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选谁当我的童养夫?>第23章 来两个凉凉
  周六的午后,林佳玲睡午觉睡来正趴在自己床上自学初二上学期物理。

  突然听到从打开的玻璃窗外传来:“卖凉粉咯,卖凉粉咯,五毛钱一碗的凉粉,快来吃咯...”

  听到叫卖声,林佳玲一下子从床下爬起来,鞋也不穿就冲到窗边往外看,看到挑着担子的老爷爷正往坡下竹马家去。

  怕人走了,林佳玲赶紧拿上钱穿好凉拖鞋就往楼下跑。

  跑出家门后想起什么,又折回屋里在客厅碗柜里面拿出一个大碗,才继续往坡下竹马家跑。

  林佳玲冲到的时候,竹马家侧边的大梧桐树下,已经有大人小孩七八个人在了,卖凉粉的老爷爷就在梧桐树下坐着,暂时还没人在吃凉粉,只有两个几岁的小孩在跟大人吵闹着要吃凉粉:

  “奶奶,我要吃凉粉...”

  “爷爷,我要吃凉粉...”

  一时看到这么多久违的老面孔,林佳玲有点愣神。

  房子主人肖端秀看到有一阵子没见的林佳玲先笑着招呼:“玲玲很久没过来玩了,是不是学习忙啊,好像都瘦了。”

  “没有没有,就是小海哥不在家,等小海哥回来了我再过来玩。”

  林佳玲笑着说完,犹豫着要不要跟其他邻居们打个招呼。

  虽然都是看着自己长大的长辈,以前关系都很不错,但毕竟多年不见,林佳玲还是有些局促的。

  除了小海竹马的妈妈隐约记得叫端秀婶婶,其他人的名字都忘记了。

  “玲玲学习好,不像我们家小海,门门都不及格,听云英婶子(林外婆)说艳艳高考打了600多分,要考上名牌大学了,玲玲以后肯定也差不了。”

  肖端秀说话声音响亮,带着些对别人家孩子出息了的羡慕。

  “小海哥也很好啊,我比不上我姐,还得多努力努力。”

  知道长辈们在外面都是夸奖别人孩子贬低自己孩子,但不能别人贬,林佳玲有些干巴巴回答,也不纠结叫不叫人了。

  说着话,林佳玲已经走到卖凉粉的老人边上。

  把碗和一块钱递给老人,林佳玲不忘说上一句:“爷爷,我回家自己放糖。”

  前世吃过很多回,所以林佳玲还记得:买凉粉如果用老爷爷的塑料小碗加放糖是五毛钱一碗,自己拿大碗来装不放糖也是五毛钱,放糖的话就要一块钱。

  “五毛线,找你五毛。”

  卖凉粉的老人微笑着接过钱和碗,把碗放下,把钱收起来先找回五毛钱,再拿碗从左边已经少了一大半的木桶里面打上满满的一碗凉粉点上凉汁递给林佳玲。

  “谢谢爷爷。”

  林佳玲礼貌道谢后双手接过凉粉,看到凉粉满的凉汁都快溢出来了,脚步小心地端着往家里走。

  回到家后,把溢出了一些凉汁的凉粉放在外边的餐桌上,林佳玲重新去碗柜拿上一个碗,再次往竹马家去。

  再次来到梧桐树下时,院子里的人基本已经人手一碗凉粉在吃得欢了。

  凉粉是夏天的消暑美食,自己拿碗装量大又便宜,卖凉粉的人也不是天天过来卖,这么多村子,在周末或者暑假一天走几家,轮完一圈也得好多天。

  而林佳玲多年来只见过这个老爷爷来这边卖凉粉,所以,每次凉粉都很受欢迎,卖得也快。

  这会林佳玲看老爷爷的木桶里的凉粉已经要见底了。

  林佳玲把第二碗同样满满的凉粉端回家后,才去楼上叫正在追《济公》的外婆下楼吃凉粉。

  从碗柜里拿出两个勺子,又找到储存白糖的玻璃罐子(原罐头罐子),林佳玲给两个碗都勺了两大勺白糖。

  透明的凉粉晶莹剔透,在暗澄色凉汁的浸泡下,看起来就清凉可口。

  林佳玲在不搅拌白糖前尝了一口,只觉得凉粉入口嫩嫩滑滑又凉凉的,凉粉本身没有味道,澄色的凉汁除了凉也只有一点淡淡的酸,总体味道只能说还行。

  等到把白糖搅拌均匀后再吃,瞬间好吃了无数倍。

  爽甜的口感带一点点恰到好处的酸,咽下去后清凉直浸入脾胃...吃完一大碗,只觉得整个人从内到外都被降温了~~

  在夏日没有冰箱的时节,林佳玲好久都没有吃得这么心满意足了。

  昨晚宴席上的羹和莲子虽然也都很好吃,但吃起来没有凉粉凉爽,也没有这样的满足感。

  这个时候吃凉粉就像夏天在空调房里一个人吃完一个很甜的冰西瓜,吃完摊在床上,那种满足感..用川城话来形容,那就是,巴适极了。

  何况西瓜糖份高,一个人吃完半个还担心长肉,凉粉就没有这个困扰了。

  这个时候要是能听听音乐,放几首《好嗨哦》,《凉凉》,《我是一条酸菜鱼》...就更好了。

  可惜!

  ......

  周六过去后,星期天又遇上赶集。

  这唯一算是逛街逛吃的活动,遇上了林佳玲就不会错过。

  除了必买的散装饼干和牛奶等,这次赶集林佳玲还买了3个品种的农家桃子。

  在林佳玲家乡,桃子有很多种品种,林佳玲每个邻居家的桃子品种就不一样。

  有的甜有的酸,有的大有的小,有的水汪汪不太红但很甜,有的很小很青的时候就特别甜,也有像血桃这种红透了也酸的,还有过年后才会成熟的...并且,桃子的品种名字跟后世超市卖的都不一样,不得不说还挺神奇的。xiumb.com

  重生后,让林佳玲满意的,除了亲人们,就是这些吃食了。

  后世的大棚菜和水果,林佳玲总觉得味道都淡淡的,好像丧失了原汁原味。

  因为这个时候的水土质量好,所以种出的东西更好吃?林佳玲不知道原因,只能这样揣测。

  不光是土里出产的东西,就连人工制作的东西,林佳玲也觉得现在的更好吃。林佳玲觉得大概是原料问题,或者现在零食不是人们的必需品,只有做得好吃才能卖得好。

  就像这散装饼干,林佳玲最喜欢是一款黑芝麻大圆圈饼,料足香脆,吃完口齿留香。

  还有一款小葫芦饼干,个头小小的特别适合当零嘴,香香脆脆,吃完也不怎么干口。

  一款普通的酥性圆形饼干,比曲奇更好吃,还没有曲奇的腻。

  三种都比后世相同款式的饼干更胜一筹。

  林佳玲每种散装饼干都尝过后,基本就是三种混合一起称,都是3块钱一斤,有时候也会来一点夹心的饼干。

  这次赶集,林佳玲还幸运地碰到了卖凉粑的,前几次都没碰到。

  白白软软的糕皮包裹着清凉的汁,吃到嘴里又软糯又清凉,简直不要更好吃。

  就是这个不经放,买了拿到手上最好就吃掉,如果用打包带回家吃,袋子摇晃汁就会漏出来,不仅没了卖相,也会失了味道。

  所以一般都是给了钱后当场手端着吃完再走。

  ......

  吃完午饭后,一人一个桃坐在家门口吃,林佳玲吃脆的,林外婆吃软的。

  虽然爱好不同,但买的品种多,所以也能很和谐。

  两人闲聊,林外婆主动开口问:“玲玲想带哪个菜去学校吃?”

  林佳玲想了想,回答:“就把我们前天晚上炸的盘肉,排骨,鸡肉这些都挑一些,切小块一点,用豆椒酱炒一炒,再蒸一蒸,下饭又好吃。”

  林外婆听到林佳玲描叙的这么详细有些意外。

  林佳玲觉得自己展现厨艺的时候到了,就对林外婆说:“外婆今天的菜我自己炒吧,我会的。”

  说罢,怕被拒绝,不等回话林佳玲就快速上楼去挑肉。

  挑肉,切肉,再炸一遍,把肉盛出来,把多余的油倒一些出去,留一点油,放蒜和豆椒酱炒香,把肉放进去搅拌搅拌,再盛出来放饭锅里蒸。

  这道下饭菜的步骤简单又没什么技术含量,就是这个铁锅的油实在太热烈了:

  “砰,砰,砰”

  连续好几声。

  特别怕油溅的林佳玲没能□□住,拿着锅铲一下子跑得远远的。

  最后还是一直在旁边看着的林外婆救了场。

  并不是所有独居的人都会做菜,做好吃的菜的,林佳玲虽然喜欢吃,但在公司吃食堂,下班回家很少吃正餐,就算偶尔周末自己开火,也是煲煲汤,或炒一两个简单的菜,像高压锅焖猪脚,蒸鱼,炒香干这种。

  这次展示厨艺最终林佳玲是失败的。

  虽然肉切的不错,做出来的成品也很好吃,但林外婆不再让林佳玲炒菜了。

  就像小时候洗碗,不小心打了一个碗,以后不再让洗碗一样。

  对于成年人来说,这大概是幸福的烦恼?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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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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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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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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