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穿成科举文男主的童养媳>第 1 章 第一章 偷钱
  顾筱睁开眼,手里正拿着一只钱袋。

  袋子边角已经磨的发白,可是上面的云纹却还精致好看。

  钱袋半开,露出里面的两块碎银子,顾筱想不通,她手上怎么出现了一只钱袋。

  顾筱把钱袋翻了翻,里面除了银块,还有好几串铜板,她看着袋子觉得莫名熟悉,恍然间,她想起了在哪儿见过这只钱袋。

  是前几天看过的那本科举文。

  男主沈羲和自小聪慧,年纪轻轻就考了秀才,一路考一路中,三元及第,可沈家就是普通农家,面朝黄土背朝天,哪怕一家人供沈羲和一个,也困难的很。

  这只钱袋,是沈羲和母亲周氏管着的,藏在东屋第三个陶罐下的坑里,是一个铜板一个铜板攒起来的。

  看的次数多,又珍惜,所以袋子边角被磨起了毛。

  顾筱起了一身冷汗,她为什么拿着这只钱袋,她难道是穿越了,穿成了周氏?

  屋里静悄悄的,顾筱看看自己的手,又摸摸自己的脸,书里说周氏年过五十,她摸着自己的脸怎么都不像五十岁的,可除了周氏,还能是谁。

  顾筱又想起来一个人。

  周氏心疼沈羲和,在邻村买了个姑娘给沈羲和当童养媳。

  按理说沈羲和入朝为官,童养媳能做官夫人,可是她偷了沈羲和的赶考银子出走,还被当场抓住。

  沈家人眼里揉不得沙子,把童养媳赶出门,被赶走还不算,童养媳最后跌下山崖,连个全尸都没有。

  那个童养媳名叫顾小。

  顾筱觉得手里的银子烫手极了,当初看那本科举文时,觉得男主一路高光,从秀才举人,再到贡士进士,最后殿前高中状元,加官进爵一路高升,最后还娶了心地善良的女主,心里无比舒爽。

  若她成了顾小,就不是那么美妙了。

  现在门口估计正站着人等着抓她呢。

  顾筱想把银子放回去,最起码别被赶出去,以后的事以后再说,只要不偷,什么都好说。

  可门外的人等不及了,抓贼抓脏,顾小进了屋,翻出了钱袋,不抓她还做什么。

  沈家大郎的媳妇陈氏小声道:“那可是三郎的赶考银子,真让人心寒。”说完,她小心地看婆母周氏的脸色。

  周氏脸色难看的很,她五官端正,操劳大半辈子,眼角额头都有皱纹,平日不爱笑,扳着个脸,现在眼睛透出两分锐光来,让人生畏。

  周氏觉得自己看走了眼,当初买顾小是因为她漂亮,而且道士算过,顾小命格和沈羲和极为相合,结果,顾小竟然偷钱。

  沈家绝对容忍不了偷鸡摸狗之人!

  门被推开一条细缝,老旧的门动一下就吱吱呀呀,顾筱心里咯噔一下,却不敢回头她紧张地揪着胸口的衣服,摸到了两个铜板。

  这恐怕是原身攒了许久才攒下的。

  顾筱咬牙,狠下心,把铜板放到钱袋里,嘴里念道:“我一定给相公攒够束脩!”

  身后声音不见了,屋外静悄悄的,仿佛刚才的声音只是她的错觉。

  顾筱把钱袋放回原处,仔细听着门外的动静,等了一会儿才从屋里出去。

  沈家是耕读之家,三间正房,六间偏房。周氏夫妇住东屋,沈家大郎二郎还有几个孩子住偏房,沈羲和住在西屋。

  顾小跟着沈羲和,住的自然也是西屋。屋外没人,顾筱赶紧进了屋。

  屋里显得空荡,书桌,油灯,一张床,还有张小榻。

  顾筱在床上坐了一会儿,脑子还嗡嗡的,也不知道做什么。

  怎么就成了顾小呢,明明昨天还是坐拥百万粉丝的手工阿婆主,睡了一觉就成了顾小。

  沈羲和可是从未喜欢个这个童养媳啊,往后加官是他,进爵是他,娶了美娇娘的还是他。

  被赶是她,落崖是她,死无全尸的还是她。

  顾筱欲哭无泪,却说另一边,周氏和陈氏从门口出去,怕见面尴尬,就去前院待着了。

  周氏还算欣慰,顾小平日不爱说话,倒还有心,两个铜板虽不值什么,但也是一番心意。

  陈氏面色复杂,顾小进东屋可是她亲眼看见的,所以忙不迭找了婆母来,却不想顾小根本没偷钱,还往里面放了两个铜板。

  陈氏嘴里发苦,“娘,两个铜板不值当什么……”

  周氏面上一凛,“不值什么?那我也没见你往里放半个铜板!”

  陈氏嗫喏着说不出话来,她是没放过,可大房平日做工的钱都上交的,小叔子读书都是他们供着的。

  可转念一想,小叔子读书用功,年纪轻轻考了秀才,等明年乡试中了举人,以后日子还长着呢。

  陈氏讪笑道:“娘说的是,小小一番心意,咱们劲儿往一处使,好日子都在后头呢。”

  一大家子供着沈羲和读书,就算心里有怨气陈氏也不敢吐露半句,沈羲和可是周氏的命根子。

  周氏想到小儿子,面上柔和些许,“行了,若是小小再进东屋,你留意着点。”

  周氏倒不怕顾小偷钱,可得知道顾小什么时候放钱,一文两文,慢慢攒着就多了。

  陈氏哎了一声,周氏又道:“准备午饭,等他们几个从地里回来就能吃了,三郎的让小小送过去。”

  周氏掌着家里的银子,做饭也是她说了算的。

  沈羲和在县城读书,每五日回来一次,从前是大房家的大娃送饭,现在他在地里做活,就让顾筱去。

  现在三月中,等四月书院还会放农忙假。

  顾筱可不敢偷钱了,她以后还要在沈家生活,将来沈羲和是会娶女主的,等她攒够银子,就离开沈家。

  顾筱有一双巧手,草编泥人不在话下,慢慢攒,肯定能把银子攒出来。

  顾筱又看了看这间屋子,桌上放着几本书,估计是沈羲和的,书页整齐干净,可见主人爱惜。

  屋里没别的东西,她正想好好看看,就听门外陈氏喊她去做饭。

  沈家人多,大房媳妇陈氏,有三个孩子,老三是个姑娘,才十岁。

  二房媳妇李氏,大女儿和顾筱同岁,豆蔻年华,李氏如今有五个多月的身孕,每日还要干活。

  一家十二口人,吃得多,做饭从来都是一大锅。

  红薯白面馒头,炖一锅白菜,周氏从屋里拿了四个鸡蛋,放在蒸屉上。

  一个是给李氏,两个给大房的孙子,另一个自然是给沈羲和的。

  大房有两个鸡蛋,陈氏心里满意,脸上就带着几分笑,连看顾筱干活都顺眼了。

  红薯白面馒头捏的好看,火烧的也好,可比平时利落多了,看来真的改性了。

  等饭做熟,周氏拿着篮子给沈羲和拿饭,两个馒头一个鸡蛋,还有一碟炖菜,多拿的那个馒头是顾筱的。

  从村子到县城要小半个时辰,回来吃自然是赶不上的。

  周氏把篮子交给顾筱,“早点回来,莫在路上贪玩。”

  顾筱买回来才十岁大,现在三年过去了,跟二房大丫头一般大,在周氏心里,顾筱也就是个孩子。

  顾筱把篮子接过来,她对着周氏她喊不出娘来,只点点头,赶紧出门。

  去县城就一条路,顾筱走了一半就觉得饿了。

  篮子里普普通通的饭菜这时也飘出香味来,这里面有一个馒头是属于她的。

  顾筱从没走过这条路,土路不好走,还遥遥看不见头。去县城不知道多远呢,把馒头吃了,回来该怎么办。

  拎着篮子,顾筱忍不住看瘦瘦巴巴的胳膊腿,要离开沈家也得把身体养好,去送饭也有一个好处,她可以常来县城。

  顾筱心里估摸着时间,小半个时辰就看见人了,她问了路人,总算找到了书院。

  书院门口有不少人,多是来送饭的。

  县城书院先生学问好,哪怕离得远束脩高,大人也勒紧腰带把孩子往书院送。

  来回跑费时间,学生都在书院住,可在书院吃花的多,所以都是按时来送饭。

  顾筱不认得哪个是沈羲和,就站在一旁等沈羲和找她,她肚子饿的咕咕叫,就把篮子里的馒头狼吞虎咽给吃了。

  给学生送的饭都是家里的好饭,顾筱闻着肉香吃的飞快,她抹了一把嘴,感觉有人拍了拍她的肩膀。

  顾筱回过头,来人比她高一个头,身形清瘦,眉目疏朗,穿着一件麻布青衫,袖口衣领洗的泛白,胳膊那里还打了一块补丁。

  书中曾说,沈羲和此人如清风明月,顾筱从前不懂,现在却是懂了。

  顾筱这么看着沈羲和,沈羲和别开头,眼中划过一丝厌恶和一抹不自在,“今天怎么是你来了。”

  顾筱不知平日里是谁来送饭,可今天大家都在地里忙,周氏让她来,她就来了,她知道沈羲和不喜欢她,所以也不想和他多说话,只把篮子塞他手里,“你快吃,吃完我把篮子带回去。”

  沈羲和被塞了个正着,他咳了一声,在一旁吃饭。xǐυmь.℃òm

  沈家送的菜简单,十五岁的少年正是能吃的时候,他快速吃完,也才七分饱。

  顾筱拿了篮子欲往回走,正巧沈羲和同窗过来了,平日送饭的都是大房的人,同窗好奇问了句,“这小姑娘是谁,以前怎么没见过。”

  这个年纪大抵都不喜欢和别人不一样,童养媳的事沈羲和从未和别人说过,也没让顾小来过,他攥了一下手指,“她是……”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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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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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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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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