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穿成科举文男主的童养媳>第 21 章 第二十一章 说谎
  沈大娃想自己记事以来这么多年,过生日无外乎多吃个鸡蛋,什么生辰礼,惊喜,那是没有的。

  就是小叔过生辰,也就比他们生辰时吃的更好一点。

  在沈大娃看来,送张纸得了,家里又不富裕,那些个中看不中用的,买来也没用。

  还不如割两斤肉,大锅烀上,他还能跟着吃几口。

  平时顾筱就不少买肉,小叔生辰,肯定买的更多。

  沈大娃比沈羲和还盼着过生辰。

  沈羲和摇头说不要,可心底还是期待的,顾筱送什么他都喜欢,荷包,香囊,就是山间路边的一捧花,他也喜欢。

  沈羲和不能送太远,他站在县城门口,看着顾筱的背影越来越小,直至消失不见。

  天色微暗,沈羲和该回书院了,他想刚刚顾筱要是回头就好了,一眼就能看见他。

  沈二郎他们到家的时候天已经黑透了,他去东屋把钱给周氏,总共五十三文,干了几天,本钱已经赚回来了。

  周氏满意地点点头,李氏中午带了三四十文回来,还说饼摊生意越来越好,以后赚的不止这些。

  周氏是个容易知足的人,从前家里一天进项也就三四十文,现在多了一倍呢。

  “没事了就让李氏跟着去,她女人家肯定比你一个男人做得好。”周氏把钱收好,沈二郎想说李氏月份大了,不好奔波,可看周氏这态度,话到嘴边又咽了下去。

  沈家做饭十年如一日,晚饭还跟平常一样,吃过晚饭,顾筱回屋点了一会儿油灯,她把榻下的纸条拿出来,上面写了纸颜料半两,现存六钱。

  顾筱把四钱碎银子也放进去,在纸条上写,扇子四钱,现存一两。

  等书修好,她就有二两银子了,油纸伞兴许能卖上五两银子,这样七两银子就攒够了。

  纸条记好,顾筱把它塞回榻下,油灯不能一直点着,吹了灯,顾筱就上床躺着了。

  这一天累的够呛,胳膊酸腿疼,幸好沈羲和不在,若还睡榻,一晚上别提多憋屈了。

  其实若不是沈大娃,顾筱还真不知道沈羲和生辰要到了。

  顾筱压根没打算送什么生辰礼,若是沈大娃不说,她指定到五月三当天才知道,然后在路边拔一把野花送沈羲和。

  现在知道了,不送又不像话。

  送礼也好说,送把扇子,她一个时辰就能做好。

  打定主意,顾筱就决定送扇子了,竹枝竹叶,扇面上画墨竹,怎么也挑不出什么来。

  顾筱解决完心头一桩大事,很快跌入睡梦,可感觉没睡多久,就被惊醒了。

  外面天蒙蒙亮,门外有哭骂声,顾筱反应了好一会儿,才辨出是谁来。

  骂人的是周氏,声音直冲房顶,“我看你是翅膀硬了!啥都敢想,李氏月份大了,她不愿意去不去,让大丫去?大丫多大,她能干啥!”

  哭的是李氏,“娘,大丫跟小小同岁,能干不少活计……”

  周氏更不乐意听了,“你拿你那闺女跟小小比,我看你是猪油蒙了心!卷饼谁想出来的,是小小,家里吃肉是谁买回来的,那也是小小!大丫能干也没见往家里带一文钱。”

  “除了哭就是哭,李氏,我丑话放在前面,你爱去不去,你不去,我老婆子去。

  想让大丫去帮忙,她见天看着,以后嫁人了是不是就帮扶婆家去了!”

  周氏气不打一处来,这门生意,她跟两个闺女都没透露过,李氏吃了熊心豹子胆,敢让大丫帮忙。

  李氏眼睛哭的红肿,大丫依偎在李氏身旁,满脸泪痕。

  沈二郎不忍心妻子女儿受苦,道:“娘,是我想让大丫来……您别怪静淑。”

  “你也是个拎不清的!”

  顾筱总算明白发生了什么事,她穿好衣服从屋里出去,“娘,您别生气,让大丫去是我提的。”

  明明对着沈二郎李氏能骂到天边子去,对着顾筱一张小脸,周氏啥话也骂不出来,这么多天,顾筱做啥都是对的,顾筱向着三郎,更向着她。

  顾筱做什么,那绝对是为三郎为这个家好。

  周氏心火消了不少,“小小怎么说。”

  顾筱问:“娘,您看县城大不大?”

  周氏就去过几次,县城大,逛都逛不完,“是挺大的。”

  “县城之外还有府城,省城,娘,咱家饼摊就占了一丁点地方。”顾筱比划了个一点点,然后接着道:“大丫是您亲孙女,虽说以后要嫁人,可沈家就十几个人,您就不想以后把饼摊摆到府城省城去?”

  “就算大丫以后嫁人了,那也您亲孙女,一家人不说两家话,她若聪慧,能学两分手艺,就得夫家敬重,她夫家也会敬重您老人家。”

  顾筱去拉周氏的手,“都是为了相公,县城那么大,我定不会让他们抢了自家生意。”

  周氏面色暖和不少,“还是小小看的通透。”

  顾筱道:“那是娘您教得好,不然我可不懂。”

  周氏算是松了口,“她想去就去吧,眼里要装着活,多跟你小婶儿学着点。”

  大丫吸吸鼻子,“奶你放心,我肯定多跟小婶儿学。”

  周氏道:“行了,出去把脸洗洗,大早晨哭哭啼啼的晦气。”

  李氏抹了把眼睛,感激地看了顾筱一眼,顾筱回屋做了一会儿扇子,然后跟着沈二郎他们去了县城。

  临走的时候,周氏塞给顾筱十五文钱,“你买一斤肉回来。”

  沈羲和沐休还得两天,他生辰在五月初,还有七八天,现在买肉……

  从前她买回肉周氏都心疼的不知怎么才好,今儿竟主动张罗买肉了。

  顾筱把钱接过来,“买五花肉?”

  周氏板着一张脸,“你想买什么买什么。”

  顾筱眨眨眼,“娘,您怎么这么好呀!”

  “我个老婆子哪里好了,我是看家里有进项,才买点肉,要是没钱,我看谁敢想肉吃。”

  周氏拿了十五文钱,也就够割一斤肉的。

  顾筱道:“地里韭菜都长好几茬了,吃韭菜肉馅儿盒子行不?”

  吃馅儿一大家子都能吃一口。

  “你看着做,要是有大骨头,买两根回来,你二嫂……”周氏没说后面的话,李氏月份是大了,也得补一补。

  “再给娘带一斤红糖回来。”周氏摸出钱袋子,又给顾筱八文钱。“成天就知道哭,生的孩子也是哭包。”

  顾筱把钱收着,“红糖给二嫂买的吧,我去看看。”

  “谁说给她的了,我自己吃!你路上小心点,早点回来。”

  李氏留家,陈氏去的晚,大娃去给沈二郎帮忙,顾筱看了会儿摊子,见没什么事儿就去了书坊。

  早把书修完才能早把银子拿到手,一上午,若不是张掌柜进来,她都不知道该吃午饭了。

  张掌柜道:“伙计买饭了,姑娘若不嫌弃就在这儿吃点。”

  顾筱哪儿好意思,“我回去吃就行,家里人在巷口卖吃食,我放心不下,过去看看。”

  张掌柜是真心实意地留,“先吃点,耽误不了多少功夫,吃完再过去,姑娘补了一上午的书,也累了。”wWW.ΧìǔΜЬ.CǒΜ

  顾筱深吸一口气,突然想到了一个理由拒绝,“今儿真不行,我兄长要给我拿东西,他在书院读书,中午就那么一会儿功夫,不能耽误。”

  张掌柜不好强留,“那姑娘先过去。”

  顾筱差点把沈羲和忘了,不过就两件衣服,拿给大娃也是一样的,她出来的晚,沈羲和估计已经回去了。

  从书坊到书院又花了点时间,顾筱到的时候书院门口学生已经不多了。

  饼摊前面还围着些人,没看见沈羲和,其实顾筱知道沈羲和为什么执着让她补衣服,因为她补的好看呀,大块补丁和青翠竹叶能一样吗。

  大娃眼神好,远远就看见顾筱回来了,“小姑,马上就给你做。”

  顾筱道:“嗯,我顺便拿你小叔的衣服。”

  沈大娃:“小叔他还没出来呢。”

  “没出来?”

  “嗯,不知道去哪儿了,小姑你先吃吧。”

  摊子挺忙的,沈大娃也没仔细看,反正没见沈羲和,倒是看见陈宁远了。

  卷饼做的快,很快顾筱就吃到了个热乎乎夹卤肉的,黄澄澄的豆子一抿就化了,她吃的正香,忽然看见沈羲和从书院里面走出来。

  沈羲和手里拿着衣服,“小小刚到?我也刚来。”

  “今天下学晚,出来的也晚,衣服我拿来了。”

  沈羲和手上就拿了一件,顾筱问道:“一件?”

  沈羲和嗓子发干:“……那件我忘了,明日再给你。”

  未来状元及第官拜宰相,能一目十行过目不忘,却忘了两件衣服中的一件。

  顾筱:“……行吧。”

  沈羲和头一回说谎,耳跟都红透了,好在只红耳朵,不然真就无地自容了。

  可若不说谎,该怎么解释明明早就下学了,看见顾筱不在他又原路折返躲到墙后,直到她来了才出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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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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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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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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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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