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穿成科举文男主的童养媳>第 73 章 第七十三章 泛舟
  大下午,太阳正晒,周氏抱着三丫进屋,她一边走一边念叨,“也不知道往家里来封信,三郎干啥吃的。”

  食肆生意忙,赚的钱也多。整个小县城,都知道沈家食肆的拌面包子好吃,不仅好吃,用料还实在。

  现在包子卷饼每天外带的都有一百多份,头天晚上买几个酱肉包,第二天早晨一热,让夫人滚点蛋花汤,一家人吃的贼痛快。

  包子卷饼从去年就开始卖,越吃越好吃,就连食肆里头的辣椒油,腌笋腌豆角也好吃。

  客人能堂食都堂食,在堂厅坐着,看着沈家人忙碌传饭结账,吃着满足,有烟火味。

  等夜色渐深,送走最后一位客人,沈家食肆打烊,一家人把食肆收拾干净,该备的东西备好,然后才抱着钱匣子和账本回家。

  沈大娃从早到晚都乐呵呵的,他一笑露出一口白牙,“今儿生意不错。”

  陈氏点点头,“一天生意比一天好。”

  在家吃得好,干一天活心里特别满足,沈大娃觉得挺好,“也不知道小叔小婶儿在省城啥样,吃的好不好。”

  “在省城肯定比在家吃得好,小小做饭多好吃。”陈氏瞥了大娃一眼,“竟说胡话。”

  沈大娃悠悠道:“娘,你还知道小婶做饭好吃啊,你和二婶就做包子卷饼拌面好吃,别的就不行了。”

  沈大娃想小婶了,他娘做菜不好吃,以前顾筱在家做大菜还会往食肆送。

  红烧鱼,糖醋排骨,鱼丸汤,红烧肉,炖鸡块,都是大口大口的肉,一勺汤汁,往米饭上一浇,那叫一个香。

  而陈氏只会把肉焯了,放卤汤里,那是卤肉,又不是红烧肉。

  陈氏眉毛一挑,“嫌我做的不好吃你别吃!”

  沈大娃:“娘你小点声,别人家都睡觉了……”

  陈氏伸手拧沈大娃的耳朵,“别人都睡觉了,你别喊疼。”

  沈大娃真的好疼啊,“娘我错了……别揪了,疼。”

  ——————

  襄城

  送走最后一个客人,顾筱在门上挂上打烊的牌子。

  孟婆子吴婆子开始收拾碗筷,顾筱就去厨房准备晚饭。

  虽说是来陪读,那也不能每天给沈羲和做鱼做肉,她们就糊弄着吃。

  顾筱可不是委屈自己的性子,都是看她们晚上吃什么,留一部分给沈羲和做夜宵。

  今儿买了一只鸡,街上还有卖香菇青椒的,顾筱买了不少回来,一部分晒在了院子里,留着冬天吃。

  剩下的洗干净改花刀,切了半只多鸡,做了一锅黄焖鸡。

  顾筱还记着以前上学的时候,最爱去外面吃黄焖鸡小烧烤,卷饼小笼包,炒饭方便面,火锅麻辣烫。

  就没一样不好吃的。

  黄焖鸡最下饭了,所以顾筱蒸了一大锅米饭,剩下的可以明早炒着吃。

  刚盛出来的黄焖鸡还冒着热泡,上头撒了红红的辣椒圈。

  鸡块,香菇,青椒,汤汁棕黄浓稠。

  除了黄焖鸡,还有一道解腻用的麻酱拍黄瓜,一道干煸豆角,三道菜,四个人吃。

  曹婆子吴婆子搓搓手,一脸惶恐,“姑娘,我们俩随便吃点就行,我看还剩些碎面……”

  哪儿有下人和主人家一起吃的,厨房还剩碎面,她们煮着就行。

  顾筱取来三个盘子,把菜拨出去一半,“咱们家规矩少,你们得自己心里有数,干了半天活了,多吃点。”

  顾筱没法真把两人当下人看,干半天活了,怎么能吃碎面汤。wWW.ΧìǔΜЬ.CǒΜ

  “哎。”

  两人应了一声,端着饭菜去外头吃了,顾筱给铃铛递了一双筷子,“咱们也快吃,饿坏了吧。”

  铃铛笑着摇摇头,“我不饿,下午师父给我点心吃了。”

  打记事起,铃铛好像没过过这么好的日子,早晨师父会给她做好吃的,上午准备好中午用的食材,就能跟着师父做羊毛毡学木雕了。

  下午还能睡一会儿,晚上忙过了还能做羊毛毡。

  铃铛笑得可甜了,“师父,这个真好吃。”

  “还有更好吃的呢,以后再做。”顾筱喜欢用汤汁泡饭吃,一口鸡肉,再吃一口清甜的黄瓜,一点都不觉得累了。

  给沈羲和做的也是黄焖鸡,他一个人吃,所以就留了小半只,拍黄瓜有,豆角不是干炒的,而是用买来的咸蛋黄和红薯面粉糊裹了,做了一道金沙豆角。

  炒出来的的豆角外头一层面面的沙,是咸鸭蛋的香味儿。

  三道菜,量都不大,可沈羲和还是觉得多,“小小你做这么多,我吃不完。”

  顾筱就是看沈羲和太瘦了,本来在家还胖了点,来省城半年高了不说还瘦了,所以看着就更瘦了。

  一个男孩子,一顿还不吃两碗饭,这点菜都吃不了。

  “我都吃得完,你怎么就吃不完?你不会连这点都吃不完吧……”顾筱觉得她做的不多啊,在外头吃的不好,吃得少就吃得少,现在回家了,还不多吃点呀。

  沈羲和默了片刻,然后道:“吃得完。”

  顾筱:“那趁热吃呀。”

  沈羲和怕越吃越多,顾筱在还好,每天都吃每天都吃,他越吃越习惯,那顾筱回老家怎么办。

  他不想顾筱回去,沈羲和捧起饭碗,夹了一块鸡腿肉,“特别好吃。”

  顾筱道:“那多吃一点。”

  顾筱吃得晚,现在一点都不饿,她就吃了两口金沙豆角,比干炒的好吃。

  沈羲和点点头,“小小,书院十日放一天,后天放假。”

  离家远,一天又回不去,沈羲和都是在书院读书,顾筱来了,他想和顾筱待一块,无论是在家里印书还是去外头走走转转,都行。

  嵩阳书院十天放一次,月末放两天,既然回不来,沈羲和也就没说过。

  可顾筱来了。

  “后天呀,”顾筱这段时间要捏陶娃娃,还要管铺子的事,“你要看书吗?”

  沈羲和都看了十天了,想歇一歇,“不看书,一天耽误不了什么。”

  沈羲和就像多和顾筱多待一会儿。

  “那后天不做生意,以后十天休一天。”顾筱冲着沈羲和笑了笑,“正好我以前没来过省城,你带我去转转。”

  沈羲和愣了一下,他只熟悉去书坊的那一条街,别处没去过。

  带顾筱出去转转……

  沈羲和硬着头皮点头,“行,后天我带你出去转。”

  吃过饭顾筱回屋捏了一会儿陶娃娃。

  一套喜宴陶娃娃,有新郎新娘,双方父母,宴会宾客,抬轿子的,敲锣打鼓的,还有轿子,喜牌,捏好的陶人要用油纸封起来,省着水份流失,出干痕。

  而沈羲和吃过饭,把碗筷刷了,就回屋读书了,他没转过没逛过,带顾筱去哪里呢。

  沈羲和虽然不知道,但是可以去书院问同窗,他先问的姜鸣轩,“省城有什么好玩的地方吗?”

  姜鸣轩皱皱眉,“好玩的地方?问这个干嘛?”

  沈羲和道:“明天不是放一天吗,我想出去转转。”

  这话可真稀奇,一个恨不得扎在书里头的人惊叹想出去转转,姜鸣轩稀奇一会儿,就想出不同来,他……沈羲和他未婚妻来了,所以他是带未婚妻去逛!

  姜鸣轩笑了几声,“现在来问我了,当初让你去灯会你都不去。”

  该。

  沈羲和叹了口气,“姜兄,我……你来省城比我早,知道有什么好玩的地方吗?”

  姜鸣轩摇摇头,“这半年我也没出去,以前嘛,忘了,不然去问问别人。”

  “合适吗?”

  “有啥不合适的,都知道你有未婚妻,肯定给你出谋划策,等着。”

  姜鸣轩拍拍沈羲和肩膀,然后在学堂转了一圈,“明天放假,羲和兄要和他未婚妻出去,从前羲和可没少为你们解惑,你们都去过什么好地方,别藏着掖着啊。”

  沈羲和僵在原地,耳根一下就红了。

  “别,不是……”

  沈羲和想现在已经不是合不合适的问题,而是靠不靠谱的问题。

  “羲和兄的未婚妻来了?”

  “什么时候的事,这不是还读书呢吗,怎么就过来?”

  “所以羲和他搬出去是因为未婚妻来了?”

  一群人围着沈羲和,沈羲和不自在极了,可他们说的是顾筱,顾筱是他未婚妻,“嗯,我未婚妻来省城了。”

  这群人都没想到还有未婚妻陪读的好事。

  一时之间,也不知道该酸还是该为沈羲和出谋划策。

  “省城没好玩的地方。”

  “对啊,省城能有啥好玩的地方。”

  姜鸣轩一人给了一拳,“好好说,到底哪儿好玩?”

  大夏天太阳大,还闷热,去哪儿玩都受罪,“可以去定洲湖泛舟采荷,不少人都去。”

  定洲湖他们去过,只不过没泛过舟,毕竟几个大男人一块儿泛舟不合适。

  沈羲和带着未婚妻,去定洲湖泛舟采莲,最好不过。

  就是不知道沈羲和会不会泛舟。

  沈羲和:“我不会。”

  “那就不行了,万一泛着泛着舟,舟翻了怎么办?”

  姜鸣轩道:“别乌鸦嘴。”

  这种天去定洲湖最好,沈羲和只能保证小舟不翻,“就去定洲湖,我可以先练泛舟。”

  姜鸣轩摸摸下巴,“书院后头不有湖吗,好像有小船,羲和用那个练不就行了。”

  ————

  当晚沈羲和回家,在屋里点着灯,顾筱看了两眼,问:“你鞋子怎么湿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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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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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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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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