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在朝堂还是在士林都有着极高清誉的一位王爷!
当年太子遇难,荣亲王主动告知先皇退出皇位竞争,当今圣上顺利继位,因此对于自己这位弟弟,当今圣上也很是荣宠,让其在朝堂担任重职,但这位荣亲王都推迟了,甚至圣上下旨他都敢抗旨不遵。
被逼得急了,直接是一句话给怼回去。
“臣弟我无心朝政,要不然当初也不会主动放弃太子之位的争夺。”
只是这一句话便是让得当今圣上也是无可奈何了,因为荣亲王说的很有道理,我要是喜欢朝政,当初就不会主动放弃太子之位了,我就喜欢当一个闲散王爷。
也正是因为这一点,荣亲王虽然没有在朝为官,但深得圣恩,每年宫里的赏赐都是大把,而荣亲王每年元宵举办的曲水流觞元宵会,京城的各个权贵都会派人来参加。
“王妃,要不要我去调查一下。”
那绝美女子身侧,一位老妪开口,镇北侯府这位小姐讲的故事,有太多隐喻了,也许是代表着某种试探。
“如何调查,这镇北侯家的小姑娘明显只是听到过这故事,最多就是一个传话者。”
“那就调查出背后之人。”
“镇北侯手握重兵,而且代表着军方,不要轻易乱来,以免给王爷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老奴知道了。”
院子里的对话,如果让外面的听到,必然会有些震惊,原因无它,就是因为这位绝美女子的身份。
王妃!
当初,前太子去世,作为弟弟的荣亲王本该守孝,但荣亲王却是在当年选择了大婚,先皇因此震怒,下令这婚事谁也不许参加,也因此荣亲王这场大婚,除了王府内部之人外,再无外人参加,而荣亲王的王妃也就没有人见过了。
坊间有传言,荣亲王之所以当年宁愿惹的先皇震怒也要结婚,就是借此退出皇位之争,大兄丧期娶妻,这就代表着德行有亏,自然无缘皇位。
不过也有另外一种传言,荣亲王妃国色天香,宛若天仙一般,这才让荣亲王爱美人不爱江山。
不管是哪种传闻,京城所有百姓都对荣亲王妃很好奇,但因为先皇遗诏,荣亲王妃不入皇室宗籍,因此哪怕先皇驾崩当今圣上继位多年,每年的皇室晚宴,荣亲王妃也都不曾现身。
谁也没有想到,神秘的荣亲王妃,竟然是住在一个偏院中。
后院,因为易芷的这个故事的一波三折,让得她被诸多千金小姐们给围在了中间。
“小芷,这故事你是从哪里听来的。”
“小芷,再讲一个故事吧。”
其实不外乎这些千金小姐会上瘾,这个时代的说书人,讲的故事大多都没有太大的波澜起伏,这一点参考古代那些杂记故事就知道了。
但易云给写的故事可不一样,那是后世那群沙雕网友们的各种开车急转弯,这种新奇是这个时代的人所不曾见识到的。
“我哪里有那么多故事啊,我也都是听人讲的。”
“那个说书人叫什么名字啊,小芷你就再讲一个吧。”
听着边上的期盼话语,易芷心里还是很高兴的,自己家在京城虽然也算是权贵,但因为是军方世家,每年的元宵晚会都会被那些文官的子女给孤立,这也是自己哥哥今年为什么不愿意来的原因。
“那说书人的名字叫网抑云。”
易芷想到自己当初在信里问哥哥,能不能把信里的故事告诉其他人,哥哥说可以,但交代别人要是问起来,不要透露是他写的故事,就说是一个叫网抑云的人写的。
“网抑云,这是什么名字啊,怎么从来没有听说过。”
“那几个有名的说书人,我也都听说过,可这个名字还是第一次听到。”
“你们真是的,管人家叫什么名字,只要故事精彩就可以了,小芷你继续讲一个吧。”
到底还是小女孩心性,多少是存了一些卖弄的心思,看着以往对自己是爱理不理的那些文官千金,易芷想了下后说道:“给你们讲故事可以,但你们要是听完之后不高兴了,可不能怪我。”
易芷觉得她还是先把话给说在前头,因为哥哥后面回信给自己写的那些故事,她看了心情都不太好,用哥哥的话说,这才叫网抑云。
“没事没事,你讲吧,不管什么结局我们都可以接受的。”
“以前,有一位家中遭了难的千金小姐,为凑够家人的下葬费,没有三书六礼,没有八抬大轿,一百两卖身嫁给了书生,书生白净俊秀一张笑脸很是和气,女孩做惯了千金大小姐,淘米做饭一概不会,别人家都是媳妇起早贪黑洗衣做饭,她家却是书生洗手做羹样样俱到。
街坊邻居背后议论她,这哪里是娶了一个媳妇,这一百两银子花出去,娶了个祖宗回来,且看哪天就要休了她。
她听见后面红耳赤,当天夜里便是小声嗫嚅:“我不会伺候人,你以后会不会休了我?”
书生低眉含笑,将她一双玉足放入盆中细细柔洗:“娘子不会伺候人不打紧,我伺候娘子便成。”
她一直以为天下在没有比书生给善良的人,连只蚂蚁都不忍心踩死。
直到有一日,起义大军兵临城下,传说中凶狠无比的起义军首领一刀割下了皇帝脑袋,她悄悄瞥见城墙之上那位首领的相貌,竟和书生一模一样。
“这故事真好。”
“太感人了。”
谁家少女不怀春,这些未出阁的闺中待嫁女子,正是对自己另一半夫君抱有幻想和憧憬的时候,易芷讲的这个故事,满足了她们对爱情的所有幻想。
“书生把所有的温柔留给了他,把凶狠留给了外人,这女人真的是太幸福了。”
易芷听到周围这些人的话,有那么一丝丝的犹豫,她不知道还要不要讲下去,可想到哥哥说的,如果不讲下去,那就对不起网抑云这个笔名了。
“后来啊,书生当了皇帝,宣布要迎娶她入宫为后,消息一出,书生的手下全都反对,纷纷谏言,圣上能登龙座,大将军居功至伟,当迎娶大将军之女,面对这些出生入死的兄弟,书生心如刀绞,然而最终还是一意孤行要迎娶她。
书生做出决定后,大将军便是留下兵符消失,军队人心散了,原本围绕在他周遭的势力也是纷纷离去,面对着朝廷各路诸侯的平乱大军,书生已经没有一战之力了。
那一日,十万大军围城,那一日,皇宫之中披红挂彩,满地红妆,洞房花烛之际,书生笑言:“我差你一个三书六礼,明媒正娶,今日便是补齐了。”
书生说完,掀起了她的红盖头,只是脸上笑容还未完全绽放,一道泛着银光的匕首便是刺入他的胸膛之中,她说:“我是先皇流落在民间的女儿,先皇找寻了我十六年,乱军破城那一天,先皇身边的大太监恰好寻到我的下落,欲带我回宫,恰巧在宫门之外见你一刀砍下我父皇脑袋。”
那日,皇宫之内,新浪含笑躺于床上,新娘侧于身旁,服毒而亡。
……
故事,到这里讲完了,然而易芷发现周围的这些千金大小姐此刻全都寂静无声,对于这个结果她一点也不意外,因为她当初看到这个结局的时候,也是和大家一样的反应。
“怎么能是这样的呢,这结局也太不好了啊。”
“我还以为书生和她会恩爱一生,这也太揪心了。”
“那个叫网抑云的说书人也太可恶了,干嘛要弄这个一个结局出来。”
听着大家的埋怨,易芷突然明白二哥为什么要写这样的结局了,看到众人的反应,心中有一种莫名的爽感。
“这故事,倒也是有趣,不过太牵强附会了些。”
偏院内,荣亲王妃笑了笑,朝着身边老妪吩咐:“你去打听一下这个叫网抑云的说书人。”
“我再给你们讲个故事吧,江湖上有一门派,门派里师傅收了两个徒弟,一女一男,女的入门早是师姐,男的入门晚是师弟。
师姐很照顾师弟,而师弟也是很尊敬自己师姐,有一次生了病,是师姐连夜背着走了十里山路找的大夫医治,等到病好了后,少年师弟信誓旦旦说:“师姐,以后谁要是敢欺负你,我就去宰了谁!”
少女听完噗嗤一笑,挑了挑眉毛,“你还是先练好你的技术吧。”
少年响起自己稀烂的剑术,也是不由得摸了摸头傻笑。
听到易芷讲道这里,诸多少女眼睛一亮,脑海中已经是浮现青梅竹马的一对师姐师弟了,不由得从前面那个故事中的伤感走出来,认真倾听起来。
“时光荏苒,当初的少女师姐已经是嫁为了人妇,她的丈夫是名门望族,而且玉树临风、风流倜傥,夫妻二人是郎才女貌,般配的很。”
易芷说到这里,这些少女们便是有些不满了。
“师姐没有嫁给师弟啊。”
“我还以为师姐会嫁给师弟呢,不过这师姐的夫君有很好不错了,容貌俊俏家世好又有才华,也是良配。”
“嘿嘿,你们继续听下去嘛,不要随意打断我。”
易芷恶趣味浓了起来,接着讲述:“只是这人心是会变得,结婚三年之后,师姐夫君便是厌倦了师姐,开始广纳妾室,冷落于她,后来为了把妾室扶正,更是做出宠妾灭妻的疯狂举动,以无后为由想要休妻。
就在休书写好的当晚,他家中便是有一剑客临门,手持三尺青锋,剑气纵横,将他和那美妾直接是斩下头颅,而后带着伤痕累累的师姐扬长而去。”wWW.ΧìǔΜЬ.CǒΜ
听到这里,不少少女脸上都露出了痛快之色,觉得对待这些负心汉就该怎么做,只是想到易芷先前的交代,才没有把心声说出来。
“后来不久,师姐便是与师弟大婚,洞房花烛,十里红妆,师弟喝的酊酩大醉,他坐在床头,这个做过无数次的梦此时终要实现,可就在他要去掀红盖头时,一道泛着银光的匕首刺来,他没有躲,匕首直入胸口……”
故事到这里就算是讲完了,可现场的少女们却是不干了,又是洞房花烛,又是掀红盖的,又是匕首的,不一样的故事,一样的结局。
“这说书人还真的是,这些故事要是流传出去,那些新郎官在洞房花烛掀红盖头的时候,恐怕都得小心翼翼了。”
王妃轻笑,越发是对这说书人有些兴趣了,别的说声人,大抵都是大圆满的故事,这位倒好,每一个故事的结局都那么的悲伤。
蛤蟆本是痴情种,
甘为红颜做恶人。
奈何天鹅伤好时,
终究还是念旧人。
从此蛤蟆变金蟾,
只认钱来不认人。
易芷,最后念的是自己二哥在故事结局所提的一首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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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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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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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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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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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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