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家有沈玥这般聪慧玲珑的女儿,四老爷高兴啊。
可是高兴之余,难免惭愧。
自打皇上在议政殿宣读封侯的圣旨后,他当天夜里就做了梦,梦到过世的老太爷了,在梦里头,老太爷骂他和大哥还不及个孙女儿,真的是抬不起头来啊。
如果没有沈玥,沈家不可能封侯。
比试台上,大家全神贯注的听沈琅之读上联,每道题以三分之一柱香的时间为限,如果规定的时间内答不出来,就换下一题。
不过,参加比试的世家少爷和大家闺秀都才情洋溢,几乎沈琅之念完题目,没一会儿,就有人作答出来了。xǐυmь.℃òm
因为是对联,答案可以不同,所以会出现一道题,两组或者三组得分的情形。
沈玥坐在一旁看着,大家不饿,她却是饿的厉害。
拿了块绿豆糕啃着,心思却不在比试上,她提议比试不全是为了热闹,她一门心思全在撮合云扬和李岚晴上。
利用抽签之便,她成功将两人分到了同一组。
两人所在的一组有四男三女,除了两人之外,都是生面孔,有些眼熟,但不知道谁是谁。
她一直注意着,然后看到的一幕让她心塞的很。
有男子对李岚晴献殷勤,有姑娘对云扬暗送秋波,愣是把两人分的远远的,想说句话,中间还隔着好几个人……
如果不是知道两人彼此倾慕,她真的要以为两人压根就不认识了。
装!
让你们装!
沈玥狠狠的咬着绿豆糕,那天听说李岚晴嫁人了,伤心的魂不守舍,现在有人当着他的面对李岚晴献殷勤,他反倒不急了,就不怕献殷勤真就把她给抢走了?
沈玥一脸的恨铁不成钢。
她觉得楚昂说的对,要是每个男子都跟某男脸皮一样厚,何愁抱不得美人归?
沈玥这边心里嘀咕,远在边关的某男重重的打了个喷嚏。
楚慕元正提笔写奏折,突然一个喷嚏打了,笔尖掉下一滴墨汁,将写了半天的奏折给弄脏了。
他揉着鼻子,楚昂凑过来,道,“大哥病了?”
楚慕元正要说没事,就见楚昂手伸了过来,在他额头上一探,他皱眉拂开楚昂的手,就听楚昂斩钉截铁道,“额头这么烫,肯定是病了!这两天你就好好歇息吧,军中事务我全权负责就行了。”
说着,就吩咐秦风道,“还傻站着做什么,赶紧的,扶你们家爷回营帐歇息!”
秦风,“……。”
秦风站着不动,楚昂就道,“病了就要看大夫,高烧不退,回头烧成了傻子,我怎么跟大嫂交代啊?”
楚慕元斜了他一眼,他绝对相信楚昂不是关心他病了,而是关心他没病,他转了话题道,“你找到二叔了?”
楚昂呲牙咧嘴,一屁股坐下来,恹恹道,“没找到!”
楚慕元就不再理会他,继续看兵书,楚昂又起了身,看着他道,“我和你同掌帅印,我是来打仗的啊,我不是来帮你找人的!”
楚昂很后悔,他想不明白,来边关的路上,他怎么就被忽悠的答应帮忙找丢失了三十多年的二老爷呢?
来军营后,他就做了一件事,混在各大军营里,寻找二老爷,再不就是命令火头军烧韭菜。
但是依然没有二老爷的消息。
楚昂后悔了,他道,“我虽然知道二叔是军功封侯,抵抗西秦有功,但我不能保证他就在咱们军营里啊,没准儿是从父王那里调过来的,又或者是从别处调来的呢?”
要是人不在军营里,他就是把军营翻个底朝天,他也找不到人啊。
他是来打仗的,不是来寻人的啊!
“答应的事,你想反悔?”楚慕元看着他道。
“我就反悔了!”
“言而无信……。”
“什么言而无信,我是上了你的当!”楚昂眸底火光噼里啪啦的燃烧着。
楚慕元额心皱陇,显然,眼前这货要耍无赖了,在军中大帐内,楚昂又是将帅,不好揍他。
秦风见两位爷你瞪着我,我瞪着你,仿佛要打起来了,他赶紧道,“十三少爷,二老爷的事,没人比你知道的更清楚了,你找到二老爷,就是大功一件了。”
楚昂郁闷,他要这样的功劳做什么?
他就是想过过当将帅,统领三军把敌人打的屁滚尿流的瘾,功劳什么的,他一点都不在乎,他已经是安承侯了,钱什么的,他半点都不缺。
至于二老爷,他是煊亲王府的血脉,骨子里就该是做将军的,哪怕身份再卑微,也掩盖不了他的光芒,回头封侯拜将,自然就认得了,何必找他呢?
而且找回来,为难的是他们。
不知道是长辈,就当是寻常将军,该怎么吩咐怎么吩咐,知道他是王爷的胞弟,他们的嫡亲二叔,都不好意思使唤了好么!
楚昂决定撂挑子不干了,楚慕元看着他,盯着他脚上的鞋。
楚昂坐下,把脚上的鞋子脱下来,道,“不就是一双鞋吗,还你就是了!”
那双鞋是沈玥给楚慕元做的,被楚昂看中了,抢了去。
作为交换的条件,楚昂要帮忙找到二老爷。
脱了鞋后,楚昂看着楚慕元道,“我两天没洗脚了,你要,你拿去……。”
楚慕元额头一颤一颤的,看着楚昂光着脚把鞋子递过来,快要送到桌案上了。
楚慕元拍桌而起,“滚!”
楚昂抖了抖鞋,“你真不要?不要就算了,我可说好了,再找三天,要是还找不到,我就不找他了。”
秦风站着一旁,隔的这么远,都能闻到一股子鞋臭味。
十三少爷就是典型的三天不打上房揭瓦的人啊。
这不是存心惹世子爷抽他吗?
营帐外,进来一副将,道,“将军,该用午饭了。”
楚慕元起了身,道,“回营帐吃!”
楚慕元走后,楚昂嘴笑裂开,屁颠屁颠的跑桌子上坐下,把鞋子穿好,把抽屉打开,拿出里面封好的信,抽出来,瞄了几眼,一阵呲牙咧嘴,然后眼珠子一转,提笔沾墨,在信纸背面刷刷的写起来,然后原样封好。
鬼祟的动作,行云流水,一气呵成。
为了偷看一眼家书,他容易么?
弄完了后,吩咐道,“把饭菜端来,我要在军中大帐用饭!”
他也是将帅,这几日军中大帐一直被他霸占,太过分了!
很快,一副将就把饭菜端了过来。
楚昂看了两眼后,笑道,“难得,这饭菜总算看起来像是给人吃的了。”
副将,“……。”
副将嘴角抽搐了下,这话怎么听着……
好吧,他是煊亲王府少爷,锦衣玉食长大的,吃不惯军中的粗粮很正常。
楚昂尝了两口后,夸赞有加,问道,“新招的火头军?”
副将点头,“是。”
“这味道怎么有点熟悉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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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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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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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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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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