去了,你们玩吧。”

  张灵药也站起来,“家里还有事,我先走了。”

  从多宝阁出去,张灵药叹了口气,回到国公府,她去正院和徐氏说话。

  早春天暖,徐氏穿的还是冬衣,脸白的像纸。

  她晒了一上午太阳,眯着眼看张灵药进来,“回来了?”

  张灵药心里一涩,“娘,外头天气可好了,下午去外面转转吧。”

  徐氏点了点头,她冬日生了一场病,中元节后身子一直不好。

  她招呼张灵药坐下,“今日放榜,你表兄中了二十三名,娘看会试前三名是青年才俊……”

  张灵药:“娘您说这个做什么,我还不想嫁人呢,而且呀,今年的榜首沈羲和,有未婚妻的。”

  徐氏愣了一下,摸摸张灵药的脑袋,“那便算了。”

  “女儿遇见喜欢的人,会同您说的。”张灵药笑了笑,陪徐氏待了一会儿就回自己院子了。

  院子里丫鬟叽叽喳喳,说着来盛京城参考的公子们。

  大约就是祝修远相貌最好,沈羲和学问好,宋昭清才情好……远远看看就知足了。

  张灵药左耳进右耳出,心里想的却是国公府的一桩旧事。

  景历元年上元节,英国公府的女儿被乳母带去逛灯会,一岁多的小姑娘被人拐走,下落不知。

  至今还没找到。

  那时新朝更替,英国公府拥护新皇,得罪过不少人,结果丢了个千娇万宠的女儿。

  纵使知道凶多吉少,张灵药还是希望能找到。

  张灵药按了按眉心,“在院子里你们说便说了,在外不许说这些话,别人会以为国公府规矩不严。”

  这下议论声才小了。

  天色暗下来,小馆酒楼亮起灯,盛京城又热闹起来。

  顾筱把张绪也请了过来,做了一桌子菜,还从酒坊打了一斤果子酒,庆祝沈羲和中会元。

  顾筱先给沈羲和倒了一杯,“不能多喝。”

  今年的会元使劲点点头,“我就喝一杯。”

  张绪啧啧称奇,“沈公子这还没成亲呢,怎么就……”

  沈羲和:“这有什么,她说的对啊,对的话自然该听。”

  张绪想问问,顾筱有什么话不对吗,那沈羲和肯定会说,顾筱说的都对。

  他不用紧着喝酒,连喝两大杯,脑袋一热,什么话秃噜一下就出来了。

  “今天还听人说起你,她们想见见会元未婚妻长什么样,真的是,那句诗怎么说来着的,相见相逢却不识。”

  顾筱去过多宝阁两次,还和安云郡主打过照面。

  只不过没提她是多宝阁的小东家,更别说是沈羲和的未婚妻了。

  那就是顾筱。

  米白色的袄裙,头上一支银簪子,打扮的素净,容貌却是妍丽。

  那些人虽然看顾筱脸生,但只以为她是多宝阁的客人,只是来的次数少罢了。

  顾筱去多宝阁转了转,把里面布置改了,二楼的永生花挪了位置,还有油纸伞折扇,换个位置就好看了不少。

  多宝阁现在东西多,不少新奇玩意,像麻将,象棋,套娃,卖的极好。

  这月顾筱忙着搬家备考,所以没做新玩意,客人问起来,张绪便实话实说,“我们小东家家里有考生,没空做。”

  只不过,谁都猜不到顾筱是多宝阁东家,还是沈羲和的未婚妻。

  张绪又喝了一杯酒,也不知道她们知道了,是什么表情。

  小地方来的就一定大字不识吗,更有心性淳朴的,比世家贵女可爱得多。

  不识字怎么了,识大局懂道理不就行了。

  顾筱笑了笑,“以后有机会总能见到,你们多吃点。”

  张绪嘿嘿笑了两声,外人都说沈公子人好,情深甚笃,即便考中,对老家的未婚妻也是不离不弃。

  可张绪觉得不是这样,明明是沈羲和命好,要是他有这样的未婚妻,做梦都能笑醒。

  炒菜炖肉还有好几样小菜,沈羲和吃了不少,吃到什么好吃的会给顾筱夹。

  晚饭吃完,沈羲和去刷碗,顾筱和张绪谈生意。

  张绪多看了眼厨房,没想到沈羲和在家是这个样子,“小东家你说。”

  顾筱道:“活字我带过来了,总共两万三千多字,别的我再慢慢刻。”

  有沈羲和的名声在,书肯定是好卖的,还可以卖字帖,顾筱想刻些大字。

  这真迹不卖卖印书,也是头一次。

  张绪自然是一千一万个愿意,“行,要我帮忙随时说。”

  顾筱暂时还没有什么地方要帮忙,沈羲和这段时日要看书,准备殿试,另外一件大事就是接周氏。

  这个时候应该已经启程了,半个月就能到。

  顾筱想周氏了。

  三月十四,三辆青色马车出现在官路上,车轴咯吱咯吱地响,前天刚下了场雨,地还湿着,路上都是车印。

  周氏嫌颠的慌,咋坐都不舒坦,她问大娃,“到哪儿了?”

  沈大娃被问的一脸懵,他掀开车帘问车夫,“师傅,还有多长时间到盛京?”

  “半天,天黑前能到,放心吧。”

  周氏哎了一声,半天,转眼就过去。

  三丫没坐过马车,开始还兴奋地这看看那看看,后来就蔫了,窝在李氏怀里睡觉。

  周氏李氏大丫大娃坐一辆车,陈氏和沈大郎二丫二娃坐一辆,另一辆车上放了行李。

  一路颠颠簸簸,饿了就吃干粮,赶一夜路,在客栈睡一晚,这才到盛京城郊。

  苦是苦,以前又不是没过过苦日子,怕啥,能到就行。

  大娃也坐够了,他挪了挪屁股,盼着快点到,他已经啃了十几天的饼子了,人都瘦了一圈,想吃大肘子,红烧鱼,肉丸子。

  大娃想,支撑他们到盛京的不是小叔的功名,而是小婶炖的大肘子。

  李氏没说什么,她忧心沈二郎。

  三丫睡梦里喊了声小婶,李氏伸手拍了拍小女儿,小声说了句,“快到了,三丫马上就能见到小婶了。”

  周氏时不时看车外,傍晚时分,马车终于驶到了城门口。

  城门口的守将要检查文书路引。

  周氏从车上下来,往城里看了一眼。

  城墙下站着一个姑娘,面色姣好,穿着米色的袄裙,笑着冲着她们招了招手。

  周氏下意识握住大娃的胳膊,“大娃,是不是你小婶?”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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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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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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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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