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伉倒是兴致勃勃,一直抓着两人问个不停,基本上都是问及郡中的人口啦、收成啦、都种些什么粮之类的,非常的朴实且接地气。
张彦一一回答了。
果然不出樊伉所料,基本上种的都是豆子和黍子之类,产量基本都不高,豆子还要好点,黍子产量低,风调雨顺的时候一亩地能收个五六十斤就算高产了。
确实有点低。
樊伉默默地想着,黍米这个东西哪怕是放在几千年以后的现代,有良种农药化肥等等各种增产措施保驾护航,一亩地也不过是三四百斤而已,比起随随便便就亩产百上千斤的麦子简直就弱爆了,更别提动不动就是一两千斤的稻子了。
“怎么不种麦子呢?这边的地挺适合种麦子的啊,麦子产量比糜子要高一点。”樊伉说。
虽然说种什么在他心里其实都没有区别,但这不是头上还有个系统任务嘛,为了能早点完成系统任务,樊伉也是很拼的,逮着机会就劝人种麦子。
这话有点不好答。
张彦有点琢磨不透樊伉的意思,不懂他问这话是话中有话呢还是单纯地只是提个建议。
但樊伉提了问,又不好不回答,张彦想了一想,最后还是决定照实回答。
“一亩地的麦子确实能比糜子多产个十来斤,但是麦子不好吃,不如糜子面细腻宜口。”
樊伉笑着道:“那是因为你们不会弄。”
这是历史生产力的局限性造成的。
其实不单是大汉朝,就他所知,古代的面粉都是不去麸皮的粗面,糯米磨的粉才叫细面。
他记得解放后,很多地方依然是吃的粗面,直到后来那位姓袁的伟人沤心沥血,培育出了高产量的各种杂交粮种,粗面这种东西才渐渐从人们的饭桌上消失,从此细面取代了粗面,成为人们主要的饱腹主食。
“哦,此话怎讲?”张彦笑道。
樊伉就等着他问这一句,说:“等着瞧吧,午食就在这儿吃,让你开开眼界。”
“……”张彦泪流满面。
这么调皮的兴平侯,他也是醉了。
樊伉说等着瞧,就是真的等着瞧,字面上的意思。
片刻后几人移步院中,大眼瞪小眼地看着樊家身具多功能用途的驴子被人刷得干干净净,油光水滑地在那慢悠悠地拉磨。
稍远一点儿的地方,竖着一个用木棍做成的井型工具,两头着地,中间悬空。
磨好的粗面被人端过来,放进一个编得很细的筛子里,再拿去那个井型工具上面来回轻晃,细面就被筛了出来,剩下的麸皮留在筛子上。
张彦走过去看了两眼,笑道:“这东西倒不错,方便。”
樊伉不以为意地道:“效率还是低了点,等过些时日冻土化了,在隐水之畔建个水磨坊,只要河流不干,日日夜夜便能磨麦舂米,那才叫方便。”
“水磨坊?”张彦抬眼望向吴征,以目示意,那又是个啥?
吴征也是满头雾水,暗暗朝他摇了摇头,示意他毋要多问,静观其变。
樊家做工的人多,午食当然不可能指着现在这头老驴拉磨磨面,面粉是早就预备下的,不多时便有仆侍上前,告知午食已备妥。
“张公子和吴公远道而来,舍下略备薄酒,且去喝上一杯。”樊伉说着,做了个“请”的手势。
兴平侯相邀,哪里敢嫌弃啊!
张彦心里颇有点受宠若惊的感觉,躬身连称不敢。
几人又移步室内,只见炕上已经摆上一张略大的矮桌,一个青衣小奴拎着食盒正一样样往上摆放食盘。
樊伉家的午饭很简单,一碗肉臊子面,蒸得蓬松软绵的馒头,糜子粥,还有两碟咸菜。
非常的平民化。
张彦平时是不吃午食的,不过樊伉相邀,不好推辞,再者赶了一上午的路,确实也有点饿了,而樊家的那碗肉臊子面闻着又实在太香,便顺水推舟地留下,吃了一顿非常有樊氏特色的午食,也喝到了他心心念念香得不行的烧酒。
酒足饭饱,吴征满足地摸了摸肚子,真心实意地赞道:“今日兴平侯赏的一顿饭食,吾方知以往数十年俱都白活了。”
张彦频频点头,一副心有戚戚焉的表情。
张氏的伙食自然也是好的,肉食不缺,然则不知是烹饪方法不得法,还是厨娘的手艺不行,做出来的饭食跟今日在兴平侯这里吃的一比,简直难以下咽,竟是白白糟蹋美食。
樊伉笑道:“粗茶淡饭,不过胜在烹食方法新鲜,若是张公子喜欢,一会儿便让人将这面食的做法奉上。”
张彦本想婉拒,然则一想,这也不是什么大事,便笑纳了:“如此,便却之不恭了。”
都说男人的交情在酒桌上发展得最快,一顿饭下来,见樊伉如此具有亲和力,张彦和吴征两人的心态都放松许多。
“不瞒兴平侯,某虽然是一介商贾,但自小家资颇丰,一应衣食皆比常人要讲究许多,竟不知世上还有此等好酒,一口下去,浑身都暖洋洋的。”尝到了烧酒的好处,张彦体内的商人因子迅速活泛开来,几乎立刻就意识到这种酒的价值所在。
边塞苦寒,酒能暖身,这样的烈酒定然能大卖。
樊伉抬起眼睛看了他一眼,看似漫不经心地道:“这种蒸出来的酒能清洗伤口,然则颇费粮食,汉后已经下令,不允许民间随意买卖。”
张彦本来还想着做烧酒买卖的,一听吕雉都已经插手,立刻这个歇了心思。
他身为张氏的大公子,心智才华皆不缺,得了樊伉明显的示好,他又不是个棒槌,猜到樊伉定然是有所求,当下也不故作姿态,问道:“不知此次兴平侯相邀,可是有何要事?”
吴征举拳掩嘴咳嗽了一声,提醒自家郎君谨言慎行,切莫惹恼了兴平侯。
哪知樊伉就喜欢和这样直接的人打交道,省事。
“张公子果然聪明,说实话此来的确是有事找张公子商议。”樊伉笑得眉眼弯弯,看着就像一只偷了腥的小狐狸。
张彦心中一跳,面上却不动声色,打着哈哈:“不敢不敢,兴平侯身份尊贵,某不过一介商贾,兴平侯但有吩咐,某不敢不从。”
“张公子实在太过自谦了。姬氏皇族的后人,谁敢拿你们张氏当作普通商人。”
提到姬姓皇族,张彦怔了一下,面上显出一抹缅怀之色,语带自嘲道:“那都是些八百年前的老黄历了,还提他作甚,如今可是汉室天下。”
场面一时有些尴尬。
天就是这样聊死的。
樊伉默默无语,暗想自己果然不是个会聊天的好对象。
张彦也自觉尴尬,目光溜了一圈,最后落在自己正坐着的火炕上,道:“这就是近年风靡长安城的火榻吧,果然甚是暖和。”wWW.ΧìǔΜЬ.CǒΜ
樊伉闻弦歌而知雅意,立刻道:“正是,若是张公子喜爱,改日我派匠奴也去府上盘两个火榻。”
“那就有劳了。”张彦起身,朝着樊伉抱拳行了一礼。
樊伉道:“张公子觉着我这火榻和炉子如何?”
张彦微怔,继而如实回答:“甚为实用。”
“那……若是有人在汝南郡卖这铁炉子,张公子觉得可行?”
张彦本身就是商贾出身,说起做买卖的事自然非常有主意。
樊伉问了,他拢眉思索了一回,没有直接回答,反而反问了一句:“就是不知这铁炉子造价几何?”
“若是照着我绘的图纸,造价十分低廉。”樊伉捧着水碗,笑眯眯地看着张彦,“素闻隐阳张氏家资颇丰,买卖已经做到齐鲁之地,就是不知道张大公子可有兴趣再添几样买卖?”
哪怕张彦是个棒槌,这个时候也该明白樊伉的目的了,更何况张大公子从来就跟愚钝挨不上边儿,当下心中一喜:“兴平侯的意思是……”
樊伉道:“素闻汝南郡张氏家资丰厚,买卖已经做到齐鲁边界,就是不知道张大公子可有兴趣再添几样买卖?”
他当然想啊!
商人日子不好过,好不容易有机会扒上当今权贵,还能赚钱,张彦当然愿意了。
开了个好头,接下来的谈判非常顺利。
樊伉拿铁炉子和火榻的图纸,从张彦手里换了两千石粮,省着点接下来半年都不愁吃了。
完成了交易,樊伉心里高兴,侧过头朝着乘光看了一眼,乘光会意,开箱子取出一个锦盒,递给樊伉。
樊伉手一推,锦盒顺着桌面滑至张彦手边,道:“相逢便是有缘,一点小意思,不成敬意。”
张彦为人甚是爽利,倒也不忸怩,伸手接过,道:“如此,某便告辞了。”
出了庄子,二人上了牛车。
吴征想起今日的经历,不禁失笑道:“兴平侯少年成名,却无半分娇矜之意,毫无架子,有点意思。”
张彦今日不仅搭上了京都最有前途的权贵,而且还做成了一笔绝对不亏的买卖,心中高兴,掂了掂手中的锦盒,也笑道:“就是不知兴平侯送了什么。”
吴征捋须颔首:“郎君打开一看不就知道了。”
张彦闻言,果真将锦盒打开,一见之下居然怔住了。
吴征一挑眉:“怎么?”
张彦将手中的锦盒往他手边一推,吴征看了一下,也跟着愣住了。
“居然是汉皇传?”
作为第一版纸质书,无论是在权贵高门,还是普通民众心目中的地位都还是满高的。
张彦作为贵族豪强,钱粮不缺,铁炉子和火榻对他的买卖不过是锦缎上添的那朵花,有则更佳,没有影响也不大,但汉皇传他还是非常眼热的。
他也曾托人去长安城买过,奈何只有一家有卖,每天店铺没开门前面排着队等着买的人就已经到大街上了,一个个的不是这个侯就是那个侯,个个都惹不起,想插队都没处下手。
樊伉赠送了他一本,倒真的称得上是诚意满满。
这年头大约是因为商贾地位低的缘故,商人基本都还是比较有诚信的。
谈妥了买卖,第四天,张氏的车队便送了六百石粮食过来,剩下的一千四百石,张彦还要筹措,需得再等一个月。
边关在打仗,各地粮仓里的粮食基本已被调用,剩下那些有粮的豪强大阀六国旧族,哪个不是捂紧了口袋,等着粮价飞涨再大赚一笔。
樊伉要面对的残酷现实就是,即使他手边有成堆的钱,也可能买不到一粒粮。
在这个节骨眼上,张彦宁可舍弃即将到手的部分利益,也要如此果断地和樊伉合作,也称得上有气魄了。
之前修整房屋的时候,除了几间能够住人的大宅子,最先修整出来的就是粮仓。
张氏的运粮大队一到,樊伉便指挥人将粮食送进仓里。
看着粮仓里摆着的布袋,樊伉一直高高提起的心总算落了下来。
别看他当初在吕雉和萧何面前说得胸有成竹,带着百来号人雄纠纠气昂昂地奔赴舞阳县,其实心中也颇有点惴惴不安的。
这下好了,他可以放心大胆地开展他的种地大业,完成系统任务,从此走上人生巅峰。
趁着现在气温还未曾升高,冻土也不曾化开,樊伉决定先去一趟砀邑,看看他大舅吕泽的情况如何。
本来听说吕泽生了病,他应该第一时间去砀邑看望他的,奈何此次出京实在太过匆忙,而舞阳县的情况又超乎他的意料之外,到了舞阳县他们连个住的地方都没有,总不能丢下这百来号人挨饿受冻,他自己跑去走亲戚吧?
拖了几天,住的屋子修葺出来了,吃的口粮也有了,樊伉便收拾收拾,带着吕雉和吕媭姐俩给吕泽送的礼物,前往砀邑看望吕泽。
砀邑距离舞阳县三百多公里,彼时气温已经开始上升,积雪初融,道路非常泥泞,行走艰难。
樊伉带着车队走了三天方才抵达砀邑。
吕泽早就得了吕媭的消息,知道他要来,一直派了人在外头守着,樊伉的车队还未进砀邑县城,便有打探的斥侯发现,报予吕泽。
不多时,吕泽的副将禹肇便领着一小队车骑兵,亲自去迎接樊伉。
樊伉正在车厢里靠着炉子取暖,猛然听见外头一阵马蹄急声,然后便有人扬声问道。
“来者可是兴平侯?”
樊伉正在车厢里靠着炉子取暖,猛然听得外头有个粗犷的声音,连忙掀开帘子朝外一望,看到几步远的地方停着一小队军士,人人浑身煞气,一见就知道是上过战场,接受过战与火洗礼的将士。
为首的人一脸的胡子拉碴,看不清长相,一双眼睛倒是清亮有神。
来时曾听吕媭提起过吕泽身边亲近的人,知道这位估摸着应该就是吕泽的副将禹肇,当下不敢托大,跳下牛车,在刺骨的冷风中挺直了背,道:“正是,这位可是禹肇禹将军?”
禹肇哈哈一笑,道:“吕将军估摸着你这几日也该到了,特地嘱咐我来城外迎一迎你,可是把我盼到了。”
“不敢不敢,有劳将军了。”
禹肇想来是个急性子,见面不过说了两句,便迫不及待地道:“天色不早了,我们早些赶往大营吧,省得天黑了走夜路不方便。”
“一切但听将军安排。”在这些人面前,樊伉一点儿也不托大,态度非常谦逊。
禹肇见状,暗自满意地点了点头。
听到吕泽的外甥要来的时候,他心里还有点犯嘀咕,生怕来的是个什么都不懂,不守规矩还不听管教约束的纨绔,见樊伉为人谦逊有礼,这才松了口气。
一行人转道砀邑大营。
因为樊伉带着两牛车的礼物,脚程比较慢,禹肇便勒住缰绳,配合着了樊伉坐的驴车,有一搭没一搭地和他闲聊着。
“我大舅还好吧?听说他身体微恙,可好些了?”樊伉问道。
“将军自北征还军后,受了风寒,断断续续的时好时坏,可愁死人了。”禹肇皱起眉头,脸上隐隐带着一丝忧色。
“没叫侍医过来看过吗?”樊伉又道。
他不提侍医还好,一提侍医,禹肇的脸色便沉了下来,哼了一声,道:“别提那群庸医了,只说将军受了寒要静心休养,药开了一副又一副,却不曾见效,喝斥几句便要死要活的。”
樊伉默然。
虽然侍医也是贱籍,地位低下,但军中素来缺医少药,战场上刀剑无眼,谁敢保证自己上战场就一定不会受伤,一般的时候,将士们也不会太过往死里得罪侍医。
禹肇却是不知想到了什么,突然扭过头,问道:“兴平侯可懂医?要不一会儿你给将军看看。”
樊伉顿时有点哭笑不得:“我不懂医。”
“啊?”禹肇脸上顿时露出失望之色,似是完全没有想到樊伉居然不懂医术。
“真的不懂吗?听将军说兴平侯可是连纸都能造出来的。”禹肇不死心地追问道。
在他心目中,会建火榻,会造纸,还能种出几十石粮食的人,肯定也应该懂医术的。
“真的不懂。”樊伉心想,造纸可比给人看病简单多了好不好。
到了砀邑大营,禹肇命人安置牛车,自己领着樊伉和无名去见吕泽。
樊伉四处打量了一下,发现营地里的人都来去匆匆,脸上都像禹肇一样带着忧色。
身中军中,大将身体抱恙,总归不是件吉祥的事,所以颇有点人人自危的感觉。
禹肇带着他走了将近半个时辰,才来到一排土砖建的房子前面,说:“将军便住在此处。”
说罢上前,对着守卫在门外的两个卫士道:“这位兴平侯,来看望将军的。”
那两个卫士才退开一步,示意他们进去。
进了门,便见一个背着药箱的侍医正好从里面出来,禹肇上前道:“姜侍医,将军今日的情形如何?”
姜侍医没有回答,朝前走了几步,估摸着屋子里的人听不见了,才压低了声音道:“还是老样子,若是过两日再无起色,我便另开个方子。”
“开方子开方子,自将军生病起到现在不知换了几副方子了,将军的病情还是没有起色,你们到底会不会看病?”禹肇怒道。
“这……”姜侍医满脸愧色,“老夫才疏学浅,还望将军恕罪。”
禹肇看着他就来气,挥了挥手,说:“知道了知道了,下去吧!”
姜侍医朝着二人行了一礼,这才背着药箱离开。
禹肇长叹一声,道:“若是阳庆公在就好了。
又是阳庆公。
樊伉记得吕媭和樊哙以为他得了羊癫疯之后,第一个念头也是去找阳庆公,可惜直到现在也没找着。
真是神龙见首不见尾的人。
吕泽就在屋内,禹肇抱怨了两句便不再说了,领着樊伉上前,一把推开半掩的门,道:“将军,兴平侯到了。”
因为是晴天,屋子里的光线很足,樊伉便看到一个人偏过头半坐在木榻上,身上盖着厚厚的被子,空气里弥漫着一股浓浓的苦药味。
听到禹肇的声音,那人扭过脸来,朝着樊伉笑道:“原来是伉儿,几年不见,你都这样大了。”
许是久病的缘故,他的脸瘦削得厉害,几乎脱了型,眼眶深深地凹了下去,越发衬得颧骨很高,整个人的脸色发青,尤其是嘴唇,乌得看不出半点血色。
见着这样的吕泽,樊伉心中微微吃惊。
吕泽居然病得这样厉害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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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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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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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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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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