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穿成科举文男主的童养媳>第 90 章 第九十章 会试
  雨下的不大,顾筱也没打伞,她看看沈羲和,轻声道:“表哥,咱们先去租房子,张掌柜,还要劳烦你帮忙。”

  张绪慌忙摆摆手,“小东家还和我客气作甚,我带你们过去。”

  说到租宅子,张绪还真有人脉,很快就找到两处,第一处是一进的,三间正屋两间厢房,足够三人住,一年租金要三十两。

  另外一间两进两出,屋子多,正屋三间,前后厢房四间,还有厨房柴房,东西家具也齐全,一年租金六十两。

  在盛京就甭想着买新宅子了,要是有钱可以翻翻。

  顾筱想着周氏他们会过来,就租了第二处,她租了半年,能住到今年八月份。

  张绪帮忙把马车上的东西搬了下来,又去街上买了用的木盆碗筷,“小东家不必跟我客气,有什么需要的地方说一声,这儿离多宝阁也近,小东家什么时候有空去看看。”m.xiumb.com

  虽然信上写过多宝阁什么样,二楼雅间有多少永生花,但没亲眼看过不是,还有学徒,一个个都想见见顾筱。

  张绪真情实感地敬佩顾筱,他能在多宝阁做掌柜也是靠伯父的面子,做成这样靠的却是自己。

  顾筱是东家,能得到顾筱的认可,对张绪来说是一件脸上有光的事。

  顾筱点了点头,“那行,我这边忙过了就去。”

  顾筱把张绪送出去,“我们初到盛京,人生地不熟,今日多亏了你。”

  张绪:“应当的应当的。”

  送走张绪,顾筱看一院子的东西头都疼了。

  “三郎哥,正屋中间的屋子留给娘,你自己挑一间,收拾收拾就去看书。”

  能住到八月份,哪怕沈羲和分的官舍小,还有这里能住。

  这间宅子久远,收拾小半日,晚上下了点面条,又从外头买了卤菜,简单吃了一顿。

  沈羲和还有两日考试,留给顾筱准备的时间也只有两日,二月八日进场,在考场里一待就是三日。

  饶是顾筱知道沈羲和会中,还是忍不住担忧紧张,今年下场有两千一百零七名考生,中的只有五百多名。

  谁都盼着五百多人有自己的一席之地。

  解元有许多个,但会元只有一个。

  考试带的吃食,水,被褥,二月初,天还冷着,顾筱让沈羲和把羊毛衣给穿上。

  羊毛是做羊毛毡剩下的,染的颜色乱七八糟,红的粉的黄的,让顾筱纺了线织成毛衣。

  不好看是不好看,但暖和又不臃肿。

  顾筱给的,沈羲和就穿,反正穿在里面别人看不见。

  顾筱生怕忘了什么东西,“笔墨砚台检查一遍,还有包东西的纸,万不能有字。水就少喝点,饭将就点吃,等你回来给你做好吃的。”

  “小小。”沈羲和拉住顾筱的手,这两年间顾筱长了不少,正是明媚恣意的时候。

  他伸手拍了拍顾筱的肩膀,这样好像把人揽到了怀里一样。

  “你别紧张,这回考试我有九成把握考上,有七成把握能中会元,你别担心,等我考完。”沈羲和道:“等我考完,还有殿试,过了殿试我就向娘提亲。”

  襄城地处北方,有道是北有嵩阳,南有应天,不可小觑。

  沈羲和能做的只有多读多看,考自己的。

  顾筱抬头看沈羲和,“什么叫向娘提亲?”

  沈羲和一字一顿道:“你是我表妹,父母不在,婚事全凭姨母做主,自然要向娘提亲,我若不中状元,娘未见得把你许给我。”

  沈羲和难得说句玩笑话,“小小,我真怕去提亲时娘说——连会元都没中,哪儿配的上我们小小。”

  这的确像周氏会说的话。

  顾筱笑了笑,“什么配得上配不上,难不成你以后加官进爵会嫌我是孤女?”

  沈羲和摇头,顾家人不配为人父母,顾筱是顾筱,“我会给你挣诰命。”

  不是孤女。

  顾筱握了一下沈羲和的手,“行了,也就还有两日,你自己心里有数就行,明日去看看考场。”

  就两日,翻看几遍书,再看看先生给出的题,也就够了。

  其余时间,便在客栈二楼的晃着扇子远眺,这是盛京城,所有人都向往的盛京城。

  二月八日,考生进场,第一道就是检查。

  衣服,鞋子,带的东西,若是发现夹带纸条的考生,直按律法处置。

  进场之后次日开考,考场里只有翻纸卷的簌簌声和落笔声,临近中午,才有考生放下笔,活动了活动发僵的手腕。

  考场阴冷,几个炭盆摆在前后中间,恰巧沈羲和挨着一个。

  他不冷,这个天穿着羊毛衣,很暖和,就是检查的时候让许多人看见了。

  沈羲和有些难为情,但是这是顾筱给他织的,在考场穿着暖和,心里又有庆幸之意。

  搓搓手,再吃个饭团,沈羲和提起笔,继续写文章,日暮时分,监考官摇了考铃。

  沈羲和放下笔,松了一口气。

  他没吃东西,卧在后面小榻上睡了一夜,次日考生从考场出去,沈羲和望着橙红色的太阳,顿了片刻,提起脚步往家走。

  会试一直到二月十五日,最后一场考完,考官把试卷收走,在考场等一晚,三月初成绩就能出来了。

  周围有吃东西的声音,翻身的声音。

  天色已晚,沈羲和却没困意,他双手交叠放在小腹上,心里数着时辰,明日就能回去见顾筱了。

  ————

  广宁

  沈大娃跑的飞快,手上拿着一封信,可算到了家里,他喘了两口气,赶紧跑进屋,“奶,奶!”

  周氏刚把三丫哄睡着,瞪着眼睛冲大娃喊了一句,“小点声,你小妹刚睡着,都多大人了,一点稳重气都没有。”

  沈大娃咽了咽口水:“奶,从盛京来的信。”

  周氏愣了一下,“快给我看看!”

  周氏能认不少字了,大估摸的能看下来。

  顾筱说他们收到信的时候,沈羲和估计已经考完了,三月初放榜,三月十五殿试。

  他们都安顿好了,也租了房子,一切都好不必挂念。

  周氏抬起头道:“大娃,你小婶让咱们三月初就去盛京。”

  住县城就够好了,去京城,那得多好。

  大娃凑过去把信看了一遍,“说的是进三月就去,半个多月就能到,小婶说这样能赶上殿试放榜。”

  周氏是母亲,放榜的时候她怎么能不在。

  周氏拍拍胸口,“了不得了不得……”

  有举人功名就不错了,要是中了贡士,真是光耀门楣。

  沈家祖祖辈辈都在地里刨食,可算是走出来了。

  这十多年,种地赚钱,现在条件好了,沈大娃兴许已经忘了以前的苦日子,但周氏还记得。

  侍奉公婆,生子分家,一文钱恨不得掰成两半花。

  可算是熬过来了。

  大娃掐了一把自己的胳膊,“奶,咱们去吗?”

  周氏道:“去,怎么不去,你小叔去赶考,考成啥样都得看看。”

  周氏心里有谱,和沈老爷子商量之后当晚就把大房二房喊到正屋说话。

  “小小他们已经到盛京了。”周氏盘腿坐炕上,背挺的笔直,“大娃,你把信念一遍。”

  大娃嗯了一声,把信从头到尾读了一遍,屋里黑,他在灯下读的。

  信读完,陈氏李氏脸上漫上喜意,倒是沈大郎沈二郎沉稳些,挠挠头问了句,“这是考上了?”

  大娃嘿嘿笑了两声:“没放榜呢,刚考完,不过小叔功课一向好,肯定能中。”

  这话没差,沈羲和从小功课就好,从不用操心。

  沈大郎道:“娘,咱们要举家搬到盛京去?”

  他们连省城都没去过,就要去盛京了。

  周氏点了点头,“去是得去,但咱们一家不能都去,都去,生意还做不做了。”

  陈氏当即道:“娘,食肆可不能关了呀。”

  一月能赚十几两银子,关了可不亏大了。

  李氏看看婆母,又看看大嫂,说实话,她不是很想去盛京,舟车劳顿,三丫还小呢。

  可是不去的话,忙一天,怎么照顾孩子。

  周氏嗯了一声,“不能关,生意得做,盛京是什么地方,处处都得用钱。到盛京了,咱们不能好吃懒做,指着三郎养,咱们一家子好好干,日子才能做好。”

  几人齐声道:“娘说的是。”

  周氏看着几个小辈,儿子儿媳也老了,不知不觉孩子都这么大了。

  还是现在日子好了点,才没以前那么艰难。

  周氏侍奉过婆婆,吃过不少苦头。所以自己当婆婆了才不想那样,她不说对两个儿媳多好,但也没差过。

  大半辈子都这么过来了,现在日子才一点点好起来。

  大娃到了议亲的年纪了,亲事不能再拖了。

  大丫也是,哪个都不能拖,周氏也想给孙子孙女谈门好亲事,可是得相配。

  周氏道:“老爷子留在家,等春种之后再去盛京。食肆就交给二郎,忙不过来了雇人做。”

  沈老爷子点点头,“这是我和你娘的意思。”

  李氏看了沈二郎一眼,“娘,那我……”

  “老二媳妇去盛京,等食肆安顿好了,二郎再去。”周氏这么做有自己的考量,家里得留个男人,沈大郎只会做木工,只有二郎知道怎么做面。

  一直留在广宁也不行,等雇了人,食肆走向正规就去盛京。

  其他人都去,尤其是几个孩子。

  李氏想留下,“娘,我留下来帮二郎吧。”

  周氏道:“你留下,三丫怎么办,大丫咋办,也不搁脑袋想想。”

  沈二郎拍拍李氏的手,“你跟着娘,我把食肆安顿好,就去盛京了。”

  李氏哎了一声,“我听娘的。”

  周氏:“这几天把东西收拾收拾,该带的都带着,能省一点是一点。”

  “都听娘的。”

  苦了许多年,可算等到这一日了。

  陈氏挪到李氏旁边,拍了拍她的手,得为孩子考虑,那三郎读书的时候,不也一个月一回来,小小都熬过来了,有啥熬不了的。

  都这么大岁数了,还那么儿女情长做什么。

  三月初,会试放榜,沈家人也坐上马车,驶向了去盛京的官路。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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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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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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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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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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