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女孩子名叫朱晓燕,以前读书的时候和马兰是好朋友,和马兰差不多,总是爱欺负周安!
她们一心情不好,一不高兴了就欺负周安,周安当时是班上最穷的人,从来没有过零花钱,穿的衣服裤子都好像是捡的,别人的不是又大又长,就是又短又小!
刚刚读初中那会儿周安胆小,性格也有些懦弱,平时就和周老弟说说话,对外基本上不怎么沟通。在班上更是因为他成绩当时也不上,不下的就属于老师,也不爱多管的那种人。
但这种人谁没把他们忘记,就是那种爱欺负人的人就没把他们忘记,朱小燕和马兰时常欺负周安。琇書蛧
大家一起读书的时候住校,一到周末放假回家每个人都会带上一个包,有的还会背一个小背篓,初一初二基本上都是周安帮她们两个人背的。
马兰是同村的,朱小燕是邻村的。相隔的也不算是太远吧。周安和马兰要远三四里地。
其实最初的时候,周安也不是真的怕她们,只是想着她们是女孩子,不好给她们计较。
回去和周老爹说,周老爹也总是说他让他别欺负女孩子,让着她们点,男孩子,有的是力气,你帮忙背一下,拿一下东西也没关系。
再加上那个时候的车更少,别说班车摩托车都没有,他们放了学要,周末回家的话要赶车到一个站,下了车要走将近二十里路才能回到家。
夏天还好,冬天放下午放学再赶回家的话,基本上天都黑了,如果叫马兰一个人走,他肯定会害怕的。
所以周安那个时候就想想就算自己给她做个伴吧!虽说人家并没把他的好心当回事儿!
这个朱晓燕给周安接下最大的仇是在学校读书的时候,有一次朱小燕的书没带去带上课了,老师叫读书的时候她没有,她就反身把周安的书抢了去!
你抢就抢去吧,结果他一拉一扯还把周安的书给拉坏了,周安,可是没有钱来买书的人,对他自己的书可是爱惜得不得了!
那次周安就火了,伸手抓住坐在他前面的朱小燕的头发,往后一拉,朱小燕的头就砰的一声撞在周安的桌子上,周安瞪着他说道:
“把我的书还给我!”
朱小燕的头发被扯着撞也撞疼了,眼泪直流,还是乖乖的把书还给周安,这次她对周安可是怕了!
可是回头她就和马兰合起来,不时给周安找一点小麻烦。害得周安有两次周末都回不了家。因为被老师骂了,等放学再去,赶不了末班车,回不了家了!
那时的周安家里本来就穷,生活费也就是周老爹每周打一回渔凑出来的,所以,每周的要自己回去拿。没有生活费,在学校就没得吃的。
他没有回家,周老爹就叫马兰给他带来的生活费,结果马兰来了根本不给周安,一直到第二次周末的时候才给周安说:
“哎呀,我忘记把你的生活费给你啦!”
那一周周安就全部在学校吃的白饭!而且白饭还是他跟食堂的师傅说好,他帮食堂扫洗碗扫地,才得来的!
说起这些往事,周安历历在目!要说恨,那也是小时候现在长大了,对这些已经过去的事也不存在记恨什么的!
但是他不记恨人家记恨着呀,朱晓燕到现在都还在记恨着他!恨他拉他头发撞到桌子那一次,因为朱小燕从来都只有欺负周安的,只有那一次是被周安欺负了!
所以在这里看到周安,朱晓燕也是有些惊讶,她倒是因为哥哥原本在这边打工,她也就到这边来打工。
然后认识了她打工的地方的老板,一个中年男人。因为朱小燕长得倒有三分姿色,那小商人就把她看上了!
看上也就罢了,其实她也只是做别人小三!但因为这小商人还比较宠她,所以吃穿用度上她算比较宽裕的那种人!他自我感觉在这里过得还是有滋有润的。
朱安的家底他是知道的,周安后来听说是考上了大学,倒是成了他们班唯一的两个考上大学中的一个。
就算他考上大学,想来也不会有太大的发展吧,没想到在这里遇到周安。
在顾城市正丰集团还是一个比较有名号的集团,正丰集团最有名号的就是正丰集团的酒楼,他们这里的餐厅吃食价格比较偏贵!
平常能在这里消费的人,不说非福即贵,至少就是有点门路的人!就好像是在清水县的知味轩一样
朱晓燕因为那个男人得了点钱,平时的生活上还是不亏欠,但到这种酒楼来吃东西的话,对他来说也算一种高消费,一个月能来一会,都不错了!
今天也是为了陪那个男人来吃个饭,这刚坐下,他就接了个电话,然后去那边阳台那里打电话了。看来又是那个死女人在查他的勤了。
今天没想到在这里碰到了周安,刚开始看到周安的时候,看着穿戴打扮还是一个比较干净清爽的样子。她都有点不敢相信,是周安就试着叫了一下,没想到真是周安!
周安看到是朱小燕,挑一挑眉皮笑肉不笑的回答:
“你能来,我为什么不能来?”
朱晓燕端起她桌子上的酒杯,摇摇晃晃地踩着高跟鞋走过来,看到周安他们这一桌还都是年轻男女。朱小燕还是趾高气扬地看看周安,轻笑一下说道:
“我怎么不能来。我常在这里吃饭啊?你呢?你是跟着朋友来蹭饭吃吗?”
说完自己吃吃笑起来!
周安无所谓,不想和她计较,从小就知道她的性子。但一个老同学嘛,这么些年没看到了,周安也就回道:
“老同学,最近在发什么财呢?”
朱晓燕又斜视一下李兰他们,看来都是一桌子的青涩的年青人。应该没一个有什么了不起的。晃晃自己酒杯里的红酒,有些故作慵懒的样子。懒洋洋的娇声说道:
“哎呀,我能做什么呢,也就是每天浇浇花,遛遛狗这日子真的是不太无趣!”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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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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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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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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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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