柔若提心吊胆的,以为他还会有什么更进一步的举动,不料对方啥也没做,呼吸均匀,倒是比她先睡着了。
……
很快,柔若就将这事抛之脑后,当什么都没发生过,因为接下来的时间对她来说很关键。
第二、第三批行脚商同时完成集结,这回给到他们的除了和第一批一样的价格和福利外,还多了很多桔子皮。
这些天,桔子皮已经在临溪小镇打开了市场,这东西原材料便宜,标价不高,所以大多数消费群体都能接受,并踊跃尝鲜。
再加上“保健养生”理念的推出,围绕着陈家村的桔子开发的两个商品都已经有了自己的稳定销量。
一个是桔子皮,另一个是她近期研制成的桔子酱。
桔子皮方便携带,所以她安排了第二、第三批的行脚商,在收购伤药以及相关药草的同时,顺带将桔子皮推出去,这一波送出去的桔子皮全部免费!
之所以将桔子皮推出任务放在第二、第三批行脚商上,她是考虑到他们在收购过程中所接触的人,多半会和医药相关,这就和自己的“保健养生”理念配对上了。
如果“桔子皮”能够顺利打入其他地方的药铺和医馆,那么根据目前在临溪小镇的实战情况来看,后期的收入一定能够趋于更高的稳定线。
行脚商的规模已经起来了,后续的运作模式,她全权交给了芳有为和王福。
有钱赚,还能带动村里发展,两人可谓尽心尽力。
只是,关于建立猎手队的事,却迟迟没有下文。
芳有为确实有对外咨询这事,可人家一听是要上琳琅山,立马就缩了。
想想也正常,上一世之所以能建起来这么一支队伍,完全是因为朝廷的丰厚奖金驱动的。而现在,人家好端端的,自己也不是别人信任的人,凭啥豁出命往那危险的地方送?
这件事,明说不得,也急不得,确实有些难度。
这天,柔若正好去医馆巡查。
走到医馆门口,就看到一中年男子拖着一条不利索的腿在外徘徊不前。
她稍稍仔细打量了下对方,从对方的装束上来看,他穿的是那种自己制作的熊皮短外衣,腰间带着一把小刀,看这样子,很像是个猎手。
她一下就起了兴趣,走近时,就看到他在一个劲地摸着自己身上的熊皮,皱着眉,似乎很是不舍的样子。
“你好,我是这家医馆的老板,请问你有什么事吗?”
中年男子猛地抬头。
她近距离一看,对方脸上的皮肤很是粗糙,仔细看的话,会发现黝黑的脸上还有着几道早已愈合的口子,一看就是陈年旧伤。
“我、我想看下腿,只是……”
柔若十分好客地将人领了进去,从来人的陈述得知,他叫疯哥,是个老猎手。
这“疯”字可不是白来的,他是一个十分厉害、老练的猎手,接过大单子的那种。
当“疯哥”二字进到她的耳里时,她突然想起了一件很小、很小的事。
上一世,众村联手开发琳琅山时,就有听说过“疯哥”这个名号,只可惜这个人好像因伤不得不退出了这一行。琇書蛧
因为当时聚了不少猎手,王家村距离琳琅山上山口又是最近的,所以原主那会儿听到了不少关于这些猎手的事。
“给疯哥上点养生茶。”
柔若给一小厮派了活,心里开始打起了算盘。
“听你这么一说,你是伤到了腿。这不算什么大事,我给你看看,再给你开些药,外敷内服养着就行了。”
她说着,朝疯哥卷起的裤脚下方扫了眼,微微眯眼道:“疯哥,容我多嘴一句啊,你这伤是不是好了又破,破了又好,看这样子至少已经有上三回了吧?”
疯哥没想到跟前这看着年纪尚轻的姑娘,眼睛如此犀利,有些不好意思地挠脸道:“这都被你看出来了,是这么回事。
干我这行的,一停下来就没钱,我媳妇去的早,家里有个老母,还有个正长身体的男娃,一家人都靠我,我这、这没法停太久啊。”
都说伤筋动骨一百天,腿伤这种东西,说白了就是得靠养,这般反反复复,最后的结果只能是腿废了,就算没废,猎手这口饭,是别想再吃了。
柔若心里这么想着,将小厮端来的养生茶递到了疯哥手里,“疯哥,你这腿想好,接下来的时间里,你一定不能闹出什么大动静来了。
我也知道你的苦处,但是这腿就是你吃饭的家伙,开不得玩笑。”
疯哥垂眼,垮着张脸,又摸起了身上的熊皮,“我、我想着不然把这东西给当了吧?换下来的钱,除去药费,没准还能顶家里过个几天。”
柔若见状,好奇道:“我瞧着你很是不舍的样子,这东西是不是对你来说还挺重要的?”
“这熊皮是从我这辈子唯一打到过的熊身上取下来的,是我媳妇亲手给我弄的。”
疯哥说着,不禁红了眼眶。
他一个大男人,到底不好意思在一姑娘面前流眼泪。
可摸着身上的熊皮,往事历历在目,令他心中很是感慨。
但,再不舍又能怎么办呢?
腿已经伤了,日子还是要过的,他没有更好的选择了。
想到这儿,他深吸了口气,“我不知道这熊皮还能值多少钱,如果药费不够的话……”
柔若心里已经有了主意,“这熊皮你留着,药钱我给你全免。”
啥?
疯哥傻了,只当自己是幻听了,可接下来的事让他更加傻了。
“疯哥,就当是我同你交个朋友。
你不方便的这段时间里,家里有什么需要你尽管开口向我提,只要是我能办到的,我绝对不皱一下眉头。
你要是愿意同我交个心,我也就给你透个底,我看中你在猎手这一行上的经验,想让你替我带起来几个机灵小子,不会让你白带的,我给你算工钱。
如果你愿意长期同我合作的话,回头你孩子到了适合的年龄,我给他交钱去镇上的夏伯那儿读书识字。”
疯哥愣了好久,有种自己走在大街上,被很多钱给砸懵了的感觉,关键是这些钱还都是直接给他的。
“这…你是认真的?”
柔若很是肯定地点头道:“不错,你觉得这样的条件,你能接受吗?如果觉得不行,咱们还能再谈,还能更细化点。”
天上掉下了馅饼,还怪馅饼不够大?
疯哥锁了好些时候的眉头,终于舒展开来了。
“成,我绝对用心!”
柔若心中暗喜,有了疯哥这个助力,开发琳琅山的事,可以说是手到擒来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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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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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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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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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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