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穿成科举文男主的童养媳>第 80 章 第八十章 回家
  顾筱想回家了,离十七越近,就越想回去。

  沈羲和考试的时候,顾筱就去街上转转,好买点县城没有的东西带回去。

  八月十一日,沈羲和收拾好东西进场,两日一晃而过,秋闱就只剩一场了。

  考生们从考场出来,不少人神色恍惚,形容狼狈,两日没收拾打理过,都一脸胡茬,眼下发青。

  更有甚者,四肢无力,走着走着就跪倒在地,嚎啕大哭起来。

  这样的场景并不少见,大多数人只看两眼,三年一次,机会难得,哪怕前面考的不好,还有一场要准备。

  沈羲和听顾筱的话,没有写那么快,写完之后也一直提着笔检查,交完卷老老实实地睡了一晚。

  回家之后沈羲和梳洗一番,吃了顿热乎饭,然后看了半夜书。

  八月十四,中秋节前一日,沈羲和去赴最后一场考试。

  中秋节是个雨天,从早下到晚,晚上连月亮都看不见,顾筱把家里窗子门关严实,抱着钱匣子数起钱了。

  今天生意不好,中午人还稍微多点,晚上根本没几个人。

  一天就赚了一百多文钱。

  铃铛道:“师父,今天是中秋,还下着雨,所以客人才少的。”

  顾筱笑了笑,她不差这几百文钱,赚钱的还是分红。

  瓷器卖的越多她分的就越多,只是赚的再多,在盛京买房子还是不行。

  寸土寸金的地方,宅子的价钱翻好几倍,几千上万两一桩宅子,根本买不起。

  沈羲和明年四月份就要去盛京参加会试,没有意外以后是要留在盛京的。

  沈家这一大家子肯定要跟着去的。

  沈大郎沈二郎供沈羲和读书,陈氏李氏操持这个家,总不能飞黄腾达了就不管家人们沈羲和不是这样的人。

  顾筱从没担心过这个,她担心的是……

  她摇摇头,把心底那点心思压下去,笑着对铃铛道:“天冷了就把拌面从菜单上撤了吧,这几天忙,小菜也不做了,换成酸黄瓜和酸豆角。”

  铃铛点点头,她跟着顾筱,做得多学的多,现在会煮面,会调麻酱,还会记账了。

  羊毛毡她做的得心应手,现在学木雕,就是她学的慢,现在就能刻点小动物。

  “师父,十七那天我不想回去了。”

  铃铛想留在省城,她打记事起就不知道家在哪儿,后来住在书坊,也不是家,有师父的地方才有家。

  她回省城只能住书坊,还不如不回去。

  顾筱想铃铛留在家里也好,“我们二十一就回来,你留在家的话,食肆还照常经营,要买什么让吴婶去买,小菜就不做了。”

  “我听师父的,师父可要早点回来啊。”铃铛冲顾筱笑笑,“等师父回来,我木雕肯定做得比现在好。”

  顾筱揉揉铃铛的脑袋,“别太累,你还小,早点睡晚点起。”

  顾筱数了六百个铜板出来,给许江,吴婶曹婶一人二百个。

  中秋节是团圆节,他们在食肆做了这么多天,这是节礼。

  铃铛也有,是半两碎银子。

  “师父我不要,我是徒弟,都没有孝敬您,怎么能拿您的钱呐!”

  “今天过节,给你的你就拿着,学手艺费银子,你以后想做什么想学什么就买什么。”

  银线银箔,还有各种各样的珠子玉石。

  铃铛要学的还多着呢。

  到了后半夜,雨停了,乌云也散开了。

  一轮明月挂在天边,月光皎皎。

  顾筱躺在床上翻了个身,她睡不着,明儿沈羲和就回来了,乡试中了就有举人的功名,可以入朝为官。

  顾筱想了想那本科举文,沈羲和是皇上钦点的状元,放榜之后就有了女主一见钟情的剧情。

  这本书里感情线少,张灵药虽为国公府千金,却半点架子都没有,她孝顺公婆,和陈氏李氏也聊得来。

  因是下嫁,嫁妆带的也不多,两人成亲以后,住的还是租的宅子。

  就这样过了七八年,沈家才慢慢富裕起来,沈羲和官也慢慢做大。

  顾筱也不知道什么时候睡着的,第二天一早,许是下过雨的缘故,虽是个晴天,但是天凉了不少,得加衣裳了。

  顾筱把沈羲和的衣服该叠的叠,该缝的缝,快中午,沈羲和回家了。

  “小小,我回来了。”沈羲和冲着屋子喊了两声,可算把顾筱喊出来了。“我考完了就回家了。”

  沈羲和一身疲惫,又困又累,对着顾筱还是一脸笑意,“咱们收拾收拾东西,明天回家。”

  沈羲和要去雇马车。

  顾筱道:“你先吃点饭睡一觉,别的事等睡完再说。”

  顾筱给他煮了一碗羊肉面,昨天下了一天的雨,考场定是阴冷潮湿,吃羊肉面最好。

  沈羲和吃完面,梳洗睡觉,直睡了一下午。

  他昨晚没睡着,考场里声音大,翻身的声音,打呼声。

  沈羲和睡不着,就想顾筱。

  若无意外,这次能中,读书是他最有把握的事,只剩会试殿试,对于沈羲和来说也简单地很。

  读书容易,看一遍就能记住,可是顾筱,他不明白,看不懂。ωωω.χΙυΜЬ.Cǒm

  顾筱给他攒钱,给他做吃的,陪他来省城,关心他身体。

  可是,沈羲和总觉得差一点喜欢。

  顾筱似乎拿他当哥哥,并没有当未来的相公夫君。

  大约人就这样,本来顾筱对他好,喜欢他一点,沈羲和就很欢喜了,但是,他现在想要更多。

  沈羲和想要顾筱喜欢他,把他放在心上,现在他都不知道,在顾筱心里,比不比得过周氏和三丫。

  甚至比不过铃铛。

  沈羲和睡的不踏实,做了好几个梦,睡醒反而忘了是什么梦。

  “小小。”沈羲和推门出去,天已经暗下来了,天上挂着一轮明月。

  厨房的灯亮着,顾筱应了一声,“你醒了呀,桌上有黄桃,还有葡萄,你先吃一点。”

  “嗯。”沈羲和吃了两个葡萄粒,连葡萄皮都没吐,“我吃了,用我帮忙不?”

  顾筱:“不用,饭快做好了。”

  今天吃炖鱼贴玉米饼子,肉汤炖鱼,大铁锅边上贴了不少玉米饼。

  贴着锅的一面颜色金黄,下边还沾了鱼汤,顾筱第一回做这个,也不知道好吃不好吃。

  鱼分吴婶曹婶半锅,他们三个留了半锅,明天就回家,晚上还得准备路上吃的干粮。

  这回鱼炖的咸香,玉米饼上面软下面焦,还吸满了鱼汤,再夹一大块鱼肉,吃的心满意足。

  鱼头自然给沈羲和吃,吃过饭,顾筱把剩下的玉米饼用袋子装起来,留明天带在路上吃。

  ————

  广宁

  今天沈家食肆停业一天,陈氏和李氏一大早就起来收拾屋子,拆洗被子,换被罩,连带着准备晚上的吃食。

  成日在食肆忙活,院子都顾不得打扫,一地的树叶子,泥点子,厨房也有灰尘油点。

  家里的衣服也该洗,陈氏记得顾筱在家的时候,哪儿都打扫的干干净净,根本用不着她们操心。

  怎么说,还是小小在家里好。

  周氏抱着三丫,把点心果子都给摆出来,这会儿葡萄多,周氏洗了好几串。

  肉都买好了,已经给炖上了,周氏把话撂这儿了,“虽然说小小做的好吃,那小小不做饭的时候咱们不也吃的挺好的吗?”

  挺好?

  大娃有点听不懂他奶说话了,他们怎么就吃的挺好了,以前小叔去省城,瘦的是小叔。

  小婶跟着小叔走,瘦的就是他了。

  沈大娃想知道,他奶看不出他瘦了吗,以前他胳膊脸上都有肉,现在肉都没了。

  怎么就小婶不在,吃的挺好了。

  一点都不好。

  陈氏倒是认同周氏说的话,周氏说的她什么都听,越到现在,她越能意识到自己有个好婆婆,嫁了一个好人家。

  “娘说的对,小小坐一天的马车,那么小的地方多憋屈,指不定多累呢,我和弟妹肯定得把饭做好了。”

  陈氏李氏做菜也没那么难吃,就是普通家常菜,放盐放油,味道寡淡了点。

  沈大娃吃过顾筱做的花样菜,肯定不爱吃白菜炖肉片。

  周氏点点头,“炒菜多放点油,别舍不得。”

  还是头一回听周氏说这话。

  周氏看着三丫,从早盼到晚,等天黑,顾筱他们还没回来。

  “都这晚了,小小写信说今天回来的,是不是路上出什么事耽搁了?”周氏心里着急,沈老爷子回老家,忙活一天都回来了。

  陈氏也有点担心,这一路上发生什么他们也不知道,只能瞎担心,“娘,三郎聪明,小小也不差,肯定不会有事,现在天短,天黑的快,再等一会儿就回来了。”

  周氏拍拍胸口,把三丫给李氏,自己去门口等了,等了差不多两刻钟,巷口驶进来一辆马车。

  车轱辘吱呦吱呦地转着,周氏往前走了两步,喊了一声,“老大家的,你看是不是小小?”

  陈氏从家里出来,往前看了一眼,这么一会儿功夫,马车就到门口了。

  顾筱掀开车帘,见到周氏眼睛一亮,“娘!我回来啦!”

  周氏往前走了两步,“可回来了,怎么这么晚呐。”

  顾筱从马车上跳下来,“中午歇了一会儿,回来的就晚了点。”

  顾筱真是高兴呀,她抱住周氏的胳膊,“娘,可算到家了,我们二十一才走,能待好几天。”

  周氏乐呵呵的,“那感情好,快进屋,饭都做好了,饿了吧。”

  沈羲和后一脚下车,他下车了,周氏和顾筱已经进门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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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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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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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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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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