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齐靠东一个小村落中,这里的百姓还是过着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悠闲生活。
这日,天边红霞正染红天边,季家村村民正赶着回家吃饭,本是安静祥和的村子,突然,一阵惊叫声窜入村民们的耳中。
扛着农具的村民朝着声源看去,瞧见有人向农田跑来,心中无奈,季思明这臭小子又跑哪儿去疯了?这么晚回来,想来回家后又要被他爹教训了。
想到以往季思明让他那村长爹教训的嗷嗷直叫唤的情形,村民们就觉得好笑。
季老爹一辈子为季家村做牛做马,到了中年才坐上了村长的位置,一直对村民友好相待,村民们也是客客气气,只是季老爹在中年时才得了一子,便一直把他放在手心里疼。
小时候的季思明虽也调皮捣蛋,但好歹会听两句季老爹的话,但随着年岁的增长,季思明越发的顽劣,甚至有时不愿归家,宁可呆在外头那些狐朋狗友家中,被人当作二愣子当作球踢,也不愿回家吃季老爹的竹棍。
要说季思明这人,说傻也不傻,说不傻,有时候做出的一系列傻里傻气的举动,却让人哭笑不得,瞧着季思明身后似乎有人在追赶他,一众村民哑然失笑,这不会又是他偷了谁家的鸡被抓了了现成吧。
季思明确实被吓坏了,他不过是随着隔壁村的书宇去了一趟城里,谁曾想原本热热闹闹的城镇,此刻变得如此萧条。
宜城城如其名,是许多文人墨客在晚年时期都乐意居住的地界,故此宜城中大多数人都是白发苍苍的老人,也幸亏宜城中的都是些老者,否则自己此刻定也会想城中的何老伯那样,刚一出门,就被吃的连点皮都不剩。
想到这里,季思明脚下的步子越发快了,他不知道城里怎么了,发生了何事,但从城中人吃人的现象来看,定是天灾。
拒绝与书宇一齐进城查探情况的要求,见到城门口何老伯被吃的情形,季思明吓得拔腿就跑,可是自己还是慢了一步,身后那个家伙……
“大家快跑啊~~~~~”
对着还在田埂中农作的村民高呼,季思明头一回如此焦急,他是顽劣不错,但从小到大,他爹都在教他,村民是一个村子的根,他爹身为村长,自然要更加爱护村民,自小受季老爹的谆谆教导,季思明自然也要第一时间护好村民。
听见季思明的高呼声,村民们皆是笑出了声,不少村民更是大声调侃道。
“思明,你这又是跑哪儿去了,村长找了你两天,若是见你又偷了别人家的鸡,可真得气死不可。”
“哈哈哈,是啊,思明,你瞧瞧你给身后那人给气的,路都走不稳当了,可别跑了,停下来好好给人家认个错,这事儿就过去了,啊?”
“哎哟我的小祖宗,瞧你这副模样,刚从泥潭里爬出来?赶紧回家去洗洗,不行,你爹这会儿正在家坐着呢,赶紧上大娘家换身衣服再回家去。后面的大爷,您也别气,思明这孩子不坏,要是他哪里得罪您了,来我家喝杯茶,消消火。”
季大娘离季思明最近,见季思明一身的泥,噗嗤一下笑出声,扛起锄头就往季思明那头走去。
只是越走越近,季大娘就越觉得奇怪,这追着思明跑的这大爷,有些不大对劲啊?
“思明,你老实与大娘说,是不是不光光偷了这大爷家的鸡,你是不是还去偷人了?”
这坏小子,要是让她知道他去偷人了,看她怎么收拾他。
见季大娘走近自己,季思明急的不行,一把攥住季大娘的手腕,往农田边跑去。
“大娘,这话,这话不好乱说,我爹前些日子还说要给我找媳妇儿呢,再说,您何时见我拉过姑娘的小手?”
被一路拉着跑的季大娘有些跟不上季思明的步子,再加上田间小路上尽是些碎石子杂草什么的,一小段路磕磕绊绊下来,季大娘险些喘不过气来。
“思明,你慢些跑,再这样跑下去,大娘非得摔死在这路上不可。”
终于想起来自己为什么要跑了,季思明从城门口一路跑回到村上,不知跑了多久,累的他只想倒头昏睡,只是身后那吃人的怪物,明明头发花白,虽是跑的慢了些,但一直穷追不舍,就好像毫无知觉一般。
“大娘,还是快些跑吧,城里头出大事了,有人吃活人呢,身后那个就是,我亲眼瞧见他吃了何老伯的。”
语气中带着一丝慌张,在遇到危险的时候他第一个念头就是要回家,可是到了村口,他突然有些后悔,季家村不大,但其中也有不少老弱妇孺,若是他们与何老伯那样,跑的慢了……
打了个寒颤,季思明心口开始涌出大片的后悔,他应该把那怪物带到别的地方去的!
心中懊恼,季思明不顾季大娘的笑声,跑的越发快了。
还在田埂中的村民收拾好手中的农具,结伴着走在季思明前方,讨论今年的收成会如何。
“跑啊~~~~”
突如其来的怒喝声,让村民们吓了一大跳,而后抱怨了一声推开自己的季思明,不甚在意的继续慢悠悠的往家走去。
“吼~~~”
尖厉的嘶吼声就在耳边,村民们转过身子,就瞧见了刚刚追着季思明跑的人此刻就在他们眼前。
“哟,大爷您这是怎么了?”
只见此人张大一张嘴,整张脸上都是暗红色的血液,更可怖的就是这人的一双泛白的双目,就好像……就像是死去的鱼一般。
“吼~~~”
没有回答,若真要说有,应该就是这位白发苍苍的老者此刻扑到了一名正值壮年的村民,不顾村民的挣扎,将头埋在了村民的脖颈见。
‘咕噜咕噜’的声音回荡在几位村民的耳边,尤为刺耳,呆愣愣的站在原地,眼睁睁瞧见刚刚还在与他们调笑的人,此刻正翻着白眼,全身抽搐。
“…鬼啊~~~”
不知是哪位村民先喊叫出声,众人纷纷丢下手中的农具,往村落中跑去。
。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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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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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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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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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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