翌日,早早的,沈玥就醒了。
推开窗户,看着窗外的天空,明净的像是水洗过一般。
“是个好天气了,不会像昨儿那么冷,”半夏端了铜盆进来,笑道。
那边紫苏则拿了衣裳过来,道,“也不知道姑娘昨晚瘦了没,别不合身才好。”
沈玥微汗,她还不至于一晚上,就瘦多少。
那是一套天蓝色刺绣妆花裙,裙摆上绣着大朵的芍药,化开妖娆,栩栩如生。
不但合身,而且衬托的腰肢显瘦,再加上紫苏手巧,虽然只梳了个寻常发髻,但是配的头饰极好,两边发髻上嵌着淡蓝色玉珠花,额头坠着同色眉心坠,唇瓣不点而赤,双眸明亮如墨玉,泛着点点光泽,美的勾魂。
唯一不足的,还是脸上的痘疤。
紫苏拿了粉要给沈玥扑一扑,好歹看着不那么明显,结果被沈玥拦下了,“不用那个。”
紫苏想说,这样扑了会好一些,又怕说了,沈玥会觉得她觉得她脸上的痘疤很丑,一时间,不知道怎么办好了。
她自然是希望姑娘越美越好了。
沈玥摇头道,“今儿太阳不错,但风吹了也很冷,我打算罩面纱。”
紫苏眼前一亮,连连点头道,“姑娘有一方鹅黄色绣蝴蝶兰的面纱,极其漂亮,正好可以戴上,和束腰相互映衬。”
沈玥的束腰正好是鹅黄色绣兰花的。
熟悉打扮过后,便是用早饭了。
从前天起,她的饭菜就正常了,早上四样点心,每种两个,外加一碗粥。
吃了一半就饱了。
因着要出府,再加上之前被沈瑶嫌弃,她穿戴不合时宜很丢脸,紫苏记在心上,她今儿出门,是精心又精心的打扮过。
出了门,紫苏还捧着翠纹织金羽缎斗篷来,尤其是衣领子处一圈雪白的狐毛,软软的,只摸了一下,沈玥就爱不释手了。
万事俱备,沈玥就带着紫苏出门了。
看着两人走,半夏站在院门口,一脸的哀怨,还有些依依不舍道,“下回可轮到我跟姑娘出门了。”
跟主子出门见世面,算是大丫鬟的福利了,因为难得,所以轮着的。
三个月前,跟沈玥出门的是半夏。
只是这孩子倒霉,出去还没玩,就碰到主子闯祸,提心吊胆的回来了。
紫苏笑道,“下回,绝对不跟你抢。”
半夏快哭了,“不知道下回是什么时候。”
紫苏哑然。
沈玥笑道,“很快的,下回保管带你出去玩。”
如果再被拘在府里三个月,她会疯的,哪怕是挨罚,她也要出去玩。
得了保证,半夏这才破涕为笑,叮嘱她们早去早回。
主仆两个朝宁瑞院走去。
还没进院子,就和沈瑶、沈琇几个不期而遇了。
一见面,先是将对方的打扮给尽收眼底。
沈瑶几个不高兴发现,沈玥除了一张脸收拾的不如她们,身材稍微有些差之外,不论是发髻、头饰,还是穿戴搭配,都比她们好看!
沈瑶有一种抑制不住想回去换衣裳的冲动。
沈玥可不管她们,笑了笑,就朝前走了。
她是嫡长女,沈瑶没给她行礼,她断然没有给她们见礼的道理。
只是沈玥一走,沈瑶身子一动,竟是先她一步,进了院子。
沈玥见了无语,院子里又没有黄金给她捡,有必要抢吗,果然是争强好胜惯了的,容不得别人比她强半点啊。
等她进屋时,沈瑶已经挨着老夫人坐着,跟她撒娇了。
瞧见沈玥,老夫人也被她的打扮惊艳了下,只是落到她脸上时,有了些惋惜。
大鱼大肉太油腻,脸上就容易长痘子,又管不住手,就留了疤,要想消掉,怕是不易。
请了安,老夫人问她们晚上睡的可好,又叮嘱了她们出门在外,要小心些,不可与人冲突,一番耳提面命之后,便让她们出门了。
出了正屋,沈瑶的贴身丫鬟给她系斗篷,已经不是之前在院门口遇到的那件了,要奢侈的多。
等穿戴好了,还瞥了沈玥一眼,投过来一记,你也不过如此的表情。m.xiumb.com
沈玥哭笑不得,她没想跟她比啊,赢了如何,输了又如何?
一路往前走,到了大门处。
早有马车等候在那里了,沈瑶扫了沈琇和沈珂道,“我说了,不和她一起出门的,一会儿要么她先走,要么我先走,你们是和她一起,还是和我一起?”
这还用问吗,自然是跟她一起了。
沈瑶见了,朝沈玥冷哼了,“我劝你识时务一点,没人愿意跟你一道出门,你还是老老实实的在府里待着。”
回答她的是沈玥的反问,“你先走还是我先走?”
“你……!”沈瑶觉得自己是在对牛弹琴,不由得气的倒仰。
沈玥笑了笑,“那我先走。”
说着,就朝第二辆马车走去。
虽然第一辆马车更奢华一些,但以沈瑶不服输的好强性子,肯定不会让她坐上去的。
她又何必跟她抢,横生事端来。
因着她一人坐,所以紫苏也一起上来了。
马车汩汩朝前走。
身后,沈瑶大呼一口气,笑容灿烂。
沈琇见了就道,“我们是去……?”
沈瑶瞥了她一眼,有些不耐烦,要不是那消息是她告诉她的,她也不想带她一起。
穿来古代,还是第一次出门的沈玥,心情有些小激动,掀开车帘,望着外面,看什么都新奇。
虽然这道路没有前世的宽敞,也没有那么平坦,但别有一番韵味儿。
林林总总的商铺,鳞次栉比,一路上,见到不少卖古玩、字画、书籍和文房四宝的铺子,还有酒水铺子,生意兴隆,还有不绝于耳,此起彼伏的叫卖声,处处洋溢着生机和热闹。
只觉得一双眼睛不够瞧,恨不得喊住车夫,下车去走一走,逛一逛。
紫苏是家生子,又是大丫鬟,一年里,还是能出一两回门的,比沈玥熟悉的多,这会儿帘子掀开一角,她忍不住往外看,却也知道这样不合礼数,要是被四姑娘她们知道了,会遭到笑话。
她偷偷掀了后帘,对沈玥道,“姑娘,四姑娘她们还没跟上呢。”
沈玥没在意,“总会跟上的,除非有两个文曲星庙。”
“那倒没听说过,”紫苏笑道,“文曲星庙,香火鼎盛呢,生了少爷的去拜,请了夫子也去拜,今儿肯定能见到不少人。”
在马车里,颠簸了大半个时辰,速度才缓下来。
沈玥看着窗外,看着不远处的青山,便知道她们是在往山上走。
又行了约莫一刻钟,马车才停下来,耳畔依稀能听到说话声和笑声,更清楚的是车夫在说话,“大姑娘,到了。”
紫苏掀开车帘,先出去,然后抚着沈玥下来。
看着一条长长的台阶,往上,隐约可见巍峨的宝殿,气势雄浑,叫人肃然起敬,不然生造次之心。
“这就是文曲星庙了?”沈玥有些诧异,看着不像啊。
车夫歪了头看着她,眸光带了些鄙夷道,“大姑娘,这是灵泉寺。”
还堂堂大家闺秀呢,连文曲星庙和灵泉寺都分不清。
紫苏脸色一变,“怎么来这里了,不是去文曲星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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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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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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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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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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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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