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家的这栋楼建得很高,足有九层,是整座城中村最高的一栋,旁人最多也只建到七层。然后他们把下面的七层出租,上面的八楼放杂物,九楼整层打通住着边白贤和陆良人两姐弟。
由于周围没有别的楼房遮挡视线,所以从这个大阳台远眺望出去的风景还不错,可以看到外面主干道上的车水马龙和灯火辉煌。
金仲大站在金仲仁身侧,两兄弟都没有说话,只是默默地看着云海市的夜景。
其实对于金仲仁的心情,金仲大很能理解,这件事情要真的梳理起来,还得从他们父母那一辈说起。
他们的母亲名叫李若男,是军中的一朵绿花,外公与爷爷是老战友,关系恨铁,然后顺理成章的爸爸就和妈妈就在一起了。
双方结婚时都有三十多岁,领了证后第一件事自然就是造人。
李若男看到四十岁的大姑姐两年前从孤儿院里领回来的女孩子聪明伶俐可爱的不得了,就特别想要一个女儿,但是很可惜,生出来的金仲大是个带把的,希望破灭的李若男再加上工作繁忙,就把金仲大丢到大姑姐家寄养。
但是当时年约四十岁的姑姑和姑父也正处于事业的上升期,又哪有这么多功夫帮忙看孩子,于是金仲大也和陆良人一样被托付到了几个保姆手中。
直至现在金仲大都还隐约记得,当他学会走路的时候,边家实际上已经由陆良人当家做主,那个时候的陆良人说话口齿清晰,思维灵活跳跃,根本不像一个年仅四岁的孩子,两个保姆和一个助理都被她指挥的团团转。
如果你敢对她摆大人的臭架子,那么抱歉,她一个电话打到养父母那里去你就可以收拾东西滚蛋了。
陆良人从小就是这么强势,但是她强势的很有道理,能够说出实际东西来说服你,并不是刁蛮专横的无理取闹,渐渐地边氏夫妻也发现养女确实聪慧过人,就越发把家里的事情交付到她手中,自己一头埋进工作中。
而这个时候,金仲仁来了。
金仲仁的出生就是一场闹剧,李若男当时去医院检查时医生信誓旦旦地说这是个女孩,让看着陆良人流口水的李若男乐呵了很久,结果十月怀胎一朝分娩,掉下来一个黑小子,李若男当时的脸色比金仲仁的皮肤还黑。
恰巧这个时候调令下来,她要出国公干一年,于是黑小子金仲仁和他那一屋子的女孩衣服女孩玩具全都被甩到了姑姑姑父家,而边氏夫妻也依样画葫芦的全部甩给陆良人。
四岁的陆良人很淡定地从养父母手中接过这个名叫金招妹的“小表妹”,两个保姆则推着两小车的衣服跟在她身后。
就这样又过了两年,四十六岁高龄的姑姑突然怀孕了,那时候全家都高兴坏了,可也愁坏了,因为陆良人的身份突然变得尴尬起来。虽然她只是个养女,但是毕竟养了六年,而且本身又乖巧懂事,是所有人口中的“别人家的孩子”,边家和金家几位长辈对她的爱意都是打从心眼里溢出来的,可就怕有心人使坏会教唆一些“你养父母有了亲儿子就不爱你了”之类的混账话,所以边氏夫妻那段时间很忧愁,怀孕的事情都瞒着不敢对女儿说。
直到有一天姑姑早晨起来孕吐的时候,一转身就看到六岁的陆良人站在卫生间门口,她一手牵着穿着小西装的金仲大,一手牵着穿着小花裙的金招妹,又大又亮的眼睛直直地盯着自己的养母看。
母女双方相视良久,陆良人忽然明媚一笑,道了句:“妈妈,恭喜你。”
一句恭喜,打破僵局。
让所有人都没想到的是,陆良人对于这个孩子居然比边氏夫妻还要上心,她严格控制了边妈的工作时间和饮食调养,晚上给金仲大和金招妹讲故事的时候也带着边妈,美其名曰胎教从胚胎做起。
然后边白贤出生了,她也比任何一个人都疼爱这个孩子,有时候金仲大和金招妹吃醋了,她就会微笑着解释道:“爸爸妈妈对我这么好,我当然要对白白更好。”
又过了三个月,金招妹没有发挥出应有功效,只招到了金俊绵,李若男气急败坏的把二儿子的大名定为金仲仁,并且马上又怀了一胎,示意不成功便成仁。
然并卵,改了名字之后的“金招妹”也还是没能招到妹妹,只招来了金秀敏,并且李若男因为高龄产妇的原因,差点出事。www.xiumb.com
这下金爸不干了,觉得老婆为了想要个闺女简直魔障了,连命都不要了,他再也不愿意配合生第五胎,于是李若男的闺女计划终于胎死腹中,天天看着自己的四个儿子干瞪眼。
既然不准备再招妹了,那么老三和老四的起名计划就要搬上日程,为了不让自己的儿子叫做金仲三和金仲四,金爸以柔克刚的夺过了命名权。
未免夜长梦多,他连夜翻字典定下了金俊绵和金秀敏这两个名字,而苍天也确实给金爸面子,两儿子长大后果然一个“绵”一个“敏”,最后为了这件事情李若男笑话了老公好多年,这是后话,暂且不提。
也就是说,当金秀敏出生后,陆良人就开启了一拖五模式,成为了这个家庭幼儿园的园长。平时上学的那几个月,他们四兄弟会被父母接回去往小学和幼儿园里塞,而一旦进入寒暑假,就全部甩给了陆良人。
这样的日子直到陆良人九岁那年才发生改变。
“阿仁。”金仲大在金仲仁再次掏烟的时候出声制止了他,指着满地的烟头严肃道:“大姐会不高兴的。”
他知道谁才是自己这个弟弟心目中最敬重的对象。
果然,金仲仁不悦地抿抿嘴,却还是把香烟塞了回去。
“阿仁,别生气了,阿贤也是太着急了才会那样,你也应该清楚他心里还是很疼大姐的。”
“疼?”金仲仁扯起嘴角邪邪一笑:“当年大姐可不是这样疼他的。哥,你还记得吗,大姐小时候多聪明,什么都学得又快又好,待人接物进退有度,行事做人心有丘壑,谁看了不赞一句边家这个女儿算是拣着了。可是现在呢?现在我每每一看到她的眼睛,我的这个地方,”金仲仁伸手在胸口上重重一戳,苦涩道:“就揪得生疼。”
金仲大低下头,轻声道:“我记得,我怎么可能会不记得呢。要知道我还比你大两岁,我现在的许多行事方法都还是大姐当年教我的。”
金仲仁冷笑:“但是有些狼心狗肺的东西已经不记得了。”
“那时候他还太小。”
“放屁!连秀敏都还对大姐有印象,他能比秀敏小?”
“阿仁,你要体谅阿贤,这么多年来他也不容易,姑姑姑父一直在忙大姐的事情,对他难免有所疏忽,他心里一直有一根刺。”
金仲仁砰然大怒:“他凭什么有刺,当年如果不是因为他……”
“金、仲、仁。”金仲大每个字都说的缓慢又温柔,可就是莫名的让人心里一颤,“管住你的嘴,别忘记你当年答应过姑姑什么。”
金钟仁一抹脸,把未说出口的话又咽了回去,隔了半响,忽又怪笑道:“哥,就你刚才喊我名字的那种方式,都是跟大姐学的。”
金仲大脸上一涩。
是啊,从小金钟仁就特别调皮,一分钟都坐不住,转眼没看住他就跑出去跟人打架去了,四岁的孩子却壮得跟个小牛犊子一样,两三个小学生的都轻易打他不赢。
而每每这个时候,大姐只要站在远处温柔而严厉地喊一声:“金、招、妹。”他就会停下来,像个犯错的孩子一样低着头溜达过来,然后跟着大姐回家。
大姐从来不轻易打骂他们,要真说起来好像也只对金仲仁动过手,摁在膝盖上打屁股,金仲仁连个屁都不敢放。
可她的不打不骂却比大人的打骂都更加让五个孩子畏惧,每当发怒的时候她身上都自成一股气场,威严而睥睨,孩童的稚气和成人的稳重在她身上得到了最完美的糅合,让人不由自主的信服和顺从。
曾经那么厉害的一个人,现在却只剩下一身不谙世事的傻气,难道说金仲大不心痛吗?不,他的心也痛,毕竟他是跟她最久的一个,他对陆良人的感情不会比金仲仁少,只是他比金仲仁成熟,知道有些事情就算说出来也没用,只能让痛苦的人再多一个,所以当年他才会答应姑姑,永远保守这个秘密。
“阿仁,你还记得阿贤十岁过生日的那天吗?那天大姐正好发烧住院,他一个人在家里因为吃了不干净的东西上吐下泻,姑姑和姑父都走不开,最后是我来照顾的阿贤。我现在都还清楚地记得,那个晚上我赶过来的时候,整个屋子都是黑漆漆的,空寂的没有一丝人气,他躺在床上哭湿了枕头,身边却没有一个亲人。”
听到金仲大的话,金仲仁愣了愣。
金仲大看着弟弟微微笑道:“阿仁,世间的事情不是你想的那么简单。没错,大姐是很可怜,但是换个角度来讲,阿贤也未必有错。每个人的立场决定他看世界的角度不同,所以你也不要对阿贤太苛责了。”
金仲仁沉默了。
就在这个时候,门开了,金秀敏一脸笑意的走进来冲站在阳台上的两个哥哥道:“我把药拿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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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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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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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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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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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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