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襄王举弓未停手,撇下一字后,旋即从腰上取出下一支。
「您还记得泰福银库吗?昨儿有消息说是老庄主在我大魏国与宋军交锋时,遭流箭给射死了!那小姨子同他大儿子一夜之间卷走大批财物,逃得不知所踪。」
「没记错的话泰福银库老巢在南央那儿吧,关诀洛何事?」
「可不,他们家做得大,生意大都在南央那边,不干我们诀洛小老百姓什么事儿,可……这钦姑娘的钱,都在那儿啊。」
***
推开门青天朗日,日头是挺好,可她日子不好。钦红颜出门后不知是抱着何种心情,破天荒地跑到个蓝布算卦摊前算了一卦。那白脸长须的算卦先生兴许是看她气度不俗还是怎地,见人说人话,叽里呱啦讲了一大帮子大吉大利的话,说今年是又有钱,又有桃花。钦红颜苦笑一下,忖记这先生莫不是个江湖骗子,她前脚败了桃花,后脚丢了钱财,手头绣活还不知当往哪儿出,真是房梁顶被掀得一片瓦都不剩。泰福银库的银两追不追得回来真不好说,她寻思指望得上两个人,一个是宫里的王,一个是林子里的老头,前者她着实做不到去求她办事,只得来了桃花林。
她知晓桃花林是一是非地,而那金富贵,又是一名商人,想要从他哪里得到点什么,总得舍弃点什么,心下很是踟蹰。绣鞋方踏上青石砖,打木门旁边跑来个白胖小男娃,白瓷小脸尚显几分稚气,只见他两手一搭,小腰一弯,客客气气地问好,话音里还有股断不掉的奶气。钦红颜回了个礼报上姓名,男娃便伸手掰开栅栏,乐呵呵地领她去了茶亭。
「钦姑娘是想通了?」茶亭中身穿鹿角棕桑衣的老叟问道。
钦红颜搭手见礼,摇头道:「我是想求您帮我追回泰福银库的钱。」
金富贵跟着她一齐摇头,回道:「钦姑娘高看我了,南央里头的财官大户都追不回来的东西,我一平民小老百姓,能追得回来?」
上一句刚埋汰完自个儿,下一句老头子又声调颇高地咧嘴一笑:「但我可以让你赚到在泰福银库的钱。」
「金老您才是高看我了,我哪有什么能耐能做你们这行。」
「聪明,有眼力,模样漂亮,足矣。」
「聪明尽是些小聪明,眼力那是在酒桌上的,说漂亮,我也老大不小了。」
「人不可妄自菲薄。」
「您看我这人从小在青楼里长大,青楼里的事是行家里手,可一换到青楼外啊,那真是楼窗上走人——门外汉一个。不然怎么一朝出了风月场,事事不顺呢?承蒙您抬爱,我真不是这块料,单想留点保命钱,抱着那堆银子过一辈子。不是我不想帮您,是这活啊,我的确做不来。」钦红颜不知金富贵是看上她哪处的天资,非要拉她来做这一行,心中暗念他一□□湖亦会看走眼,竟能挑上了她这么一块小破石头。她是个小人物,和大人物比不得,大人物谈天下与形势,她纯喜那情爱与油盐,金富贵既精通买卖,就该知道她不是他想要的那般货。行商要讲究一个匹配,她即要把自己那些个不匹配给说出来,消了他的妄念。
钦红颜在唇边柔婉地笑笑,她从不怕心底里盘错的一堆庸俗无趣的渴望被人瞧不起,说得十分坦荡:「这么跟您说吧,我是个俗人,就想找个好人家嫁了。」
「不试试怎么知道?我知道姑娘想找个好归宿,但我也说了,凡夫俗子配不上姑娘。当时姑娘不听,如今可是知道了?」金富贵不知从哪儿掏出个小铜锣,指背往上头一敲——好家伙!不知从何处钻出来十多个人,齐刷刷站成了一排。
「这是书生,这是厨子,这是匪子……」他里里外外把桃花林的男人都介绍了个遍,实在找不出人了,稍顿片刻,指着方才看门的小男娃说,「你要是不嫌弃,还可以等白小子长大。都是青年才俊,就钦姑娘看不看得上了。」
「您说笑了。」钦红颜看金富贵的态度怕是铁了心了,今日她若不答应,他定不会帮她。她确实是能暂且应下,待收回钱财,再帮金老头做砸几桩生意,让他晓得自己究竟是几斤几两,最后大大方方来个全身而退。但好歹当初合作一场,钦红颜不想彼此为难,既然他们「棉花打絮——谈不拢」,那便罢了。
「我钦红颜很少求人,这次来是诚心的,既然您不愿意帮忙,我便告辞了。」钦红颜垂头从容地再行了个礼,话说得恬淡无痕,好似丢了姻缘,没了钱财的人是别人。出门时她随意拿了件样式宽松的夏衣,颜色素净,遮得严实,不大能显出身段,而当她低垂行礼时,两袖飘飘长垂,柳腰柔柔微折,弧度勾出了盈盈一握的纤细。
她是个美人,不管年岁大小,衣饰如何,有无钱财,她依旧是个美人。她可以藏,但她藏不住。
金富贵一看,晓得玩笑兴是开大了,抬袖挽留道:「老头我也是诚心的,年纪大了手上的摊子多,想一个个交下去。夫妻不一定是长远之道,同林鸟也会各自飞,钦姑娘若是想寻一安生之所,不如把桃花林当作家,你若不嫌弃,老夫还可以收你做干女儿。」
钦红颜诧异地蹙了蹙眉头,干女儿?她都多大年纪了,当什么干女儿。
***
金富贵最近很忙,不仅钦姑娘要见他,襄王也要。
襄王与他相约,刚一碰面,张口即问:「泰福银库的事和你有关吗?」
金富贵还没落座,屈膝一个趔趄,两手拍拍老腿,说道:「哎哟,您真是抬举我了,这能和我有什么关系?」
「直觉。」
「这么大的罪名,要讲究真凭实据。」
「听说你最近一直在找钦红颜。」
「钦姑娘命不好,我也是在帮她。」
「她不喜欢你们那些事儿,你若是真为她好,不如给她找门好亲事。」
「您说得倒是很了解。这人是会变的。男人靠不住。」他见李明珏的眼神讽刺地变了变,右手闲闲作态地托起桌上玉杯,喝上一口佐有碎冰的甘蔗汁,再答道:「别看我,我是老头,老头还是靠得住的。您也认得钦姑娘,绣房那事儿真成了,您不觉得可惜了么?」
「她乐意便是,哪来什么可惜不可惜?一心想嫁人怎么啦,说得像低人一等似的,她既不愿,你又何必强求?」
「您说这话特别有说服力。」金富贵回道,而后不着痕迹地瞥了眼面前这位占着王位不争权夺利的人,不禁由心笑笑。李明珏在强求两字上落音特别重,尚未笑开,老头立即反应出襄王这是在下绊子,又马上回道:「我是看她断了财路,想给她个出路。」
「她过得好好的,忽然断了财路,你说是为什么?」
金富贵不接茬:「天有不测风云。」
为了求人不择手段太像金富贵的作风了,李明珏手中没有证据,单凭直觉邀他一聚想探探口风,无奈金富贵那一张嘴虽是什么都说,却是不漏一点风。
金富贵掸了掸淡赭色的桑蚕衣袖,抬眼突然瞧见李明珏一向修整得齐整的眉毛,今儿画得有些扭曲,居然有一小块被削秃了,料是某位极为亲近之人的手笔吧。他不觉挂了些笑意,微哂道:「您也是个念旧的人,有了新人,还不忘旧人。」
遇到调侃,李明珏亦不忌讳,回他:「我们之间并无交情。」
前几日钦红颜入宫来寻柏期瑾,李明珏远远望见了,发觉一年有余,钦红颜将她的锋芒和美貌全全收敛了起来。她过去欣赏的那些辛辣和弯酸渐渐散了,钦红颜终于如愿以偿地成为了一个普通女子,若是绣房那少东家不介意那些过往,她如今大约已经低眉顺眼地做了人家媳妇。
她自然希望她过得好的,不然不会一直派德隆去买她的绣品,当然她也相信,没有她这点暗地里的帮衬,钦红颜照样能过得很好,之所以还是这么做了,大约只是为了想弥补内心的亏欠。如果她能早些年发现钦红颜的心愿,或许,她早已嫁入了她想要的那种好人家,或许已同顾婉一般,生了一儿半女,坐在窗前细绣一个虎头娃娃。她也曾经想做她的好人家,只可惜钦红颜不愿,李明珏不知输在了那些人哪里,亦曾冥思苦想,却终究不得一解,而今她们二人分道扬镳,她也没了想通的必要。
「这话就说寡情了,一夜夫妻百日恩呢。」
「那也没有。」李明珏拿起玉匙搅了搅杯中的碎冰块,轻描淡写地说道。金富贵顿了一下,不知她为什么不说实话。襄王在花柳过天下皆知,且从不否认,怎么到了这里,却不认账了。李明珏不想与他解释,只是打趣道:「你如此上心,怕不是想收个干女儿?」
「哪里,钦姑娘哪会肯做我干女儿。我上回还问她了来着,她不吃这一套,还说若真要攀点亲戚,她要做老朽的……」金富贵想起了那日桃花林暖光斜斜,天光下落,她仍旧带着面纱,但依然能从一举一动中察觉出面纱之下是位绝色佳人。在听到他说要不要做干女儿时,她柳眉舒展,双目微晗,面纱下的唇角似动了动,眸子里有了盈盈笑意。
缀满碧叶的桃树枝,在笑意盈满时,开始徐徐轻摇。
层层碧叶错落,多情地筛过一根根夏日炽热的光柱。点点光斑,剪剪清风,她站在那株树下,朱唇轻启,明艳,且咄咄逼人。只须掠过一眼,便难以忘记,不管是面纱还是宽袍都挡不住,纵她藏得再深,也依旧具有令人灼伤的温度。他感叹这才像她,屈膝隐藏在阴影里,太过糟践。他经商几十载,打心底地见不得这般暴殄。
话要说完,襄王还等着听呢,金富贵低头一笑,说:「干娘。」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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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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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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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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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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