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祁年吸着甜甜的西瓜汁,舒服得眯起眼。酒吧的环境和易晓说的那样并不是很嘈杂,他在这儿坐了几分钟这逐渐习惯了周围的环境,开始四处打量起来。
这间酒吧的规模还是挺大的,内部装修看着不是很新,但好在主体风格走的是经典款,今天看也不觉得过时,反而旧旧的更有韵味。
最引人注目的是酒吧正中间的圆形舞台,放在同规模的酒吧里这舞台的大小绝对是顶级的,这会儿舞台上正有一个乐队在表演。
蒋祁年认真听了几耳朵,发现他们唱的大部分都是最近比较时兴的流行歌曲,中间偶尔插一首他们自己的原创。
易晓在旁边解释道:“在这里表演的乐队大多都是没什么名气的。他们接不到通告,没有经济来源,只能靠客人点歌的收入来维持乐队的经营。没人点歌的时候他们就唱唱自己的原创,一是对外宣传涨涨名气,二来,这可能也是他们乐队能登上的最好的舞台了。”
“更何况这里的舞台还不收场地费,提前预约就行,对他们来说更是宝贵,自然不愿意浪费在舞台上的一分一秒。”
蒋祁年听了之后十分惊讶,他之前接触到的音乐人大多是已经功成名就的,其余的也都是科班出身签了公司。这还是他第一次直面底层音乐人的辛苦。
易晓笑了笑,“别这么惊讶,大部分搞音乐的人都是这样从底层慢慢熬过来的,甚至很多人是一边打工一边用赚来的钱补贴自己的音乐梦想。而且比起来那些连舞台都没有机会登上的人,他们已经属于比较幸运的了。”
易晓的话音落下,之前接待他们的那个服务生一路小跑着过来,“易哥,那边准备好了,你可以过去了。”
易晓点点头,随手将外套脱下放在座位上,拍着服务生的肩膀对他交待道:“我不在的这段时间就麻烦你在这里陪下我的朋友,别让他一个人在这。辛苦你了,小刘,回头哥请你喝酒。”
“年年,”易晓冲蒋祁年扬了扬下巴,“在这里等我一会儿,我很快回来。”
易晓走后,卡座上只剩下蒋祁年和小刘两个人。蒋祁年遇到陌生人不爱说话,但好在小刘是个自来熟的性子,话也很多,一直叽叽喳喳地说得起劲,气氛始终都没冷下来。
“诶兄弟,你是易哥的朋友吗,这还是他第一次带人来这儿呢。”“我跟易哥?我们哥俩关系好着呢,易哥他人缘好,跟我们这儿的人都挺熟。”“不过你可放心啊,我们这里做的都是正经声音,易哥也是正经人,他其实不怎么常来,就是人缘特好。”
“诶——快看,主唱换人了!”
蒋祁年顺着小王手指着的方向看过去。
舞台上,一首歌刚刚结束,灯光暗了下来。
原本站在舞台中心的主唱走到舞台边缘,他冲着台下伸出手,一个男人单脚蹬在舞台边,拉住主唱的手一个借力就跨上了舞台,就着拉手的姿势,两个人哥俩好地碰了碰肩膀。
这两人从身材上看都是个高腿长的大帅哥,如此养眼的一幕直接引得台下尖叫连连,口哨声也跟着响起。
两人走回舞台中央,众人这才看清新上台的人是什么打扮。
这人穿着红黑相间的夹克,带着一顶黑色棒球帽,压低的帽檐遮住大半张脸,只能隐约看清嘴唇和线条锋利的下颌线。
蒋祁年一眼就认出这是刚刚消失的易晓。
台上,主唱将身上的电吉他取下交到易晓手里,自己接过台下的人刚递上来的麦克风在易晓的侧后方站定,把自己放到了副主唱的位置。
易晓随手拨了几下弦,接着手指飞动,一串华丽流畅的电音从指间泻下,满场的注意力都被吸引了过来。
易晓偏着头嘴角勾起笑,不知道是不是蒋祁年的错觉,他总觉得易晓帽檐下的眼神在朝着自己的方向。
易晓抬起手臂伸出五指。
三根手指竖起。
“三。”易晓的声音从麦克风里传出。
两根手指竖起。
“二!”台下有人开始跟着易晓一起喊道。
一根手指竖起。
“一!”不需要易晓再领,台下的众人不自觉地跟着呐喊起来,连蒋祁年被这种气氛感染,激动地嗓子都破了音。
接着一声鼓响,全场气氛被瞬间点燃。
台上刚起了个前奏,蒋祁年就听出来这是《江山犹记》的调子,由易晓的吉他声领着,曲子变得快速而激昂,极富有律动感,很适合酒吧的气氛。
易晓的声音适时插入,刻意压低后嗓子更有磁性,连气音都带着狂野,他语速很快,但吐字清晰而流利,不仅不会让人觉得紧迫,反而更能将人代入节奏中,仿佛一腔热血直冲上头。
气氛愈发热烈,站在副主唱位的乐队主唱一边跟着节奏摇摆,一边双手举过头顶打着节拍,在场的人纷纷站起来加入这场狂欢。
蒋祁年早在易晓伸起手臂的时候就已经沉浸在易晓制造的氛围里,连呼吸都按着易晓的节奏走。
易晓平时总是吊儿郎当的,上了舞台之后却跟变了个人一样,整个人变得极具侵丨略性,随便的一个动作就有着掌控人心的力量,让人为之沦丨陷、臣丨服。www.xiumb.com
舞台是他的领土,他就是这片土地上的无冕之王。
在自己的领土上作战,易晓怎么会害怕呢?
蒋祁年好像忽然就明白了。
一曲终了,台下欢呼声掀翻屋顶。
“安可!”“安可!”“安可!”
易晓冲台下的人们致谢,把吉他还给主唱,潇洒地跳下舞台离开。
过了几分钟,换回原来打扮的易晓走到蒋祁年对面坐下。
谢过一直待在这里的小刘,易晓冲蒋祁年问道:“怎么样,唱的还行吗?”
“你唱得太棒了!真的特别特别棒!”蒋祁年的眼睛亮晶晶的,眼里都是崇拜,跟第一次见到易晓时的一样。显然,易晓精彩的现场表现把蒋祁年内心的粉丝之魂又再次唤醒了。
“咳。”易晓以拳抵唇掩住嘴角的笑意,刚用实力在小粉丝面前竖起了一个高大的偶像形象,怎么也得再保持一会儿。他按住内心想胡噜一把蒋祁年头发的冲动,“之前不是担心我的首唱吗,现在我把《青山犹记》的首唱送给你,就不用担心了吧?”
“嗯。”蒋祁年用鼻音轻轻哼了一声,想起易晓刚刚在台上A到爆的样子,蒋祁年脑海里忽然闪过易晓最早出名的那个视频,“易晓,我怎么觉得这里好像和你之前视频里的那个酒吧有点像?“
“就是同一个。”易晓给自己倒了杯水,“出道之后我用一部分签约费跟这里的老板合作把酒吧扩建和重新装修了一下。”
“舞台的地方没有变,跟我之前卖唱的是一个地方,就是变大了,也算是满足一下我的愿望。”
易晓眯起眼,用手比划了一下,“我很早之前就想要一个只属于我的舞台,要这——么大,我在上边不管是跳着唱还是跑着唱都可以。”
“可惜当时没钱,就只能建个小的过过瘾。”
但这个愿望早晚会实现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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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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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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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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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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